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0S00/2021-04007404 | 文号 | |
发布单位 |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 来源 | |
公开日期 | 2021-05-27 10:0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统一登记号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怀高速公路金坪(联合)互通工程(项目名称)吉怀高速公路金坪(联合)互通工程(不含机电工程)标段施工监理项目已由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湘发改基础【2020】51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湖南省交通运输厅(批准机关名称)以湘交批【2021】11 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项目业主为 吉首市腾达经济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吉首市筹措100% ,招标人为 吉首市腾达经济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湖南省湘西州 吉首市内。
2.2 项目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项目位于吉怀高速公路(K1242+980)路段附近,北距吉首枢纽互通约 4.7Km,南距吉首南互通约 4.4Km。本项目投资额约 27821万元。项目采用单喇叭建设方案,与金坪路相接,项目涉及吉怀高速主线约1.05Km,建设匝道总长约 2.3Km。同步建设连接线约 0.6Km、5 进 6 出匝道收费站1 处和必要的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项目主要采用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采用 100Km/h,路基宽度 24.5m;匝道设计速度采用 40Km/h,单车道路基宽度 9m,单项双车道路基宽度 10.5m,双向三车道路基宽度 18m;连接线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采用 60Km/h,路基宽度 27m。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均采用公路-I 级,其余技术指标应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中的规定。金坪(联合)互通立交位于吉怀高速 K1240+858-K1241.821 段,互通型式为 B 型单喇叭型互通,匝道利用现状吉怀高速联合村大桥第二跨桥跨下穿,匝道接收费广场,对接高速连接线。互通范围内主线长 0.963Km,互通设 A、B、C、D、E 五条匝道和一处收费广场。匝道共长 2.189Km,设计速度 40Km/h,路面结构采用沥青混凝土。其中 A 匝道长度 0.5Km,C 匝道长度 0.448Km,D 匝道长度0.404Km,为单向单车道匝道,路基宽度 9m;B 匝道长度 0.470Km,为单向双车道匝道,路基宽度 10.5m;E 匝道长度 0.366Km,为双向匝道,路基宽度 18m;收费广场长度 0.322Km,建设 5 进 6 出匝道收费站 1 处,房建面积 1934 ㎡。项目同步建设连接线 0.618Km,起点对接收费广场,与规划银星路平交,终点与规划的金星路平交,采用一级公路标准,路基宽度 27m,路面采用沥青混凝土结构。
标段号 |
桩号 |
长度 (Km) |
招标范围 |
吉怀高速公路金坪(联合)互通工程(不含机电工程) |
A0+000~A0+373、 B0+000~B0+470.368、 C0+000~C0+448.394、 D0+000~D0+403.827、 E0+000~E0+365.854、 K0+000~K0+616.18 |
匝道长 2.189Km, 连接线长 0.618Km |
包括本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结算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本次招标施工监理服务期限为: 49 个月,包括施工准备阶段监理 2个月,施工阶段监理22个月 ,交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监理 25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附件1附录1 资质、 附件1附录2 业绩,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
超过/ 家,且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 每个投标人可在本次招标中对 1 个标段投标,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AA级的投标人,可在本次招标中给予增加1个标段投标的奖励,奖励后的可投标段数不得超过本次招标工程类别的标段总数。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 个标。[]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C级的投标人,减少1个标段中标的机会(项目招标仅1个标段的除外)。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湖南省交通运输厅最新年度发布的信用等级。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招标人不接受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最近第一年度D级、连续两年(最近第二年和最近第一年)评为C级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投标。
3.6 招标人不接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湖南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218.76.40.80:8000/gljs)中注册、完善、公开本单位信息(新用户注册请联系_0731-84121592_),并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流程参见网址:http://www.hunca.com.cn/xmzq/ggzy/ggzyfscg/)。
