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0S00/2009-05592 | 文号 | |
发布单位 |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 来源 | |
公开日期 | 2009-01-19 09:0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统一登记号 |
湘交传电[2009] 1 号
各市州交通局、厅直各单位:
元月15日下午,国务院和省政府先后召开了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张德江出席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副省长陈肇雄主持了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省委副书记、省长周强出席会议并就如何贯彻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张德江副总理的讲话精神作了三点重要指示。为认真贯彻全国及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张德江副总理、周强省长的讲话精神,切实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严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春运”及全国“两会”期间交通系统生产安全形势的稳定,特提出如下要求:
一、迅速传达贯彻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
全省交通系统各单位要立即召开紧急会议,把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张德江副总理、周强省长的讲话精神迅速传达贯彻到交通系统全体干部职工。要把抓好安全工作提高到讲政治、保发展、保稳定、促和谐的高度来认识,真正认识到抓好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进一步加强对安全工作的领导。各单位一把手是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其他分管领导对其分管工作的安全负直接领导责任。要坚决实行一岗双责,做到思想认识到位、责任和措施落实到位、管理和监督到位、宣传教育和培训到位。要采取一切有效措施杜绝恶性重大事故的发生,确保“春运”和全国“两会”期间全省交通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二、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
全省交通系统要按照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张德江副总理、周强省长的要求,立即在全系统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安全生产年”活动主要内容是开展三项活动,抓好三个建设。三项活动:一是要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活动,以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为重点。二是要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的专项治理活动。道路运输要开展以整治客运市场、危险品运输为重点的专项整治;水上要开展以客渡运、危险品运输船舶为重点的专项整治;交通基础设施施工以及其他交通企业要开展以“反三违”为重点的专项整治活动,继续深化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确保事故隐患得到有效的监控和整治。三是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三个建设:一是抓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度建设。二是抓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三是抓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
三、切实落实冬季安全生产各项措施
各单位要认真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和省厅的要求落实冬季安全生产的各项预防和管理措施,要根据冬季生产安全的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保障方案。要全力做好重点单位、重点车船、重点施工点段、重点区域和重点环节的安全预控和应急救援准备工作。各交通企业单位要特别重视行车行船和交通基础设施施工安全,强化管理,严格安全检查,坚决制止“三违”,及时消除事故隐患。道路运输要严格实行“三不进站、五不出站”制度,强化运营过程中的监管,确保旅客和危险品运输安全;水上客渡运输要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要确保重点渡口高峰时期有乡村干部轮流值守,严防“三无”船舶参运和渡船超载开航,确保水上交通安全;交通基础设施施工要严格执行冬季施工作业的各项安全制度,确保施工安全。各单位要按照省厅的文件要求落实冬季防冻防滑的设施设备和物资,确保冬季行车行船、施工安全和道路畅通。对不能保证安全运行的车船一律不得放行,对不能保障安全的施工点段一律停止施工,谁放行、谁批准、谁负责。
四、切实抓好“春运”和全国“两会”期间的安全监管
各级地方海事机构要针对冬季水上安全监督的特点,制定水上安全监管的具体措施,加大对重点水域、重点船舶、重点渡口的现场监控,严厉打击非客运船舶载客、非危险品运输船舶载运危险品的行为,落实乡镇船舶、渡口渡船和危险品船的管理责任和安全监管责任,严防重大事故的发生。
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切实履行“三关一监督”的源头安全监管职责。在春运和“两会”期间要深入一线,督促企业和车主和司乘人员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制度、落实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严格执法,严厉打击违法非法参与道路运输的行为,切实强化对运输企业和车辆的源头监管,确保道路运输源头安全。
各级交通建设安全监管机构要强化对交通基础设施施工的安全监管,特别要强化对高速公路、桥梁、隧道等重点施工点段的安全监管,督促施工参与各方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确保施工安全。
五、认真抓好冬季防火、防爆、防泄漏工作。
冬季气候干燥、多风,极易引发火灾、爆炸等事故。各级各单位要组织力量对油库、油码头、危险品储存、船舶、汽车等进行一次防火、防爆、防泄漏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防患于未然 。
六、严格落实值班带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
各单位按照省厅的文件要求,从春运开始,到全国“两会“结束前,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同志在岗带班制度,及时掌握交通安全生产动态,妥善处理各种突发事件和险情,并按规定及时、如实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确保信息畅通。
请各单位将贯彻落实情况于1月19日前报厅安委办。
电话:0731-4425098,传真:0731-4428003
湖南省交通厅
二○○九年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