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430S00/2026-001306 | 文号 | |
| 发布单位 |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 来源 | 厅规划与项目办 |
| 公开日期 | 2026-01-09 10:3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统一登记号 |
采购人对安化至溆浦高速公路文物考古调查勘探工作报告编制项目拟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安化至溆浦高速公路文物考古调查勘探工作报告编制项目。
预算金额:820000.00元。
二、拟采购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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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专业分类 |
项目名称 |
预算(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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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文物调查勘探 |
安化至溆浦高速公路文物考古调查勘探 工作报告编制项目 |
820000.00 |
三、拟定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的名称、地址
1.名称: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院(湖南省文物保护利用中心)
2.地址:湖南省长沙市东风路东风二村巷18号
四、采购人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院(湖南省文物保护利用中心)是湖南省唯一一家同时具备国家文物局颁发的考古发掘团体领队资质、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甲级资质、可移动文物保护甲级资质的单位。该单位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向建设单位委托收取的考古调查、勘探、发掘经费纳入非税收入专户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因我国境内地下、内水和领海中遗存的一切文物,属于国家所有,且文物是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受国家保护。经咨询湖南省文物局,文物调查勘探可认定为专有技术,省内仅有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院(湖南省文物保护利用中心)能开展此项工作,具有不可替代性,且我办以往编制文物考古调查勘探工作报告项目均为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院(湖南省文物保护利用中心)执行,为确保服务的连续性、稳定性及服务的配套原则,节约成本,故申请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由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院(湖南省文物保护利用中心)实施。
五、第三方专家对供应商专利、专有技术等唯一性论证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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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证时间 |
2026-01-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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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证地点 |
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评标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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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证意见 |
针对安化至溆浦高速公路文物考古调查勘探工作报告编制项目采取单一来源意见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三章第四十三条有明确条文规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组织从事考古发掘的单位进行考古调查、勘探。故必须遵守法律文件对安化至溆浦高速公路段采取文物考古调查勘探,并出具其报告。 2、文物考古调查勘探是项业务即专又精的工作,必须由具备国家文物局颁发的考古甲级资质单位进行。因我省只有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院(湖南省文物保护利用中心)是唯一一家省级文物考古部门,并具有国家文物局颁发的考古发掘团队领队资质及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甲级资质,又是国有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该单位技术力量雄厚,具有不可替代性。 3、此项目工程经费预算合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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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成员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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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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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卫京 |
省高级人民法院 |
研究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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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鄂权 |
长沙简牍博物馆 |
研究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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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志平 |
长沙市博物馆 |
研究馆员 |
六、公示期限
自2026年1月9日至2026年1月16日止,共计5个工作日。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向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实名反映,并抄报监管部门。
七、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名称、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规划与项目办公室
地 址:长沙市万家丽南路一段1号
联 系 人:柳女士
电 话:0731-89872902
采购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天心区友谊路413号运成大厦12楼
联 系 人:罗洲(项目负责人) 彭晖 刘玉霜
电 话:0731-84452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