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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0S00/2010-51560 文号
发布单位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来源
公开日期 2010-08-16 09:0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统一登记号

关于组织编写湖南省水路交通60年史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08-16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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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号:【

湘交办〔2010〕358号 

各市州交通局,厅直各有关单位:
  按照交通运输部和中国航海学会要求,为做好省水路交通60年史编写工作,经厅研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刻认识编写湖南省水路交通史的意义
  新中国成立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省内河水路交通事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编写水路交通史对于展示60年来我省水路交通取得的巨大成就,总结水路交通发展的重要经验,弘扬和传承水路交通文化,提升水路交通核心价值体系,增强水路交通的软实力和竞争力,促进水路交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省厅历来重视编志工作,已正常开展近30年,但囿于多方因素,修史工作未能及时推进。目前全国多数省市的水运史已成书出版,但我省尚付阙如,这与湖南内河水运大省的地位很不相称。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水路交通管理机构和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编写湖南水路交通史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历史责任感和使命感,自觉将修史工作纳入交通运输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以对历史、现在和将来负责的态度,认真组织好水路交通史编写工作,达到“资政育人”的目的。
  二、全面把握工作内容
  (一)按照工作计划,省水路交通史编写办拟用1年时间收集、挖掘史料,再用2年时间进行史料的加工整理,写出初稿、完成内审,第4-5年送审,成书出版。
  (二)市州史书编写办用1年时间基本完成收集、挖掘本地史料工作,编写史料汇编目录,写出本市州水路交通史料汇编。
  (三)对修史工作中的具体做法及细节事宜,待各市州交通局确定编写工作联系人后,再由省水路交通史编写办与各市州进行详细沟通交流。
  三、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修史工作落到实处
  (一)各市州交通局和地方海事机构要成立省水路交通史编写工作领导机构,明确分管领导,指定专人负责,解决必要的工作经费和办公设施,保证修史工作顺利推进。
  (二)省厅编史办将定期(暂定每季度)举行一次史料收集与编写工作例会,以确保工作进度。市州编史办要尽快确定工作联系人,并将联系人名单8月26日前报省水路交通史编写工作办公室(联系电话:0731-85553753)。

  附件:1、湖南省水路交通史史料收集与编写工作说明
     2、湖南省水路交通史史料收集与编写工作市州联系人登记表

 

二○一○年八月十三日

主题词:交通 编史 工作 通知
信息公开选项:公开


抄送:厅机关各处室,各市州地方海事局(航务管理局、船舶检验局)。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                      2010年8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