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0S00/2007-47767 | 文号 | |
发布单位 |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 来源 | |
公开日期 | 2007-08-23 08:0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统一登记号 |
湖南省交通厅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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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交基建字〔2007〕39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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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交通局、厅直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以桥梁为重点的交通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的紧急通知》(湘交传电〔2007〕19号)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省厅将于2007年8月27日-9月3日以抽查的方式对全省交通基础设施,特别是在建项目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进行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督查内容 1、督查各市州交通局和项目建设单位对省交通厅《关于切实做好交通建设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湘交传电〔2007〕15号)、《关于对圬工拱桥立即停工整顿的紧急通知》(湘交传电〔2007〕16号)和《关于开展以桥梁为重点的交通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的紧急通知》(湘交传电〔2007〕19号)的贯彻落实情况。 2、抽查部分重点项目的基建程序、项目管理、质量安全措施、实体工程质量、违法转包和擅自分包、桥梁检测养护及突发应急预案等内容。 二、督查方式 采取听取汇报、现场查看、查阅资料、对工程实体及原材料抽检等方式进行。 三、 督查要求 1、对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督查组应责令立即停工整改。 2、对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项目管理不到位、现场施工工艺及施工安全不规范等现象,督查组应责令限期整改。 3、各督查组对督查情况进行汇总,并于9月5日前写出书面材料报厅基本建设处(电子文档请发至:cys3848tom.com)。 4、督查期间,要轻车简从,严格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廉政规定。 附件:督查组人员安排
附件: 督查组人员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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