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0S00/2022-03009738 | 文号 | |
发布单位 |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 来源 | 厅港航管理处 |
公开日期 | 2022-07-25 11:3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统一登记号 |
为提升我省省管干线航道养护管理水平,合理、规范使用航道养护资金,发挥省管干线航道引领示范作用,推动水运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航道养护管理规定》《航道养护技术规范》等法律法规和规范,结合我省航道养护管理实际情况,我厅起草了《湖南省省管航道养护管理暂行办法》。有关情况如下:
一、出台背景
“十四五”期我省将完成水运投资500亿元,500吨级及以上骨干航道里程将达2150公里。届时,航道等级和通航能力将不断提升,社会对航道养护工作的关注度将大幅提高,航道养护的标准和要求将日趋严格,航道养护管理任务将更加繁重,为航道养护管理工作建章立制显得十分迫切。
航道受自然条件影响较大,必须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疏浚、清障扫床、机电设备维修等在内的各项养护工作,有必要建立科学严谨的航道养护管理制度和监督体系,使之成为规范航道养护行为的重要抓手,保障航道安全畅通,促进服务水平提高。
目前,我省航道管理机构行政管理职能调整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单位性质转变为公益性事业单位,应重新明晰航道养护管理单位与养护单位的职责。省级层面应统筹考虑现状与规划,重点抓好省管干线航道养护,科学有序开展其他航道养护。
航道是国家重要的公益性交通基础设施,是水路运输安全畅通和国家重大战略物资运输安全的重要通道,是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建立健全航道养护管理机制,对维护水上交通正常秩序,预防发生水上交通突发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具有不可或缺的重要意义。
二、主要内容
办法共分七章四十四条,主要内容包括:
第一章总则,共五条。主要规定了制订目的、制订依据、适用范围、养护原则、养护内容及定义、职责分工等。
第二章养护计划的编制及下达,共五条。主要规定了养护计划的定义,四类养护计划编制要求和计划报送和下达,养护经费编制的总体要求、养护经费来源和管理等。
第三章例行养护,共七条。主要规定了例行养护的工作内容、执行的技术标准、工作指标、电子巡航的应用和考核的方式、程序等。
第四章专项养护,共八条。主要规定了专项养护开展的工作原则、工作内容、责任主体、程序和手续、承担单位资质要求、费用管理和验收组织等。
第五章应急抢通,共六条。主要规定了实施应急抢通的总体要求、应当实施应急抢通的情况、组织实施程序、资金安排和验收组织等。
第六章公益助航,共九条。主要规定了公益助航实施责任主体和遵循的原则、实施的条件和基本程序、承担公益助航单位应具备的能力及具体工作要求、资金安排管理等,并强调航道养护机构与交通综合执法机构在助航活动中协同合作的重要性。
第七章经费使用和管理,共两条。主要规定了四类养护活动经费使用的基本原则和监督检查、责任追究等。
第八章附则,共两条。明确了《办法》具有延展性和指导性,规定了《办法》的解释权、执行时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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