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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0S00/2020-01005286 文号
发布单位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来源
公开日期 2020-07-24 14:4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统一登记号

湖南省南县至益阳高速公路项目三仙湖服务区房建工程施工总承包第13A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日期:2020-07-24 1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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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按照有关规定,将湖南省南县至益阳高速公路项目三仙湖服务区房建工程施工总承包第13A标中标候选人和后备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13A标段

中标候选人: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41193279)

后备第一中标候选人:湖南正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41277016元)

后备第二中标候选人:云南省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41116866元)

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2020.7.24-2020.7.28,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须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异议须署实名、附有异议人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基本事实和相关材料。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对于按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先提出异议的投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受理投诉时要求投诉人递交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已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的,应当一并说明。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的投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不予受理。

投诉处理期间,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有权查阅、复制有关文件、资料,调查有关情况,相关单位和人员应当予以配合。必要时,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以责令暂停招标投标活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投诉事项作出的处理决定,应当在对该项目具有招标监督职责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政府网站上进行公告。投诉人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进行投诉的,或者有证据表明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的,或者投诉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予以驳回,并对恶意投诉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投诉人责任。

附件1:中标候选人及后备中标候选人的项目业绩、对施工质量要求、安全和环保目标及工期的响应情况、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附件2: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招标人: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址:长沙市开福区三一大道500

  联系人:罗女士

  话:0731-89757102

  真:0731-89757102

  

监督部门: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址:长沙市湘府西路199号

    话:0731-88770092(基本建设处)

    真:0731-88770094(基本建设处)

    编:410004

2020 7 24

附件1:中标候选人及后备中标候选人的项目业绩、对施工质量要求、安全和环保目标及工期的响应情况、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附件2: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