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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0S00/2007-47773 文号
发布单位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来源
公开日期 2007-01-08 08:0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统一登记号

在公路法定范围内,因抢险、防汛需要修筑堤坝、压缩或者拓宽河床的行政许可申请条件的公示

发布日期:2007-01-08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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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抢险、防汛需要在大中型公路桥梁和渡口周围二百米范围内修筑堤坝、压缩或者拓宽河床,应当按照《公路法》第四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事先向交通主管部门提交申请书和设计图。 申请书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主要理由;
      (二)地点(公路名称、桩号及与公路边坡外缘或者公路界桩的距离);
      (三)安全保障措施;
      (四)施工期限。
       在大中型公路桥梁和渡口周围二百米、公路隧道上方和洞口外一百米范围内,以及在公路两侧一定距离内,不得挖砂、采石、取土、倾倒废弃物,不得进行爆破作业及其他危及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公路渡口安全的活动。因抢险、防汛需要修筑堤坝、压缩或者拓宽河床的,应当事先报经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会同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采取有效的保护有关的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公路渡口安全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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