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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0S00/2008-84741 文号
发布单位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来源
公开日期 2008-01-22 15:0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统一登记号

转发交通部关于加强春运期间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8-01-22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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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交通厅文件

 

湘交办[2008]5号

 

转发交通部关于加强春运期间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交通局,厅直各有关单位:
  春运工作即将开始,为保证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春节,现将交通部《关于加强春运期间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交安委明电[2008]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结合当前我省交通运输应对恶劣天气,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领导,切实做好春运各项准备工作
  各单位要站在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践行交通部党组提出的“三个服务”的高度,充分认识春运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春运工作的组织领导,提前部署、精心准备,把春运各项安全措施落到实处。要按照省厅下发的《关于认真做好2008年春节运输工作通知》(湘交运管[2008]8号)要求,围绕今年春运“走得了、走得好、走得安全、走得满意”的原则,全力以赴抓好春运期间交通安全各项工作,确保春节和“两会”期间的交通安全。
  二、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强化春运交通安全工作
  各单位要按照省厅《关于切实加强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关于认真贯彻全国及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抓好当前交通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关于“1.14”道路交通事故的通报》等文件和明传电报的要求,认真落实冬季和春运安全生产的各项措施,切实做好当前交通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管工作,防止各类交通事故的发生。
  三、加强现场监管,确保交通运输安全
  各级地方海事管理机构要结合当地实际,加强对农用船、赶集船舶非法载客的现场管理,加大对重点水域、重点船舶、重点渡口的现场监控,落实监管责任,严防死人事故的发生。航道管理部门要加强航道养护管理,确保航道畅通。
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切实履行“三关一监督”的安全监管职责,要深入安全生产第一线,督促企业和车主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制度、落实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切实强化对运输企业和车辆的源头监管,确保道路运输生产形势的稳定。各运输企业要抓好安全检查,坚决制止“三违”,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各级公路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所管辖公路的巡查,及时掌握气象情况,充分利用电子警示牌及时发布路况、天气和安全行车警示性提示;高速公路、山区公路和渡口、桥梁要备好砂石、草包、食盐等防冻防滑物料以及吊车、拖车等应急抢险设施设备,确保公路畅通。对因灾害性天气确实不能保证车辆安全通行的路段、桥梁、隧道要立即按照法定程序实行封闭。
  四、严格值班制度,及时上报有关信息
  春运期间,要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及时掌握交通安全生产动态;发生突发事件,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妥善处理。要按照规定及时上报有关信息,确保政令和信息通畅。
 

二○○八年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