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0S00/2008-84725 | 文号 | |
发布单位 |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 来源 | |
公开日期 | 2008-06-07 22:0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统一登记号 |
湘交传电[2008]66号
关于做好在建交通建设项目防汛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市、州交通局,厅直相关单位:
据省气象部门预测,我省近期将出现强对流天气和迎来入汛后的第二次强降雨过程,省直相关部门已启动突发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预案Ⅲ应急响应。为进一步做好在建交通建设项目的防汛工作,确保在建交通建设项目的施工安全,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全省在建交通建设项目在强对流天气和强降雨期间暂停野外施工作业;
二、要求各项目业主和施工单位迅速启动应对突发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三、要求各项目业主和施工单位迅速组织对高边坡、高填方路段和易于诱发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路段进行检查,明确专人值守和监控,确保不因强降雨等造成质量安全事故;
四、要求各项目业主和施工单位迅速组织对高空作业施工机械设备、电力线路进行检查,紧急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必要的加固处理,防止因强对流天气和强降雨造成设备倒塌、线路短路等安全隐患;
五、要求各项目业主和施工单位迅速组织对所有施工人员驻地进行紧急排查。所有施工单位和人员驻地必须避开坡脚和沟谷,该搬迁的要采取紧急措施进行立即搬迁,避免因强降雨可能引发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六、对国省干线公路改造项目,必须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设置限速限载警示标志,做好交通维护,加强对险要路段的交通管制,确保交通畅通和运输安全;
七、各市州交通局、各行业管理局要把当前抗强对流天气和强降雨等恶劣天气作为当前的首要工作,加强领导,周密布置,制定措施、落实责任,确保在建交通建设项目的施工安全及国省干线公路改造项目的交通畅通。
湖南省交通厅
二○○八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