4.2 办理完成CA数字认证后,请于 2021年5月26日,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场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222.240.80.75/tpbidder),进行报名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完成报名。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报名、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3 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未按规定从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场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其投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17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5.3本项目采用网上递交模式,即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点击填写投标信息,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交易系统”,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到电子交易平台。
5.4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5万元
(1)投标人采用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转账、电汇、网银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划款 到以下指定投标保证金专用账号上(以到账时间为准)。
户 名: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长沙银行湘府路支行
账 号:607040102
(2)采用银行保函时,应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出具(联合体投标的,
由牵头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出具)保函,与银行查询授权书原件一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招标人。
5.5 开标:根据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有序高效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网上开标系统,请各投标人持CA锁和法人电子签名章于投标截止时间当日10时00分至10时40分(北京时间)在网上远程解密投标文件。无需提交U盘和纸质投标文件。
5.6 不按照要求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湖南省交通运输厅网(www.hnjt.gov.cn)、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hunan.gov.cn)上发布。
8. 附件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要求(详见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之附录)
附件2:评标办法(详见第三章 评标办法)
附件3:项目概况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吉首市腾达经济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吉首市世纪大道乾州市政大楼B栋附楼
邮政编码: 412200
联 系 人: 滕女士
电 话: 15074358699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旭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天心区劳动西路289号嘉盛国际广场2222
联 系 人: 张女士
电 话: 15874288618
邮政编码: 410000
监督部门: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地 址: 长沙市湘府西路199号
电 话: 0731-88770091(基本建设处)
传 真: 0731-88770094 (基本建设处)
邮政编码: 410004
监理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 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甲级监理资质证书,并且合法有效。 3.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合法有效。
注: 1、具有公路工程甲级监理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公路工程甲级监理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2、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的要求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3、投标人如不满足上述强制性资格条件中的任何一条,将被认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
业 绩 要 求 |
最近5年内完成过1个高速公路互通工程或最近5年内完成过1个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土建工程(至少含1处互通工程)施工阶段监理任务,且合同金额不低于220万元。 注: 1、近五年内完成的项目应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2款规定提供证明材料。 2、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3、投标人如不满足上述强制性资格条件中的任何一条,将被认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
信 誉 要 求 |
投标人不得存在投标人须知 1.4.3 款和 1.4.4 款的情形且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招标人不接受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最近第一年度 D 级、连续两年(最近第二年和最近第一年)评为 C 级信用等级。 注: 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 3和“投标人须知”正文第 1.4.4 项规定,逐条说明其信誉情况; 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3项的要求在“投标人信誉情况表” 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
人 员 |
数 量 |
资 格 要 求 |
在岗要求 |
1、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2、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证书和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且注册在投标人处。 |
