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0S00/2021-0011005764 | 文号 | |
发布单位 |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 来源 | |
公开日期 | 2021-12-31 09:4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统一登记号 |
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1月20日上午9:00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G5513益阳至常德高速公路扩容工程项目(简称“益常扩容”) 已由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湘发改基础〔2020〕991号文件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湖南省交通运输厅以湘交批〔2021〕120号、140号文件批准,项目业主为湖南省益常北线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投资人自有资金、交通运输部补助和项目公司自筹(属PPP投资项目),招标人为湖南省益常北线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第8标段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资阳区;常德市汉寿县、鼎城区、武陵区境内。
2.2 项目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项目起于长益高速扩容工程笔架山互通,终点位于芦荻山互通接二广高速,沿线经过的主要控制点为赫山区、资阳区、汉寿县、鼎城区、武陵区等;主线全长93.456公里,按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建设,路基宽34米,桥涵设计荷载为公路 Ⅰ 级。现对该项目第8标段的路基、桥梁、涵洞、交叉、绿化及环保等工程和相关变更工程及为本合同主体项目之外的附属工程(如进场道路,便桥便涵等)等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为1个标段。其类别划分、工程内容等见下表。
工程类别 |
标段号 |
标段起止桩号 |
施工 里程 (km) |
主要工程内容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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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 |
施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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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建工程 |
J3 |
8 |
K82+514~K88+116 |
5.602 |
第8标段的主要工程内容为桥梁5602米/2座,K84+359汉寿南4号特大桥:桥型总体布置:3x30m+30x(4x30)m预应力砼(后张)先简支后连续小箱梁,全长3690m; K87+160沅水特大桥:左幅桥型总体布置:3x32.7m小箱梁+(42.14+57+30)m等截面现浇连续箱梁(右岸/南岸跨堤桥)+(118+240+118)m钢-混混合梁连续刚构(主桥)+[(34.3+4×40.7)mT梁+8×32.7m小箱梁+2×24.7m小箱梁+7×32.7m小箱梁+3×30m小箱梁](河滩引桥)+(65.6+120+65.6)m变截面悬浇连续梁(左岸/北岸跨堤桥)+(30+3×33.52)m/小箱梁,分12联,全长1912m; 右幅桥型总体布置:3x32.7m小箱梁+(42.14+57+30)m等截面现浇连续箱梁(右岸/南岸跨堤桥)+(118+240+118)m钢-混混合梁连续刚构(主桥)+[(34.3+4×40.7)m T梁+8×32.7m小箱梁+2×24.7m小箱梁+7×32.7m小箱梁+4×30m小箱梁](河滩引桥)+(65.6+120+65.6)m变截面悬浇连续梁(左岸/北岸跨堤桥)+3×33.52m(左幅/右幅)小箱梁,分12联,全长1912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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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计划总工期 36 个月,其中本次招标工程计划工期为: 32个月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相应资质、具有附件1要求的资格审查条件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可在本次招标中对 1 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 个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利益相关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招标人不接受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最近第一年度D级、连续三年(最近第三年、最近第二年和最近第一年)评为C级及以下等级的投标人投标。
3.6 招标人不接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根据规定,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湖南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注册、完善、公开本单位信息(新用户注册请联系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湖南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 信息管理系统(新开发)运行的通知》(厅办函[2016]204号)文件中的联系方式处理), 并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CA数字证书。
投标人在办理CA数字证书时,自行填写利益相关企业,由电子招投标系统根据 投标人填写的利益相关企业情况,在网上报名时自动提醒利益相关企业已报名(如利 益相关企业报名数超过可投标段数的,自动禁止报名),如因企业未如实填写利益相 关企业导致利益相关企业投同一标段的,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4.2办理完成CA数字认证后,请按照外网发布的获取时间自行获取招标文件。通 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场交易系统,进行报名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完成报名。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报名、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3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 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及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见外网招标公告。
投标文件包括加密的投标文件和不加密的投标文件(U盘或设置密码的压缩文件 形式)。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见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交易系统本招标公告正文上方,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以下列两种方式同时递交投标文件:
(1)网上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和技术文件)和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2)原件等资料送达:本次招标实行网上解密和开标,投标人可以远程观看现场开标。开标过程中因招标文件规定的原因导致解密失败时,招标人可在开标现场直 接导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的不加密的投标文件(U 盘或设置密码的压缩文 件形式)进行开标。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将投标保函原件和银行查询授权书原件(如有) 和银行信贷证明原件(如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后(封套注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采用邮寄方式最晚于开标之日前一日下午17:00 前交招标人签收(以签收时间为准),邮寄地址:湖南省开福区三一大道500号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2103室龚先生收(联系电话18573152217)。
