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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0S00/2024-213609 文号
发布单位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来源 厅基本建设处
公开日期 2024-12-11 17:2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统一登记号

湖南省城步至龙胜(湘桂界)高速公路项目机电工程施工监理CLJDJL01标段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4-12-11 17:22
信息来源:厅基本建设处
字号:【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1139:00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南省城步至龙胜(湘桂界)高速公路项目(简称“城龙高速”)(项目名称)已由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湘发改基础〔2020973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湖南省交通运输厅湘交批〔2020184批准,项目业主为湖南省城龙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资本金约占总投资20%,由项目业主自筹,其余资金,项目单位通过银行贷款受项目业主授权委托,招标人为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招标执行机构为湖南省城龙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机电工程施工监理CLJDJL01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湖南省邵阳市境内。

2.2 项目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项目路线起于邵阳市城步苗族自治县儒林镇,顺接已建的武冈至靖州高速公路城步支线,止于湘桂两省交界处的五团镇双田,顺接拟建的城步至龙胜高速公路广西段。线路全长51.79公里,全线共有桥梁57座,主线共设桥梁18305.5m/43座(含互通主线桥),匝道共设桥梁10座,南山连接线共设桥梁4座。隧道11394.6m/9座(桥隧比57.3%),路基土石方1383m3,通道涵洞97道,圆管涵75道,天桥3座,互通4处,服务区1处,互通匝道收费站3处、桥隧监控通信站1处、养护工区1处、路政中队1处。主线采用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6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其他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执行。南山互通连接线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10米。现对该项目全线的机电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施工监理招标工程共分为1个标段。其标段划分及工程内容等见下表。

标段号

桩号

长度(km)

招标范围

CLJDJL01

K0+760-K52+574.886

51.815

本次招标为全线通信、收费(含收费土建)、监控(含隧道监控)系统;隧道通风、照明及供配电等系统;隧道消防机电部分;全线机电工程系统集成和联调;全线机电管线预留预埋等工程和相关变更工程的实施及本合同主体项目之外的附属工程等,包含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施工监理及配套设备(材料)监理工作。

本次招标施工监理服务期限为:1020日历天,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30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监理720日历天。本项目计划开始监理时间20252月,实际以委托人发出的书面通知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机电专项监理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投标人须知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业绩,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 (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可在本次招标中对1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招标人不接受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最近第一年度D级、连续三年(最近第三年、最近第二年和最近第一年)评为 C 级及以下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投标。

3.6 招标人不接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湖南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218.76.40.80:8000/gljs)中注册、完善、公开本单位信息(详见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湖南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企业信息录入及审核工作的通知》(湘交函〔2021〕116 号)办理),并在湖 南 省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办 理 CA 数 字 证 书 ( 具 体 流 程 参 见 网 址 : https://casign.hnsggzy.com:7080/ca-hunanplatform/operation/main)。投标人在办理 CA 数字证书时,自行填写利益相关企业,由电子招投标系统根据投标人填写的利益相关企业情况,在网上报名时自动提醒利益相关企业已报名(如利益相关企业报名数超过可投标段数的,自动禁止报名),随机分配标段时自动规避利益相关企业,如因企业未如实填写利益相关企业导致利益相关企业自动分配到同一标段的,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4.2 办理完成 CA 数字认证后,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 前一日(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工程建设项目交易招投标系统(以 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http://www.hnsdzjy.com/tpbidder/gcjsLogin),进行报名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完成报名。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报名、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3 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

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未按规定从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交易招投标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其投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见外网招标公告。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和技术文件)和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原件等资料送达:本次招标实行网上解密和开标。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目前已全面启动电子化开评标,不见面开标项目无需现场参与,投标人可自行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解密和收看开标现场。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将投标保函原件(如有)、银行查询授权书原件(如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后(封套注明项目名称、标段号、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采用邮寄方式最晚于开标之日前一日下午 17:00 时前交招标代理机构签收(以签收时间为准),邮寄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三一大道500号金色比华利小区16栋2单元104室(联系人:郭先生,联系电话0731-83285781/0731-85222202)。