|||
|
|
||
|
|
|
|
|
|
|
|
|
|
|
附件2
评标办法[1](综合评估法)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1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最近1年较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优先; (3)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4)随机摇号确定排序。 |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监理服务期限、工程质量要求、安全目标及环保目标;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的签章、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与申请资格预审时比较,投标人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的,仍具备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且其投标未影响招标公正性 a.投标人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等证件的副本变更记录复印件; b.投标人仍然满足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资格预审条件最低要求(资质、业绩、人员、信誉等); c.与所投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况;与招标人也不存在利害关系并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4)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向招标人提交了银行保函原件。 (5)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a.未进行资格预审的,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了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了联合体牵头人; b.已进行资格预审的,投标人提供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所附的联合体协议书复印件,且通过资格预审后的联合体无成员增减或更换的情况。 (6)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7)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8)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9)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0)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委托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1)纸质投标文件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5项规定(仅当采用纸质投标文件评标时)。
|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报价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的签章、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6)纸质投标文件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5项规定。(仅当采用纸质投标文件评标时)
|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0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技术建议书:30.0分 主要人员:25.0分 业绩 :25分 履约信誉 :10分 ……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 :10.0 分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方案一:按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 顺序选取前 3 名(若不足 3 名,则选取相应数量),对其第二个信封(报 价文件)的评标价作算术平均(根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5.2.4 项 规定在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除外),将 该平均值作为评标价平均值; □方案二: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评标基准价=(最高投标限价×0.8+评标价平均值×0.2)×(1-下浮系数) 下浮系数将从1%~5%中选取5个数,步距不小于0.5%,设置等差数列,并在开标时随机抽取。[3] 如果投标人认为某一标段的评标基准价计算有误, 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经当场核实确认之后,可重新宣布评标基准价。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
2.2.3 |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 ×(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 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
2.2.4(1) |
技术建议书 |
30.0分 |
监理大纲(或监理方案)和措施 |
15分 |
满足工程基本要求,得 12分;切实可行且合理科学的,酌情加分,本项最高得15分 |
|
本工程监理工作的重点与难点分析 |
10分 |
满足工程基本要求,得 8 分;切实可行且合理科学的,酌情加分,本项最高得10分。 |
||||
对本工程的建议 |
5分 |
满足工程基本要求,得4分;切实可行且合理科学的,酌情加分,本项最高得5分。 |
||||
2.2.4(2) |
主要人员 |
25.0分 |
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任职资格与业绩 |
25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要求得20分; 每增加总监理工程师担任过1个新建高速公路土建工程施工监理项目总监、副总监或驻地监理工程师业绩的加2.5 分,本项最高得分25分。 |
|
2.2.4(3) |
评标价 |