若投标人自愿到达开标现场参加开标活动的,应当在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不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和技术文件)和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文件))( U 盘备份)及投标保函原件和银行查询授权书原件(如有)和银行信贷证明原件(如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后,递交至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南路二段29号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开标室请见一楼电子显示屏)交招标人签收;同时投标人须携带加密投标文件的 CA 数字证书、笔记本电脑并确保有网络连接,全程做好防护,戴好口罩,并按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要求落实相关疫情防控措施。
5.3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第8标段80万元
(1)投标人采用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转账、电汇、网银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划款到以下指定投标保证金专用账号上(以到账时间为准)。
招标标段:第8标段
户 名: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长沙银行湘府路支行
账 号:607049196
(2)采用银行保函时,应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出具(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出具)保函,与银行查询授权书原件一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招标人。
6.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湖南省交通运输厅网上发布。
8. 附件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要求(详见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之附录)
附件2:评标办法:(详见第三章 评标办法)
附件3:项目概况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南省益常北线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开福区三一大道500号
邮政编码:410000
联 系 人:龚先生
电 话:18573152217
电子邮件:46897368@qq.com
监督部门: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地 址:长沙市湘府西路199号
电 话:0731-88770097(基本建设处)
传 真:0731-88770094(基本建设处)
邮 编:410004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要求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桥梁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注: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的要求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
财 务 要 求 |
1.2020年净资产不少于1亿元; 2.2020 年资产负债率若超过 75%的,需提供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针对本标段的不少于最高限价10%的银行信贷证明,且时限应满足整个施工期需要; 3.最近连续三年每年均为盈利。
注: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2项的要求在“财务状况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
类型一:适用于高速公路
类别 |
业绩要求 |
完成 1 座桥梁主孔跨径不少于192m的桥梁工程。
注: 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3项的要求在“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业绩计算以项目交工验收之日为截止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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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 年内,具有 个满足以下条件的类似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施工业绩: 在1个合同中完成4车道 公里(或6车道 公里、8车道 公里)的路基(含桥涵)工程施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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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 年内,具有 个满足以下条件的类似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施工业绩: 在1个合同中完成连续长度不少于 米或主孔跨径不少于 米的 (结构形式) 桥梁工程施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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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 年内,具有 个满足以下条件的类似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施工业绩: 在1个合同中完成单洞长度(左洞加右洞) 米的隧道工程施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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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 年内,具有 个满足以下条件的类似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施工业绩: 在1个合同中完成 平方米(路面类型)路面工程施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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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 年内,具有 个满足以下条件的类似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施工业绩: 在1个合同中完成 公里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且应同时包括防撞护栏、隔离栅、标志标线工程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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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 年内,具有 个满足以下条件的类似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施工业绩: 在1个合同中完成 公里机电工程综合系统(含通信、监控、收费系统)施工。 |
㊳具体业绩要求由招标人在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前提下,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情况确定,但不得设置过高的业绩资格条件。其中,对于单个合同的业绩要求如下:一般路基、桥涵、路面、交通安全设施、机电工程、房建工程应为类似工程实际规模1.2-1.4倍(不低于1.2倍,不高于1.4倍);技术特别复杂的特大桥梁和特长隧道项目主体工程不低于类似工程实际规模0.8倍;特大桥梁以类似桥梁单项指标为最低要求(优先考虑顺序:长度、主孔跨径); 特长隧道以隧道单洞长度为最低要求。如多项专业工程中含有大桥(或特大桥)工程、或长隧道(或特长隧道)工程,可以额外增设与具体招标项目实际规模相当的其它桥梁(或隧道)业绩要求;对于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可以额外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高速公路改扩建项目路基工程施工经验”。
㊴一般要求近5年。
㊵一般定义为1个,也可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情况适当增加。
㊶车道数、公里数应与具体招标项目实际规模相当,不同车道数按照“车道数×公里数基本相等”的原则对应不同的公里数。
㊷对于特殊结构(例如悬索桥、斜拉桥等)的特大桥梁项目,除要求投标人近5年的桥梁工程业绩满足桥梁单项指标为最低要求外(优先考虑顺序:长度、主孔跨径),另可要求投标人近8年内具有承担过类似特殊桥梁结构的经历(仅为技术经历,不对其长度、跨径等业绩指标进行考核)。
