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0S00/2023-003811 | 文号 | |
发布单位 |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 来源 | 厅基本建设处 |
公开日期 | 2023-01-12 17:3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统一登记号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南高速衡阳物流港公路物流港及衡阳北服务区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湘交函〔2021〕727 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衡阳高速物流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资本金及银行贷款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资本金25%、银行贷款75% ,招标人为衡阳高速物流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湖南省境内。
2.2 项目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湖南高速衡阳物流港公路物流港及衡阳北服务区项目规划建设用地面积为267466.8㎡(约401.2亩),包括湖南高速衡阳物流港公路物流港园区物流仓储用地、拟保留用地、服务区用地、加油站用地。其中园区物流仓储用地面积为155681.6㎡(约233.52亩),总建筑面积为79632.05㎡(最大单体建筑面积约19103.67㎡),包括仓库、园区配套用房、门卫等;园区拟保留用地面积为3915.53㎡(约5.87亩),总建筑面积为3796.07㎡,拟改造为招商服务中心;衡阳北服务区用地面积为103212.74㎡(约154.82亩),总建筑面积22611.88㎡,包括综合楼、宿舍、仓库等。
本项目建安费估算34907.42万元,其中物流园区(不包含配套加油站)建安费估算21569.57万元,服务区建安费估算12627.85万元。现对该项目勘察设计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工程勘察设计共分为 1 个标段。其勘察设计内容包括并不限于:
(1)勘察部分:完成满足符合项目技术要求的所有地勘工作(包括初勘、详勘等),提交合格的勘察报告及相关后续服务工作。
(2)设计部分:总图和单体建筑(含加油站、ETC收费站)等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包括总平面布置图、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暖通、消防、防雷、节能、装饰装修、智能系统(包括且不限于安防监控、停车诱导、路网信息传送及交通指引等)、专项工程(含边坡支护、亮化等)、车坪道路及贯穿车道和加减速车道、桥梁、交安、绿化工程等)、变更设计、消防专篇、加油站安全专篇、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环保处理设计、初步设计阶段至竣工阶段造价咨询(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清单预算与工程量清单编制、配合招标上限价编制、工程变更预算、工程决算编制等),提供项目施工技术规范、技术交底、招标与施工配合及后续服务(包含配合工程完工后的竣工图编制),参加交(竣)工验收或发包人委托的其他服务,配合建设方完成当地政府职能部门的相关协调和配套工作,包括交通、规划、住建、应急、安全、消防、防雷、职业病、环保等。
本次招标总服务期自合同签订后至竣工验收全部工作完成,其中勘察设计阶段为60日历日。
①方案优化完善阶段:方案设计优化完善,合同签订后后8个日历日内完成中标方案的优化及完善(含方案效果图),并取得招标人认可;
②初步设计阶段:根据确认的方案12个日历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向招标人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及相应概算,配合招标人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完成修建性详细规划并配合招标人办理建设规划许可等相关行政审批流程;
③施工图设计阶段:初步设计批复通过后40个日历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配合招标人完成施工图审查及相关报建工作;向招标人提交正式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及预算、工程量清单、清单预算,配合招标人完成施工图及预算的批复及施工招标技术文件的编制;
④勘察按设计进度要求同步完成,向招标人提交地质勘查报告;
⑤后续设计服务阶段:根据工程施工进度安排提供设计服务,包括不限于设计交底、图纸答疑、配合招标上限价编制、配合工程决算工作、设计变更,解决处理现场技术方案问题,参与项目竣工验收等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投标人须知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勘察和设计资质、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业绩,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1]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可在本次招标中对 1 个标段投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2]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3]、管理[4]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招标人不接受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5]评为最近第一年度D级、连续三年(最近第三年、最近第二年和最近第一年)评为C级及以下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投标。
3.6 招标人不接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投标。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无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湖南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218.76.40.80:8000/gljs)中注册、完善、公开本单位信息(新用户注册请联系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湖南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新开发)运行的通知》(厅办函[2016]204号)文件中的联系方式处理),并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流程参见网址:http://www.hunca.com.cn/xmzq/ggzy/ggzyfscg/)。
