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信息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招标中标>招标公告
索引号 430S00017/2017-20061 文号
发布单位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来源 省高速公路管理局
公开日期 2017-08-16 00:0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统一登记号

湖南省高速公路隆回等六个收费站车道改扩建工程一阶段施工图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7-08-16 00:00
信息来源:省高速公路管理局
字号:【

湖南省高速公路隆回等六个收费站车道改扩建工程一阶段施工图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南省高速公路隆回等六个收费站车道改扩建工程一阶段施工图勘察设计已由湖南省交通运输厅以湘交批[2017]38号文件批准。项目业主为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内银行贷款,招标执行机构为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收费站扩建车道工程项目经理部,招标代理机构为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一阶段施工图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是对G60沪昆高速潭邵段隆回、周旺铺收费站,G65包茂高速麻怀段麻阳收费站,G72泉南高速衡枣段珠山收费站、古城收费站,G4京港澳高速耒宜段五里牌收费站进行车道改扩建。

2.2  勘察设计周期:

2.2.1 自项目业主下达的设计任务单之日起15日内提供一阶段施工图勘察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总预算、交通组织方案设计供业主组织评审;评审后应在15日内提交修改后的一阶段施工图以及按施工合同段提供施工图预算、工程量清单、编制施工招标文件所需的图纸、施工技术规范。

2.2.2后续服务:施工期缺陷责任期2年。

2.3 招标范围:G60沪昆高速潭邵段隆回、周旺铺收费站,G65包茂高速麻怀段麻阳收费站,G72泉南高速衡枣段珠山、古城收费站,G4京港澳高速耒宜段五里牌收费站车道改扩建工程一阶段施工图勘察设计、交通组织方案设计、施工图预算及工程量清单、施工技术规范编制与后续服务。

2.4  标段划分:本次隆回等六个收费站车道改扩建工程一阶段施工图勘察设计招标为1个合同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甲级资质、公路行业设计甲级或公路行业(公路、交通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具有附件1要求的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设计单位均可对本设计合同段提出参加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 个标段投标,且只允许中 1 个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5 单位负责人[1]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2]、管理[3]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利益相关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其所有投标将被否决。

3.6 招标人不接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名单的投标人报名。

4.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20178162017822日(法定节假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12下午 15时~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部(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友谊路413号运成大厦12楼)持营业执照(副本)、勘察资质证书(副本)、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彩色复印件各一份,在报名现场取得报名资格确认后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1000元,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7911日上午10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当日900分至1000分将投标文件递至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南路二段29(黄谷路与万家丽南路交汇处东南角) 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招标人定于投标截止时间的同时举行公开开标。

5.3 逾期送达、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采用邮寄等方式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交通运输厅网(www.hnjt.gov.cn)、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公布时间至201791日前结束。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

招标执行机构: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

收费站扩建车道工程项目经理部

  址:长沙市远大一路649

  编:410001

联系人:李先生

  话:0731-88579428          真:0731-84639162   

 

招标代理: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友谊路413号运成大厦12

  编:410004

2、 具有8年及以上公路工程勘察设计工作经验,最近5年内(指2012911日起至2017910日止以施工图设计批复文件日期为准)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过1个高速公路收费站新建或改扩建工程的施工图勘察设计工作。

技术负责人

1

1、公路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2、具有8年及以上公路工程勘察设计工作经验,最近5年内(指2012911日起至2017910日止以施工图设计批复文件日期为准)作为技术负责人主持过1个高速公路收费站新建或改扩建工程的施工图勘察设计工作。

 

注:

1. 投标人必须提供《拟委任的主要人员资历表》,表后应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以及上表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的复印件,还应提供项目业主出具的其担任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职务的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不得处于暂停执业处罚期内,且未被取消资格。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所有证件均应采用清晰彩色影印件。

2、投标人必须将《拟委任的主要人员资历表》及所附证明材料扫描件和《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及所附证明材料扫描件和《利益相关企业团体同时申请投标情况一览表》电子版一起拷入U盘中,并与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的正本与副本一起包装在同一个封套里,递交给招标人签收。

3、未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人员不作为评审依据。


4  信誉最低条件

 

信誉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4)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或关联企业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5)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或关联企业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或关联企业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7)被责令停业的;

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9)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会对承担本招标项目造成重大影响的正在诉讼的案件;

10)被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11)为投资参股本招标项目的法人单位。

1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13单位负责人[5]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6]、管理[7]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利益相关人)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投标申请。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名单。

 

注:

1、第(9)、(10)项以最近3年(2014911日起至2017910日止)被国务院行政主管部门或本次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为准。

2、若存在上表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将按废标处理。

3、投标人必须将《利益相关企业团体同时申请投标情况一览表》、《拟委任的项目主要人员资历表》及所附证明材料扫描件和《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及所附证明材料扫描件电子版一起拷入U盘中,并与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的正本与副本一起包装在同一个封套里,递交给招标人签收。