若投标人自愿到达开标现场参加开标活动的,应当在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函原件(如有)、银行查询授权书原件(如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后,递交至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南路二段 29 号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开标室请见一楼电子显示屏)交招标人签收;投标人在原件等资料递交完成后,请在三楼休息区、一楼办事大厅休息,禁止进入不见面开标室或在门口、过道聚集。投标人可到开标现场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工作,也可以按时远程登陆“电子交易平台”参与网上开标,完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工作,参与网上开标的投标人应保持通讯方式畅通。若投标人在现场解密,则须携带加密投标文件的 CA 数字证书、笔记本电脑并自备可靠的网络连接,全程做好防护,戴好口罩,并按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要求落实相关疫情防控措施。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CLJDJL01标段3万元

(1)投标人采用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转账、电汇、网银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划款到以下指定投标保证金专用账号上(以到账时间为准)

招标标段:CLJDJL01标段

   名: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保证户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芙蓉区支行

   号:180619010400118220010001159

2)采用银行保函时,应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出具(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出具)保函,与银行查询授权书原件一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招标人。

6.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bidding.fgw.hunan.gov.cn/、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http://jtt.hunan.gov.cn/)上发布。

8. 附件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之附录)

附件2:评标办法(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附件3:项目概况

9. 联系方式

人: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址:长沙市开福区三一大道500号

人:谷女士

   话:0731-89757153

异议联系人:女士

   话:0731-89757151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高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长沙市开福区三一大道500号马兰山公寓综合楼

项目负责人:郭聪

人:郭先生吴先生

    话:0731-83285781/0731-85222202

                   

监督部门: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地址:长沙市湘府西路199号

电话:0731-88770095(基本建设处)

邮编:410004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之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1

监理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机电专项监理资质,且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注: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的要求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1

最近5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一日往前回溯5年)内具有1个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新建或改扩建(改扩建为不低于四改六车道及以上)高速公路施工监理业绩(以下两个条件可在不同合同中满足):                                                                                 

1、完成过1个合同里程为52KM及以上的新建或改扩建(改扩建为不低于四改六车道及以上)高速公路机电工程(含监控、收费、通信三大系统)施工监理。                                                                                 

2、完成过1个新建或改扩建(改扩建为不低于四改六车道及以上)高速公路隧道机电工程施工监理。              

注: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2项的要求在“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3.业绩计算以项目交工验收日期为准。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1

投标人不得存在投标人须知 1.4.3 款和 1.4.4 款的情形且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且不得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最近第一年度D级、连续三年(最近第三年、最近第二年和最近第一年)评为C级及以下信用等级。             

注: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第1.4.4项规定,逐条说明其信誉情况;                                                                                         

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3项的要求在“投标人信誉情况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

  

  

在岗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

1

1、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公路工程或机电工程或软件类专业或电子、通讯与自动控制技术类专业);                                               

2、具有交通运输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公路工程专业)或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机电工程专业),且注册在投标人处;                                               

3、近5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一日往前回溯5年)内具有1个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新建或改扩建(改扩建为不低于四改六车道及以上)高速公路驻地监理工程师职务或副驻地监理工程师职务或总监理工程师职务或副总监理工程师职务的施工监理业绩(以下两个条件可在不同合同中满足):                                                                                                            

①完成过1个合同里程52KM及以上的新建或改扩建(改扩建为不低于四改六车道及以上)高速公路机电工程(含监控、收费、通信三大系统)施工监理。                                                                     

②完成过1个新建或改扩建(改扩建为不低于四改六车道及以上)高速公路隧道机电工程的施工监理。                                                

注:                                               

1.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4 项的要求在“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资历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以上人员不得处于暂停执业处罚期内,且未被取消资格。                                                