5.2办理完成CA数字认证后,请按照外网发布的获取时间自行获取招标文件,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场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222.240.80.75/tpbidder),进行报名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完成报名。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报名、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5.3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投标人在办理CA数字证书时,自行填写利益相关企业,由电子招投标系统根据投标人填写的利益相关企业情况,在网上报名时自动提醒利益相关企业已报名(如利益相关企业报名数超过可投标段数的,自动禁止报名),如因企业未如实填写利益相关企业导致利益相关企业投同一标段的,按否决其投标处理。未按规定从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场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其投标。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6.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见外网招标公告。
投标文件包括加密的投标文件和不加密的投标文件(U 盘或设置密码的压缩文件形式)。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见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交易系统本招标公告正文上方,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下列两种方式同时递交投标文件:
(1)网上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和技术文件)和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2)原件等资料送达:本次招标实行网上解密和开标。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目前已全面启动电子化开评标,不见面开标项目无需现场参与,投标人可自行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解密和收看开标现场。开标过程中因招标文件规定的原因导致解密失败时,招标人可在开标现场直接导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的不加密的投标文件(U 盘或设置密码的压缩文件形式)进行开标。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将投标保函原件和银行查询授权书原件(如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后(封套注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采用邮寄方式最晚于开标之日前一日下午17:00前交招标人签收(以签收时间为准,不含节假日),邮寄地址:(以签收时间为准),邮寄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三一大道500号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2003室周女士收(联系电话0731-83285781/85222202)。若投标人自愿到达开标现场参加开标活动的,应当在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不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和技术文件)和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文件))( U 盘备份)及投标保函原件和银行查询授权书原件(如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后,递交至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南路二段29号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开标室请见一楼电子显示屏)交招标人签收;投标人在原件等资料递交完成后,请在三楼休息区、一楼办事大厅休息,禁止进入不见面开标室或在门口、过道聚集。同时投标人须携带加密投标文件的CA 数字证书、笔记本电脑并自备可靠的网络连接,全程做好防护,戴好口罩,并按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要求落实相关疫情防控措施。”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3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SJ-1 标段 10 万元
(1)投标人采用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转账、电汇、网银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划款到以下指定投标保证金专用账号上(以到账时间为准)。
招标标段:SJ-1
户 名: 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 长沙银行湘府路支行
账 号: 607060811
(2)采用银行保函时,应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出具(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出具)保函,与银行查询授权书原件一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招标人。
7.评标办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bidding.fgw.hunan.gov.cn/)、湖南省交通运输厅网(http://jtt.hunan.gov.cn/)上发布。
9. 附件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要求(详见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之附录)
附件2:评标办法(详见第三章 评标办法)
附件3:项目概况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衡阳高速物流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421000
联 系 人:胡先生
电 话:0731- 89662282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高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康宁路319号
邮政编码:410300
联 系 人:周女士
电 话:83285781/85222202
电子邮件:hngsgczx@163 .com
监督部门: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地 址: 长沙市湘府西路199号
电 话: 0731-88770095(基本建设处)
邮政编码: 410004
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甲级资质证书; 3.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以下两项资质: ①建筑行业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资质。 注: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的要求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1
业 绩 要 求 |
最近5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日回溯 5 年)内,完成过1个单体建筑面积不少于1.5万平方米的房建工程初步勘察设计或施工图勘察设计业绩。
注: 1.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2 项的要求在“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3. 设计业绩计算以设计批复日期为准。 |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1
信 誉 要 求 |
