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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0S00/2019-004705 文号
发布单位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来源 厅规划与项目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19-09-09 11:1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统一登记号

湖南省公路网有效衔接近期实施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编制服务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9-09-09 11:10
信息来源:厅规划与项目办公室
字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湖南省公路网有效衔接近期实施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列入了湖南省交通运输“十三五”中期调整规划。开展我省公路网有效衔接专题研究对强化我省交通运输补短板、强弱项,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对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解决人民群众在交通运输方面的烦心事、操心事,对落实“巩固、增强、提升、畅通”八字方针,推动我省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均具有重大意义。本项目建设资金来自省财政投入的项目补助资金和地方自筹招标人为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规划与项目办公室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拟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编制服务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湖南省境内。

2.2 项目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

2.2.1湖南省公路网有效衔接研究近期将启动实施28个普通公路项目进行改造,涉及全省11个市州28个县市(区),里程长83.1 km,投资金额约22亿元。其中本次招标项目为26个,具体情况见下表:

序号

县、区

项目名称

线路编号

改造方案

备注

建设里程(公里)

技术等级

一级

二级

28

 

总计

 

83.1

13.05

70.06

 

 

一、长沙市

 

14.8

9.2

5.6

1

望城区

望城区G5513长张高速友仁互通-金洲大道公路

X076

2.0

 

2.0

2

岳麓区

岳麓区G0421许广高速莲花互通-岳宁大道公路

G354

2.7

 

2.7

3

宁乡市/望城区

望城区G0421许广高速乌山互通-宁乡市G5513长张高速关山互通公路

6.5

6.5

 

4

雨花区

雨花区S21长株高速团头互通-S326公路

S326

0.9

0.9

5

长沙县

长沙县G0401长沙绕城高速鹿芝岭互通-黄江大道公路

Y254

2.7

2.7

 

 

 

二、株洲市

 

0.2

0.2

 

1

茶陵县

茶陵县G72泉南高速茶陵互通-G322公路

0.2

0.2

 

 

 

三、湘潭市

 

1.0

 

1.0

1

湘潭县

湘潭县G0421许广高速杨嘉桥互通-S325公路

VFM5

1.0

 

1.0

 

 

四、衡阳市

 

2.6

2.6

1

衡山县

衡山县S219日华-岭坡卫生院公路

S219

2.6

 

2.6

 

 

五、益阳市

 

19.4

 

19.4

1

赫山区、宁乡

宁乡市G5517长益复线高速朱良桥互通-赫山区S221公路

4.6

 

4.6

2

资阳区

资阳区G5513长张高速迎风桥互通-G234公路

X011

7.0

 

7.0

3

资阳区

资阳区S223河坝村-刘王村公路

S223

4.5

 

4.5

4

安化县

安化县梅城镇G207-S322公路

3.3

 

3.3

 

六、娄底市

 

9.9

3.0

6.9

1

双峰县

双峰县城S331-G320绕城线公路

S331

0.9

 

0.9

2

冷水江

冷水江S326井弯里-乙伍塘公路

S326

3.0

3.0

 

仅做工可与设计审查

3

涟源市

涟源市杨市镇S331绕镇公路

S331

3.0

 

3.0

4

双峰县

双峰县G60沪昆高速双峰互通-G234公路

3.0

 

3.0

 

 

七、邵阳市

 

12.0

0.7

11.4

1

邵阳县

邵阳县G55二广高速邵阳县互通连接线-G207公路

0.7

0.7

 

2

邵阳县

邵阳县G55白仓互通连接线-G207公路

1.1

 

1.1

3

洞口县

洞口县G60沪昆高速黄桥互通-G320公路

S243

7.9

 

7.9

4

新邵县

新邵县S70娄怀高速坪上互通-G207公路

2.4

 

2.4

 

 

八、怀化市

 

12.0

 

12.0

1

新晃县

新晃县G60沪昆高速柳寨互通-G320公路

5.0

 

5.0

2

鹤城区

鹤城区S97怀化绕城高速杨村互通-怀化东环线公路

2.7

 

2.7

3

芷江县

芷江县S50怀芷高速罗旧互通-G320公路

X007

2.4

 

2.4

仅做工可与设计审查

4

会同县

会同县城S342-G209公路

1.9

 

1.9

 

 

九、永州市

 

3.8

 

3.8

1

祁阳县

祁阳县S227左家岭村-窑头铺村公路

S227

3.8

 

3.8

 

 

十、郴州市

 

4.1

 

4.1

1

宜章县

宜章县S31宜凤高速梅田互通-S346公路

S211

2.3

 

2.3

2

桂东县

桂东县G0422武深高速八面山互通-S344公路

Y007

1.8

 

1.8

 

 

十一、湘西州

 

3.3

 

3.3

1

龙山县

龙山县S99龙吉高速茅坪互通-S309公路

Y011

3.3

 

3.3

2.2.2招标范围:按照相关标准及技术要求负责湖南省公路网有效衔接近期实施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编制服务工作,向招标人出具环境影响报告,协助招标人通过有审批权的行政审批机关审查并获得批复;本次招标划分三个标段,详见下表:

序号

标段

市州范围

项目名称

工作内容

1

长沙、株洲、湘潭、衡阳

望城区G5513长张高速友仁互通-金洲大道公路

编制各标段实施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

2

岳麓区G0421许广高速莲花互通-岳宁大道公路

3

望城区G0421许广高速乌山互通-宁乡市G5513长张高速关山互通公路

4

雨花区S21长株高速团头互通-S326公路

5

长沙县G0401长沙绕城高速鹿芝岭互通-黄江大道公路

6

茶陵县G72泉南高速茶陵互通-G322公路

7

湘潭县G0421许广高速杨嘉桥互通-S325公路

8

衡山县S219日华-岭坡卫生院公路

9

益阳、娄底、邵阳

宁乡市G5517长益复线高速朱良桥互通-赫山区S221公路

10

资阳区G5513长张高速迎风桥互通-G234公路

11

资阳区S223河坝村-刘王村公路

12

安化县梅城镇G207-S322公路

13

双峰县城S331-G320绕城线公路

14

涟源市杨市镇S331绕镇公路

15

双峰县G60沪昆高速双峰互通-G234公路

16

邵阳县G55二广高速邵阳县互通连接线-G207公路

17

邵阳县G55白仓互通连接线-G207公路

18

洞口县G60沪昆高速黄桥互通-G320公路

19

新邵县S70娄怀高速坪上互通-G207公路

20

怀化、永州、郴州、湘西

新晃县G60沪昆高速柳寨互通-G320公路

21

鹤城区S97怀化绕城高速杨村互通-怀化东环线公路

22

会同县城S342-G209公路

23

祁阳县S227左家岭村-窑头铺村公路

24

宜章县S31宜凤高速梅田互通-S346公路

25

桂东县G0422武深高速八面山互通-S344公路

26

龙山县S99龙吉高速茅坪互通-S309公路

2.2.3本次招标咨询服务期限为:委托人发出开始编制任务通知后30个工作日内提交环境影响报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附录1要求的资质、附录2要求的业绩,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要求。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可在本次招标中对3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2个标,但拟派人员不得重复。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1]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2]、管理[3]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利益相关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招标人不接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报名。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根据规定,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办理CA认证后,从2019 9 9 日至2019 9 16 日(北京时间,下同)自行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unan.gov.cn/)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网上下载的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凡资料不全、投标人与其证照不符、超过招标文件下载购买时间将被拒绝。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现场踏勘,投标人自行安排,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的质疑请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提交。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 9 30 9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30分至9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长沙市万家丽南路229号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开标室详见交易中心一楼大厅屏幕)交招标人签收,招标人在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开标仪式。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一标段:0.68万元;二标段:1万元;三标段:1万元。

1)投标人采用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转账、电汇、网银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划款到以下指定投标保证金专用账号上(以到账时间为准)

一标段:

账户名称: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长沙银行湘府路支行

    号:607006956

二标段:

账户名称: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长沙银行湘府路支行

    号:607006964

三标段:

账户名称: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长沙银行湘府路支行

    号:607006972

2)采用银行保函时,应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出具,与银行查询授权书原件一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招标人,其复印件附在投标文件相应位置。

6.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湖南省交通运输厅网(http://www.hnjt.gov.cn)、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unan.gov.cn/)上发布。

8.附件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之附录)

附件2:评标办法(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规划与项目办公室

        址:长沙市万家丽南路一段1号办公楼

联 系 人:杨先生

   话:0731-84749609

招标代理: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湖南省长沙市湘府中路117号高升金典商务中心12

联 系 人:   刘先生      黄先生

   话:13973168138 18607370167

    真:0731-84169656

监督部门: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址:长沙市湘府西路199

    话:0731-88770091

    真:0731-88770094

邮政编码:410004

                                               201999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要求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标段

咨询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全部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注: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的要求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

业绩要求

全部

在近5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日回溯5年)内,投标人应至少完成过:一个里程在11公里及以上的二级及以上公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编制服务业绩

                                                                                      

注:

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2项的要求在“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 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业绩时间以报告获得相关主管部门批复的时间为准;如无批复文件,则以业主或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需附注证明单位联系人姓名、职务、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上确定的完成时间为准。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标段

信 誉 要 求

全部

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且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注:

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3和“投标人须知”正文第1.4.4项规定,逐条说明其信誉情况。

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3项的要求在“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资 格 要 求

一标段

二标段

三标段

项目负责人

(编制主持人)

1

1

1

1.具备环境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且具有注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资格;

2.5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日回溯5年)内作为编制主持人主持过1个里程在11公里及以上的二级及以上公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编制服务业绩。

                                                                                    

注:

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4项的要求在“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资历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在投标文件正本中,以上证书证件或证明资料均用彩色扫描件。

3.业绩时间以报告获得相关主管部门批复的时间为准;如无批复文件,则以业主或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需附注证明单位联系人姓名、职务、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上确定的完成时间为准

附件2: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1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评标价低的优先;

2)被评为较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优先;

