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0S00017/2017-20085 | 文号 | |
发布单位 |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 来源 | 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 |
公开日期 | 2017-11-03 00:0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统一登记号 |
湖南省高速公路项目 (武靖、张桑、常祁) 办公和生活家具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7/11/22 10:00:00
报名时间:2017/11/3 9:00:00到2017/11/9 17:00:00(法定节假日、法定公休日除外)
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现就武靖、张桑高速公路项目沿线的站队所及常祁高速公路项目公司驻地等办公和生活家具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家具制造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内容、数量、预算金额、交货期
1. 项目名称:湖南省高速公路项目(武靖、张桑、常祁)办公和生活家具采购。
2. 项目内容及数量:办公和生活家具采购、安装调试、培训及售后服务,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
3. 项目预算总价(人民币,元):
第1包(武靖高速):壹佰叁拾贰万伍仟伍佰元整(¥1,325,500.00)
第2包(张桑高速、常祁高速):壹佰叁拾陆万叁仟叁佰元整(¥1,363,300.00);
其中张桑高速:玖拾壹万伍仟元整(¥915,000.00);
常祁高速:肆拾肆万捌仟叁佰元整(¥448,300.00) 。
上述预算为报价最高限价,报价超过上述限价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4. 交货期:
第1包(武靖高速):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交货到招标人指定的使用地点,并且组装、安装、调试、检验检测完毕、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
第2包(张桑高速):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交货到招标人指定的使用地点,并且组装、安装、调试、检验检测完毕、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
(常祁高速):合同签订后40日历天(具体以发包人通知为准)内交货到招标人指定的使用地点,并且组装、安装、调试、检验检测完毕、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
注:投标人应对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的家具制造商。
2、投标人必须通过IS09001:2015(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OHSAH18001:2007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3、投标人最近三年(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往前回溯3年)有3个单个合同金额100万元及以上办公家具业绩;
4、投标人必须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16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书。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在同一包中投标;
6、招标人不接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名单的投标人报名。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每个投标人只允许参加一个包的投标。
三、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报名时间 (见本招标公告正文上方)(法定节假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沙市开福区万家丽北路二段338号金雅国际酒店1520房持下述资料在报名现场经资格确认后购买招标文件:(1)查验的原件资料:①法人营业执照副本;②报名人二代身份证;③单位介绍信;(2)递交的彩色复印件资料:第(1)条所述①②项全套一份加盖单位公章后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400元,一律现金支付,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送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见本招标公告正文上方,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当日9时0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路二段29号湖南省价格信息市场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交招标人签收。
2、逾期送达、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采用邮寄等方式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在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开标仪式, 投标人应派其法人代表或授权代理人出席(请携带本人身份证,若授权代理人出席,还需授权委托书)。
五、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投标报价文件)开标事宜
1、在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完成后,招标人将及时通知投标人的第二信封(投标报价文件)开标时间和未通过评审的投标人未通过审查的理由。
2、招标人将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按程序对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投标报价文件)开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湖南省交通运输厅网(www.hnjt.gov.cn)、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上发布,公布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十天前结束。
七、附件:
1、资格审查条件
2、评标办法
3、项目概况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
地 址:长沙市三一大道500号
联系人:王先生、焦先生、彭女士
联系电话:18373133313、18075186660、18974833770
2107年11月3日
附件1 资格审查条件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的家具制造商。 2、投标人必须通过IS09001:2015(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OHSAH18001:2007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3、投标人最近三年(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往前回溯3年)有3个单个合同金额100万元及以上办公家具业绩;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没有在同一包中同时投标; 5、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名单。 |