投标人不得存在投标人须知1.4.3款和1.4.4款的情形且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最近第一年度评为D级、连续三年(最近第三年、最近第二年和最近第一年)评为C级及以下信用等级。
注: 1.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第 1.4.4 项规定,逐条说明其信誉情况; 2.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3 项的要求在“投标人信誉情况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1
人 员 |
数 量 |
资 格 要 求 |
1、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2、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须注册在投标人处; 3、最近 5 年内(指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日回溯 5 年)作为项目负责人(或房建分项设计负责人)完成过1个单体建筑面积不少于1.5万平方米的房建工程初步勘察设计或施工图勘察设计项目。 注:1、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包括:土木工程、工民建、结构、建筑施工、建筑工程等专业(本招标文件中所列“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均作本条所释)。 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4 项的要求在“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资历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3、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处于暂停执业处罚期内,且未被取消资格。 4、未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人员不作为评审依据。 5、投标人必须按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负责人进场,否则招标人将取消投标人的中标资格。 6、设计业绩计算以设计批复日期为准。 |
附件2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7](综合评估法)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1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最近1年较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优先; (3)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4)随机摇号确定排序。 |
|||||||||||||||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0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技术建议书:40.0分 主要人员:20.0分 业绩 :22分 履约信誉 :8分 ……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 :10.0 分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方案一:按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 顺序选取前 3 名(若不足 3 名,则选取相应数量),对其第二个信封(报 价文件)的评标价作算术平均(根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5.2.4 项 规定在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除外),将 该平均值作为评标价平均值; ☑方案二: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评标基准价=(最高投标限价×0.6+评标价平均值×0.4) ×(1-下浮系数) 下浮系数将从1%~5%中选取5个数,步距不小于0.5%,设置等差数列,并在开标时随机抽取。[9] 如果投标人认为某一标段的评标基准价计算有误, 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经当场核实确认之后,可重新宣布评标基准价。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
2.2.3 |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 ×(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 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
2.2.4(1) |
技术建议书 |
40.0分 |
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设计(总体布局) |
6分 |
总体布局功能较全、土地利用一般,与周围环境景观相协调,得4.8分;总体布局清晰协调、土地利用较高,与周围环境景观协调度好的,酌情加分,本项最高得6分。 |
|
总体设计(交通流线及开口) |
4分 |
交通流线及开口满足各类规范要求,车行交通基本合理,得3.2分;交通流线顺畅,车行及人行衔接好,且便于管理的,酌情加分,本项最高得4分。 |
||||
各个功能用房设计 |
4分 |
功能分区设计基本合理,得3.2分;功能分区设计能最大程度体现合理性的,酌情加分,本项最高得4分。 |
||||
绿色节能设计 |
3分 |
按照工程所在地的有关绿色建设标准充分考虑了绿色建筑的建设内容,基本满足规范,得2.4分;按照工程所在地的有关绿色建设标准充分考虑了绿色建筑的建设内容,除满足规范外,对节能提出具体有效措施及设计,且节约造价和运营管理成本的,酌情加分,本项最高得3分 |
||||
建筑造型设计 |
5分 |
建筑平面、立面、造型基本合理,得4分,建筑结构新颖经济,与周边景观和谐,主题突出,有创新,经济上更节约的,酌情加分,本项最高得5分. |
||||
招标项目勘察设计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 |
5分 |
满足工程基本要求,得4分;切实可行且合理科学的,酌情加分,本项最高得5分。 |
||||
勘察设计工作量及计划安排 |
5分 |
满足工程基本要求,得4分;切实可行且合理科学的,酌情加分,本项最高得5分。 |
||||
勘察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安全保证措施 |
5分 |
满足工程基本要求,得4分;切实可行且合理科学的,酌情加分,本项最高得5分。 |
||||
合理化建议 |
3分 |
满足工程基本要求,得2.4分;切实可行且合理科学的,酌情加分,本项最高得3分。 |
||||
2.2.4(2) |
主要人员 |
20.0分 |
项目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 |
20分 |
1、满足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得16分; 2、在此基础上,最近5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日回溯5年),增加1个单体建筑面积不少于1.9万平方米的房建工程初步勘察设计或施工图勘察设计项目设计负责人(或房建分项设计负责人)任职业绩加4分,最多加4分。 |
|
2.2.4(3) |
评标价 |
10.0分 |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 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 100× E2。 其中:F是评标价所占的权重分值,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 E1=0.2, E2=0.1 下浮系数将从1%、1.5%、2%、2.5%、3%五值中在开标时随机抽取。评标价最低得分为0分。 |