10分 |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 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 100× E2。 其中:F是评标价所占的权重分值,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1=0.2, E2=0.1 (3)下浮系数将从 1%、1.5%、2%、2.5%、3%五值中在开标时随机抽取。 |
|||
2.2.4(4) |
其他因素 |
业绩 |
25分 |
1、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得20分; 2、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项最近5年内完成的1个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土建工程施工阶段监理任务业绩加 1分,最多加 5分。 |
||
履约信誉 |
10分 |
(1)信用评价(8分): 年度 信用等级 最近第一年/分 最近第二年/分 最近第三年/分 AA 4 2.4 1.6 A 3 1.8 1.2 B 2 1.2 0.8 C 0 注: 1. 信用评价分取值为8分。 2. 信用等级以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为准,企业信用加分分值按湖南 交通运输厅近三年发布的企业信用评价结果进行权值分配,企业近三年均无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发布企业信用等级的,按交通运输部近三年发布的信用等级结果进行权值分配,当年在湖南省发布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中无信用评价等级的,其当年的信用评价得分按上一年度发布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信用等级结果进行评分(其中上一年度发布的信用评价结果为AA级的企业,按照A级计算当年信用评价得分);上一年度发布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也没有信用等级结果的,其当年的信用评价得分按0分计。 (2) 其他信誉2分 近5年内公路项目获得李春奖、詹天佑奖或部级优质工程奖的,每获得1项加0.5分,最多加2分(提供获奖证书或相关 文件,以获奖时间为准。) |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详细审查标准。(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1 分值构成
(1)技术建议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技术建议书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当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2项规定的标准对其更新资料进行评审。(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各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
(1)按本章第2.2.4项(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建议书部分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4项(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主要人员部分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4项(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D。
3.2.2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A+B+D。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1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
*3.4.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4.2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
*3.4.3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4.4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不参与评标价得分的计算。
3.5.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4项(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评标价计算出得分C。评标价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5.2 投标人综合得分=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C。
*3.5.3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6.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查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等信息进行核实。若投标文件载明的信息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发布的信息不符,使得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6.2 评标委员会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存在的串通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b.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c.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d.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e.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g.不同投标人提交电子投标文件IP地址相同且无法合理说明的;
h.不同投标人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IP地址在某一特定区域且无法合理说明的;
i.电子投标文件硬件信息相同且无法合理说明的。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a.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b.招标人直接或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c.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
