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0S00/2010-51508 | 文号 | |
发布单位 |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 来源 | |
公开日期 | 2010-02-11 11:4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统一登记号 |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文件 湘交基建〔2010〕55号
各市(州)交通局,省高速公路管理局、省公路管理局、省交通建设质量监督站、省交通建设造价管理站:
按照《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试行)(交公路发[2009]733号)的有关要求,厅将开展2009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信用评价对象
2009年度从事我省新建、改扩建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公路(三级及以上)项目的施工企业。包括公路工程总承包三级和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交通安全设施专项资质、机电工程专项资质、房建工程、绿化工程等具有法人资格的从事公路建设的施工企业。
二、信用评价内容和标准
我省2009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内容及标准参见《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试行)、《湖南省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行为评定标准补充》(见附件1)。
三、信用评价材料及上报
(一)材料要求(见附件2)。采集200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招标、在建及交工验收公路项目的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资料。
(二)上报要求。国省干线公路项目建设单位应在2月底前组织完成对2009年度国省干线公路施工企业的评价,签署意见后以书面及电子文档形式上报市(州)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市(州)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在3月5日前组织完成对2009年度本行政区域国省干线公路施工企业的评价,签署意见后以书面及电子文档形式上报省公路管理局。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单位应在2月底前组织完成对2009年度高速公路施工企业的评价,签署意见后以书面及电子文档形式上报省高速公路管理局。
省高速公路管理局、省公路管理局应在3月10日前组织完成对2009年度本行业内公路施工企业的评价,签署意见后以书面及电子文档形式上报省厅。
省交通运输厅组织省高速公路管理局、省公路管理局、厅质监站、厅造价站等组成信用评价组,在3月20日前完成对2009年度本行政区域公路施工企业的综合评价,并于3月底前将由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价的施工企业评价结果上报。
(三)报送方式。原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电子文档一份(下载http://www.hnjt.gov.cn)。联系人:傅志勇(联系电话0731-88770093,Email fuzhiyonghnjt.gov.cn)。
四、其它有关要求
(一)本次信用评价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领导,高度重视,按时保质完成信用评价工作,并按要求及时上报。
(二)各单位对施工企业的信用评价情况应收集、整理、归档、保全不良行为事实的证据和资料,确保信用评价工作真实、规范、有效。
(三)各单位应指派专人(联系方式一并上报)负责信用评价工作,建立公路施工企业信用管理台帐,及时、客观、公正地对公路施工企业进行信用评价,不得徇私舞弊,不得设置市场壁垒,一经发现,将在全省通报。
附件:1、湖南省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行为评定标准补充
2、湖南省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表
二○一○年二月九日
主题词:公路 企业 信用 评价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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