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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0S00/2023-079298 文号
发布单位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来源 厅基本建设处
公开日期 2023-07-31 17:2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统一登记号

新溆高速2023-2025年机电养护工程施工项目JDSG-1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3-07-31 17:29
信息来源:厅基本建设处
字号:【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8239:00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溆高速2023-2025年机电养护工程施工项目 已由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批准 项目业主为湖南省新溆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养护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湖南高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湖南省境内

2.2 项目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

为确保道路安全通行,更好的服务于广大群众,湖南高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代湖南省新溆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对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娄底分公司、怀化分公司所管养的新溆高速2023-2025年机电养护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新化至淑浦高速公路(简称新溆高速)路线长92.677Km,其中新化县境内53.893km、溆浦县境内38.784km。项目于2009714日开工,20141231日正式通车。

新溆高速公路全线采用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采用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6米(其中S50长芷高速K199+542K246+190段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4.5)。全线共设置紫鹊界互通、大熊山互通、苏溪湖互通、三江互通、桥江互通共5处互通。设桥梁107座,总长20.311公里,设隧道22座(双幅),单幅总长10.7公里,(其中特长隧道4328/1座,长隧道1935/1座,中、短隧道4437/11座)。全线设置完善的安全、服务和交通管理设施,共设服务区2处,路产养护管理所2处,收费站5处。该项目设3条连接线,分别是紫鹊界连接线(全长36.048km)、大熊山连接线(全长19.021km),桥江连接线(全长10.628km)。

娄底分公司管养新溆高速娄底段:路线长52.348km,均在新化县境内,共设置紫鹊界互通、大熊山互通、苏溪湖互通3处互通。设桥梁54座,总长10.652公里,设隧道9座,总长1.537公里。设置服务区1处,收费站3处,连接线2条(紫鹊界连接线、大熊山连接线)。

怀化分公司管养新溆高速怀化段:线路长40.329kmK213+390K214+935位于新化县,K214+935K253+719位于溆浦县。共设置三江互通、桥江互通2处互通。设桥梁53座,总长9.659公里,设隧道13座,总长8.497公里。设置服务区1处,三江管理所1处,收费站2处,连接线1条(桥江连接线)。

招标范围为标段范围内的监控、通信、收费、隧道监控、隧道供配电、隧道照明、隧道通风、隧道消防等设施的养护中修工程施工本项目部分设备(材料)由发包人提供,其设备(材料)名称、数量等详见项目专用合同条款第5.2款。承包人负责本项目全部建安工程和发包人提供的设备(材料)以外的设备(材料)采购。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为 1个标段。其标段划分、工程内容等见下表。

工程类别

招标工程类别

标段号

桩号

长度(km

工程内容

机电工程

机电养护工程

JDSG-1标段

新溆高速娄底段

S70娄怀K96+613-K135+113

S50长芷K199+542-K213+390

52.348

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主线机电的监控、通信、收费、供配电等机电设施;隧道机电的视频监控系统、交通信号监控系统、区域控制系统、紧急呼叫及广播系统、火灾探测报警设施、电光标志、供配电、照明系统、通风系统、消防设施与通道等设施中修工程的材料设备(部分由发包人提供)安装、开通、测试、保险、试运转、培训、文件、交通组织、交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等。还包括整个施工阶段与其他相关标段的配合及相应的施工工作。

新溆高速怀化段

S50长芷K213+390K253+719

40.329

合计

92.677

本项目计划养护工期880日历天,预计20238月至202512月,具体时间以招标人下发的通知为准。缺陷责任期 12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投标人须知附录 1 要求的资质 投标人须知附录 3要求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可在本次招标中对  1 个标段投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招标人不接受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最近第一年度 D 连续三年(最 近第三年最近第二年和最近第一年评为 C 级及以下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投标(信用等级以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湖南省养护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结果为准;评价结果发布截止时间:以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日为准)