㊸如路基工程中含有大桥(或特大桥)工程、或长隧道(或特长隧道)工程,可以额外增设与具体招标项目实际规模相当的其它桥梁(或隧道)业绩要求;对于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可以额外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高速公路改扩建项目路基工程施工经验”。
信 誉 要 求 |
投标人不得存在投标人须知1.4.3款和1.4.4款的情形且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最近第一年度D级、连续三年(最近第三年、最近第二年和最近第一年)评为C级及以下信用等级的投标人。 注: 1.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第 1.4.4 项规定,逐条说明其信誉情况; 2.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4项的要求在“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
人 员 |
数 量 |
资 格 要 求 |
在岗要求 |
1、中级及以上职称(公路工程相关专业) ; 2、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公路工程专业),须注册在投标人处; 3、具有交通运输部(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 4、近5年内担任过1条新建项目特大桥桥梁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职务。 |
无在岗项目(根据湘交基建规[2019]17号文件要求,在“湖南省交通建设项目从业人员监管平台”被锁定的人员不得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注: 1.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5项的要求在“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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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级及以上职称(公路工程相关专业); 2、具有交通运输部(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 3、近5年内担任过1条新建项目连续刚构或连续梁或斜拉桥或拱桥或悬索桥桥梁工程施工的项目总工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副总工职务。 |
人 员 |
数 量 |
资 格 要 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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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最低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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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体资质要求由招标人在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前提下,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情况确定。具体资质要求应当与项目工程规模、性质、特点等相适应,并与施工企业资质管理有关工程承接范围规定相一致。
【2】具体财务要求由招标人在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前提下,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情况确定。例如招标人可对投标人近三年的平均营业额、流动比率、资产负债率、净资产等提出要求。
【3】具体业绩要求由招标人在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前提下,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情况确定,但不得设置过高的业绩资格条件。其中,对于单个合同的业绩要求如下:一般路基、桥涵、路面、交通安全设施、机电工程、房建工程应为类似工程实际规模1.2-1.4倍(不低于1.2倍,不高于1.4倍);技术特别复杂的特大桥梁和特长隧道项目主体工程不低于类似工程实际规模0.8倍;特大桥梁以类似桥梁单项指标为最低要求(优先考虑顺序:长度、主孔跨径); 特长隧道以隧道单洞长度为最低要求。如多项专业工程中含有大桥(或特大桥)工程、或长隧道(或特长隧道)工程,可以额外增设与具体招标项目实际规模相当的其它桥梁(或隧道)业绩要求;对于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可以额外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高速公路改扩建项目路基工程施工经验”。
【4】一般要求近5年。
【5】一般定义为1个,也可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情况适当增加。
【6】车道数、公里数应与具体招标项目实际规模相当,不同车道数按照“车道数×公里数基本相等”的原则对应不同的公里数。
【7】对于特殊结构(例如悬索桥、斜拉桥等)的特大桥梁项目,除要求投标人近5年的桥梁工程业绩满足桥梁单项指标为最低要求外(优先考虑顺序:长度、主孔跨径),另可要求投标人近8年内具有承担过类似特殊桥梁结构的经历(仅为技术经历,不对其长度、跨径等业绩指标进行考核)。
【8】如路基工程中含有大桥(或特大桥)工程、或长隧道(或特长隧道)工程,可以额外增设与具体招标项目实际规模相当的其它桥梁(或隧道)业绩要求;对于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可以额外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高速公路改扩建项目路基工程施工经验”。
【9】具体业绩要求由招标人在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前提下,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情况确定,但不得设置过高的业绩资格条件。其中,对于单个合同的业绩要求如下:一般路基、桥涵、路面、交通安全设施、机电工程、房建工程应为类似工程实际规模1.2-1.4倍(不低于1.2倍,不高于1.4倍);技术特别复杂的特大桥梁和特长隧道项目主体工程不低于类似工程实际规模0.8倍;特大桥梁以类似桥梁单项指标为最低要求(优先考虑顺序:长度、主孔跨径); 特长隧道以隧道单洞长度为最低要求。如多项专业工程中含有大桥(或特大桥)工程、或长隧道(或特长隧道)工程,可以额外增设与具体招标项目实际规模相当的其它桥梁(或隧道)业绩要求;对于公路改扩建工程,可以额外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公路改扩建项目路基工程施工经验”。
【10】一般要求近5年。
【11】一般定义为1个,也可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情况适当增加。
【12】对于特殊结构(例如悬索桥、斜拉桥等)的特大桥梁项目,除要求投标人近5年的桥梁工程业绩满足桥梁单项指标为最低要求外(优先考虑顺序:长度、主孔跨径),另可要求投标人近8年内具有承担过类似特殊桥梁结构的经历(仅为技术经历,不对其长度、跨径等业绩指标进行考核)。
【13】如路基工程中含有大桥(或特大桥)工程、或长隧道(或特长隧道)工程,可以额外增设与具体招标项目实际规模相当的其它桥梁(或隧道)业绩要求;对于公路改扩建工程,可以额外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公路改扩建项目路基工程施工经验”。
【14】具体信誉要求由招标人在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前提下,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情况确定,但不得与“投标人须知”第1.4.4项规定的内容重复。
【15】本表仅适用于特别复杂的特大桥梁和特长隧道项目主体工程以及其他有特殊要求的工程。对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的最低要求,由招标人在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前提下,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情况确定。
附件2:评标办法
第三章 评标办法①(综合评分法)②