|||
2.2.4(4) |
其他因素 |
业绩 |
22分 |
1、满足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得17.6分; 2、在此基础上,增加第一项最近5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日回溯5年)完成过1个单体建筑面积不少于1.9万平方米的房建工程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项目业绩加2.4分,增加第二项最近5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日回溯5年)完成过1个单体建筑面积不少于1.9万平方米的房建工程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项目业绩加2分,本项最多加4.4分。 |
||
履约信誉 |
8分 |
(1)信用评价(8分): 年度 信用等级 最近第一年/分 最近第二年/分 最近第三年/分 AA 4 2.4 1.6 A 2.8 1.68 1.12 B 0 C 0 注: 1. 信用评价总分值为8分。 2.本项目信用等级评价结果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日发布的文件结果为准,若发布的最近一年的信用等级和投标人填报的最近一年信用等级不一致时,以最新一年发布的信用评价文件为准。 3. 信用等级以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公路工程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为准,企业信用加分分值按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近三年发布的企业信用评价结果进行权值分配,企业近三年均无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发布企业信用等级的,按交通运输部近三年发布的信用等级结果进行权值分配(其中交通运输部发布的信用评价结果为AA级的企业,按照A级计算当年信用评价得分,交通运输部发布的信用评价结果为 A 级、B 级 的企业,仍然按照 A 级、B 级计算当年信用评价得分),当年在湖南省发布的公路工程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中无信用评价等级的,其当年的信用评价得分按上一年度发布的公路工程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信用等级结果进行评分(其中上一年度发布的信用评价结果为AA级的企业,按照A级计算当年信用评价得分;上一年度发布的信用评价结果为A级、B 级的企业,仍然按照A级、B 级计算当年信用评价得分);上一年度发布的公路工程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也没有信用等级结果的,其当年的信用评价得分按0分计。 |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详细审查标准。(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技术建议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技术建议书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当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2项规定的标准对其更新资料进行评审。(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3.2 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各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
(1)按本章第2.2.4项(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建议书部分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4项(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主要人员部分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4项(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D。
3.2.2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A+B+D。
3.3 第二个信封开标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1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
3.4 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
*3.4.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4.2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
*3.4.3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4.4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不参与评标价得分的计算。
3.5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
3.5.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4项(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评标价计算出得分C。评标价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5.2 投标人综合得分=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C。
*3.5.3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6 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3.6.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查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等信息进行核实。若投标文件载明的信息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发布的信息不符,使得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6.2 评标委员会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存在的串通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b.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c.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d.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e.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g.不同投标人提交电子投标文件IP地址相同且无法合理说明的;
h.不同投标人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IP地址在某一特定区域且无法合理说明的;