3.6招标人不接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投标

4. 标文件的获取

4.1根据规定,本项目只接受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湖南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218.76.40.80:8000/gljs)中注册、完善、公开本单位信息(新用户注册请联系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湖南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新开发)运行的通知》(厅办函[2016]204号)文件中的联系方式处理),并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流程参见网址:http://www.hunca.com.cn/xmzq/ggzy/ggzyfscg/)。投标人在办理 CA 数字证书时,自行填写利益相关企业,由电子招投标系统根据投标人填写的利益相关企业情况,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时自动提醒利益相关企业已获取招标文件,如因企业未如实填写利益相关企业导致利益相关企业自动分配到同一标段的,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4.2办理完成CA数字认证后,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一日(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场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222.240.80.75/tpbidder),进行报名后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完成报名,网上下载的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凡超过招标文件下载时间将被拒绝。

4.3本次招标所有的招标文件下载、澄清、补遗、异议等均通过“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未按规定从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其投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及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见外网招标公告。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和技术文件)和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原件等资料送达:本次招标实行网上解密和开标。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目前已全面启动电子化开评标,不见面开标项目无需现场参与,投标人可自行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解密和收看开标现场。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将投标保函原件(原件)和银行查询授权书原件(如有)、信贷证明(如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后(封套注明项目名称、标段号、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采用邮寄方式最晚于开标之日前一日下午17:00前交招标代理机构签收(以签收时间为准,不含节假日),邮寄地址:湖南省开福区三一大道500号金色比华利16104 何女士收(联系电话0731-83285781/85222202)。

若投标人自愿到达开标现场参加开标活动的,应当在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函原件(如有)和银行查询授权书原件(如有)、信贷证明(如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后,递交至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南路二段29号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开标室请见一楼电子显示屏)交招标人签收;投标人在原件等资料递交完成后,请在三楼休息区、一楼办事大厅休息,禁止进入不见面开标室或在门口、过道聚集。投标人可到开标现场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工作,也可以按时远程登陆“电子交易平台”参与网上开标,完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工作,参与网上开标的投标人应保持通讯方式畅通。若投标人在现场解密,则须携带加密投标文件的 CA 数字证书、笔记本电脑并自备可靠的网络连接,全程做好防护,戴好口罩,并按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要求落实相关疫情防控措施。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JDSG-1标段:15万元;

1)投标人采用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转账、电汇、网银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划款到以下指定投标保证金专用账号上(以到账时间为准)。

    名: 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保证户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芙蓉区支行

    号:180619010400118220010000152

2采用银行保函时,应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的银行出具保函,与银行查询授权书原件一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招标人。

6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bidding.fgw.hunan.gov.cn/)、湖南省交通运输厅网(http://jtt.hunan.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www.hnsggzy.com/)、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hngs.net/)上发布。

8. 附件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要求

附件2:评标办法

附件3:项目概况

9. 联系方式

人:湖南高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址:沙市开福区三一大道500

邮政编码:410005

人:冯女士

    话:14773131009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高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湖南省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康宁路319

邮政编码:410300

项目负责人:何亮

人:何亮、吴合良

    话:0731-83285781/85222202

电子邮件:hngsgczx@163 .com

监督部门: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址: 长沙市湘府西路199

    话: 0731-88770095(基本建设处)          

邮政编码: 410004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要求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JDSG-1标段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或湖南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养护专项资质。                                 

                                                               

注: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及“投标人须知”补充说明第3.5.1项的要求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JDSG-1标段:                                 

最近一年资产负债率不大于 75%;若超过75%的,需提供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出具的针对本标段的不少于76万元的银行信贷证明,且时限应满足整个施工期需要。                               

                                                           

注:                                                           

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2 项的要求在“财务状况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最近一年指 2022年。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类型一:适用于高速公路

类别

业绩要求

机电工程施工

5 年内(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日回溯 5 年),具有满足以下条件的类似施工业绩:                     

1 个合同中完成高速公路(新建或改扩建或养护)的机电工程综合系统(同时含监控、收费、通信三大系统及隧道机电工程)且合同价格760万元及以上。

注:                                          

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及“投标人须知”补充说明第 3.5.3 项的要求在“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业绩金额以合同结算价为准;业绩计算日期以项目交(竣)工或完工验收之日为截止日。