3.未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人员不作为评审依据。                                               

4.业绩计算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湖南省公路水运建设与运输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网”网页截图显示的在岗截止日期为准。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并满足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湖南省公路水运建设项目履约人员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湘交基建规[2019]17号)的要求,否则按废标处理。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主要监理人员最低要求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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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评标办法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1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最近1年较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优先;

3)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4)随机摇号确定排序。

2.1.1

2.1.3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开标形式评审

a. 开标后投标人投标函所列标段与招标标段一致;

b. 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和技术文件);

c.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编制识别码不一致(若一致则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d.不同投标人提交电子投标文件IP地址不相同(若相同时能合理说明);

e.不同投标人提交电子投标文件IP地址不在某一特定区域(若在某一特定区域时能合理说明);

f.电子投标文件硬件信息不相同(若相同时能合理说明)。

(2)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监理服务期限、工程质量要求、安全目标及环保目标;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3)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的签字(签名)或签名章(印章、签章)盖章、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符合投标人须知第 3.7.3 (4)目的规定

(4)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向招标人提交了银行保函原件。若保函仅加盖银行业务公章的,同时提交了银行出具的同等法律效力证明的原件。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

(7)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

(8)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9)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10)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1)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委托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2.1.1

2.1.3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开标形式性评审

a.在投标函上填写了投标总价;

b.投标人投标函所列标段与招标标段一致;

c.投标报价未超出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

d. 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解密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文件);

e.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编制识别码不一致(若一致视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f.不同投标人提交电子投标文件IP地址不相同(若相同时能合理说明);

g.不同投标人提交电子投标文件IP地址不在某一特定区域(若在某一特定区域时能合理说明);

h.电子投标文件硬件信息不相同(若相同时能合理说明)。

(2)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报价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3)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的签字(签名)或签名章(印章、签章)盖章、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符合投标人须知第 3.7.3 (4)目的规定

(4)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5)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6)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2.1.2

资格评审标准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监理资质证书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资格、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8)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5项规定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0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技术建议书:35.0分

主要人员:35.0分

业绩 15分

履约信誉 5分

……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 10.0 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方案一:按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 顺序选取前 3 名(若不足 3 名,则选取相应数量),对其第二个信封(报 价文件)的评标价作算术平均(根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5.2.4 项 规定在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除外),将 该平均值作为评标价平均值;

☑方案二: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评标基准价=(最高投标限价×0.6+评标价平均值×0.4) ×(1-下浮系数)

下浮系数将从1%~5%中选取5个数,步距不小于0.5%,设置等差数列,并在开标时随机抽取。

如果投标人认为某一标段的评标基准价计算有误,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经当场核实确认之后,可重新宣布评标基准价。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2.2.3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 ×(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评分因素

评分因素

权重分值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分值

2.2.4(1)

技术建议书

35.0分

监理大纲(或监理方案)和措施

15分

满足工程基本要求,得12分;切实可行且合理科学的,酌情加分,本项最高得15分。

本工程监理工作的重点与难点分析

10分

满足工程基本要求,得8分;切实可行且合理科学的,酌情加分,本项最高得10 分。

对本工程的建议

10分

满足工程基本要求,得8分;切实可行且合理科学的,酌情加分,本项最高得10分。

2.2.4(2)

主要人员

35.0分

总监理工程师任职资格与业绩

35分

1、满足投标人须知附录 4 资格审查条件要求得 28 分。

2、在此基础上,最近5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日回溯5年),增加担任过一个合同里程长度52KM及以上的新建或改扩建(改扩建为不低于四改六车道及以上)高速公路机电工程(含监控、收费、通信三大系统)总监理工程师或副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或副驻地监理工程师职务加3.5分,本项最多加3.5分;增加担任过一条新建或改扩建(改扩建为不低于四改六车道及以上)高速公路隧道机电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副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或副驻地监理工程师职务施工监理业绩的,加3.5分,本项最多加3.5分。

注:一个业绩满足多个加分条件时可重复加分。

2.2.4(3)