d.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e.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f.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a.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
b.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c.提供虚假的业绩;
d.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e.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f.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7.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7.2 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的修正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3 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或说明,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7.4 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委托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投标文件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3项所列情形的,均视为细微偏差,评标委员会不得否决投标人的投标,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4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3.9.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9.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项目概况[4]
一、相关区域路网现状及规划(包括道路及交通工程设施现状及规划)
(一)项目区域城镇现状布局、规划与拟建项目的关系
高铁新城:吉首高铁新城的建设是吉首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2016-2020 年)中加快建构“两城四区两带两轴多点”的“大吉首城”发展格局中重要的一个环节,旨在主动对接张吉怀高铁建设,加快规划建设双塘“高铁新城”,扩大城镇发展新空间,加强高铁新城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打造新兴城市核心区。
拟建项目位于吉首高铁新城片区,现状金坪村与联合村交界处附近,项目沿线主要为现状山体,连接线南临联合村中寨。互通距离在建的吉首高铁站约 2km,距离湘西经开区约 4km,距离吉首市政府约 6km。项目区域周边用地规划均以商贸物流用地及居住用地为主,项目区域无基本农田。
本项目的建设对于服务高铁新城片区的规划商贸中心、物流园区等地块能提供极大的交通便利,对于带动区域的发展,提高规划区的商业价值,提升区域投资吸引力显得尤为重要本。
(二)项目区域路网现状、规划与拟建项目的关系
项目互通交于吉怀高速 K3+620~K4+580 段(中心桩号K4+100),即包茂高K2070+300~K2071+260 段(中心桩K2070+780)、杭瑞高速 K1242+324~K1243+630 段(中心桩号 K1242+980),连接线与规划银星路、金星路平交。吉怀高速为现状既有高速,于2012年12月通车,是包茂高速的一段,凤凰至吉首段于杭瑞高速共线,该段通行时速为 100km/h,工程范围内高速平面设一道半径为 1050 米的平曲线,纵坡1%以内,高速为标准双向四车道路幅,项目区附近有树岩桥隧道、冲集大桥、联合村大桥、金坪跨线桥、双河隧道等桥隧结构。连接线终点为规划金星路,即现状张社大道,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设计时速 60km/h,标准路幅宽度 40m。设计连接线终点以南约 60 米为跨联合村中寨大桥。项目区南侧已建成的金坪路与连接线平行,距离连接线约 450 米,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设计时速 50km/h,路幅宽度 36m。在高速金坪跨线桥处下穿高速。本项目区域内无铁路、航空规划。本项目跨越现状小溪河流,规划对现状河流予以保留,河流现状宽 5~12m,无通航要求,河面水位在 205.42m,正常水位流速为 1.2m/s,据调查最高洪水位为 207.40m。
省交通运输厅于2017年9月30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明确已通车高速公路开通预留互通和新增互通相关事项的通知(湘交涵【2017】696 号)”,增设互通应满足以下条件:
1、技术上,增设互通与相邻设施(互通、服务区、停车区等)的间距不宜小于4km。
2、功能上,增设互通应符合服务于重要工矿区、国家或省级 产业园区、港口、机场、 铁路枢纽、4A 级以上风景区等重要经济节点或县级及以上城市、重要的政治或经济中心更加便捷上下高速的需要。
3、时机上,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 高速公路 已建成通车车5年及以上;
(2)前后互通收费站进出交通量均达到1500pcu/d 及以上或其中一个互通收费站进出交通量达到 2500pcu/d 及以上;
(3)路段主线年平均日交通量达到 20000pcu/d,前后互通收费站间距大于10km。
互通设置条件表一
设置条件 |
内容 |
结论 |
技术 |
距离吉首枢纽互通约4.7km,距离吉首南互通约4.4km |
满足 |
功能 |
项目位于吉首市高铁新城,距高铁站仅约 2km,既服务高铁新城区域,又可实现高铁高速间快速转换 |
满足 |
时机 (满足一个条件即可) |
(1)包茂高速(吉怀段)2012 年 12 月 23 日正式通车 |
满足 |
另外,依据《公路立体交叉设计细则》,互通主线平、纵及隧道等技术参数要求情况如下:
互通设置条件表二
技术条件 |
规范要求值 |
设计值 |
结论 |
主线圆曲线半径 |
1000m |
1050m |
满足 |
主线纵坡 |
3% |
<1% |
满足 |
隧道出口与前方主线出口间距 |
400m |
401m |
满足 |
主线入口与前方隧道入口间距 |
100m |
155m |
满足 |
吉怀高速现状路基、路面及桥涵结构情况
1、 高速路基 、路面
本工程范围内,影响的包茂高速路段既有路基情况分为三段:K2070+382—K2070+570 挖方段,K2070+570-K2071+800 为既有桥梁段,K2070+800—K2071+299.642 段为半填半挖段。K2070+382—K2070+570 段(范围内匝道为 A、D 匝道)挖方段老路为石灰岩边坡,采用 1:0.5分级放坡,一般为两级边坡,采用主动防护网进行防护,边坡整体稳定,仅局部碎落台有少量落石。边沟采用矩形浆砌片石盖板水沟,既有水沟盖板完整性好,无破损。K2070+800—071+299.642 段(范围内匝道为 B、C 匝道)为半填半挖段。左侧填方边坡采用浆砌片石路肩挡土墙进行支护,墙体完整,无裂缝等破损。右侧边坡基本维持山体原貌,植被茂盛,右侧边沟采用矩形浆砌片石盖板水沟,既有水沟完整。据调查,项目范围内包茂高速路面结构为: 4cm 细粒式 SBS 改性沥青砼(AC-13C)+5cm 中粒式 SBB 改性沥青砼(AC-20C)+7cm 粗粒式沥青砼(AC-25C)+1cm SBS 改性沥青同步碎石封层+透层+36cm5%水泥稳定碎石+20cm4%水泥稳定碎石+15cm 未筛分碎石垫层。