3)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4)如果商务和技术得分也相等,则随机摇号确定排序。

2.1.1

2.1.3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咨询服务期限、服务质量要求、安全目标及环保目标;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b. 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 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向招标人提交了银行保函原件。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6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11款规定,且按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了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7)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8)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9)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0)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1)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招标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2)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3项规定。

13)投标人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他条件。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咨询服务费用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未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6)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

2.1.2

资格评审

标准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技术建议书:35

主要人员:20

技术能力:0

业绩:20

履约信誉:5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20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按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 顺序选取前 3 名(若不足 3 名,则选取相应数量),对其第二个信封(报 价文件)的评标价作算术平均(根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5.2.4 规定在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除外),将 该平均值作为评标价平均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评标基准价=评标价平均值×1-下浮系数)

下浮系数将从1%1.5%2%2.5%3%中在开标时随机抽取。

如果投标人认为评标基准价计算有误, 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经当场核实确认之后,可重新宣布评标基准价。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2.2.3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位小数

续上表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评分标准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分值

2.2.41

技术建议书

35

咨询方案和措施

9

满足工程基本要求,得7.2分;切实可行且合理科学的,酌情加分,本项最高得9分。

本工程咨询工作的重点与难点分析

8

满足工程基本要求,得6.4分;切实可行且合理科学的,酌情加分,本项最高得8分。

咨询服务质量、进度、保密等保证措施

6

满足工程基本要求,得4.8分;切实可行且合理科学的,酌情加分,本项最高得6分。

咨询服务安全保证措施

6

满足工程基本要求,得4.8分;切实可行且合理科学的,酌情加分,本项最高得6分。

对本工程的建议

6

满足工程基本要求,得4.8分;切实可行且合理科学的,酌情加分,本项最高得6分。

2.2.42

主要人员

20

项目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

20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要求得16分;每增加一条项目负责人资格最低条件业绩要求的加2分,本项最多加4分。

2.2.43

评标价

20

投标价得分计算公式:

1)如果投标人的投标价>评标基准价,则投标价得分=20-偏差率×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投标价评标基准价,则投标价得分=20+偏差率×100×E2

E1是投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是投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其中E1=0.2E2=0.1,评标价最低得分为 0分。

2.2.44

其他因素

20

业绩

1、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得16分;

2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项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的项目加2分,最多加4分。

5

履约信誉

1.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及投标人须知第1.4.4 项的规定,得5分;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3.9.3

评标结果

增加3.9.3款如下

评标报告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三)监督人员名单;

(四)开标记录;

(五)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名单;

(六)否决的投标人名单以及否决理由;

(七)串通投标情形的评审情况说明;

(八)评分情况;

(九)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

(十)中标候选人名单;

(十一)澄清、说明事项纪要;

(十二)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十三)评标附表。

对评标监督人员或者招标人代表干预正常评标活动,以及对招标投标活动的其他不正当言行,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第(十二)项内容中如实记录。

除第(一)、(三)、(四)项内容外,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逐页签字。对评标结果有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报告应当注明该不同意见。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果。

3.9.4

评标结果

增加3.9.4款如下: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后,因有效投标不足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采用双信封形式密封的,通过第一个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在3个以上的,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在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后,有效投标不足3个的,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本款第一段规定执行。

通过第一个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但评标委员会在进行报价文件评审时仍有权否决全部投标;评标委员会未在报价文件评审时否决全部投标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3.9.5

评标结果

增加3.9.5款如下:根据综合得分由高至低排序,评标委员会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列顺序。

4

重新招标

增加第4款如下: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在分析招标失败的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后,应当依照本办法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所有投标均被否决的;

3)中标候选人均未与招标人订立书面合同的。

重新招标的,招标文件和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应当按规定重新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报经项目审批、核准部门批准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其他项目可由招标人自行决定不再进行招标。

依照规定不再进行招标的,招标人可以邀请已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进行谈判,确定项目承担单位,并将谈判报告报对该项目具有招标监督职责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详细审查标准。(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技术建议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技术建议书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当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2项规定的标准对其更新资料进行评审。(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3.2 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各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

1)按本章第2.2.4项(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建议书部分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4项(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主要人员部分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4项(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D

3.2.2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A+B+D

3.3 第二个信封开标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1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

3.4 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

3.4.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4.2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

3.4.3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4.4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不参与评标价得分的计算。

3.5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

3.5.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4项(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评标价计算出得分C。评标价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5.2 投标人综合得分=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C

3.5.3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6 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评标委员会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存在的串通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b.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c.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d.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e.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a.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b.招标人直接或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c.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

d.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e.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f.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a.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

b.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c.提供虚假的业绩;

d.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e.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f.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7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3.7.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7.2 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的修正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3 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或说明,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7.4 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委托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3.8 不得否决投标的情形

投标文件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12.3项所列情形的,均视为细微偏差,评标委员会不得否决投标人的投标,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12.4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3.9 评标结果

3.9.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9.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1] 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招标文件中所列“单位负责人”均作本条解释)

[2] 控股,是指出资额(持股)占股本总额50%以上或虽不足50%,但依出资额或所持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或者国有企事业单位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招标文件中所列“控股”均作本条解释)

[3]管理,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招标文件所列“管理关系”均作本条所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