评标价

10分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大于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 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小于等于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 100× E2。

其中:F是评标价所占的权重分值,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1=0.2, E2=0.1

评标基准价下浮系数将从1%、 1.5%、 2%、 2.5%、3%中选取,并在开标时随机抽取。

2.2.4(4)

其他因素

业绩

15分

1、满足投标人须知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得 12分;

2、在此基础上,最近 5 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一日往前回溯 5 年),投标人增加完成过1个合同里程长度52Km及以上的新建或改扩建(改扩建为不低于四改六车道及以上)高速公路机电工程(含监控、通信、收费三大系统)施工监理业绩加1.5分,本项最多加1.5分;

投标人增加完成过1个新建或改扩建(改扩建为不低于四改六车道及以上)高速公路隧道机电工程的施工监理业绩的,加1.5分,最多加1.5分。

注:一个业绩满足多个加分条件时可重复加分。

履约信誉

5分

1)信用评价(5分):

年度

信用等级 最近第一年/分 最近第二年/分 最近第三年/分

AA        2.5              1.5           1.0

A         1.75             1.05          0.7

B/C       0                0             0

注:1.信用等级以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公路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为准,企业信用加分分值按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近三年发布的企业信用评价结果进行权值分配;如企业当年无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发布企业信用等级的,按交通运输部发布的公路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等级结果进行权值分配;当年在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和交通运输部发布的公路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中均无信用等级的,其当年的信用评价得分按0分计。联合体参与投标的,其信用评价等级按联合体成员每一年度最低信用等级确定。

2.最近第一年的信用等级评价结果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最新发布的文件结果为准;若发布的最近第一年的信用等级和投标人填报的最近第一年的信用等级不一致时,以最新发布的信用评价文件为准。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详细审查标准。(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技术建议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技术建议书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当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2项规定的标准对其更新资料进行评审。(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3.2 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各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

1)按本章第2.2.4项(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建议书部分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4项(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主要人员部分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4项(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D

3.2.2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A+B+D

3.3 第二个信封开标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1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

3.4 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

*3.4.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4.2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

*3.4.3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4.4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不参与评标价得分的计算。

3.5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

3.5.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4项(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评标价计算出得分C。评标价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5.2 投标人综合得分=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C

*3.5.3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6 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3.6.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查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等信息进行核实。若投标文件载明的信息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发布的信息不符,使得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6.2 评标委员会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存在的串通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b.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c.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d.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e.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g.不同投标人提交电子投标文件IP地址相同且无法合理说明的;

h.不同投标人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IP地址在某一特定区域且无法合理说明的;

i.电子投标文件硬件信息相同且无法合理说明的。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a.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b.招标人直接或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c.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

d.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e.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f.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a.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

b.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c.提供虚假的业绩;

d.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e.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f.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7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3.7.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7.2 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的修正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3 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或说明,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7.4 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委托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3.8 不得否决投标的情形

投标文件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12.3项所列情形的,均视为细微偏差,评标委员会不得否决投标人的投标,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12.4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3.9 评标结果

3.9.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9.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附件3:项目概况

1  项目位置

1.1  项目名称:湖南省城步至龙胜(湘桂界)高速公路项目(简称城龙高速公路)

1.2  概述

湖南省城步至龙胜(湘桂界)高速公路全线位于城步苗族自治县,隶属于湖南省邵阳市,位于湖南省西南部。城步苗族自治县作为全国南方绿色食品生产基地,及全省竹林和百万亩用材林业重点基地县及最大的风能发电地,东接新宁县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资源县,南通广西壮族自治区资源、龙胜县,西邻绥宁县、怀化市通道县,北达武冈市。

本项目是S91洞口至城步高速公路的其中一段,是《湖南省高速公路网规划》(修编)中规划的其他规划高速公路。本项目广西段可至龙胜县与桂三高速相交,对于完善高速公路网,打通高速公路出省通道、发挥高速公路网的辐射功能、加强湖南省西南部的客货运输交流、促进旅游经济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意义重大。