i.电子投标文件硬件信息相同且无法合理说明的。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a.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b.招标人直接或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c.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
d.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e.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f.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a.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
b.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c.提供虚假的业绩;
d.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e.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f.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7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3.7.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7.2 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的修正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3 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或说明,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7.4 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3.8 不得否决投标的情形
投标文件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3项所列情形的,均视为细微偏差,评标委员会不得否决投标人的投标,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4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3.9 评标结果
3.9.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9.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附件3 项目概况[10]
1 项目位置
1.1 项目名称:湖南高速衡阳物流港公路物流港及衡阳北服务区项目
1.2 概述
湖南高速衡阳物流港公路物流港及衡阳北服务区项目规划建设用地面积为267466.8㎡(约401.2亩),包括湖南高速衡阳物流港公路物流港园区物流仓储用地、拟保留用地、服务区用地、加油站用地。其中园区物流仓储用地面积为155681.6㎡(约233.52亩),总建筑面积为79632.05㎡(最大单体建筑面积约19103.67㎡),包括仓库、园区配套用房、门卫等;园区拟保留用地面积为3915.53㎡(约5.87亩),总建筑面积为3796.07㎡,拟改造为招商服务中心;衡阳北服务区用地面积为103212.74㎡(约154.82亩),总建筑面积22611.88㎡,包括综合楼、宿舍、仓库等。
本项目建安费估算34907.42万元,其中物流园区(不包含配套加油站)建安费估算21569.57万元,服务区建安费估算12627.85万元。
1.3 项目建设
湖南高速衡阳物流港公路物流港及衡阳北服务区项目规划建设用地面积为267466.8㎡,其中拟保留用地 3915.53㎡,服务区用地103212.74㎡,物流仓储用地155681.60㎡。
一、拟保留用地3915.53㎡,总建筑面积:3796.07 ㎡,其中计入容积率面积:3796.07㎡,包括一栋招商中心:
建筑高度:小于等于24m;
建筑类别:公共建筑;
耐久年限:50年;
抗震烈度:6度抗震设防;
耐火等级:地上二级;
二、服务区用地103212.74㎡,总建筑面积:23145.47㎡,其中计入容积率面积:39710.47㎡。包括一栋服务综合楼,一栋员工宿舍楼,一栋汽车维修服务楼,两栋养护应急仓库:
建筑高度:小于等于24m;
建筑类别:仓库建筑,公共建筑;
耐久年限:50年;
抗震烈度:6度抗震设防;
耐火等级:地上二级;
三、物流仓储用地155681.60㎡,总建筑面积:81026.03㎡,其中计入容积率面积:146586.55㎡(超过 8 米部分按两倍计容)。包括三栋分拨中心,四栋城市配送中心,及相关配套设施用房:
建筑高度:配套用房楼小于等于50m,其余建筑小于等于24m;
建筑类别:仓库建筑,公共建筑;
耐久年限:50年;
抗震烈度:6度抗震设防;
耐火等级:地上二级;
2 气象与水文简况
本项目区属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四季分明、光照充足、雨水充沛、无霜期长、暑热期长的特点,因受太阳辐射、大气环流和地理因素的影响,降水表现出明显的季节性和地域性,春夏之间,降水集中,秋季多旱。年内受季风影响大,季节干燥寒冷,夏季潮湿酷热,年温差较大,年内平均气温(17.5~18.1)℃,7、8月最热,最高气温达41.3℃,1、2月最冷,最低温度-7.9℃。全年降水主要集中在汛期4~9月,汛期降水量一般占全年的62.8%,仅主汛期4~6月的降水量就占年总量的41.1%,最大月降水量一般在5月,最小月降水量一般在12月。
3 地形与地貌简况
项目地块北靠衡邵高速,南临北三环(规划道路),东至蒸湘北路,西边以地块周边的泄洪渠为界,宗地周边现有交通及未来规划的交通条件较好。
基地可经由周边的市政道路与高速公路进行对接。
基地南北长约:560米 东西长约:长边520米,短边370米
土地上有废弃的互通和几栋民房,整体形状呈不规则梯形状。内部存在小型山丘、水塘等,存在一定的地形高差,土地完整,无名胜古迹、不可拆迁重要设施等。蒸湘北路及北三环两侧规划有城市绿化带。
土地周边交通道路便捷,通讯等基础设施配套完善,均有接口接入。主要道路均建有雨污管道,供水管网。各项设施满足基本建设条件。
4 招标项目位置示意图
项目地理位置图
[1]本段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招标人应通过名录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工程设计企业。
[2] 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招标文件中所列“单位负责人”均作本条解释)。
[3] 控股,是指出资额(持股)占股本总额50%以上或虽不足50%,但依出资额或所持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或者国有企事业单位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招标文件中所列“控股”均作本条解释)。
[4] 管理,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招标文件中所列“管理”均作本条解释)。
[5] 省属项目按省交通运输厅评价执行,市州在农村公路招投标过程中,市州交通运输局组织开展并发布的农村公路的信用评价等级结果在该市州范围内适用。对无该市农村公路信用评价等级的施工企业,应适用省厅发布的信用等级。
[6] 本条款一般适用于方案设计招标。
[7] 所有否决投标的条款标明*号。未标明*号的条款不得作为否决投标的条款。
[8] “评标办法前附表”用于明确评标的方法、因素、标准和程序。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详细列明全部评审因素、标准,没有列明的因素和标准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9] 具体数值由招标人依据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予以明确。
[10] 招标人可结合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进行补充、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