评标办法前附表③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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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最近1年较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优先; (3)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4)随机摇号确定排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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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 ×(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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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3.5.3项修改为: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且其评标价低于理论成本价时,应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理论成本价的确定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1目规定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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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否决投标的条款标明*号。未标明*号的条款不得作为否决投标的条款。
本办法仅适用于技术特别复杂的特大桥梁和特长隧道项目主体工程。
“评标办法前附表”用于明确评标的方法、因素、标准和程序。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详细列明全部评审因素、标准,没有列明的因素和标准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本项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情况。
对于特别复杂的特大桥梁和特长隧道项目主体工程以及其他有特殊要求的工程,还可对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例如项目副经理、专业工程师等)以及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进行资格评审。
本款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招标人应通过名录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施工企业。
招标人不得将人员资格、企业资质等级、注册资本等资格条件设为加分项。
“技术能力”指投标人的科研开发和技术创新能力,招标人可结合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提出相关要求,包括投标人获得的与项目施工有关的国家级工法、专利(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国家或省级科学技术进步奖,主编或参编过的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等。
评标价权重分值不应低于50分。
对于桥梁、路面等材料费用比重较大的工程,C1取0.6,C2取0.4;对于路基、隧道等材料费用比重较小的工程,C1取0.5,C2取0.5,具体情况根据项目实际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具体数值由招标人依据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予以明确。
招标人应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确定各评分因素及评分因素权重分值,并对各评分因素进行细分(如有)、确定各评分因素细分项的分值,各评分因素权重分值合计应为100分。各评分因素(评标价和履约信誉评分项除外)得分一般不得低于其权重分值的80%,且各评分因素得分应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为7人以上时,该平均值以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某一项评分因素的评分低于权重分值80%的,应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
招标人应列明各评分因素或各评分因素细分项(如有)的评分标准并作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分的依据。
具体计分规则为:科学技术奖项按一等奖及以上100%、二等奖70%、三等奖50%相应权重计分,如科学技术奖项有排名的,按第一名占相应权重计分的(下同)100%、第二名70%、第三名60%、第四名50%、第五名40%、第六名30%、第七名20%、第八名及以后10%最终计分。其中省级科学技术奖加分权重为国家级科学技术奖项标准的50%。
其中地方(指省级)标准加分权重为国家及行业(指部级)标准的50%。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原则上是指与招标项目类似的企业业绩,可在企业业绩最低要求的基础上适当提高。
除准入业绩的基本分外,业绩加分项不得低于两档,且前一档比例不得低于后一档比例,最后一档的加分比例不低于30%。业绩奖励加分项,应为不低于招标工程主要内容的同类别工程(土建工程(路基、桥隧)、路面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房建工程、机电工程等)。
招标人可结合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投标人的信用评级对其履约信用进行评分,但不得任意设置歧视性条款并不得任意设立行政许可。在评标办法中设置“企业信用加分”项,企业信用加分应占总评分的3%~5%。招标人不得再另行设置其他履约信誉评分因素。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详细审查标准(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施工组织设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3.5.6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当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2项规定的标准对其更新资料进行评审。(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3.2 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各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
(1)按本章第2.2.4项(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施工组织设计部分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4项(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主要人员部分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4项(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D。
3.2.2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A+B+D。
3.3 第二个信封开标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1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
3.4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
*3.4.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4.2[1]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
*3.4.3 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报价有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漏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或所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减少了报价范围,则漏报的工程子目单价、合价和总额价或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中减少的报价内容视为已含入其他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之中。
(2)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多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或所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增加了报价范围,则从投标报价中扣除多报的工程子目报价或工程子目报价中增加了报价范围的部分报价。
(3)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金额)虽然一致,但投标人修改了该子目的工程数量,则其合价按招标人给定的工程数量乘以投标人所报单价予以修正。
*3.4.4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4.5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不参与评标价得分的计算。
3.5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