本项目建成后,可极大地改善湘南山区落后的交通状况,为改善区域投资环境提供基础保证;连接沿线重要旅游景点、加快旅游业发展;完善路网结构,提高公路运输能力供给,加强湖南省南部的客货运输交流;促进湘南山区社会经济发展,对扶贫攻坚将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

本项目是湖南至广西省际通道的一段,是湘西南地区区域路网的主骨架之一,是湖南省高速公路网规划中的重要组成部分。项目建成之后将承担长途过境交通和区内交通的双重任务,因此对所经区域和周边省市、县区社会经济的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1.3  项目建设

起点起点:路线起于城步苗族自治县儒林镇(城关镇)北端,在儒林互通顺接武靖高速城步支线。

终点:路线终于五团镇双田(湘桂界),顺接城龙高速广西段(龙胜-峒中口岸公路龙胜芙蓉至县城段)

路线走向:本项目推荐方案起点位于城步苗族自治县儒林镇(城关镇)北端,在儒林互通顺接武靖高速城步支线(城步支线已建好桩号K0+760),对儒林互通进行完善后沿西侧山坡布线绕避城步县儒林镇规划,在落叶湾跨巫水后在塔溪设塔溪互通接X093,在石冲头设隧道穿山后于丹口镇花龙村设泮水互通接S248,路线继续往南,设花龙村隧道进入南山国家公园(试点)一般控制区,路线于汀坪乡金童山村设对门界隧道穿山后跨独宿溪,设南山隧道(4180.5m)进入五团镇初水村,设南山互通及南山连接线接S251,路线继续往南经白水头村、五团镇中山社区、金树村,于五团双田与城龙高速广西段顺接,路线全长51.815km

中间控制点:武靖高速城步支线儒林互通、儒林镇、南山国家公园、五团镇双田(湘桂界)。

沿线主要城镇、河流、公路及铁路等

1)沿线主要城镇

本项目全线位于城步苗族自治县,沿线从北向南经过的主要乡镇有儒林镇(城关镇)、丹口镇、汀萍乡、五团镇。

2)沿线主要河流

本项目沿线经过的河流有:巫水、芙蓉河等。

3)沿线主要公路

本项目沿线主要等级公路为S341X093S248S251S576

4)沿线主要高速公路

本项目路线起点顺接武靖高速城步支线,终点顺接城龙高速广西段(龙胜-峒中口岸公路龙胜芙蓉至县城段)。

5)沿线主要铁路

本项目沿线无铁路。

2  技术标准

序号

规范规定值

推荐方案实际采用值

1

高速公路

高速公路

2

4

4

3

km/h

100

100

4

m

26.0

26.0

5

m

2×1.00

2×1.00

6

m

4×3.75

4×3.75

7

m

2×3.00

2×3.00

8

平曲线

极限最小

m

400

1200

一般最小

m

700

不设超高最小

m

4000

4000

9

竖曲线

凸型

极限最小

m

6500

10000

一般最小

m

10000

凹型

极限最小

m

3000

7800

一般最小

m

4500

10

%

4

4

11

路基、小桥涵

1/100

1/100

大中桥

1/100

1/100

特大桥

1/300

1/300

12

地震动峰值加速度

g

0.05

13

地震动发应谱特征周期

s

0.35

14

桥涵、路基

公路-

公路-

路面

BZZ-100

BZZ-100

3  气象与水文简况

3.1气象

项目走廊带处于中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区,属中亚热带山地气候,四季分明,雨量充沛,冬少严寒,夏无酷暑,山地逆温效应明显。全年日照时数在1134.61601.5h左右,年平均气温为16.1,年平均降水量1218.5mm,年平均降雪日数9.8天,相对湿度年平均在7583%之间,年平均有霜日数为17.1天,全年冰冻平均天数为8.7天,境内除盛夏与初秋盛行偏南风,主要风向为偏北风,年平均风速2.3m/s,最大风力可达八至九级。

