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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0S00/2020-037430 文号
发布单位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来源
公开日期 2020-04-13 15:3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统一登记号

平江至汝城高速公路隆兴坳互通工程试验检测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0-04-13 15:30
信息来源:
字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平江至汝城高速公路隆兴坳互通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湘发改基础【201980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醴陵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除省级补助资金外,其余由醴陵市政府筹措解决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省级补助3000万元,其他为醴陵市政府筹措解决 ,招标人为醴陵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湖南省 株洲醴陵市 境内。

2.2 项目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项目起点 K93 +280 ,终点 K94 +240 ,沿线经过的主要控制点为 N3073723.228,E51244.826 ;主线全长 0.96 公里,按高速 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  100  公里/小时建设,路基宽 26  米,路面宽 / 米,桥涵设计荷载为公路)级。现对该项目 K93+ 280K94 +240AK0+ 000AK1+ 90.357BK0 +126.250BK0 337.684CKO+ OOOCK0 +145.986DK0+ 126.381 DK0 +448.135EK0+ 79.211 EK0+ 252.560(桩号范围)的路基、路面、桥梁、涵洞、交叉、交通安全设施、房建、机电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试验检测工作,并形成整个项目试验检测报告,配合委托人竣(交)工验收以及对监理人、承包人的试验检测工作进行管理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咨询服务招标工程共分为 1 个标段。其标段划分及工程内容等见下表。

标段号

桩号

长度

Km

招标范围

/

详见施工图

详见施工图

路基、路面、桥梁、涵洞、交叉、交通安全设施、房

建、机电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试验检测工

作,并形成整个项目试验检测报告。配合委托人竣

(交)工验收以及对监理人、承包人的试验检测工作

进行管理。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或者核准之前的咨询服务项目招标的建设地点、规模、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应根据具体情况另行说明。

本次招标咨询服务期限为: 合同签订之日至本项目交工验收之日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附件1附录1 资质、 附件1附录2 业绩,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咨询服务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 家,且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 每个投标人可在本次招标中对 / 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 个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利益相关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招标人不接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根据规定,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办理CA认证后,请于 2020414日至2020420,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场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222.240.80.75/tpbidder),进行报名后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完成报名。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报名、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2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未按规定从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场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其投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本项目采用网上递交模式,即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57900(北京时间)】,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点击填写投标信息,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交易系统”,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到电子交易平台。

5.3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2万元

1)投标人采用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转账、电汇、网银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划款到以下指定投标保证金专用账号上(以到账时间为准)。

    名: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长沙银行湘府路支行

    号:607019751

2)采用银行保函时,应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出具(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出具)保函,与银行查询授权书原件一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招标人。

6.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湖南省交通运输厅网(www.hnjt.gov.cn)、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hunan.gov.cn)上发布

8. 附件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要求

附件2:评标办法

附件3:项目概况

9. 联系方式

人:醴陵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万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 醴陵市国瓷路8               址: 醴陵市中山南路194号二楼

邮政编码: 412200                     邮政编码:  412200      

人: 李先生                      人:李先生      

    话: 18692639890                    话:  18670876187 

                                                                                             

监督部门: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址: 长沙市湘府西路199  

    话:  0731-88770091(基本建设处)    

    真: 0731-88770094 (基本建设处

邮政编码:  410004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要求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咨询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①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投标人为企业的,还应具备组织机构代码证,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具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②具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等级证书的企业(独立法人单位下属的非独立法人检测机构具有相应资质的,视为该独立法人单位具有相应资质,如中标,应以该独立法人单位名义签订合同)。

③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计量认证证书。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最近5年完成过不少于1个高速公路项目的试验检测中心(或中心试验室)承担其试验检测技术服务工作。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1、投标人与已参与本公路工程建设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母体试验室、中心试验室以及建筑材料、建

筑配件、设备供应单位等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2、招标人不接受被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局“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信息系统”信用评价最近

