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0S00/2008-84710 | 文号 | |
发布单位 |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 来源 | |
公开日期 | 2008-12-31 15:0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统一登记号 |
各市州交通局,省公路运输管理局、省地方海事局、省公路管理局、省高速公路管理局、省联运办:
2009年春运将于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
受全球金融危机影响,部分省区农民工用工需求减少,我省到外省务工的部分农民工已提前返乡,但2009年元旦和春节相隔较近,学生、民工、探亲流易于形成叠加,春运高峰期间运输供需矛盾仍将突出。根据预测,我省2009年春运期间公路、水路旅客运输量为8799.5万人次,其中公路客运量为8670万人次,比2008年增加29.8%(与2007年同期持平),水路客运量为129.5万人次,比2008年下降4%。春运组织的任务非常艰巨。为此,全省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行业管理机构和各运输企业要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高度,重视2008年春运工作。按照“安全优质、平稳有序、客货兼顾”的总体要求,切实加强对春运工作的领导,认真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圆满完成2009年春节运输任务。省厅决定成立2009年春运工作领导小组,由厅党组成员、总经济师李晓希任组长、厅工会主任陈永平任副组长,陈健强、谭衡鸣、贺定光、赵健翔、阳建喜、王跃明、王志强、刘金山、罗可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厅运输管理处,罗可兼办公室主任。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行业管理机构和各运输企业都要成立由主要领导负责的领导机构和办公室,并确定专人负责,实行24小时值班制,做到全省上下机构健全,责任明确。
二、科学组织运输,满足旅客出行需要
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行业管理机构和运输企业要根据春运期间的客流变化规律,充分考虑不同群体流动的特点,在科学预测需求的基础上,安排充足的运输能力,并留有一定的备用运力。适时增开班次、增辟线路,满足旅客需要。要针对2009年春运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制定具体的春运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以应对气候突变等异常情况发生。要加强与有关运输部门的联系,掌握旅客集散信息,重点做好汽车客运站、轮运站的集散和调度工作,确保旅客及时疏散。
确保民工安全有序流动仍是2009年春节旅客运输的重点。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运输企业要按照部、省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把组织民工有序流动切实抓紧抓好。一是要积极、主动通过各种方式搜集人员流动信息,摸清民工的流量、流向、流时及高峰期运量,尽量做好各项疏运准备工作;二是要合理调整班次,妥善组织运力,搞好与广东等省市运管部门的协调工作,指导运输企业有计划地组织包车(船)或增开加班车(船)。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严格按交通运输部和省有关规定发放加班、包车有关证件,确保民工及时、安全疏运;三是要搞好与火车站、港口的衔接,做好民工中转疏运工作,航运管理部门要安排充足运力和增加航次,及时疏运民工,防止出现压港现象。
三、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保证春节运输安全
安全是整个春运工作的重中之重。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运输企业的干部职工,尤其是各级领导和企业法人要以对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交通运输部、省政府及省厅有关安全生产和运输安全管理的各项规定,严密防范春运安全事故发生。
一是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行业管理机构要严格履行职责。运管机构要加强对道路运输业的“三关一监督”工作。地方海事机构要全面履行水上安全监督职责,督促县乡政府落实乡镇运输船舶安全管理责任。各运输企业在春运前,要对所有参运车船的驾驶员、乘务员和全体员工普遍进行一次强化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严格执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以反违章、反超载、反超速、反疲劳驾驶为重点,层层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二是对所有参运的客车、客渡船及配套设施在春运前要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技术检查和维护保养,严禁技术状况和安全性能不合格的车、船参加春运;要严格执行交通运输部的有关规定,凡未取得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或2008年度发生重大、特大安全责任事故以及有严重违章行为的驾驶员一律不准参加春运;对山区三级以下(含三级)不符合夜间(晚22时至早6时)安全通行条件的公路,严禁客运班车通行;严禁超速行驶和疲劳驾驶,对长途客车要按交通运输部的规定配备驾驶员,运距单程400公里以上(高速公路600公里以上)的客车,必须配备两名以上驾驶员,且每个驾驶员连续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24小时内实际驾车时间累计不得超过8小时。
三是要采取坚决措施,严厉打击客车和客渡船超载行为。各客运站要严格按客车、客渡船的载客定额发售客票和检票。各级运管机构要加强源头监管,坚决杜绝车站超载发班,凡发现客车客船超载的,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当事人从重处罚,并要采取措施进行分流,分流费用由有关当事人承担,严禁对超载车船只罚款、不分流。
四是要进一步落实乡镇船舶的安全管理责任,切实抓好乡镇客渡船、库区船舶、快速艇、旅游船、装运危险品船舶的安全管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签订安全责任书,层层落实安全责任。要求有乡镇船舶的地方,由各县市交通局报请县、市政府,在春运开始前由县(市)政府出面负责召开一次乡镇长会议,进一步落实乡、镇政府的安全管理职责。各级地方海事机构要强化监督检查手段,及时向县乡政府通报乡镇运输船舶的安全检查情况,严禁“三无”船舶参运。