本项目K29K43路段及南山互通连接线所经区域海拔高。经调查,主线K29K43路段所经区域农历11月至次年农历4月可能会出现起雾天气,天数一般不超过10天;农历11月至次年2月可能出现降雪天气,路面最大积雪厚度约5cm,降雪天可能会伴随有路面结冰。据调查近10年出现起雾及和降雪的天气很少。南山互通连接线LK6+600到终点以及连接线被交道经常会出现大雾和冰冻天气。初步设计中针对这些路段的气象灾害加强了交通安全设计。

3.2水文地质

勘察区地下水主要有第四系松散岩类孔隙水、基岩裂隙水和碳酸岩岩裂隙溶洞水三种类型。

1)松散岩类孔隙水

含水层主要由第四系冲积砂、砂卵石组成,零星分布在巫水、芙蓉河(五团河)等谷地,级阶地含水层厚一般36m,水位埋深37m,与河水呈互补关系,在丰水期得到河水补给,枯水期地下水补给河水。渗透性较好,水量较丰富。级阶地零星残留,砂卵石间被粘性土充填,基座裸露等原因,不能构成完全意义上的含水层。

另在冲沟、山间谷地分布的第四第松散层,由于其分布范围小,多为地表水和碎屑岩裂隙水、裂隙溶洞水补给,地下水水量一般较小、或与地表水联系紧密。

2)碎屑岩裂隙水

主要含水层由泥盆系跳马涧组砂砾岩地层,奥陶系、震旦系、板溪群变质岩地层组成。主要赋存于岩石的裂隙中,接受大气降水补给,水量贫乏。

3)碳酸盐岩裂隙溶洞水

碳酸盐岩裂隙溶洞水分布于泥盆系佘田桥组、棋梓桥组、易家湾组碳酸盐岩地层中,分为埋藏型和裸露型两类。渗透性好,沿线碳酸岩岩地层均为水量丰富的含水层。

埋藏型裂隙溶洞水受上覆含水层补给,储存于溶洞、溶沟、溶蚀裂隙等管道中,在地势低洼处以泉水形式排泄、或形成储水结构,前者一般水量中等,但流量稳定,后者水量大,补给其他含水层。

裸露型裂隙溶洞水主要受大气降水补给,通过溶沟、溶槽、溶蚀裂隙下渗,水位波动大,水量主要受岩溶通道的连通性、充填程度以及汇水面积的影响,一般水量中等。

4   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

4.1  设计原则

机电系统主要以模块化、系统化的设计方法,充分注意设计的包含度、系统的柔性和界面的可扩充性,达到管理科学化、操作简易化、系统一体化的目标。总体设计做到保证功能完整,各分系统间能相互协调,各阶段工程能相互衔接,正确处理好各分系统工程间的相互关系。

4.2 设置方案

本项目采用三级管理体制:省中心,邵阳分公司监控通信分中心/路段监控通信分中心,基层管理单元即通信站、收费站、桥隧监控通信站、监控外场设备。

收费站:依据收费制式的需要,本项目设置有3个匝道收费站,1个集中监控点,泮水收费集中监控点(简称大站,与泮水匝道收费站合建),集中监控管理塔溪、泮水、南山匝道收费站。养护工区1:和泮水收费站合建。桥隧监控通信站1:1处和南山匝道收费站合建,桥隧监控通信站:根据本项目隧道分布的特点,设1处桥隧监控通信站:南山桥隧监控通信站,管理沿尚冲隧道 267m、落叶湾隧道185m、芭蕉冲隧道629m,石冲头隧道1662m,花龙村隧道 2176m,新田隧道 300m,对门界隧道975m,南山隧道4192m,水尾界隧道290m

4.3监控设施(含隧道监控)

