当前位置: 首页>信息公开>通知公告
索引号 430S00/2010-51550 文号
发布单位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来源
公开日期 2010-08-17 15:0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统一登记号

关于全省干线公路在建项目检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0-08-17 15:03
信息来源:
字号:【

湘交基建〔2010〕347号 

各市州交通局:
  为加强对全省干线公路建设的监督管理,提高干线公路建设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根据《关于对全省干线公路在建项目进行检查的通知》(湘交基建[2010]246号)精神,厅组织省公路管理局、厅质监站、厅造价站、省交通设计院、省交通科研院,并从市州交通、质监部门抽调专业人员组成检查组,于2010年6月28日至7月9日对全省干线公路在建项目进行了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项目检查情况
  本次检查共分七个组,对14个市州在建的58个干线公路建设项目进行了抽检。总体来看,受检项目建设程序基本完善,市州监管基本到位,安全生产形势基本稳定,今年以来全省干线公路建设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一)市州政府重视干线公路建设,能履行干线公路建设责任主体职责。怀化市、娄底市、永州市、常德市等由市政府主要领导牵头组织各相关部门成立了干线公路领导小组,岳阳、益阳、长沙等市人民政府出台了干线公路建设管理办法,为干线公路建设的顺利实施创造了良好的外部条件。其中长沙市人民政府以每公里150万元为干线公路建设补贴专项资金,岳阳、衡阳等市州人民政府以每公里10万元支持干线公路建设。
  (二)部分市州的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主动执法,监管到位,定期对辖区内的在建项目展开评比考核,奖惩明确,措施得力。岳阳市质监局定期检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切实履行了监督职能;益阳市质监局坚持每月对在建项目巡查2次,每月下发一期通报;常德市公路局为确保工程质量,制订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如为提高砼路面平整度和填缝质量,制订了详细的奖惩制度,效果显著,值得全省推广;永州市交通局对各项目的施工、监理试验工程师组织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怀化市交通局组建了变更评审委员会;益阳市公路局组建变更办,对项目的变更认真审查,严格审批,规范管理。
  (三)部分受检项目制度和措施健全,管理规范,目标和责任明确。邵阳县塘渡口至新宁塔子寨公路项目业主技术力量雄厚,并成立了专门的中心实验室以控制指导施工;岳阳S201、S301铁山嘴至桃林公路项目细化工程管理,定期对参建单位展开考核评比,编制工程简报,奖优罚劣;湘西G209龙山茨岩塘至永顺公路项目为保证工程质量,聘请省内高校科研队伍对所有桥隧项目进行必要的监控量测和技术指导,效果明显;衡阳S320耒阳至安仁公路项目根据当地重载交通的实际情况,主动提出对路面结构进行修改设计,加厚基层面层,全面强化路面结构;永州宁远至道县、二广高速双牌至红水岭等项目,在合同中预留奖励经费,定期对施工单位进行评比奖惩;二广高速双牌至红水岭和郴州G107郴州绕城公路等项目业主积极与地方政府协调,保证了自筹资金及时到位。
  二、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项目基建程序执行不到位,未办理施工许可擅自开工,重大设计变更未经审批擅自实施。湘潭宁乡灰汤至湘乡虞塘公路(湘乡段)在一阶段施工图设计批复尚未批准之前组织招标,批复的水泥砼面板厚度24厘米,但设计文件和工程量清单的水泥砼面板厚度均为22厘米,未按厅批复要求对设计文件进行修改完善;长沙S209宁乡横市至王家坳公路项目尚未办理施工许可擅自施工;G207线娄底段公路擅自取消路面传力杆钢筋;益阳S308黄沙坪至柘溪公路项目违规肢解重大设计变更等。
  (二)部分市州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监管不到位。郴州市交通局、衡阳市交通局等没有定期对辖区内项目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开展检查,未能及时传达落实省厅、局下发的相关文件,市交通质监部门长时间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对干线公路建设的监管存在缺位。
  (三)现场管理混乱,实体工程存在严重质量隐患,邵怀高速公路洪江连接线沅水二桥已浇筑的4片40米T梁混凝土回弹强度及试块抗压强度达不到设计要求;郴州市S214线桂阳至临武(桂阳段)公路柏树桥桩基和空心板梁、路基等关键性实体工程存在严重质量隐患;张家界溪口至阳和公路江边澧水大桥3-1号、3-2号两根断桩的处置方案未经设计单位同意和专家审查,施工单位已擅自施工;S308线安化黄沙坪至柘溪公路隧道衬砌错台严重,外观质量差。
