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0S00/2006-61348 | 文号 | |
发布单位 |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 来源 | |
公开日期 | 2006-08-23 08:0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统一登记号 |
湖 南 省 交 通 厅 文 件
湘交基建字[2006]470号
转发关于2006年下半年
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工作补充安排的通知
各市州交通局、厅直有关单位:
现将湖南省建设领域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06年下半年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工作补充安排的通知》(湘建专办发[2006]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为巩固和扩大交通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工作成果,推动交通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请各市州交通局、厅直有关单位结合湖南省建设领域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06年湖南省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湘建专领发[2006]1号)的要求,切实抓好交通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督管理制度的改革和完善,加强对项目招投标、合同履约、非法分包和擅自转包、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等的监督执法,积极引导和推广“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评标办法的实行,进一步加强对质量安全、工程造价和资金使用的全过程监管,加大对交通建设领域的执法督查和违纪违规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着力推进治理交通建设领域的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确保今年交通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各项工作任务的全面完成,促进全省交通建设快速健康发展。
附件:湖南省建设领域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06年下半年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工作补充安排的通知》(湘建专办发[2006]1号)
湖南省交通厅
二OO六年八月十七日
湖南省建设领域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湘建专办发[2006]1号
关于2006年下半年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工作
补充安排的通知
各市、州建设领域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省直有关成员单位:
根据《湖南省2006年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意见》的要求,经研究,现对今年下半年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工作作出如下补充安排:
一、加大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专项整治力度
(一)加大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专项整治,重点是加强对政府投资、国债资金、开行贷款建设项目的整治。拟定于八月份从六个方面开展一次现场检查:1、检查招标投标配套政策文件规定等执行情况。2、是否依法依规核准招标方式。有无应公开招标项目核准为邀请招标或直接发包的现象,依法核准为公开招标的项目有无未经核准部门同意更改为邀请招标或直接发包的现象,有无不招标、假招标或将项目化整为零和以其他方式规避招标的现象。3、检查招投标投诉处理情况,是否及时受理并认真调查处理招投标投诉及建立招投标投诉台帐。4、施工承包合同签订是否符合要求,有无阴阳合同,招标结果是否真实载入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是否严格。5、施工企业管理班子、现场工作人员情况。有无企业资质挂靠,有无现场管理人员与投标文件及施工承包合同要约不一致的问题。6、施工验收资料手续是否合法、完整,工程结算金额与工程招标、施工承包合同的规定是否背离。
(二)九月份拟对部分房屋建筑、市政工程建设项目以及农村公路、国省道、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组织开展一次采用“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情况的专项检查。
二、加强建设领域质量安全的监督检查。
拟定于十月份组织一次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工程项目的执法检查,重点突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督促建筑施工企业建立健全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配备符合规定的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落实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向施工人员提供安全作业环境和条件;二是督促企业加强对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提高一线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技能。三是对工程监理企业及其它参建各方责任主体履行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责任的情况进行检查;四是督促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政策及文件精神。严把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两道关口。五是严格责任追究,对不认真履行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责任的单位和个人,以及乱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监管人员依法依规严格处罚,确保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三、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
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拟定于十月份召开一次听证会,主要邀请施工企业(包括建筑劳务企业)、勘察设计单位、工程监理单位、招标代理机构、造价咨询机构、建设单位参加,就各行政主管部门在建设领域监管过程中的多头管理、乱执法、乱收费、乱罚款的行为以及建设领域的不正当交易行为进行听证,对听证的情况向省政府作一次专题汇报,并提出建议和意见。
二O O六年七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