3、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4、投标人如在同一项目同一标段按年度、路段分开签订多个合同的,按以下情况计算业绩:       

①同一合同年度或自然年度内按路段分签的合同,可以累计计算作为1个合同业绩;       

②不同合同年度或自然年度内签订的合同,可按年度数量作为多个业绩计算。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投标人不得存在投标人须知 1.4.3 款和 1.4.4 款的情形且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最近第一年度 D 级、连续三年(最近第一年、最近第二年和最近第三 )评为 C 级及以下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信用等级以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湖南省养护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结果为准;评价结果发布截止时间:以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日为准)                               

                       

注: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4  项的要求在“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后 附相关证明材料。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在岗要求

项目经理

1

(1) 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2) 具有公路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 具有交通运输部(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 类证书;                    

(4) 5 年内(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日回溯 5 ) 曾担任过 1 个高速公路(新建或改扩建或养护)机电工程 (同时含监控、收费、通信三大系统及隧道机电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职务。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并满足《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公路水运建设项目履约人员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湘交基建规[2019] 17)的要求,在“湖南省交通建设项目从业    人员监管平台”被锁定的人员      

不得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      

理)。                                              

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5 项的要求在“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不得处于暂定执业处罚期内,且未被取消资格。                    

未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人员不作为评审依据。      

3)以上养护工程为预防养护或修复养护(大修或中修)或专项养护中的任意一项或多项。[]

项目总工

1

(1) 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机电工程或软件类专业或电子、通讯与自动控制技术类专业);(注:①机电工程专业包括:暖通、给排水、电气、机械设备、焊接和自动化控制等专业。②软件类专业包括: 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系统分析师、系统架构设计师、系统规划与管理师、网络规划设计师。③电子、通讯与自动控制技术类专业职称包括:机电工程、电气工程、电子工程、电子信息工程、电子技术工程、电子通讯工程、自动控制工程、通信设备工程、通信工程、信息工程等专业职称)                  

(2) 具有交通运输部(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 类证书;                   

(3) 5 年内(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日回溯 5 ) 曾担任过 1 个高速公路(新建或改扩建或养护)机电工程 (同时含监控、收费、通信三大系统及隧道机电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或项目副总工职务。


附件2: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1

评标方法

评标价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投标报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最近1年较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优先;

3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4)随机摇号确定排序。

2.1.1

2.1.3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开标形式评审

a.开标后投标人投标函所列标段与招标标段一致;

b.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和技术文 件);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编制识别码不一致(若一致则视为投标 人相互串通投标);

d.不同投标人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IP 地址不相同(若相同时能合 理说明);

e.不同投标人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 IP 地址不在某一特定区域 (若相同时能合理说明) ;

f.电子投标文件硬件信息不相同(若相同时能合理说明) 。

(2)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 号(如有)、工期、工程质量要求、安全目标及环保目标;

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3)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的签字(签名)或签名章(印章、签 章)盖章、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符合投标人须知第 3.7.3 项的规定。

(4)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 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向招标人提交了银行保函和银行查询授权书原件。若保函仅加盖银行业务公章,提交了银行出具的同等法律效力证明 的原件。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交了 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

(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明, 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

(7)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1.11 款规定,且按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填写了“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8)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9)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10)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1)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2)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2.1.1

2.1.3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开标形式性评审

a.投标函上填写投标总价;

b.投标人投标函所列标段与招标标段一致;

c.投标报价未超出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d.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解密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文 件);

e.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编制识别码不一致(若一致则视投 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f.不同投标人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IP 地址不相同(若相同时能合 理说明);

g.不同投标人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 IP 地址不在某一特定区域 (若相同时能合理说明) ;

h.电子投标文件硬件信息不相同(若相同时能合理说明) 。

(2)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 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 、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

b.按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的格式填写投标报价表。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3)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的签字(签名)或签名章(印章、签章)盖章、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符合投标人须知第 3.7.3 项的规定。

