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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0S00/2008-84750 文号
发布单位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来源
公开日期 2008-09-16 14:3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统一登记号

关于切实抓好当前交通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日期:2008-09-16 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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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抓好当前交通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湘交传电[2008] 50号

各市州交通局,厅直各单位:
  9月8日8时许,位于山西省临汾市襄汾县陶寺乡的新塔矿业有限公司塔山铁矿尾矿库,突然发生溃坝,造成254人死亡34人受伤。9月13日下午14时左右,由四川巴中开往浙江宁波的一辆车牌号为Y08668的客车在南江县陈家山坠入100多米深的山崖后发生燃烧,车上51人全部死亡,据初步了解是机械故障造成的。两起事故的发生,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了极大的损害,给社会带来了不安定因素,影响恶劣,教训极为深刻。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十分重视,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等领导同志多次作出重要批示和讲话。这两起特别重大事故的发生,也给我省交通系统奥运后安全生产工作敲响了警钟。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认真领会胡总书记、温总理的批示精神,切实抓好当前我省交通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特紧急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迅速将上述事故情况通报到交通系统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吸取事故的惨痛教训,要以对党、对人民、对社会高度负责的精神,进一步提高对安全工作的认识,切实加强对安全工作的领导。要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安全与稳定、安全与发展的关系;强化和落实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和各类人员的安全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要认真按照省厅近期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湘交传电[2008]47号)等一系列文件的部署和要求,采取切实可行的强有力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交通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对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认真组织开展“回头看”,继续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严防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按照省政府和省安委会的统一安排,从发文之日起,到十月底止,对我省交通系统安全生产的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认真组织“回头看”。重点排查企业(车船)违法违规生产(运输)、隐患排查治理不认真、安全监控措施不落实、监管不到位等严重问题。各单位对已经排查出来但至今没有整改或目前尚未整改到位的隐患,要根据省厅下发的《湖南省交通系统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监控、整改、督查督办及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湘交安字[2007]600号)要求,分级逐条制订详细的监控整改计划,明确监控整改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措施、整改期限以及督查督办单位和责任人。对正在整改过程中的隐患,要采取严密的监控防范措施,严防隐患酿成事故。对不能确保生产安全的重大隐患,必须责令企业停产整顿。对整改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必须依法或者提请地方政府坚决予以关闭。凡因监控、整改或督查督办不力酿成事故的,要依法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各单位于10月26日前将百日督查专项行动 “回头看”工作总结报厅安委办。
  三、国庆即将来临,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即将召开。认真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和强化安全监管,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各单位必须予以高度重视。一是要按照省厅的工作部署,继续深化道路运输、水上交通、公路水运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督促企业和经营业主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的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依法强化现场监管,确保我省交通系统的生产安全。二是认真按照省厅《关于认真做好2008年中秋节和“十一”黄金周道路水路运输工作的通知》(湘交传电〔2008〕49号)要求,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落实国庆“黄金周”道路水路运输安全的各项要求,确保国庆长假期间我省道路水路运输的安全。三是各单位要结合本地实际和奥运后以及国庆“黄金周”期间的特点,全面强化对交通安全生产全过程的监管。要针对重点领域、重点单位和关键环节制订严密的防范措施,将安全生产的每个环节落实到人头、确保责任落实、工作落实、措施落实,严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为“十一”黄金周期间旅客出行和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的胜利召开提供交通安全保障。
  四、各单位要按照省厅的要求继续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同志在岗带班制度,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确保信息畅通。要对各种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要立即启动预案,组织力量妥善处理并按规定及时、如实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请将以上内容立即传达到全体干部职工并认真贯彻执行。

湖南省交通厅
二OO八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