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信息公开>通知公告
索引号 430S00/2009-05365 文号
发布单位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来源
公开日期 2009-06-26 09:0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统一登记号

关于成立湖南省交通厅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9-06-26 09:00
信息来源:
字号:【

湘交运管〔2009〕242号

各市州交通局,厅直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发展现代交通运输业,全面推进交通运输行业节能减排工作,经厅研究决定,成立湖南省交通厅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员组成
  组 长:吴亚中 省交通厅厅长
  副组长:李晓希 省交通厅总经济师
  徐 建 省交通厅副巡视员
  成 员:陈健强 省地方海事局局长
      谭衡鸣 省公路运输管理局局长
      赵健翔 省公路管理局副局长
      宋祖科 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副局长
      钱俊君 省交通厅人事处处长
      王跃明 省交通厅政策法规处处长
      姚利群 省交通厅科技处处长
      赵 宇 省交通厅计划处处长
      陈石祥 省交通厅财务处处长
      叶新民 省农村公路建设办公室主任
      王志强 省交通工会副主任
      罗 可 省交通厅运输处副处长
      陈新发 省交通规划办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厅运输管理处,罗可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易介成、韩爱湘、黄新进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刘玉新、陈明同志为成员。
  二、主要职责
  领导全省交通行业节能减排工作,在全省交通行业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路交通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研究制定交通运输行业节能减排工作相关规范、政策、标准和措施,协调解决行业节能减排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三、厅直各部门主要职责
  省高速公路管理局:负责组织制定并督促实施高速公路资源节约、节能减排标准、政策、措施并实施监测与考核。
  省公路管理局:负责组织制定并督促实施国、省道干线公路资源节约节能减排标准、政策、措施并实施监测与考核。
  省海事局:负责组织制定并督促实施水路运输行业节能减排标准政策和措施,并负责监测与考核。
  省公路运输管理局:负责组织制定并督促实施公路运输行业节能减排标准、政策与措施,并负责监测与考核。
  省交通厅规划办:负责组织制定全省交通行业节能减排规划并纳入交通行业相关专项规划,负责交通基础设施项目的节能减排专项审查。
  厅科技处:负责组织开展交通行业节能减排工作应用技术管理研究,组织研究制定交通行业节能减排标准、规范。
  厅财务处:负责将交通行业节能减排相关项目及实施效果纳入考核评价体系,将相关经费列入预算。
  厅计划处:负责不同层次路网间的衔接配套,发挥路网整体效益,负责落实公路、水路运输、港口行业能源消耗统计及分析和交通行业能源消耗统计报表制度,掌握和监测行业用能状况和水平;将交通行业节能减排计划纳入有关专项计划。
  厅农村办:负责组织制定并督促实施农村公路资源节约、节能减排标准、政策与措施,并进行监测与考核。
  厅运输管理处:归口管理节能减排日常工作;提出行业节能减排标准和节能减排工作基础性、战略性研究建议;指导有关工程项目的节能审查和评估工作;组织行业节能减排管理经验和技术交流,推广应用节能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汇总、分析行业节能减排工作基本情况和主要问题,向厅领导小组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或建议,协调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的事项,完成交办事项;贯彻落实部、省节能减排工作政策精神,作好汇报,争取支持。

 

二○○九年五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交通 机构 节能减排△ 通知
信息公开选项:公开


抄送:交通运输部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节能减排领导小组办公室,厅机关各处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