(4)投标报价中的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5)投标报价中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6)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 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7)投标人若填写工程量固化清单,填写完毕的工程量固化清单未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工程量固化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一致 。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2.1.2

资格评审标准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④

(8)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9)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5项规定⑤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第一个信封评分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施工组织设计:35.0 分(25~40分)

主要人员:30.0 分(25~40分)

履约信誉:15 分(10~20分)

业绩:20 分(10~20分)

2.2.3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标准

评标价计算公式:

评标价=修正后的投标报价

……

3.2.4

通过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数量

按照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由高到低排序,选择前X 名通过详细评审。(应不少于 3 名,最高不超过 10 名)。投标人数量取值为 a。当 3a6 时, X 数量为 a;当 6a12 时, X 数量为 a/2 3,四舍五 入取整,当 a12 时, X 数量为 10[8]通过详细评审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分值

2.2.2(1)

施工组织设计

35.00分

养护的巡查维保制度

6

满足工程基本要求, 得 4.8分; 切实可行且合理科学的,酌情加分, 本项最高得 6 分。本项未提供,计0分。

施工组织、现场布置、养护工程计划

6

满足工程基本要求, 得 4.8分; 切实可行且合理科学的,酌情加分, 本项最高得 6 分。本项未提供,计0分。

劳动力、机械设备、材料的供应及资金流量计划

6

满足工程基本要求, 得 4.8分; 切实可行且合理科学的,酌情加分, 本项最高得 6 分。本项未提供,计0分。

保施工道路畅通方案

6

满足工程基本要求, 得 4.8分; 切实可行且合理科学的,酌情加分, 本项最高得 6 分。本项未提供,计0分。

专项施工方案及技术措施

6

满足工程基本要求, 得 4.8分; 切实可行且合理科学的,酌情加分, 本项最高得 6 分。本项未提供,计0分。

质量、安全、环境保护措施

5

满足工程基本要求, 得 4 分; 切实可行且合理科学的,酌情加分, 本项最高得 5 分。本项未提供,计0分。

2.2.2(2)

主要人员

30.00分

项目经理任职资格与业绩

15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最低要求) 得12分;

近 5 年,每增加一个满足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最低要求)的业绩,加3 分,最多加3分。

项目总工任职资格与业绩

15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得12分;

近 5 年,每增加一个满足资格审查条件(项目总工最低要求)的业绩,加3 分,最多加3分。

履约信誉

15分

1、养护信用等级(3分)

信用等级最近第一年/分最近第二年/分最近第三年/分

AA    1.5       0.9         0.6

A     1.05     0.63       0.42

B      0

C      0

注:(1)信用等级以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公路养护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结果为准,企业信用加分分值按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近三年发布的公路养护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结果进行权值分配。

当年在湖南省发布的公路养护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结果中无信用评价等级的,其当年的养护信用评价得分按上一年度湖南省发布的公路养护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结果的信用等级结果进行评分(其中上一年度发布养护的信用评价结果为AA 级的企业,按照A级计算当年养护信用评价得分,上一年度发布的信用评价结果为A级、B 级的企业,仍然按照A级、B 级计算当年信用评价得分);上一年度发布的公路养护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结果也没有信用等级结果的,其当年的信用评价得分按0分计。

(2)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公路养护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结果中养护信用评价 A 级按 AA 级管理的从业单位按 AA 级计分。

(3)最近第一年的信用等级评价结果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最新发布的文件结果为准;若发布的最近第一年的信用等级和投标人填报的最近第一年的信用等级不一致时,以最新发布的信用评价文件为准。

2、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及投标人须知第1.4.4项的规定,得12分。

业绩

20分

1.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得 16 分;  

2.在此基础上,近 5 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 日回溯 5 年),增加一个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合同价格不低于900万元及以上的加2.5 分, 增加一个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合同价格不低于1000万元及以上的加1.5 分,最多加4 分。

注:业绩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相关证明材料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3 项提供。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3.5.2项修改为: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且其评标价低于理论成本价时,应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理论成本价的确定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1目规定计算。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主要人员、技术能力等因素进行评分,按照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对排名在招标文件规定数量以内的投标人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按照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评标价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详细审查标准(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第一个信封评分分值构成