3.5.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评标价计算出得分C。评标价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5.2 投标人综合得分=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C。
*3.5.3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6 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3.6.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查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等信息进行核实。若投标文件载明的信息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发布的信息不符,使得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6.2 评标委员会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存在的串通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b.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c.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d.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e.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g.不同投标人提交电子投标文件IP地址相同且无法合理说明的;
h.不同投标人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IP地址在某一特定区域且无法合理说明的;
i.电子投标文件硬件信息相同且无法合理说明的。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a.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b.招标人直接或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c.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
d.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e.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f.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a.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
b.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c.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业绩;
d.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e.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f.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7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3.7.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7.2 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的修正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3 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或说明,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7.4 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3.8 不得否决投标的情形
投标文件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3项所列情形的,均视为细微偏差,评标委员会不得否决投标人的投标,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4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3.9 评标结果
3.9.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9.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1]如本项目招标由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书面工程量清单填写本合同各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则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第3.4.2项和第3.4.3项的规定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如本项目招标由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填写工程量清单,无须按照本章第3.4.2项和第3.4.3项的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第3.4.2项至第3.4.5项内容不适用。
附件3:项目概况
1、项目概况
G5513益阳至常德高速公路扩容工程项目第8合同段范围K82+514-K88+116,路线全长5.602Km,本合同段(不含互通内)共大桥5602m/2座。本合同段主线无涵洞。K84+359汉寿南4号特大桥起点接新型互通主线桥,终点接沅水特大桥,起终点全线均为桥梁,桥梁全长3.690Km; K87+160.000沅水特大桥位于汉寿县城以南沧港镇新兴村跨越沅水至常德武陵区梅家岗村,并行于新建常德经益阳至长沙高铁东北侧,距上游在建高铁沅江特大桥约64.5m(桥轴线距离),具体桩号为K86+204-K88+116,桥梁全长1.912Km。
2、桥梁结构型式
1)汉寿南4号特大桥:桥型总体布置:3x30m+30x(4x30)m预应力砼(后张)先简支后连续小箱梁,全长3690m;本桥平面分别位于圆曲线(起始桩号:K82+480.96,终止桩号:K83+260.462,半径:6500m,左偏)、直线(起始桩号:K83+260.462,终止桩号:K84+605.862)、圆曲线(起始桩号:K84+605.862,终止桩号:K85+248.048,半径:9900m,右偏)和直线(起始桩号:K85+248.048,终止桩号:K86+237.041)上,桥面横坡为双向2%,纵断面位于R=45000m的竖曲线上;墩台径向布置。桥梁长度较长,跨越构造物较多,本桥无桥台。
柱式桥墩设计:30m小箱梁柱式墩:桥面横坡由盖梁形成,桥梁墩身高度h≤12m时采用双柱式圆墩,墩柱1.4m+桩基1.6m,盖梁梁高180cm,盖梁长度为1550cm,墩身双柱中心线之间的距离均为910cm。 桥梁墩身高度10<h≤20m时采用双柱式圆墩,墩柱1.6m+桩基1.8m,盖梁梁高180cm,盖梁长度为1550cm,墩身双柱中心线之间的距离均为910cm。双柱式墩墩高大于15m时设置1道柱间横撑。
上部桥梁构造设计(小箱梁):上部构造由预制预应力混凝土梁+8cm厚混凝土现浇层+10cm沥青铺装组合而成,预制预应力混凝土梁采用标准化梁长预制。30m小箱梁中心线梁高为160cm,预制边梁宽285cm,中梁宽240cm,梁与梁之间有96.3cm宽湿接缝,桥梁横断面由5片梁组成。当桥宽变化时,边梁宽、湿接缝宽及横断面组成的梁片数会相应变化,详见变宽桥设计图纸。
2) 沅水特大桥跨径组合为: 左幅桥型总体布置:3x32.7m小箱梁+(42.14+57+30)m等截面现浇连续箱梁(右岸/南岸跨堤桥)+(118+240+118)m钢-混混合梁连续刚构(主桥)+[(34.3+4×40.7)mT梁+8×32.7m小箱梁+2×24.7m小箱梁+7×32.7m小箱梁+3×30m小箱梁](河滩引桥)+(65.6+120+65.6)m变截面悬浇连续梁(左岸/北岸跨堤桥)+(30+3×33.52)m/小箱梁,分12联,全长1912m;右幅桥型总体布置:3x32.7m小箱梁+(42.14+57+30)m等截面现浇连续箱梁(右岸/南岸跨堤桥)+(118+240+118)m钢-混混合梁连续刚构(主桥)+[(34.3+4×40.7)m T梁+8×32.7m小箱梁+2×24.7m小箱梁+7×32.7m小箱梁+4×30m小箱梁](河滩引桥)+(65.6+120+65.6)m变截面悬浇连续梁(左岸/北岸跨堤桥)+3×33.52m(左幅/右幅)小箱梁,分12联,全长1912m。
沅水特大桥共采用五种结构形式,主桥为(118+240+118)m变截面钢-混混合梁连续刚构,右岸/汉寿岸跨堤桥为(42.14+57+30)m等截面预应力混凝土现浇连续箱梁,左岸/常德岸跨堤桥为(65.6+120+65.6)m变截面预应力混凝土悬浇连续箱梁,第四联引桥为(34.3+4×40.7)m预制装配式连续T梁,其余引桥均采用预制装配式连续小箱梁。
主桥(118+240+118)m钢-混混合梁连续刚构上部结构:主桥为3跨一联变截面钢-混混合梁连续刚构,其中跨中80m梁段采用钢箱梁,钢箱梁两端设5.0m钢-混结合段。主梁根部梁高12m,跨中及边跨现浇段梁高3.8m,梁底曲线按1.8次抛物线变化;箱梁顶板宽16.75m,底板宽8.75m,悬臂长4.0m;单幅采用单箱单室直腹板箱形断面。
