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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0S00/2009-05376 文号
发布单位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来源
公开日期 2009-08-24 08:3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统一登记号

关于印发湖南省公路工程造价监督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9-08-24 08:34
信息来源:
字号:【

湘交造价〔2009〕293号

各市州交通局,厅直相关单位:
  为加强对全省在建公路工程项目投资控制的动态管理,保证工程质量,降低工程造价,提高投资效益,根据交通运输部《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和《湖南省交通建设造价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经研究,厅制定了《湖南省公路工程造价监督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九年七月十四日

主题词:印发 公路工程 造价 监督 通知
信息公开选项:公开


抄送:各市州公路局,造价站,厅机关相关处室。
湖南省交通厅办公室 2009年7月20日印发

湖南省公路工程造价监督实施方案

  一、造价监督目的
  1、及时掌握项目投资执行情况、工程费用支付情况;
  2、及时掌握项目投资动态管理情况,积极推进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工作;
  3、分析投资执行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向省交通主管部门反馈信息;
  4、分析工程项目造价调整情况,及时报告省交通主管部门处理。
  二、造价监督依据
  1、《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2000年第8号部令)
  2、《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2004年第3号部令)
  3、《湖南省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湘交基建字[2005]517号)
  4、《湖南省公路工程计量支付管理办法(试行)》(湘交造价[2008]487号)
  5、《湖南省交通建设造价管理办法》(湘交造价[2009]125号)
  三、造价监督检查主要内容
  1、建设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执行情况;
  2、建设项目设计审查、审批意见执行情况;
  3、建设标准、建设规模的控制情况;
  4、变更是否符合基建程序,变更原因及变更费用是否合理;
  5、合同暂定金(专项暂定金、不可预见暂定金)使用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6、工程预备费使用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7、承包合同的执行情况。
  四、实施步骤
  1、首先在部分在建公路工程项目上进行示范,建立“在建公路工程项目造价统计报表”,然后在全省范围内高速公路、一般公路、独立大桥、隧道工程的新、改建项目上分期分批开展造价监督检查。
“在建公路工程项目造价统计报表”分为“在建公路工程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统计报表”和“在建公路工程项目工程其他费用统计报表”两部分,对应已批复建设项目的概算内容,列出施工图预算、施工合同的组成费用、变更工程费用,对工程经费的支出情况尤其是暂定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统计。
  2、以“在建公路工程项目造价统计报表”为基础,进行在建项目的造价监督检查及变更设计核查,主要包括变更设计审批手续是否齐全、变更原因及变更费用是否合理等。
  3、逐步建立在建公路工程项目的全过程造价管理制度。在建公路工程项目的造价管理工作要落实到人,并认真开展造价动态跟踪管理,每季度整理上报统计报表,直至项目竣工决算完成。
  五、监督检查方式
  1、建设单位要根据造价监督检查内容进行内部自检,并将自检结果上报厅主管部门。每年内部自检一次,并于当年的11月10日前上报自检材料。编制“在建公路工程项目造价执行情况报告”,主要内容有:工程概况、路线走向、技术标准、建设规模、施工方案、承包合同、资金筹措、项目组织等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以及概算批复与工程实施经费支出比较、合同暂定金的使用、预备费的使用、资金到位与使用。填报“在建公路工程项目造价统计报表”。
  2、厅造价管理站负责监督检查工作,根据建设单位上报的“在建公路工程项目造价执行情况报告”及“在建公路工程项目造价统计报表”,会同相关单位对在建项目的工程投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3、根据对各项目监督检查的情况,厅造价管理站每年底编制“在建公路工程项目造价监督报告”和“在建公路工程项目造价统计报表汇总表”,报厅核备。
  4、建设单位要指定专门人员作为造价动态跟踪管理的联络员,开展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工作。
  5、在建项目的重大变更要做到事前提醒、适时跟踪、及时上报。
  6、检查结果报省厅批准后在全省交通行业予以通报,检查结果作为各项目业主单位年度考核评比的依据之一。
  六、本方案自2009年9月1日起施行。各市州交通局可参照制定本地区公路工程造价监督实施方案。

  附件:1、在建公路工程项目造价统计报表(一)
     2、公路工程项目概算投资执行情况分析表(二)
     3、公路工程项目变更设计统计表(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