五是要切实抓好“三品”查堵工作。重点抓好港、站(场)进站、上车、上船前的查堵。对“三品”查堵工作仍要实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认签制,安装了“三品”检查仪器的港站一律要过机检测,没有安装“三品”检查仪器的要按规定实行开包检查。要采取一切措施,坚决把“三品”堵在港、站外、车船下。同时要加强对油库、油轮等重点部位的各项消防安全措施,确保万无一失。
六是要确保公路的畅通。要认真吸取2008年初冰冻灾害的教训,做好防范冬季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应急准备,公路部门要对陡坡、急弯、重点路段、汽车渡口、桥梁、涵洞等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和维护,及时排除隐患,对陡坡、弯道、汽车渡口要备好砂石、草包等防冻防滑物料;在公路交叉路口、陡坡、弯道要设置醒目的路牌标志,通车公路施工路段在春运开始前要停止施工并要做好各项善后工作,确保畅通;要加强路政管理,清除各种路障,并配合有关部门清理“马路市场”,保证道路畅通。航道部门要加强航标的养护管理,确保标位正确,灯光明亮,颜色鲜明,航道畅通。各单位要做好冰冻期间运输的各项准备工作,所有客运站和运输车船要配备好防寒防滑设备,确保安全运输。
七是要加强客运站及客车、客船的治安管理工作。各地交通主管部门和运输企业要积极配合当地公安机关,严厉打击“票贩子”、“拉客仔”和车匪路霸、江贼水盗及其它刑事犯罪分子,为春运创造一个良好的运输环境。
八是凡春运期间发现存在有重大事故隐患或发生了重特大交通运输安全事故的,要按照国家和省政府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给予严肃处理。
四、加强运政管理,维护良好的运输市场秩序
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运输行业管理机构要认真履行行业管理职能,加大工作力度,维护好运输市场秩序,确保春运工作有序进行。一是要加强运输市场特别是客运站点的源头监督与管理,规范其经营行为,维护好运输市场正常秩序;二是要重点打击非法营运,乱班乱线和甩客,卖客等不法行为;三是要监督经营者严格执行国家运价政策,实行明码标价,积极配合物价部门坚决查处违价乱价行为,切实保护经营者和广大旅客的合法权益;四是运输管理机构要有三分之二的人员深入到车站、港口和码头,加强现场管理和源头管理,确保车船班次正常安全有序运行。
五、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满意程度
春运期间,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行业管理机构和运输企业职工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把春运作为检查行业服务水平和展示自身精神风貌的良机。各客运站场在春运前要对站容站貌进行一次认真整顿,坚决治理客运站场的“脏、乱、差”现象;要倡导文明用语,杜绝服务忌语,防止粗暴待客,各运输企业要大力开展各种优质服务活动,不断提高窗口行业的服务质量。在春运期间要增设售票网点,延长售票时间,对大专院校、大型厂矿要送票上门,并可预订返程车(船)票,各客运站、港要增加服务设施,完善服务功能,扩充候车、船场所,做好防滑、防冻工作,客流较多客运站要实行24小时开门服务。要搞好食品卫生,尽量为旅客乘车候车提供方便。严禁乱收费、乱涨价、乱罚款等行业不正之风,严肃查处公路、水路的“三乱”行为。
六、强化宣传,营造声势
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行业管理机构和运输企业要强化春运工作的宣传,营造一个全社会都来关心春运、支持春运的良好氛围。一是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的宣传作用,及时提供春运动态,及时发布车船班次安排、延误的车船、安全注意事项、天气情况等信息,满足广大旅客出行的需要。要加强对春运情况的正面宣传报道,弘扬好人好事,也要揭露批评不正之风,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对春运工作的监督促进作用;二是深入到交通运输第一线,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让每一个春运参与者明白抓好春运工作的重要性;三是要制作春运的宣传资料,特别是关于安全方面的宣传资料,发放到每一个驾驶员、乘务员和所有客运站场;四是要在客运站场、码头、车辆、船舶上张贴宣传标语,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七、加强春运督查,确保春运各项工作的落实
为保证春运各项工作落到实处,随时处理春运中发生的突发性问题,各级领导要深入基层,搞好现场检查与指挥。对重点单位、重点港、站、事故多发路段及治安隐患突出的地区,各级领导要分工负责,分片包干,明确责任,措施到位,确保春运安全顺利进行。省厅将派出春运检查组,对各市州交通系统的春运工作进行督查,重点检查各地各单位春运组织领导、运力安排、安全措施落实和现场管理等方面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八、加强信息反馈,及时处理突发问题
为及时掌握春运进度和动态,各地各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统计工作,收集和上报春运情况,及时协调和处理各种问题,要制定春运突发事件预案,及时处置春运期间的各类突发事件;春运期间发生重特大事故,各地必须在4小时内报省厅。各单位春运办要编办“春运简报”,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加大春运的宣传力度。根据交通运输部的要求,省公路运输管理局、省地方海事局每天上午8点30分前要把前一天的春运工作情况特别是春运的主要特点和亮点工作形成书面材料报部公路司和水运司。春运结束后,各市州交通局、各行业管理局在
(一)各市州交通局从
(二)春运期间每5日道路水路旅客运输完成情况,由省公路运输管理局和省地方海事局负责分别报省政府春运办。
(三)省假日办的春节黄金周七天的累计报表(见附表三、四)请于
省厅值班电话:(O731)4425098(白天)、2222087(晚上)
传真:4428003、电子信箱:LK1956163.com
省公路运输投诉电话:(0731)2582220传真:4446054
省水路运输投诉电话: (0731)4883857传真:4883761
部公路司传真电话:(010)65292742、65292534
部水路司传真电话:(010)65292638
特此通知
附件:1、2009年春运道路旅客运输统计表
2、2009年春运水路旅客运输统计表
3、《黄金周交通运输部门客运情况日报表统计表》(公路)
4、《黄金周交通运输部门客运情况日报表统计表》(水路)
湖南省交通厅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