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0S00/2009-05440 | 文号 | |
发布单位 |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 来源 | |
公开日期 | 2009-09-10 09:0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统一登记号 |
省交通运输厅已起草形成《湖南省高速公路条例(征求意见稿)》并呈报省人民政府。为提高立法质量,省交通运输厅拟于2009年9月25日召开立法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湖南省高速公路条例(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和建议。现将立法听证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的主要内容
《湖南省高速公路条例》征求意见稿。
二、听证代表的组成和产生
本次听证会安排听证代表25名,由道路运输企业、司乘人员、经营性高速公路经营者、高速公路服务区经营业主、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等各界代表自愿报名组成。此外,邀请部分人士参加旁听。
三、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09年9月16日18时止。
2、报名方式:报名者填妥《听证代表报名表》(附后)后,可以通过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向省交通运输厅报名。联系电话: 0731-82582774,82582714,82223872(传真);电子邮箱:hunanjjtsina.com 。
3、报名要求:凡年满 18 周岁,享有政治权利,符合听证代表要求的公民,均可报名参加立法听证会,有关单位也可推荐人员参加。
听证代表名单确定后,省交通运输厅将于 2009年9月20日前通知本人,并告知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和地点。
附件:1、 湖南省高速公路条例(征求意见稿)
2、 《湖南省高速公路条例》立法听证会报名登记表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二○○九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