注:
1、投标文件相应位置应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全本)的彩色扫描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彩色扫描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还应递交以下资料的原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3)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如三证合一,不需提供);
(4)税务登记证副本(如三证合一,不需提供);
(5)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16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书;
(6)IS09001:2015(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OHSAH18001:2007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7)投标人最近三年(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往前回溯3年)3个单个合同金额100万元及以上办公家具业绩证明材料;
(8)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各类资格证明文件。
2、以上文件开标现场必须提供原件供评委查验,否则投标无效。
附件2: 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3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当综合得分相同时,以投标报价较低者优先;当综合得分和投标报价相同时,以技术评分较高者优先;当综合评分和投标报价及技术评分都相同时,随机摇号确定排序。
2.评审程序
2.1.1 形式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
(1)投标文件(正本)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逐页签署姓名(不得用签名章代替)或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本页正文内容已加盖单位章的除外);
(2)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时限和要求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c、若采用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银行保函的原件和银行查询授权书的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单独递交给招标人查验,其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3)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了有效的符合要求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有效的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需提交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并符合下列要求:
a. 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
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若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符合下列要求:
(4) 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6)资格条件满足资格审查条件要求(招标公告附件1表1);
(7)没有超出经营范围投标的;
(8)投标文件按规定的格式填写,没有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情况;
(9)投标人名称与购买招标文件时一致,或虽不一致,但提供了有效证明。
(10)按资格审查条件要求,提供了相应资料的原件供查验。
2.1.2 响应性评审标准:
(1)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2)投标人未增加招标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3)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4)投标人未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提出异议;
(5)投标人对合同条款没有重大偏离;
(6)投标人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他条件。如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2、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投标报价文件)
在评标委员会完成对投标人的商务及技术文件的评审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进行第二信封(投标报价)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投标人若未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活动,视为该投标人默认开标结果。
2.1.1 形式评审标准:
(1) 同一投标人没有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货物没有报两个或多个报价,或虽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但已声明哪一个为最终报价;
(2)投标报价没有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3) 投标报价表的内容,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逐页签署姓名(本页正文内容已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姓名的可不签署)或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本页正文内容已加盖单位章的除外)。
2.1.2 投标报价的修正:
投标报价的修正原则:
(1) 投标人的报价必须包含供货范围内所有内容。
(2) 投标人必须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和产品技术状况列出质量保证期内所需备品备件的清单和价格,并将该备品备件价计入投标总价,若所提供的产品不需备品备件或免费提供,应在投标文件中说明。否则按漏项处理。
(3) 投标人报价如有漏项,则须将其他投标人报价中该项价格的最高价加计入该投标人的投标总价。
(4) 修正后的价格作为投标人的评标价。根据评标价计算各投标人的价格评审分值。
(5)最终投标报价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计算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第三位采取四舍五入。
