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0S00/2010-51563 | 文号 | |
发布单位 |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 来源 | |
公开日期 | 2010-04-15 12:0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统一登记号 |
湘交直党(2010)8号
厅机关各党支部;厅直各有关单位(党委、总支、支部):
为进一步提升机关文明建设的水平,实现力争创建省直文明单位的工作目标,现将《湖南省交通运输厅机关创建省直文明单位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一�年四月一十三日
主题词:印发 文明处室 评选办法 通知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机关文明处室评选办法
为了充分发挥厅机关各处室在机关文明建设中的带头作用,切实改进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增强依法行政和勤政廉政意识,打造学习型、务实型、服务型、廉政型、和谐型机关,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眼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先进性建设水平,深入开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以开展“五型”机关创建为手段,进一步规范机关运行机制,优化机关服务环境,提高机关服务质量,完善绩效评价标准,营造工作创新氛围,提升干部职工素质,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二、具体要求
(一)端正学风,明确重点,创建学习型处室
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学习政治理论、业务知识、优秀文化作品等。坚持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博览和精读相结合、动脑和动手相结合、学习和运用相结合。达到每月推荐一本书,每月参加一次测试,每半年精读一本书,每年撰写一篇书评。
(二)求真务实,锐意进取,创建务实型处室
工作作风务实,工作态度积极,能克服困难圆满完成年度工作计划和上级交予的各项工作任务;遇事不推诿、不拖拉,工作不讲条件、不讲价钱,执行上级指示和命令到位,坚持务求实效,讲实话、做实事、出实招,无弄虚作假行为;注重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工作方法,深入群众、深入实践、深入基层,坚持实事求是的工作态度,每年撰写一篇高质量的专题调研报告;创新意识强,能主动思考研究工作的难点问题,主动创新工作方法。
(三)转变作风,勤政为民,创建服务型处室
能围绕大局中心,深化服务理念,主动服务,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工作态度端着,周到服务,能热情接待来办事的群众,做到“六个一”,即“一张笑脸相迎,一声热情问候,一把椅子请坐,一杯清茶解渴,一腔热情办事,一番话语解惑”;严格制度管理,全面推行公开承诺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做到诚信服务;工作作风严谨,不迟到不早退,办事认真负责,原则性强;没有“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问题,杜绝“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现象,服务对象公众评议的满意率高。
(四)完善制度,强化监管,创建廉洁型机关
经常性开展正反两方面的廉政典型教育、廉洁勤政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深入了解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廉政教育扎实有效;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各项廉政监督制度完善;大力推行政务、党务公开,对群众和社会关心的问题敢抓敢管,及时公开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办事结果,在工作质量、服务态度、办事时效等方面做出承诺;强化纪律意识,严守政治纪律、经济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和群众纪律,无吃拿卡要行为;强化廉政意识,加强教育崇廉、制度保廉、监管督廉、惩纠促廉、激励助廉,反腐机制健全,措施得力,处室无违纪违规现象发生。
(五)团结协作,凝心聚力,创建和谐型机关
处室内部分工合理,协作配合好,工作效率高,有较强的凝聚力和团队意识;处室负责人能够容人、容事、容纳不同意见,同事之间互相信任、互相沟通、互相谅解,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成员之间经常沟通,能做到多谦让不争功、多宽容不挑剔,内部团结稳定,没有扯皮吵架等现象;注重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个人道德,家庭关系和美,邻里关系和睦。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处室,不能参加当年度文明处(科)室的评选:
1、未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的;2、由于管理不善、工作失职造成严重影响和后果的;3、有违法、违纪行为被查处的;4、有工作人员考核不称职的;5、有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等现象的;6、有其他重大问题发生的。
三、评比程序
(一)考核方式
文明处室的考核评比实行“百分制”(其中:考核分占60%,民主评议占30%,领导评价占10%)。根据考核标准及厅机关文明建设的实际,考核方式采取自查自评、领导评价、民主评议、综合考核相结合的原则进行。
(二)考核程序
1、制定规划。文明处室要按照创建标准,结合实际认真制定创建规划报厅直机关党委。创建规划的主要内容包括:年度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工作措施等。
2、自评申报。各处室对照年初制定的创建规划,结合年终完成工作情况对照《湖南省交通运输厅机关文明处室考核评分表》进行自查自评,自评分不低于60分的,填写《湖南省交通运输厅机关文明处室申报审批表》,与创建基础资料(年度工作总结、学习、会议、考勤记录等)一并报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3、领导评价。各处室将各自自评申报材料上报分管领导,由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并评分。
4、组织考评。厅创建活动考核小组按照考核的内容逐项考评,然后进行民主评议。根据考核和评议情况进行综合打分,以得分高低为序,推荐出当年度文明处室建议名单。
5、党组研究确定。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综合各处室自评、领导评价及考核小组考评的结果,按得分高低拟出推荐名单报厅党组研究确定。
四、奖励管理
(一)厅机关文明处室由省交通运输厅给予奖励。
(二)厅机关文明处室实行动态管理,文明处室的评比每年进行一次。
(三)凡文明处室出现本办法一票否决情况的,撤销其文明处室荣誉称号。
(四)建立厅机关文明处室考评领导小组,由创建省直文明单位领导小组成员兼任,主要负责对厅机关文明处室创建活动的组织、指导、监督和考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具体职责为收集、汇总各种创建活动基础资料,督促、检查创建活动开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