1)施工组织设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第一个信封评分评分标准

1)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5.1项至第3.5.6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当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2项规定的标准对其更新资料进行评审。(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3.2 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各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

1)按本章第2.2.2项(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施工组织设计部分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2项(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主要人员部分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2项(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C

3.2.2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A+B+C

3.2.4 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排名在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数量以内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通过详细评审。

3.2.5 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不少于3个且未超过评标办法前附表第3.2.4项规定数量的,均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不再对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评分。

3.3 第二个信封开标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1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

3.4 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

*3.4.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4.2[1]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

*3.4.3 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报价有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漏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或所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减少了报价范围,则漏报的工程子目单价、合价和总额价或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中减少的报价内容视为已含入其他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之中。

2)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多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或所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增加了报价范围,则从投标报价中扣除多报的工程子目报价或工程子目报价中增加了报价范围的部分报价。

3)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金额)虽然一致,但投标人修改了该子目的工程数量,则其合价按招标人给定的工程数量乘以投标人所报单价予以修正。

*3.4.4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5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

3.5.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标准进行价格折算,计算出评标价,并编制价格比较一览表。

*3.5.2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6 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3.6.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查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等信息进行核实。若投标文件载明的信息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发布的信息不符,使得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6.2 评标委员会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存在的串通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b.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c.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d.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e.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g.不同投标人提交电子投标文件IP地址相同且无法合理说明的;
h.
不同投标人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IP地址在某一特定区域且无法合理说明的;
i.
电子投标文件硬件信息相同且无法合理说明的。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a.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b.招标人直接或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c.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

d.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e.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f.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a.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

b.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c.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业绩;

d.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e.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f.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7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3.7.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7.2 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的修正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3 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或说明,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7.4 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3.8 不得否决投标的情形

投标文件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3项所列情形的,均视为细微偏差,评标委员会不得否决投标人的投标,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4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3.9 评标结果

3.9.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9.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附件3 项目概况

新化至淑浦高速公路(简称新溆高速)路线长92.677Km,其中新化县境内53.893km、溆浦县境内38.784km。项目于2009714日开工,20141231日正式通车。

新溆高速公路全线采用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采用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6米(其中S50长芷高速K199+542K246+190段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4.5)。全线共设置紫鹊界互通、大熊山互通、苏溪湖互通、三江互通、桥江互通共5处互通。设桥梁107座,总长20.311公里,设隧道22座(双幅),单幅总长10.7公里,(其中特长隧道4328/1座,长隧道1935/1座,中、短隧道4437/11座)。全线设置完善的安全、服务和交通管理设施,共设服务区2处,路产养护管理所2处,收费站5处。该项目设3条连接线,分别是紫鹊界连接线(全长36.048km)、大熊山连接线(全长19.021km),桥江连接线(全长10.628km)。

娄底分公司管养新溆高速娄底段:路线长52.348km,均在新化县境内,共设置紫鹊界互通、大熊山互通、苏溪湖互通3处互通。设桥梁54座,总长10.652公里,设隧道9座,总长1.537公里。设置服务区1处,收费站3处,连接线2条(紫鹊界连接线、大熊山连接线)。

怀化分公司管养新溆高速怀化段:线路长40.329kmK213+390K214+935位于新化县,K214+935K253+719位于溆浦县。共设置三江互通、桥江互通2处互通。设桥梁53座,总长9.659公里,设隧道13座,总长8.497公里。设置服务区1处,三江管理所1处,收费站2处,连接线1条(桥江连接线)。



[] 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招标文件中所列“单位负责人”均作本条解释)。

[②] 控股,是指出资额(持股)占股本总额50%以上或虽不足50%,但依出资额或所持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或者国有企事业单位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招标文件中所列控股均作本条解释)。

[③] 管理,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招标文件中所列管理均作本条解释)。


新溆高速2023-2025年机电养护工程施工项目JDSG-1标段施工招标公告(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