(6)经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投标控制价上限,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作废标处理。
2.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投标人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a.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①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②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③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④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⑤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b.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①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②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③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④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⑤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⑥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c.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①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②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③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
④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⑤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⑥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d. 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的,属于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以他人名义投标。
e.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
①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②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③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④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⑤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2)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2.3.1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对技术文件、商务文件、投标报价分别评审打分,满分100分,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技术评审得分以评标委员会的打分平均值确定,该平均值以每一大项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
分值构成:
具体项目 | 分值 |
商务部分(A1) | 30 |
技术部分(A2) | 40 |
投标报价(A3) | 30 |
2.3.2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评审
a.商务评审(满分30分)
序号 | 评审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说明 | |
1 | 注册资本 | 1.5 | ≥6000万:1.5分; <5000万(注册资本)≥6000万:1.2分; <5000万(注册资本)≥4000万:0.9分 | |
2 | 2016年度企业财务状况 | 资产负债率(年末负债总额÷年末资产总额×100%) | 3 | 50%以下:3分; 50%~70%:2.4分; 70%以上:1.8.分 (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16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书原件) |
3 | 2016年度销售情况 | 3 | 2016年度年销售度≥20000万元的计3分; 2016年度年销售度≥15000万元的计2.4分; 2016年度年销售度≥10000万元的计1.8分; (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16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书原件) | |
4 | 最近三年的销售业绩(签订的合同金额在100万元及以上办公家具) | 15 | 投标人最近三年(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往前回溯3年)有3个单个合同金额100万元及以上办公家具业绩,计9分; 每增加1个单个合同金额≥100万元,<200万元的办公家具业绩加1.5分;每增加1个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200万元的办公家具业绩加3分,最高加6分。 (提供原件) | |
5 | 投标人银行信用情况 | 1.5 |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信用等级证明”AAA或AA+计1.5分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信用等级证明”AA计1.2分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信用等级证明”A计0.9分;(提供原件) | |
6 |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 | 4.5 | 具有IS09001:2015(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OHSAH18001:2007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计2.7分; 除上述三项认证外,还取得了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的加1.8分 (提供原件) | |
7 | 投标人综合实力 | 1.5 | 获得省级名牌产品或省级著名商标的,计0.9分 获得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可的名牌产品和省级工商部门认可的著名商标的,计1.5分 (提供原件) | |
合计 | 30 |
|
注:1、本表由评标委员会集体评分;
2、投标人如成立时间不足一年,本表中相关资料无法提供的,以最低分计取。