2 、高速既有桥涵
包茂高速与本工程相关联的老桥共计三座,均为装配式预制 T 梁,跨径分别为 30m、40m,基本状况如下:
(1)金坪路跨线桥
金坪路跨线桥为 5x30m 预制装配式预应力钢筋混凝土连续 T 梁桥,桥长 150m,桥宽 27m。分左右两幅布置,下部桥墩为盖梁柱式墩,桥台为桩柱式桥台。
(2)联合村大桥
联合村大桥为 4x30m 预制装配式预应力钢筋混凝土连续 T 梁桥,桥长 120m,桥宽 27m。分左右两幅布置,下部桥墩为盖梁柱式墩,桥台为桩柱式桥台。
(3)冲集大桥
冲集大桥位于项目路线北侧,跨越一现状水系,连接望城坡隧道。桥梁为 5x40m 预制装配式预应力钢筋混凝土连续 T 梁桥,桥长 200m,左右两幅布置,单幅宽 13.5m。下部桥墩为盖梁柱式墩,桥台为肋板式桥台。
(4)现状涵洞
本工程全线共计一处箱涵,位于 C 匝道与既有包茂高速连接段,CK0+186 处,既有箱涵断面
尺寸为 BXH=4.0x3.0m,为普通钢筋混凝土结构,兼有排水和过人的功能。
二、建设规模及技术标准
(一)建设规模
项目位于吉怀高速公路(K1242+980)路段附近,北距吉首枢纽互通约4.7Km,南距吉首南互通约4.4Km。本项目投资额约27821万元。项目采用单喇叭建设方案,与金坪路相接,项目涉及吉怀高速主线约1.05Km,建设匝道总长约2.3Km。同步建设连接线约0.6Km、5进6出匝道收费站1处和必要的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项目主要采用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采用100Km/h,路基宽度24.5m;匝道设计速度采用40Km/h,单车道路基宽度9m,单项双车道路基宽度10.5m,双向三车道路基宽度18m;连接线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采用60Km/h,路基宽度27m。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均采用公路-I级,其余技术指标应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中的规定。金坪(联合)互通立交位于吉怀高速K1240+858-K1241.821段,互通型式为B型单喇叭型互通,匝道利用现状吉怀高速联合村大桥第二跨桥跨下穿,匝道接收费广场,对接高速连接线。互通范围内主线长0.963Km,互通设A、B、C、D、E五条匝道和一处收费广场。匝道共长2.189Km,设计速度40Km/h,路面结构采用沥青混凝土。其中A匝道长度0.5Km,C匝道长度0.448Km,D匝道长度0.404Km,为单向单车道匝道,路基宽度9m;B匝道长度0.470Km,为单向双车道匝道,路基宽度10.5m;E匝道长度0.366Km,为双向匝道,路基宽度18m;收费广场长度0.322Km,建设5进6出匝道收费站1处,房建面积1934㎡。项目同步建设连接线0.618Km,起点对接收费广场,与规划银星路平交,终点与规划的金星路平交,采用一级公路标准,路基宽度27m,路面采用沥青混凝土结构。
(二)技术标准
本项目互通为一般互通式立体交叉,匝道设计时速为 40 公里/小时,路基宽9~18m;收费广场面积 6450 ㎡,收费站车道数为“5 入 6 出”,管理站占地 6860 ㎡;连接线为一级公路标准,设计时速为 60 公里/小时,标准路基宽度 27m。
主要技术标准表
序号 |
指标名称 |
互通立交工程 |
连接线 |
|
互通匝道 |
收费站及收费 广场、管理用房 |
|||
1 |
道路等级 |
- |
- |
公路一级 |
2 |
车道数 |
单车道、双车道 |
五入口、六出口 |
六车道 |
3 |
计算行车速度(km/h) |
40 |
- |
60 |
4 |
路基宽度(m) |
9~18 |
- |
27 |
5 |
行车道宽度(m) |
1×3.5、2×3.5 |
- |
6×3.5 |
6 |
中央分隔带宽度(m) |
- |
- |
2 |
7 |
左侧路缘带宽度(m) |
0.5、1.0 |
- |
0.5 |
8 |
右侧硬路肩宽度(m) |
1.0、3.0 |
0.5 |
0.75 |
9 |
土路肩宽度(m) |
0.75 |
- |
0.75 |
10 |
最小平曲线半径(m) |
68 |
250 |
400 |
11 |
最大纵坡(%) |
3.8 |
2.5 |
4.91 |
12 |
桥涵设计车辆荷载 |
公路-I 级 |
- |
公路-I 级 |
13 |
路面横坡(%) |
计算设置 |
1.5 |
2 |
14 |
路面结构类型 |
沥青砼 |
水泥砼 |
沥青砼 |
15 |
路面结构使用年限 |
15 年 |
30 年 |
15 年 |
16 |
路面结构荷载 |
BZZ-100 |
||
17 |
收费广场长度 |
- |
100m |
- |
18 |
收费广场宽 |
- |
64.5m |
- |
19 |
收费广场面积 |
- |
6450 ㎡ |
|
20 |
收费广场中心距匝道分叉口距离 |
- |
140m |
- |
21 |
收费广场中心距附近交叉中线距离 |
- |
182m |
- |
22 |
收费广场连接部面积 |
- |
10714 ㎡ |
|
23 |
管理用房地块占地面积 |
- |
6860 ㎡(9 亩) |
- |
24 |
管理用房建筑面积 |
- |
2172.2 ㎡ |
- |
三、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主要作内容)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为 一 个标段。其工程内容等见下表。
标段号 |
桩号 |
长度 (Km) |
工程内容 |
吉怀高速公路金坪(联合)互通工程(不含机电工程) |
A0+000~A0+373、 B0+000~B0+470.368、 C0+000~C0+448.394、 D0+000~D0+403.827、 E0+000~E0+365.854、 K0+000~K0+616.18 |
匝道长 2.189Km, 连接线长 0.618Km |
包括本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结算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
四、招标项目位置示意图
[1] 所有否决投标的条款标明*号。未标明*号的条款不得作为否决投标的条款。
[2] “评标办法前附表”用于明确评标的方法、因素、标准和程序。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详细列明全部评审因素、标准,没有列明的因素和标准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3] 具体数值由招标人依据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予以明确。
[4] 招标人可结合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进行编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