本项目监控设施构成方案由以下系统构成:桥隧监控通信站、视频监视子系统、交通信号监控子系统、隧道火灾自动报警子系统、隧道通风控制子系统、隧道照明控制子系统、隧道监控本地控制器系统、电力监控子系统、外场设备数据传输等构成。

监控设施确定监控策略和道路监控系统整体方案,以重点路段的监视和检测为基本目标,加强对非周期性交通拥挤或偶发性交通事故的采集,并且加强交通诱导,平滑交通流,提高系统自动化水平和处理各种复杂问题的能力。

监控设施一期主线主要是在互通立交路段、服务区、停车区附近设置遥控摄像机、可变信息标志、微波车辆检测器以及气象监测站等外场设备。隧道段根据监控等级设置隧道监控子系统。二期根据交通量增长情况增加和完善ITS功能。

4.4 通信设施

本项目通信设施设计包括光纤干线传输系统、光纤接入网系统、语音综合交换系统、会议电视系统、通信电源和通信管道等工程。工程完成以后,将为本高速公路管理运营部门提供语音、数据和图像等通信业务,并为组成完整省高速公路专用通信网打好基础。

光纤干线传输系统:根据《湖南省高速公路机电工程总体规划》和《湖南省高速公路联网技术条件》,结合本路的实际情况,拟在泮水通信站设置一套10GE等级的PTN设备作为分插复用设备ADM.光纤接入网系统:采用 GE 等级的PIN综合业务接入网系统。

语音综合交换系统:拟在有人通信站安装600门综合语音软交换设备,该设备与湖南省通信中心交换机之间以 2x2Mb/s数字中继线连接,所辖分公司、与相邻有人通信站交换机以1x2Mb/s 数字中继线相连。局间信令为中国 NO.7号信令。紧急电话工程:本项目隧道每200m设置1个有线广播工程:

1)主线:考虑到全省96528高速公路呼叫中心已启用,本项目不再单独设置紧急电话,通信管道专业保留相应的横穿管线。

2)隧道:在各隧道两端洞门外侧各设1台紧急电话,洞内按基本间距 200m 设置多台紧急电话。通信电源工程:为保证通信设备的可靠运行,通信设备要求不间断供电,其中光通信设备和程控交换机采用-48VDC电源供电,停电时利用通信专用电池进行供电。通信管道工程:沿公路中央分隔带铺设通信管道,主干管道采用1240/33 硅芯管。

4.5收费设施

全线设置匝道收费站3处。分别为塔溪、泮水、南山。ETC 车辆收费方式调整分为一次通行、一次扣费、一次告知,保留现有入/出口收费站,实现ETC 车辆不停车快捷通行。

MTC 车辆采用“5.8GHz复合通行卡+车牌图像识别"的收费方式,以 CPC卡为通行介质(或在入口安装单片式OBU),辅以车牌图像识别,实现分段计费,出口收费。

本合同段共辖有3个收费站,设置1个集中监控点,泮水收费集中监控点(简称大站,与泮水匝道收费站合建),集中监控管理泮水、塔溪、南山3个匝道收费站,即大站带小站的管理模式。

5  工程规模

主线全长51.815公里,同步建设南山互通连接线7.765公里。主线采用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6米,南山互通连接线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10米。主线共设桥梁41座(含互通主线桥),隧道8座,互通4处,服务区1对、互通匝道收费站3处、路段监控通信分中心1处、桥隧监控通信站1处、养护工区1处、路政中队1处。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 级、其他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执行本次招标的工程监理范围:全线通信、收费(含收费土建)、监控(含隧道监控)系统;隧道通风、照明及供配电等系统;隧道消防机电部分;全线机电工程系统集成和联调;全线机电管线预留预埋等工程和相关变更工程的实施及本合同主体项目之外的附属工程等,包含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施工监理及配套设备(材料)监理工作。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批复施工图设计为准。

   


湖南省城步至龙胜(湘桂界)高速公路项目机电工程施工监理CLJDJL01标段施工监理招标公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