主桥(118+240+118)m钢-混混合梁连续刚构下部结构:8、9号主墩采用钢筋混凝土双肢薄壁墩,双肢墩柱纵向净距3.5m,单肢纵横向尺寸为2.25m×8.75m。墩柱截面横桥向两端设置112.5cm×60cm分水尖。
主墩墩底采用双幅整体式承台,承台平面采用六边形设计,顺桥向长29.2m,横桥向宽33.717m,厚7.0m,8、9号主墩水中承台封底水下混凝土厚度分别为6m、5m;承台下设37根D200cm群桩基础,呈正六边形布置,均为钻孔灌注桩。
主桥7、10号过渡墩采用双幅整体式圆端形墙式墩,墩柱顺桥向厚度为3.6m,7、10号墩横桥向尺寸分别为18m、20m,墩柱横向两端均设置为半径1.8m的圆倒角。墩顶设盖梁,盖梁高3.5m,宽4.0m。墩柱下设承台及群桩基础,承台平面纵横向尺寸为13.5m×23.5m,厚5.0m;7、10号墩承台底部分别设置3m、4m厚的C20封底混凝土。承台下设3×5根D200cm群桩基础,均为钻孔灌注桩。
3、设计标准
本项目主线按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主要设计标准如下:
图1-1 路基标准横断面
(1) 公路等级:六车道高速公路;
(2) 设计车速:120km/h;
(3) 设计荷载:公路—Ⅰ级;
(4) 设计基准期:100年;主体结构设计使用年限:100年;设计安全等级:一级;
(5) 路基宽度:34.0m,其中中央分隔带2.5m,路缘带0.75m,行车道3×3.75m,硬路肩3.0m,土路肩0.75m;
(6) 单幅桥面宽度:0.5m防撞栏杆+15.75m行车道+0.5m防撞栏杆=16.75m;
(7) 航道等级:规划航道等级Ⅱ—(3)级,根据通航条件影响评价,考虑0.4m/s横向流速进行修正,双孔单向通航净空95m×10m(宽×高),单孔双向通航净空190m×10m(宽×高),最高通航水位39.58m(1985高程基准,下同),最低通航水位27.02m;
(8) 设计洪水频率:1/300,设计洪水位SW1/300=41.64m;
(9) 地震基本烈度: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2015),桥位区内地震动峰值加速度0.15g,地震动反应谱特征周期0.35s,对应地震基本烈度Ⅶ度。
1.1 4、设计采用的规范及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
1)《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
2)《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JTG D60—2015)
3)《公路钢筋混凝土及预应力混凝土桥涵设计规范》(JTG 3362—2018)
4)《公路钢混组合桥梁设计与施工规范》(JTG/T D64-01—2015)
5)《公路钢结构桥梁设计规范》(JTG D64—2015)
6)《钢-超高韧性混凝土轻型组合结构桥面技术规程》(DB43/T 1173—2016)
7)《活性粉末混凝土》(GB/T 31387—2015)
8)《活性粉末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DBJ 43/T 325—2017)
9)《公路桥涵地基与基础设计规范》(JTG 3363—2019)
10)《公路工程抗震规范》(JTG B02—2013)
11)《公路桥梁抗震设计规范》(JTG/T 2231-01—2020)
12)《内河通航标准》(GB 50139—2014)
13)《公路工程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JTG/T 3310—2019)
14)《公路钢桥面铺装设计与施工技术规范》(JTG/T 3364-02—2019)
15)《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G/T 3650—2020)
本设计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公路工程部分执行。
5、建设条件
5.1 汉寿南4号特大桥
5.1.1桥位自然条件
桥位区属平原地貌,地形起伏不大,地面高程约29.90-36.0m。桥位横跨乡村道、农田、大片水塘。有乡村公路到达桥位附近,交通较方便。
5.1.2工程地质条件
根据野外地质调查测绘及钻探结果,桥位勘察区按由新至老的地层顺序描述如下:
1、第四系全新统(Q4)
(1)填筑土:褐黄色,稍密,组成成分主要为粉质黏土回填及少许砾,表层0.2m含植物根系。局部分布。
(2)淤泥质粉质黏土:浅灰黑色,软塑状,成份以黏粒为主,含约10%粉、细砂及少量有机质,土质不均匀。
(3)粉质黏土:红褐色,可塑-硬塑状,主要成分为黏粒,夹少量风化砾石,土质均匀,分布广泛。
(4)黏土:黄褐、浅灰褐色,可塑状,成分大部分为黏粒,土质较匀,局部含约20%粉、细砂,表层0.30m种植土。
(5)粉砂:浅褐色,松散,湿,主要成份为石英、长石,含量约50%,充填约10%-20%黏粒,黏性一般,级配一般。
2、第四系上更新统(Q3)
(6)粉质黏土:灰褐色,可塑-硬塑状为主,局部夹粉、细砂,分布不均匀。
(7)黏土:黄褐色,可塑-硬塑状,成分大部分为黏粒,土质均匀,分布广泛。
(8)粉砂:黄褐色,饱和,松散,成分大部分为石英,夹部分中、细砂,含量约10-30%黏粒,主要分布于粉质黏土与圆砾交界处,局部与下伏圆砾互层,局部夹中、粗砂。
(9)细砂:黄褐色,稍密,饱和,成分主要为石英、长石,呈次圆棱状,颗粒间隙主要为黏粒充填,余为杂砂,局部分布。
(10)中砂:灰黑色,中密,饱和,成份多为石英、长石,含量约55%,充填细、粉砂及部分黏粒,夹约10%砾石。
(11)圆砾:灰黄色,中密,饱和,圆砾含约55%,粒径2-20mm,母岩为砂岩呈浑圆状,含约5-10%卵石,粒径一般2-4m,大约2-3,余为杂砂砾黏粒充填,级配一般,分布广泛。
(12)淤泥质黏土:灰褐色,可塑状,主要由河流环境沉积而成,大多数为粉质黏土,土质较均匀。
3、第四系中更新统(Q2)
(13)圆砾:浅灰黑、黄褐色,饱和,稍密-中密-密实,砾石母岩以砂岩、石英颗粒,部分板岩,呈次圆棱状,粒径3-20mm,含量约55%,充填砂土和部分黏粒,夹约5%卵石,级配一般,分选一般。广泛分布。
(14)粗砂:黄褐色,饱和,稍密,成分主要为石英、长石,浑圆状,含量约占60%,充填中、细、粉砂及少量黏粒,级配一般,局部分布。
5.1.3水文资料
场区内地下水丰富,水位埋藏浅,勘察期间观测到孔内稳定水位埋深为2.30~4.30m,地下水类型主要为松散堆积层孔隙水。
(1)松散堆积层孔隙水
松散堆积层孔隙水赋存于第四系松散堆积层中,主要分布于场区内第四系覆盖层填筑土、粉质黏土、粉砂、细砂、中砂、黏土、圆砾、卵石,其中黏性土层为不透水性或微透水,填筑土、粉砂、细砂、中砂、圆砾、卵石属于强透水层。它们的含水量受季节的影响较大。该类土体结构松散,以孔隙潜水为主,富水性较高,接受大气降水、地表水的补给,水量随季节变化明显。
桥位附近没有污染源,设计上应根据水文地质条件分析中地层透水性的辨别,对地下水试验结论作对应使用,本桥位黏性土和全-强风化岩石均为不透水或弱透水层,碎石土层均为强透水层。本次勘察在桥位附近取地下水一组,进行水质分析,试验结论:按《公路工程地质勘察规范》JTG C20-2011有关水对混凝土结构的腐蚀评价标准判定:若该水样为直接临水或强透水层中的地下水(A),则该水质对混凝土结构具pH弱腐蚀性、侵蚀性CO2中腐蚀性;若该水样为弱透水层中的地下水(B),则该水质对混凝土结构具pH微腐蚀性、侵蚀性CO2弱腐蚀性。若该水样在Ⅰ、Ⅱ类腐蚀环境,则该水质对混凝土结构具SO42-弱腐蚀。
5.1.4桥型方案
该桥位于整体式路基段,采用整体式桥梁,根据地形地物结合基本农田、保护耕地的原则合理布跨,桥梁右交角90°。上部构造为:123*30m预应力砼连续小箱梁
下部构造起点接新兴互通主线桥,终点接沅水特大桥,起终点均为桥墩,桥墩采用圆柱墩配桩基础,桥长3690m。
本桥平面分别位于圆曲线(起始桩号:K82+480.96,终止桩号:K83+260.462,半径:6500m,左偏)、直线(起始桩号:K83+260.462,终止桩号:K84+605.862)、圆曲线(起始桩号:K84+605.862,终止桩号:K85+248.048,半径:9900m,右偏)和直线(起始桩号:K85+248.048,终止桩号:K86+237.041)上,桥面横坡为双向2%,纵断面位于R=45000m的竖曲线上;墩台径向布置。
本桥桥梁长度3690m,桥梁长度较长,跨越构造物较多,如下表所示(部分):
汉寿南4号特大桥跨越道路一览表
序号 |
桩号 |
道路等级 |
路面宽度 |
路面形式 |
是否改移 |
1 |
K82+580 |
机耕道 |
3m |
碎石路 |
是 |
2 |
K82+700 |
机耕道 |
4.5m |
水泥路面 |
是 |
3 |
K82+770 |
机耕道 |
4m |
水泥路面 |
否 |
4 |
K84+480 |
机耕道 |
3.5m |
水泥路面 |
是 |
5 |
K84+930 |
机耕道 |
4.5m |
水泥路面 |
否 |
6 |
K85+325 |
机耕道 |
3.5m |
水泥路面 |
否 |
7 |
K85+340 |
机耕道 |
3 .5m |
水泥路面 |
否 |
8 |
K85+570 |
机耕道 |
2.5 m |
水泥路面 |
否 |
9 |
K85+860 |
机耕道 |
3.5 m |
水泥路面 |
否 |
10 |
K85+980 |
机耕道 |
3.5m |
水泥路面 |
否 |
11 |
K86+110 |
机耕道 |
3.5 m |
水泥路面 |
否 |
1.2 5.2沅水特大桥
1.3 5.2.1地形、地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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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2 桥位地形地貌
本项目K87+160.000沅水特大桥在汉寿县城以南沧港镇新兴村跨越沅水至常德武陵区梅家岗村,并行于新建常德经益阳至长沙高铁东北侧,距上游在建高铁沅江特大桥轴线距离约64.5m。