3、要求提供原件的,如未能提供或提供的不符合要求不予计分。
b.技术评审(满分40分)
序号 | 评审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说明 | |
1 | 质量要求
| 2 | 材料:根据投标人提供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授权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2017年1月1日以来(以检验报告的发出日为准)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一日止发出的关于下述材料的检验合格报告进行评审(受检单位须为货物的生产厂家): (1)桦木实木;(2)胡桃木皮;(3)海绵;(4)弹簧;(5)E1级刨花板;(6)E1级中密度纤维板;(7)纤维板;(8)胶合板;(9)PVC封边带;(10)人造革;(11)牛皮;(12)铝合金;(13)钢板;(14)玻璃;(15)胶粘剂;(16)油漆(底漆和面漆);(17)导轨;(18)铰链;(19)气压棒(20)曲木板。全部提供且名称参数相同得本项满分2分,上述材料检验报告每缺少一种扣0.1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开标现场须提供原件供评委核查,不能提供原件的视为无此材料,对应项不得分。 | |
2 | 货物: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由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授权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2017年1月1日以来(以检验报告的发出日为准)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一日止发出的关于下述货物成品的检验合格报告进行评审(受检单位须为货物的生产厂家,检验类别须为“抽样检验”): (1)班台;(2)办公桌;(3)会议桌;(4)会议椅;(5)办公椅;(6)大班椅。全部提供且名称参数相同得本项满分2分,上述成品检验报告每缺少一种扣0.3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开标现场须提供原件供评委核查,不能提供原件的视为无此材料,对应项不得分。 | |||
2 | 售后 服务 | 服务 机构 | 1 | 在湖南省境内自有或委托售后服务机构并提供相应的书面证明材料(委托售后协议书(如委托)、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资料)的计1分;在湖南省境内无售后服务机构的计0分 |
服务评价体系 | 1 | 取得国家标准《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GB/T27922-2011证书的计1分; 未取得的计0分 (提供原件) | ||
保证 措施 | 1 | 售后服务方案好,服务响应时间短,质量、服务承诺全面且有相应措施的计1分; 售后服务方案较好,服务响应时间合理,质量、服务承诺较好且有相应措施的计0.8分; 售后服务方案一般,服务响应时间很长,质量、服务承诺一般且有相应措施的计0.6分 | ||
3 | 质量保证期 | 3 | 质量保证期≥3年的计1.8分, 质量保证期每增加1年,加0.3分,最多加1.2分。 | |
4 | 宿舍家具材质 | 30 | 宿舍所有家具均为实木贴面家具的,计18分; 宿舍所有家具均为实木家具的,计24分; 宿舍所有家具均为全实木家具的,30分。 注: 1、实木类家具分类: (1)实木贴面(基材采用实木锯材或实木板材制作,并在表面覆贴实木单板或薄木(木皮)) (2)实木(基材采用实木锯材或实木板材制作,表面没有覆面处理的家具) (3)全实木(所有木质零部件(镜子托板、压条除外)均采用实木锯材或实木板材制作的家具) 2、投标人应在《投标货物配置明细表》详细写明主要材料材质,未提供或提供的宿舍家具不是实木类家具的,本项不计分。中标后,发包人将按《投标货物配置明细表》写明的主要材料材质进行验收。 | |
合计 | 40 |
|
注:1、本表评标委员会根据集体评议的情况,自主评分。
2.3.3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评审
c.投标报价(满分30分)
序号 | 评审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说明 |
| 评标基准价计算
|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1)评标价的确定:评标价=经修正后的投标报价。 (2) 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除评标价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外,通过第一信封评审的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 (2)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评标基准价=评标价平均值 经评标委员会确认后的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通过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数量发生变化。 |
| 偏差率计算公式: |
|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 评标价得分 | 30 | 计算公式: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30-偏差率×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30-偏差率×100×E2; 其中: 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1=1.5; E2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1。 |
d.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对相应投标报价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可以按照其报价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和履行期限完成招标项目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2.4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4)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3.推荐中标候选人
3.1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每个合同段推荐1-3名投标人,并标明排列顺序。得分最高的为中标候选人,得分第二、和第三的分别为后备第一中标候选人和后备第二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依次采用以下原则确定排序:
(1)如综合评分相同,以投标报价较低者优先确定排序;
(2)如仍相同,以技术评分得分高低确定排序;
(3)如仍相同,评标委员会随机抽取确定排序。
3.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评标报告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三)监督人员名单;
(四)开标记录;
(五)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名单;
(六)否决的投标人名单以及否决理由;
(七)串通投标情形的评审情况说明;
(八)评分情况;
(九)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