  (四)部分项目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人员履约差且变更频繁,不能满足现场施工需求,对工程质量及安全管理极为不利。衡阳S317线祁东县白地市至三口湾项目、衡阳S315线衡东县分水坳至珠晖区茶山坳公路监理单位人员全部更换,人员资质大幅下降;益阳市S308线安化黄沙坪至柘溪公路监理单位主要人员不在岗,施工单位主要人员更换频繁,项目经理非承包单位聘用和注册人员等。
  (五)部分项目试验室建设不完善,管理不规范,仪器不全或标定过期,试验检测或抽检频率不足,试验数据欠真实,如株洲S315攸县至龙下项目施工单位均无工地临时试验室;郴州S214桂阳至临武公路桂阳段项目、湘西永顺不二门大桥项目未按相关要求挂靠母体,未登记备案,自检频率不足,试验数据欠真实。
  (六)部分项目未按要求落实安全生产专项经费或列支使用清单不详。如湘潭至湘乡公路项目、湘潭宁乡灰汤至湘乡虞塘公路项目(湘乡段)、株洲醴潭高速株洲互通至黄塘公路项目等;部分项目未制定动态重大危险源台账及其控制措施,无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或预案针对性、操作性不强,无交通组织方案,现场安全标牌或安保措施不足,存在较多的安全隐患,如郴州S324线宜章白石渡至临武石桥头公路项目、郴州槐树下至万寿桥公路项目、株洲衡炎高速公路安攸连接线攸县段项目、株洲G106炎陵县城至桂东槽里公路项目等。
  (七)部分项目自筹资金到位较差,影响正常的工程进度。如邵阳S219城步至贝子河公路项目、怀化S308辰溪至麻阳公路项目、衡阳S315分水坳至茶山坳项目、岳阳S308线龙门至安定公路项目、G207益阳段三个项目等除征地拆迁外自筹资金分文未到;个别项目违反建设资金管理制度,如S315攸县至龙下公路项目将工程款划拨至个人账户。
  三、处理意见
  对于本次检查中问题严重的怀化邵怀高速公路洪江区连接线二期工程、张家界溪口至阳和公路、郴州S214桂阳至临武公路桂阳段、衡阳S317线祁东县白地市至三口湾、衡阳S315线衡东县分水坳至珠晖区茶山坳公路、益阳S308黄花坪至柘溪公路和G207线娄底段公路改建工程另行下文予以通报。
  四、整改要求
  (一)各市州交通局应进一步加强对干线公路建设的监督管理,主动执法。要将本通报转发至各所属项目和相关单位,督促各相关项目根据本次检查指出的问题,明确整改责任人,逐项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对于业主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的违规行为应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罚,并责任追究到人。整改结果于2010年8月30日前汇总报省厅和省公路管理局。
  (二)各市州交通质量监督部门应加大施工现场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力度,强化对施工、监理单位试验检测工作的检查和指导;重点加强对施工、监理单位工地临时试验室设备、试验检测人员持证情况、试验检测数据真实性等方面检查,严厉打击试验检测数据造假行为。
  (三)项目业主要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规范项目管理,加强履约检查,强化质量安全管理;依据合同文件对各承包人质量安全行为实行定期检查考核并予以奖惩;如合同文件缺乏奖惩条款的,可以通过补充协议予以明确。
  (四)监理单位人员应满足合同及施工要求,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行监理程序,对关键工序签认严格把关,加强试验室建设管理,保证抽检频率满足要求。对于与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的行为,将不合格的分项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按照合格签认的行为,省厅将予以严厉处罚。
  (五)市州交通主管部门应积极与地方政府衔接协调,督促自筹资金尽快落实到位,保证项目能顺利实施。
  (六)省公路管理局要加强对干线公路建设项目的检查与指导;加大督查力度,跟踪督促本通报中指出的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附件:2010年干线公路在建项目检查情况明细表

 

二○一○年八月十日

主题词:公路 工程 检查 通报
信息公开选项:公开


抄送:各市州人民政府,省公路管理局,厅质监站,造价站,各市州公路局,厅机关相关处室。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                       2010年8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