桥位区属平原地貌,地形起伏不大,地面高程约29.9~33.0m。桥位横跨村民住宅区、乡村道、农田、水塘。在K86+400~K87+100跨越沅江,在K86+400~K86+500跨越堤坝(107乡道),堤顶高程为40.61m,堤顶宽度为10.0m,背水侧坡比为1:3,迎水侧坡比为1:2.5,背水侧采用草皮护坡,迎水侧采用混凝土预制块护坡;K87+100~K87+900为沅江一级阶地,地面高程约33.90~35.8m;在K87+900~K88+050跨越武陵区沅澧大圈芦山垸临江一线大堤,堤顶高程为40.98m,堤顶宽度为8.0m左右,背水侧坡比为1:3,迎水侧坡比为1:2.5,采用草皮护坡。勘察时沅江河水深约12.00~32.00m左右。两岸均为大堤,交通便利,有乡村公路到达桥位附近,交通较方便。
桥位处沅水常水位宽约600m,常年通航,主河槽位于河道右岸(西南侧),水流较深,为主要航道,靠近两岸水深较浅,枯水位时左岸(东北侧)河漫滩露出水面,滩地宽约900m。桥位河道流态平缓,航行条件较好。河道两岸边坡稳定性较好,未见潜在不稳定边坡及坍塌痕迹。
1.4 5.2.2气象、水文
桥位处中亚热带向北亚热带过渡的季风湿润气候区,降雨量丰沛,春夏冷暖气流交替频繁,夏秋晴热少雨,秋寒偏旱。据汉寿县气象站36年(1969~1995)实测资料,多年平均降水量1328.7mm,多年平均降水日为149天,雨水多集中于3~8月,约占全年降雨量的69%,年均蒸发量1238.1mm。多年平均气温16.5~17℃,极端最高气温41.0℃,极端最低气温-11.8℃,无霜期258~275天。年平均风速1.9m/s,最大风速25m/s。气候对沿线施工有影响的主要是雨季。
桥位地表水系发育,较大的常年性地表水体为沅水,最高通航水位39.58m,最低通航水位27.02m。拟建沅水特大桥左岸为武陵区沅澧大圈芦山垸,右岸为汉寿县沅南垸,均为洞庭湖重点垸,对应二级堤防等级,百年一遇设计洪水位高程为40.48m。
1.5 5.2.3通航
拟建大桥桥位区河段平面形态顺直,最低通航水位对应水面宽约600m,最高通航水位对应水面宽约1500m,桥区河段河床高程在-4.8m~36m之间。桥位河道流态平缓,航行条件较好。
大桥所处沅水规划航道等级为Ⅱ—(3)级,根据《内河通航标准》(GB 50139—2014),Ⅱ—(3)级航道净空标准为:净高10米,单向通航孔净宽75米,双向通航孔净宽150米。根据通航条件影响评价,考虑0.4m/s横向流速进行修正,本项目双孔单向通航净空需95m×10m(宽×高),单孔双向通航净空需190m×10m(宽×高),最高通航水位39.58m,最低通航水位27.02m。
1.6 5.2.4工程地质条件
1.6.1 5.2.4.1 区域地质构造
根据《1:20万沅江幅区域地质调查报告》及本次勘察成果表明项目位于洞庭湖区,洞庭湖盆地是燕山期以来逐渐形成的一个中新生代大型凹陷盆地,为相对稳定的地块,地壳运动以沉降为主导,属继承性缓慢下降,且沉积速度较沉降速度大。构造物区域内地质条件一般,未见大型的断裂等不良地质构造穿越该区域。
1.6.2 5.2.4.2 地层岩性及主要物理力学指标
根据野外地质调查测绘及钻探结果,桥位勘察区按由新至老的地层顺序描述如下:
第四系全新统(Q4)
1、填筑土:黄褐色,稍密,干燥,组成成分为黏性土及少许碎石,为修路堤回填,稍经压实。广泛分布。主要分布于塘堤及机耕道上,部分分布于村民住宅区。
2、淤泥:流塑状,土质较均,黏性较好,含少许有机质,闻有腥臭,手触有滑腻感。局部分布。
3、淤泥质粉质黏土:浅灰黑色,软塑状,成份以黏粒为主,含约10%粉、细砂及少量有机质,土质不均匀。
4、粉质黏土:黄褐色,软-可-硬塑状,含约10%砂质,多处夹风化砾石,土质不均,表层0.4m种植土。广泛分布。
5、粉砂:黄褐色,饱和,松散,成分大部分为石英,粉砂含量约55%,夹约40%中、粗砂,含少量黏粒,局部夹少量腐植物。局部分布。
6、细砂:浅褐色,饱和,松散,成分大部分为石英、长石,含量约55%,夹约5%卵石、圆砾,充填约40%粉粒和少量黏粒,分选不佳。局部分布。
7、圆砾:灰褐,深灰色,饱和,稍密-中密,砾石母岩多为砂岩,部分石英砂岩、石英颗粒,呈亚圆状,圆砾粒径3~20mm,圆砾含量约55%,卵石粒径20~55mm,卵石含量15%,充填30%砂土和少量黏粒,级配较好,钻进平稳,局部跳钻。层厚广泛分布。
8、卵石:黄褐,浅灰黑色,饱和,中密,卵石母岩以砂岩为主,部分石英砂岩、灰岩、少量石英颗粒,呈亚圆状,粒径一般2~6cm,含量约50%充填约20%圆砾,约30%砂土及少量黏粒,级配较好,呈亚圆状,进尺不均,多处跳钻。广泛分布。
9、圆砾夹卵石:灰褐色,稍密-中密,饱和,砾石母岩大部为砂岩,部分石英砂岩、板岩,呈次圆棱状,粒径2~20mm,含量约50~55%,夹约10~15%卵石,卵石粒径2~7cm,充填以砂土为主、黏粒为次,级配一般。
第四系上更新统(Q3)
10、粉质黏土:灰褐色,可塑-硬塑状为主,局部夹粉、细砂,分布不均匀。
11、粉砂:黄褐色、浅灰绿色,松散状,饱和,成分主要为砂岩、长石,呈圆棱状,颗粒间隙间黏粒充填,黏粒含量较高,余为杂砂砾。局部分布。
12、细砂:黄褐、灰白色,饱和,松散状-稍密状,成分大部分为石英、长石,含量约55%,间隙充填粉粒和部分黏粒,略带黏感。广泛分布。
13、中砂:灰黑色,中密,饱和,成份多为石英、长石,含量约55%,充填细、粉砂及部分黏粒,夹约10%砾石。局部分布。
14、圆砾:黄褐、灰白色,饱和,稍密-中密状,砾石母岩以砂岩和石英颗粒为主,呈次圆棱状,粒径3~20mm,含量约55%,充填物多为砂土,部分黏粒,夹约5%卵石,级配较好。局部分布。
15、卵石:黄褐、灰白色,中密-密实状,饱和,卵石母岩以砂岩和石英颗粒为主,呈次圆棱状,粒径2-5cm,含量超过50%,充填圆砾、砂土及部分黏粒,级配较好。局部分布。
16、圆砾夹卵石:黄褐色,稍密-中密状,饱和,砾石母岩大部为砂岩,部分石英砂岩,呈次圆棱状,粒径3~20mm,含量约58%,夹约25%卵石,卵石粒径2~8cm,充填以砂土为主、黏粒为次,级配一般。广泛分布。
第四系中更新统(Q2)
17、粉质黏土:浅灰黑色,可塑状,含约20%~25%砂质,夹约8%圆砾,局部夹腐植物,土质不均。广泛分布。
18、细砂:灰褐色,稍密,稍湿,成份大部为石英、长石,含量约50%,充填少量黏粒,级配一般。
19、中砂:浅灰黑色,饱和,稍密,成分大部分为石英、长石,浑圆状,含量约50%,夹约10%粗砂、圆砾,充填约25%粉、细砂,约15%黏粒,进尺平稳。局部分布。
20、圆砾:灰褐,浅黄绿色,饱和,中密-密实状,砾石母岩多为砂岩,部分石英砂岩,石英颗粒,粒径3~20mm,含量约50%,卵石粒径20~45mm,含量约10%呈亚圆状,间隙充填约25%~30%砂土,10%黏粒,级配较好。广泛分布。
第四系下更新统(Q1)
21、黏土:浅灰绿色,硬塑状,成份主要为黏、粉粒,含约10%砂质,夹约5%砾石,土质不均,局部呈轻度固结。广泛分布。
第三系(E)
22、第三系粉砂质泥岩:浅红褐色,泥质结构,中-薄层状构造。日晒失水即开裂、遇水易软化崩解。其中:
22-1 第三系全风化粉砂质泥岩:红褐色间灰白色,全风化局部夹少量强风化岩石,原岩结构局部可见辨,岩石结构较清晰,岩芯呈土柱状,岩质极软,遇水泥化,为半成岩。广泛分布。
22-2 第三系强风化粉砂质泥岩:红褐色,局部夹少量中风化岩石,泥质粉砂结构清晰,中厚层构造,节理裂隙很发育,局部见层间错动,构造挤压痕迹清晰,具碎裂结构。岩芯多为柱状为主,节长一般10~40cm,最长55cm,次为饼状少量夹土状,岩质极软,易干裂,局部为中风化岩石,呈中风化岩石,岩质软,系半成岩。广泛分布。
22-3 第三系强风化夹中风化粉砂质泥岩:浅红褐色,强风化,局部夹中风化岩石,泥质结构清晰,中厚层夹厚层构造,风化裂隙发育,夹少量钙质结核,岩芯以短柱状、块状为主,节长10~50cm,最长90cm,次为饼状,块状,岩质软,可折断,RQD=80%,局部为强风化夹层,岩芯较破碎,多为碎块状,岩质极软。广泛分布。
22-4 第三系中风化粉砂质泥岩:红褐色,中风化,岩质软,泥质粉砂结构,中厚层构造,岩芯以柱状、长柱状为主,节长一般8~35cm,岩质极软。广泛分布。
1.6.3 5.2.4.3 岩土层主要物理力学指标
根据室内试验及现场勘察情况,依据有关规范、规程,并类比以往工程经验,推荐桥位内各岩土层的工程特性指标如下:
表1.1 表5.2.4.3岩土工程设计参数建议值
地 层 编 号 |
地层 时代 |
岩 土 名 称 |
状态或 密实程度 或风化程度 |
地基承载力 特征值
|
钻孔灌注桩 桩周土侧摩阻力 标准值
|
饱和状态 单轴抗压 强度标准值
|
||
|
||||||||
|
||||||||
|
||||||||
2—1—1 |
Q4 |
填筑土 |
松散状 |
/ |
/ |
/ |
|
|
2—1—2 |
Q4 |
填筑土 |
稍密状 |
/ |
/ |
/ |
|
|
2—3—1 |
Q4 |
淤泥 |
软塑状 |
60 |
20 |
/ |
|
|
2—4—3 |
Q4 |
淤泥质粉质黏土 |
可塑状 |
100 |
25 |
/ |
|
|
2—5—1 |
Q4 |
粉质黏土 |
流塑状 |
/ |
/ |
/ |
|
|
2—5—3 |
Q4 |
粉质黏土 |
可塑状 |
140 |
30 |
/ |
|
|
2—5—4 |
Q4 |
粉质黏土 |
硬塑状 |
240 |
55 |
/ |
|
|
2—5—6 |
Q4 |
粉质黏土 |
软-可塑状 |
100 |
25 |
/ |
|
|
2—7—1 |
Q4 |
粉砂 |
松散状 |
/ |
/ |
/ |
|
|
2—7—2 |
Q4 |
粉砂 |
稍密状 |
100 |
20 |
/ |
|
|
2—8—1 |
Q4 |
细砂 |
松散状 |
/ |
/ |
/ |
|
|
2—8—2 |
Q4 |
细砂 |
稍密状 |
120 |
25 |
/ |
|
|
2—12—2 |
Q4 |
圆砾 |
稍密状 |
260 |
70 |
/ |
|
|
2—14—2 |
Q4 |
卵石 |
稍密状 |
300 |
100 |
/ |
|
|
2—15—2 |
Q4 |
圆砾夹卵石 |
稍密状 |
280 |
90 |
/ |
|
|
3—1—3 |
Q3 |
粉质黏土 |
可塑状 |
140 |
40 |
/ |
|
|
3—3—1 |
Q3 |
粉砂 |
松散状 |
/ |
/ |
/ |
|
|
3—3—2 |
Q3 |
粉砂 |
稍密状 |
100 |
20 |
/ |
|
|
3—4—1 |
Q3 |
细砂 |
松散状 |
/ |
/ |
/ |
|
|
3—4—2 |
Q3 |
细砂 |
稍密状 |
120 |
25 |
/ |
|
|
3—5—1 |
Q3 |
中砂 |
松散状 |
/ |
/ |
/ |
|
|
3—8—2 |
Q3 |
圆砾 |
稍密状 |
280 |
80 |
/ |
|
|
3—8—3 |
Q3 |
圆砾 |
中密状 |
300 |
100 |
/ |
|
|
3—10—3 |
Q3 |
卵石 |