三年连续评为B级、最近两年连续评为C级、最近一年评为D级的投标人投标。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项目负责人

1

持有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机构颁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含公路或桥梁专业)或试验检测师职业资格证书;8年及以上的相关试验检测经验。


附件2:评标办法

第三章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1

评标方法

经评审的投标价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投标报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随机摇号确定排序。

2.1.1

2.1.3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咨询服务期限、服务质量要求、安全目标及环保目标;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的签章、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与申请资格预审时比较,投标人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的,仍具备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且其投标未影响招标公正性

a.投标人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等证件的副本变更记录复印件;

b.投标人仍然满足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资格预审条件最低要求(资质、业绩、人员、信誉、财务等);

c.与所投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况;与招标人也不存在利害关系并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4)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向招标人提交了银行保函原件

(5)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a.未进行资格预审的,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了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了联合体牵头人;

b.已进行资格预审的,投标人提供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所附的联合体协议书复印件,且通过资格预审后的联合体无成员增减或更换的情况

(6)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款规定,且按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了“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7)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8)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9)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0)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1)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委托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2)纸质投标文件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5项规定(仅当采用纸质投标文件评标时)。

本项目未要求纸质投标文件

2.1.1

2.1.3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报价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6)纸质投标文件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5项规定(仅当采用纸质投标文件评标时)

2.1.2

资格评审标准①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1、具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等级证书的企业(独立法人单位下属的非独立法人检测机构具有相应资质的,视为该独立法人单位具有相应资质,如中标,应以该独立法人单位名义签订合同)。

2、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计量认证证书。

(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最近5年完成过不少于1个高速公路项目的试验检测中心(或中心试验室)承担其试验检测技术服务工作。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1、投标人与已参与本公路工程建设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母体试验室、中心试验室以及建筑材料、建筑配件、设备供应单位等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2、招标人不接受被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局“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信息系统”信用评价最近三年连续评为B级、最近两年连续评为C级、最近一年评为D级的投标人投标。

(5)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持有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机构颁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含公路或桥梁专业)或试验检测师职业资格证书;8年及以上的相关试验检测经验。

(6)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8)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未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独立参与投标的,投标人未同时参加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2.1.4

技术建议书和主要人员评审标准

条款号

量化因素

量化标准

2.2

详细评审标准

评标价计算

经评审的投标价(评标价)=修正后的投标报价-暂列金额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根据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及量化标准进行价格折算,按照经评审的投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经评审的投标价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详细审查标准(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4 技术建议书和主要人员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详细评审标准

    详细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

*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3.5.6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 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第2.1.4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当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2项规定的标准对其更新资料进行评审。(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3.2 第二个信封开标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1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

3.3 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

* 3.3.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 3.3.2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

* 3.3.3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4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

3.4.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标准进行价格折算,计算出经评审的投标价(即评标价),并编制价格比较一览表。

* 3.4.2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 3.5 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评标委员会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存在的串通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b.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c.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d.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e.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g.不同投标人提交电子投标文件IP地址相同且无法合理说明的;

h.不同投标人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IP地址在某一特定区域且无法合理说明的;

i.电子投标文件硬件信息相同且无法合理说明的。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a.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b.招标人直接或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c.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

d.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e.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f.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a.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

b.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c.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业绩;

d.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e.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f.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6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 3.6.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6.2 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的修正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6.3 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或说明,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6.4 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委托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3.7 不得否决投标的情形

投标文件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3项所列情形的,均视为细微偏差,评标委员会不得否决投标人的投标,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4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3.8 评标结果

3.8.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经评审的价格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8.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附件 3  项目概况

一、项目说明

1、项目位置:

本项目为已建成通车的平汝高速新增接地互通工程,使S11平汝高速与耿1景区道路(耿氏公路)对接,位于醴陵市枫林镇隆兴坳村。

2、主要工程内容

本互通为A型单喇叭互通,主线下穿匝道。主线路基宽度26m,设计速度100km/hA匝道路基宽度16.5mBCDE匝道路基宽度9m,设计速度均为40km/h

本互通范围内主线及各匝道里程桩号如下:

主线K93+280~K94+240

A匝道:AK0+000~AK1+90.537

B匝道:BK0+126.250~BK0+337.684

C匝道:CK0+000~CK0+145.986

D匝道:DK0+126.381~DK0+448.135

E匝道:EK0+79.211~EK0+252.56

本互通设置A匝道桥1座,上跨主线,中心桩号:AK0+891.786,跨径30M+50M+20M;20M以上切方边坡2处,边坡最大切方高度约21.72m;大于10m的填方路基有3处,最大填方高度为17.58m

二、建设条件

2.1地形与地貌简况

本项目位于湖南省株洲市醴陵市境内'为九岭山脉西沿,北达浏阳,东临萍乡,南接醴陵,西靠株洲,该区域整体属剥蚀残丘地貌。整座互通多座落于低矮山丘之上,周边有较多农田、民居、简易道路及少量水塘等,在本项目西侧有1条水渠贯穿拟建互通 A D E 匝道。场区内地形起伏较小,自然地面高程最高约140.0m,最低约102.0m

2.2地址与地震简况

地质构造:区内构造整体呈北东向,地层岩性丰要为印支期花岗岩,岩体侵入于板溪群内,在该区域东部出露元古界板溪群砂质板岩等地层。在本项目所在区域内,有一系列呈弧形展布的破碎硅化带及酸性至基性的脉岩群,形成板杉铺连花状旋卷构造,形态呈圆形分布'由环状张扭性破裂面、破碎硅化带构成,其间多充填各类岩脉,在各破裂硅化带内,花岗岩常被研磨成糜棱状.表明了水平旋扭的特点,显示了内旋面作逆时针的相对扭动。

本项目所处区域地质条件稳定,未发现有大的不良地质构造迹象,新构造运动不活跃,区域构造稳定性好。境内未发现大的断裂。

地震:根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布的《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本项所处地域为株洲市醴陵市枫林市乡,地震动反应谱特征周期为0.35s,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05g,对应的地震基本烈度为VI度。

2.3水文与气象简况

气象:醴陵市境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年均气温18℃左右,年平均无霜期288天左右,年平均日照151910小时,年平均降水在13001600毫米之间。

水文:项区水文条件简单,有一人工水渠在主线西侧,贯穿 A D E 匝道地表水主要为地表径流、水塘及水稻田中的积水等,水量一般较小;地下水类型主要为松散堆积层孔隙水和基岩裂隙水,水量较丰富。

2.4交通、电力、通讯及其他条件

交通:本项目于醴陵市枫林镇隆兴坳村附近,与醴陵市枫林镇耿氏公路衔接。

工程用水以及工程用电:本项目沿线水资源较为丰富,分布较均匀, 水质纯净,无污染,可作为工程用水水源。项目所在地已为国家电网覆盖,工程用电方便。生活用水可与当地水管部门联系,接通自来水管道。工程用电可直接与当地供电部门协商解决。

三、建设要求

1.主要技术指标

主要技术指标表

项目

单位

主线

匝道

公路等级

高速

地形类别

丘陵

设计速度

km/h

100

40

车道数量

四车道

双车道

单车道

路基宽度

m

26

16.5

9.0

平 曲 线 半 径

极限最小半径

m

400

50

一般最小半径

m

700

60

不设超高最小半径

m

4000

600

竖 曲 线 半 径

一般最小半径

凸形

m

10000

900

凹形

m

4500

900

极限最小半径

凸形

m

6500

450

凹形

m

3000

450

最小竖曲线长度

m

85

35

最大纵坡

%

4

5

最小坡长

m

250

__________ 120__________

设 计 洪 水 频 率

路基

1/100

小桥、涵洞及通道

1/100

小型构造物

大、中桥

1/100

汽车荷载等级

公路-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