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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0S00/2023-093997 文号
发布单位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来源 厅港航处
公开日期 2023-09-13 16:2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统一登记号

2023-2024年度枯水期响水坎公益助航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3-09-13 16:29
信息来源:厅港航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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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2024年度枯水期响水坎公益助航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湖南省交通运输厅湘交批[2023]63号文件批复招标,项目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湖南省益阳航道事务中心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在枯水期响水坎出现船舶上行困难时,负责对响水坎河段上行船舶进行公益助航,并对搁浅在航道内船舶实施救助脱险,以恢复航道畅通。。

2.2 招标范围:

2.2.1 本次招标范围为2023-2024年度枯水期响水坎公益助航项目,具体以招标人下达的助航通知为准

2.2.2 服务要求:提供优质助航服务,按质按量完成助航任务,合同履约率达100%,船主无投诉,无安全责任事故

2.2.3 工作周期:按实计算,具体以合同约定服务期限为准。

2.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航道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近5年(20188月至投标截止时间之日止具有1个内河助航助拖业绩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作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4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的“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附件1~附件4。

3.5 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办理 CA 数字证书后,于2023年9月13日至2023101017:00(北京时间,下同)期间自行登录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并报名。凡资料不全、投标人与其证照不符、超过招标文件下载购买时间将被拒绝;

4.2 答疑、澄请及招标文件修改等将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线上电子投标如有疑问请联系:0731-84121592。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项目现场踏勘由投标人自行安排;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的质疑请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提问专区提交。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为2023年10月11日10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在线递交投标文件并完成在线签到。

投标截止时间到后招标人将在开标现场进行解密解密时长为30分钟,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投标人可远程在线解密,如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未配合解密工作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投标。

5.3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南省益阳航道事务中心

地  址益阳市高新区金山南路299号

联系人刘渤

电  话0737-2238625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隆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二段168号华文森林酒店6楼

项目负责人周寒露、曾沁、黄玲

电    话0731-85137221

监督部门: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地    址:长沙市湘府西路199号

电    话0731-88770146

传    真0731-88770145

邮政编码410004

附件 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航道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作能力。注:投标文件相应位置应附营业执照证书副本扫描件或复印件。(所有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 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企业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5年(2018年8月至投标截止时间之日止)具有1个内河助航助拖业绩。

注 1:投标文件相应位置应附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或验收证明复印件。

2:投标人单位名称变更的,请出示变更说明和变更文件。

附件 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企业信誉要求

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被责令停业的;

4)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水运建设市场且处罚期未满的。

附件 4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数量

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

1

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和港口与航道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注:投标文件相应位置应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所有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安全员

1

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书,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注:投标文件相应位置应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所有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