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0S00/2015-21637 | 文号 | |
发布单位 |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 来源 | |
公开日期 | 2015-06-12 16:0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统一登记号 |
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将湖南省“十三五”交通项目重大课题及交通规划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第一合同段:湖南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
第二合同段:湖南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
第三合同段:长沙理工大学;
第四合同段:湖南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
第五合同段:湖南省交通科学研究院;
第六合同段:湖南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
第七合同段:湖南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
第八合同段:湖南省交通科学研究院&湖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联合体);
第九合同段:湖南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
第十合同段:湖南省交通科学研究院;
第十一合同段:交通运输部规划研究院&湖南省航务勘察设计研究院(联合体);
第十二合同段:武汉理工大学;
第十三合同段:湖南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
第十四合同段:废标,重新招标;
第十五合同段:湖南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北京建达道桥咨询有限公司(联合体);
第十六合同段:湖南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
第十七合同段:湖南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
第十八合同段:湖南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
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2015.6.12-2015.6.16)。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须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异议须署实名、附有异议人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基本事实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湖南省监察厅驻省交通运输厅监察室投诉。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满足《湖南省招标投标活动违规问题举报办法》(湘发改招[2013]909号)的要求,须署实名、附有投诉人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及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禁止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及渠道取得证明材料,阻碍招标投标活动正常进行,招标人及湖南省监察厅驻省交通运输厅监察室将对恶意异议或投诉予以驳回并通报。
湖南省监察厅驻省交通运输厅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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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规划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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