中密状 |
330 |
120 |
/ |
|
|
3—10—6 |
Q3 |
卵石 |
中密-密实状 |
350 |
130 |
/ |
|
|
3—15—2 |
Q3 |
圆砾夹卵石 |
稍密状 |
280 |
90 |
/ |
|
|
3—15—3 |
Q3 |
圆砾夹卵石 |
中密状 |
320 |
110 |
/ |
|
|
3—15—4 |
Q3 |
圆砾夹卵石 |
密实状 |
360 |
130 |
/ |
|
|
4—1—3 |
Q2 |
粉质黏土 |
可塑状 |
140 |
30 |
/ |
|
|
4—4—2 |
Q2 |
细砂 |
稍密状 |
120 |
25 |
/ |
|
|
4—5—2 |
Q2 |
中砂 |
稍密状 |
130 |
30 |
/ |
|
|
4—8—3 |
Q2 |
圆砾 |
中密状 |
300 |
100 |
/ |
|
|
4—8—4 |
Q2 |
圆砾 |
密实状 |
350 |
120 |
/ |
|
|
5—1—4 |
Q1 |
粉质黏土 |
硬塑状 |
260 |
55 |
/ |
|
|
5—2—3 |
Q1 |
黏土 |
可塑状 |
140 |
40 |
/ |
|
|
5—2—4 |
Q1 |
黏土 |
硬塑状 |
260 |
55 |
/ |
|
|
5—2—5 |
Q1 |
黏土 |
坚硬状 |
280 |
60 |
/ |
|
|
6—1—1 |
E |
粉砂质泥岩 |
全风化 |
260 |
55 |
/ |
|
|
6—1—2 |
E |
粉砂质泥岩 |
强风化 |
280 |
75 |
/ |
|
|
6—1—2 |
E |
粉砂质泥岩 |
强风化夹中风化 |
350 |
90 |
/ |
|
|
6—1—3 |
E |
粉砂质泥岩 |
中风化 |
400 |
100 |
2 |
|
1.7 5.2.5水文地质条件
场区内地下水丰富,水位埋藏浅,勘察期间观测到孔内稳定水位埋深为0.40~5.20m,地下水类型主要为松散堆积层孔隙水、基岩裂隙水。
(1)松散堆积层孔隙水
松散堆积层孔隙水赋存于第四系松散堆积层中,主要分布于场区内第四系覆盖层填筑土、粉质黏土、黏土、粉砂、中砂、砾砂、圆砾、圆砾夹卵石、卵石,其中黏性土层为不透水性或微透水,填筑土、粉砂、中砂、砾砂、圆砾、圆砾夹卵石、卵石属于强透水层。它们的含水量受季节的影响较大。该类土体结构松散,以孔隙潜水为主,富水性较高,接受大气降水、地表水的补给,水量随季节变化明显。
(2)基岩裂隙水
基岩裂隙水主要赋存于测区浅部岩体裂隙地带中,接受大气降水、地表水的补给,沿基岩裂隙向下卧层渗透,水量不大,埋藏较浅,水量随季节变化较大。
桥位附近没有污染源,设计上应根据水文地质条件分析中地层透水性的辨别,对地下水试验结论作对应使用,本桥位黏性土和全-强风化岩石均为不透水或弱透水层,碎石土层均为强透水层。
本次勘察在桥位附近取地下水一组,进行水质分析,试验结论:按《公路工程地质勘察规范》JTG C20-2011有关水对混凝土结构的腐蚀评价标准判定:若该水样为直接临水或强透水层中的地下水(A),则该水质对混凝土结构具pH弱腐蚀性、侵蚀性CO2中腐蚀性;若该水样为弱透水层中的地下水(B),则该水质对混凝土结构具pH微腐蚀性、侵蚀性CO2弱腐蚀性。若该水样在Ⅰ、Ⅱ类腐蚀环境,则该水质对混凝土结构具SO42-弱腐蚀。
本次勘察在桥位附近取地表水(河水)一组,进行水质分析,试验结论:按《公路工程地质勘察规范》JTG C20-2011有关水对混凝土结构的腐蚀评价标准判定:若该水样为直接临水或强透水层中的地下水(A),则该水质对混凝土结构具pH微腐蚀性、侵蚀性CO2弱腐蚀性;若该水样为弱透水层中的地下水(B),则该水质对混凝土结构具pH微腐蚀性、侵蚀性CO2微腐蚀性。
其中粉质黏土、黏土、泥岩、粉砂质泥岩为不透水性或微透水,填筑土、粉砂、砾砂、圆砾、圆砾夹卵石、卵石属于强透水层。
1.8 5.2.6地震
根据国家技术监督局颁发《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 18306—2015),本区地震动峰值加速度0.05g,地震动反应谱特征周期为0.35s,场地内地震烈度为Ⅵ度。
根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
18306—2015),项目经过区地震动反应谱特征周期为 0.35s,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15g,场地地震基本烈度为Ⅶ度。据《公路工程抗震规范》(JTG B02—2013)判别,场地类别为Ⅲ类场地,为抗震一般地段,土的类型为中硬土,土层剪切波速Vs的范围为250~550(其中中密、稍密的碎石土,密实、中密的砾、粗(中)砂,>150的黏性土和粉土取低值;软和较软的岩石,密实的碎石土取高值)。依据场地工程地质钻探结果,参考《公路工程抗震规范》,场地内覆盖层等效剪切波速及覆盖层中各层的剪切波速均大于90m/s,场地未揭露软土层,因此场地不会发生软土震陷。
1.9 5.2.6.1工程地质评价
1.9.1 5.2.6.1.1场地稳定性适宜性评价
根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 18306—2015),项目经过区地震动反应谱特征周期为0.35s,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15g,场地地震基本烈度为Ⅶ度。构造物区域内地质构造条件简单,未见大型的断裂等不良地质构造穿越该区域。桥址区区域地质稳定性一般,适宜桥梁建设。场地类别为Ⅲ类场地。
1.9.2 5.2.6.1.2地基岩土层工程地质评价
桥位区工程地质条件一般。
K86+200~K86+450、K87+000~K87+800、K87+800~K88+200段桥位区覆盖层很厚,主要为填筑土、粉质黏土、黏土、粉砂、中砂、砾砂、圆砾、圆砾夹卵石、卵石。其力学性质差,承载力低,不可作嵌岩桩基础持力层;地面以下埋深6米范围内地层总体上承载力较低,不可作浅基础持力层。根据上述桥位地层结构,建议桥梁基础采用摩擦桩,桩长由设计计算确定。基础埋深必须通过验算并符合有关规范规定。
K86+450~K87+000桥位区覆盖层很厚,主要为填筑土、粉质黏土、黏土、圆砾、粉砂、中砂、砾砂、卵石,下伏全风化-强风化-中风化夹强风化-中风化粉砂质泥,填筑土、粉质黏土、黏土、粉砂、中砂、砾砂、圆砾、圆砾夹卵石、卵石和全风化-强风化-中风化夹强风化-中风化粉砂质泥岩力学性质差,承载力低,不可作嵌岩桩基础持力层;地面以下埋深6米范围内地层总体上承载力较低,不可作浅基础持力层。
根据上述桥位地层结构,建议桥梁基础采用摩擦桩,桩长由设计计算确定。
1.9.3 5.2.6.1.3不良地质评价
本项目场地内的不良地质现象主要表现为饱和砂土液化。
饱和砂土液化:桥位区覆盖层土的类型为可-硬塑土,覆盖层厚度一般大于45.0m。局部为粉砂、细砂、中砂、粗砂,埋深均小于20米,且该桥位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15g,对于埋深小于20米的粉砂、细砂、中砂、粗砂,其黏粒含量大多小于16%,据《公路工程地质勘察规范》(JTG C20—2011)7.11.6条可初判为轻微液化。
据《公路桥梁抗震设计规范》(JTG/T 2231-01—2020)或《公路工程抗震规范》(JTG B02—2013)判别,场地类别为Ⅲ类场地。由于场地地震基本烈度为Ⅶ度,根据本次钻孔内标准贯入试验数据,并按照《公路桥梁抗震设计规范》或《公路工程抗震规范》中有关液化土的判别公式(4.3.3-1和4.3.3-2)计算液化指数和液化等级,对勘察场地覆盖层中砂土层的液化情况进行了详细判别,结合桥位砂土层室内实验结果、标准贯入实验结果、现场钻探资料等,综合分析可知,桥位区大部分砂土层在7度地震作用下会产生中等-严重液化,局部轻微液化。
1.9.4 5.2.6.1.3勘察成果
勘察成果显示,场区内地下水丰富,水位埋藏浅,桥位广泛分布一定厚度的填筑土、粉质黏土、黏土、粉砂、中砂、砾砂、圆砾、圆砾夹卵石、卵石层,桩基开挖过程中可能发生涌水、塌孔、漏浆等情况,建议设计和施工注意并加强防护,如采用机械成孔、加强护壁、配备足抽水设备等措施。
本阶段勘察表明桥址区内覆盖层各岩土层位埋深有起伏,地基具有不均匀,基础施工中应按施工管理程序对设计参数进行调整。当差异较大时,应与勘察设计人员联系。尚未钻孔的桩位进行推测的地质成果可能存在偏差,施工阶段宜实时反馈实际地层情况,满足动态设计要求。
附表1
G5513益阳至常德高速公路扩容工程项目
施工招标标段主要工程数量一览表
标段 |
起讫桩号 |
长度 |
路基 长度 |
路基土石方(含互通) |
特大桥、大中桥 |
隧道 |
互通、服务区、停车区位置 |
备注 |
|
挖方 |
填方 |
||||||||
(km) |
(km) |
(万m3) |
(万m3) |
(m/座) |
(m/座) |
||||
8 |
K82+514-K88+116 |
5.602 |
|
|
|
5602m/2座 |
0m/0座 |
|
|
注:以上数量只列主体工程,仅供参考。
附表2
G5513益阳至常德高速公路扩容工程项目
施工招标标段桥梁一览表
标段 |
桥 名 |
中心桩号 |
孔数×跨径(m) |
桥长 (m) |
桥面宽 (m) |
结 构 类 型 |
|
上部构造 |
下 部 构 造 墩及基础 |
||||||
8 |
汉寿南4号 特大桥 |
K84+359 |
123x30 |
3690 |
34 |
连续小箱梁 |
柱式墩、桩基础 |
沅水特大桥主桥 |
K86+704 |
118+240+118 |
476 |
34 |
钢-混混合梁连续刚构 |
双肢薄壁墩、桩基础 |
|
益阳侧 引桥 |
K86+302-431 |
42.1+57+30 |
129.1 |
34 |
现浇连续箱梁 |
柱式墩、桩基础 |
|
常德侧 河滩引桥 |
K86+907-K87+104 |
34.3+4x40.7 |
197 |
34 |
连续T梁 |
柱式墩、桩基础 |
|
K87+104-734 |
4x32.7+4x32.7+2x24.7+4x32.7+3x32.7+3x30 |
630 |
34 |
连续小箱梁 |
柱式墩、桩基础 |
||
跨堤连续梁桥 |
K87+864 |
65.5+120+65.5 |
251 |
34 |
预应力砼连续箱梁 |
门式墩、桩基础 |
|
常德侧 引桥 |
K87+985-K88+116 |
30+3x33.5 |
130.5 |
34 |
连续小箱梁 |
柱式墩、桩基础 |
注:以上数量只列主体工程,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