(十)中标候选人名单;
(十一)澄清、说明事项纪要;
(十二)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十三)评标附表。
对评标监督人员或者招标人代表干预正常评标活动,以及对招标投标活动的其他不正当言行,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第(十二)项内容中如实记录。
除前款规定的第(一)、(三)、(四)项内容外,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逐页签字。对评标结果有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报告应当注明该不同意见。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果。
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后,因有效投标不足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1、武靖项目位于城步、绥宁、通道县(市)境内,主线及城步支线均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全长83.536 km,主要采购数量见下表(数量仅供参考):
序号 | 家具名称 | 规 格 | 单 位 | 数 量 |
1 | 1.4米办公桌 | 1400*700*760 | 张 | 24 |
2 | 办公椅 | 常规 | 张 | 24 |
3 | 二门文件柜 | 900*420*2000 | 个 | 24 |
4 | 办公椅(客椅) | 常规 | 张 | 48 |
5 | 长 茶 几 | 1200*600*450 | 个 | 24 |
6 | 茶 水 柜 | 800*400*850 | 个 | 24 |
7 | 1.4米办公 桌 | 1400*700*760 | 张 | 34 |
8 | 办 公 椅 | 常规 | 张 | 34 |
9 | 二门文件柜 | 900*420*2000 | 个 | 48 |
10 | 铁皮文件柜 | 800*400*2000 | 组 | 34 |
11 | 1.4米办公桌(解款用) | 1400*700*760 | 张 | 5 |
12 | 茶 水 柜 | 800*400*850 | 个 | 34 |
13 | 办公椅(解款室用) | 常规 | 张 | 15 |
14 | 会 议 桌 | 4800*1800*760 | 张 | 5 |
15 | 会 议 桌 | 4200*1800*760 | 张 | 3 |
16 | 办 公 椅 | 扶手椅 | 张 | 170 |
17 | 茶 水 柜 | 1200*400*850 | 个 | 8 |
18 | 图 书 柜 | 800*400*2000 | 个 | 14 |
19 | 阅 读 桌 | 2000*1200*750 | 张 | 8 |
20 | 阅 读 椅 | 常规 | 张 | 64 |
21 | 包厢餐桌 | 直径1800*高760(带转台) | 张 | 6 |
22 | 包厢椅子 | 常规 | 张 | 90 |
23 | 三人沙发 | 1900*780*850 | 张 | 5 |
24 | 茶 水 柜 | 1200*400*850 | 个 | 5 |
25 | 员工餐桌 | 直径1500*高760 | 张 | 30 |
26 | 员工餐椅 | 常规 | 张 | 300 |
27 | 1.5米床(带床垫) | 2000*1500*390 | 张 | 24 |
28 | 1.2米床(带床垫) | 1440*1950*200 | 张 | 163 |
29 | 床头柜 | 450*400*550 | 个 | 211 |
30 | 写字台 | 1400*600*750 | 张 | 108 |
31 | 写字椅 | 常规 | 张 | 108 |
32 | 电视机柜 | 800*600*750 | 个 | 108 |
2、张桑高速位于湖南省张家界市境内,主线采用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全长46.95km,设计速度为80km/小时,路基宽度24.5m。主要采购数量见下表(数量仅供参考):
序号 | 家具名称 | 规 格 | 单 位 | 数 量 |
1 | 办公桌 | 1400*700*760 | 张 | 52 |
2 | 办公椅 | 常规 | 张 | 72 |
3 | 二门文件柜 | 900*420*2000 | 个 | 40 |
4 | 扶手椅(会议室用) | 常规 | 张 | 115 |
5 | 长茶几 | 1200*600*450 | 个 | 10 |
6 | 茶水柜 | 800*400*850 | 个 | 25 |
7 | 铁皮文件柜 | 800*400*2000 | 组 | 30 |
8 | 椅子 | 常规 | 张 | 257 |
9 | 会议桌 | 4800*1800*760 | 张 | 3 |
10 | 会议桌 | 4200*1800*760 | 张 | 2 |
11 | 茶水柜 | 1200*400*850 | 个 | 9 |
12 | 图书柜 | 800*400*2000 | 个 | 15 |
13 | 阅读桌 | 2000*1200*750 | 张 | 5 |
14 | 电脑桌椅 | 一桌配两椅 | 组 | 5 |
15 | 包厢餐桌 | 直径1800*高760(带转台) | 张 | 4 |
16 | 包厢椅子 | 常规 | 张 | 48 |
17 | 三人沙发 | 1900*780*850 | 张 | 4 |
18 | 员工餐桌 | 直径1500*高760 | 张 | 16 |
19 | 1.5米床 | 2000*1500*390(带床垫) | 张 | 15 |
20 | 1.2米床 | 2000*1200*390(带床垫) | 张 | 128 |
21 | 床头柜 | 450*400*550 | 个 | 154 |
22 | 写字台 | 1400*600*750 | 张 | 77 |
23 | 电视机柜 | 800*600*750 | 张 | 77 |
24 | 2门衣柜 | 1000*600*1800 | 个 | 4 |
3、常祁高速位于衡阳市境内,主线采用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全长32.123km,设计速度为100km/小时,路基宽度26m。主要采购数量见下表(数量仅供参考):
序号 | 家具名称 | 规 格 | 单 位 | 数 量 |
1 | 办公桌 | 1600*800*760 | 张 | 30 |
2 | 办公椅(手扶椅) | 常规 | 张 | 90 |
3 | 二门文件柜 | 900*420*2000 | 个 | 30 |
4 | 铁皮柜 | 800*400*2000 | 个 | 40 |
5 | 长茶几 | 1200*600*450 | 个 | 15 |
6 | 长茶几(大厅) | 1200*600*450 | 个 | 1 |
7 | 茶几(接待室) | 600*600*450 | 个 | 7 |
8 | 茶几(茶水间) | 600*600*430 | 个 | 2 |
9 | 茶水柜(接待室、会议室) | 1200*400*850 | 组 | 5 |
10 | 茶水柜 | 800*400*850 | 组 | 15 |
11 | 会议桌(技术研讨室) | 7000*1800*760 | 张 | 1 |
12 | 会议桌 | 4200*1800*760 | 张 | 1 |
13 | 单人沙发(接待室) | 900*800*850 | 张 | 14 |
14 | 三人沙发(大厅) | 1900*800*850 | 张 | 1 |
15 | 三人沙发 | 1900*780*850 | 张 | 15 |
16 | 休闲沙发(茶水间) | 730*730*720 | 张 | 8 |
17 | 员工餐桌 | 直径1600*高780 | 张 | 8 |
18 | 员工餐椅 | 常规 | 张 | 80 |
19 | 1.5米床 | 2000*1500*390(带床垫) | 张 | 10 |
20 | 1.2米床 | 2000*1200*390(带床垫) | 张 | 20 |
21 | 床头柜 | 450*400*550 | 个 | 40 |
22 | 写字台 | 1400*600*750 | 张 | 20 |
23 | 电视机柜 | 800*600*750 | 个 | 20 |
24 | 椅子(宿舍) | 常规 | 张 | 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