附件2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一、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2.2

资格审查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勘察资质证书、设计资质证书和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的资质证书有效且等级符合招标公告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要求(表1)的规定;

3)投标人的业绩符合招标公告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要求(表2)的规定;

4)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资格符合招标公告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要求(表3)的规定;

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公告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要求(表4)的规定;

2.3

第一信封初步评审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辩;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和3.4.2项规定的金额、形式、时间和帐户等要求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4)投标人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的规定,提供了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附有公证机关出具的加盖钢印、单位章并盖有公证员签名章的公证书,钢印应清晰可辨,同时公证内容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填写了“拟分包项目情况表”,且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1 款规定;

6)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7)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8)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人的权利提出削弱性或限制性要求,没有对投标人的责任和义务提出实质性修改;

9)投标人未提供虚假资料;

10)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2.5

详细评审

评审因素                                            评分值

(一)投标文件第一卷(商务文件):

a.投标人与本项目相关的具体业绩                       20

b.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资格和能力                       20

c.投标人的信誉                                       10

(二)投标文件第二卷(技术文件):

d.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设计思路                      5

e.招标项目勘察设计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 15                                           

f.勘察设计工作量及计划安排                            5                                    

g.勘察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                7

h.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                            8

2.7

第二信封初步评审

⑴第二信封(报价清单)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⑵第二信封(报价清单)中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⑶在报价函上填写了投标总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且报价唯一;

⑷未修改招标人给定的暂列金额(如有)。

2.9

第二信封澄清

第二信封澄清过程中,发生以下任一情形的,作废标处理:

⑴投标人拒绝确认算术性修正后的报价;

2.10

第二信封      详细评审

评审因素                                            评分值

(三)投标文件(投标报价):                       

i.投标价                                            10

2.12

评标结果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人数为 1-3

 


 

                                       评审因素与评分值

评分标准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因素

评分值

各评审因素细分项

分值

a

投标人与本项目相关的具体业绩

20

工程勘察设计项目业绩

20

满足强制性业绩标准的12分,最近5年内(指2012911日起至2017910日止以施工图设计批复文件日期为准)每增加一个高速公路收费站新建或改扩建工程勘察设计业绩加4分,最多加8分。

b

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资格和能力

20

满足资格审查强制性履约标准的,计12分。

项目负责人

4

项目负责人最近5年内(指2012911日起至2017910日止以施工图设计批复文件日期为准)每增加一个担任过高速公路收费站新建或改扩建工程设计负责人的加2分,最多加4分。

技术负责人

4

技术负责人最近5年内(指2012911日起至2017910日止以施工图设计批复文件日期为准)每增加一个担任过高速公路收费站新建或改扩建工程技术负责人的加2分,最多加4分。

c

投标人的信誉

10

投标人基本信誉

6

近三年没有因违规和设计质量问题,受到过暂停业务处罚的计6分。

获奖和处罚

4

近五年高速公路勘察设计项目获得詹天佑奖的,每一项目加2分,获得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奖的(含工程咨询类),每一项目加1分,最多加4分止;近三年因公路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等问题,每受到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一次的扣1分, 最多扣4分。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因素

评分值

各评审因素细分项

 分值

评分标准

d

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设计思路

5

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设计思路

5

根据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设计思路计分,合理计5分,一般计3分。

e

招标项目勘察设计 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

15

对项目勘察设计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

10

根据投标人对项目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的程度计分,分析透彻计10分,一般计6-8分。

对策措施

5

根据投标人对策措施的好坏计分,措施可行计5分,一般计3-4分。

f

勘察设计工作量及计划安排

5

勘察设计工作量及计划安排

5

根据投标人对勘察设计量的估计情况及对勘察设计计划安排的合理程度,合理计5分,一般计3分。

g

勘察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

7

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

7

质量保证措施和进度保证措施是否合理计分,措施可行计7分,一般的计4.2分。

h

后续服务的安排及 保证措施

8

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

8

安排及保证措施是否合理计,合理计8分,一般计4.8分。

i

投标价

10

投标价的确定:投标价=报价函文字报价

评标基准价的确定:将通过资格审查及初步评审的合格投标人投标费率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合格投标人少于5家时,则计算评标基准价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作为评标基准费率。

投标价得分计算公式:

1)如果投标人的投标费率>评标基准费率,则投标价得分=10-偏差率×100×E1;(2)如果投标人的投标费率评标基准费率,则投标价得分=10+偏差率×100×E2

其中,

偏差率=(投标人投标费率-评标基准费率)/评标基准费率

E1是投标费率每高于评标基准费率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1=0.2

E2是投标费率每低于评标基准费率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1=0.1

评标价最低得分为 0分。

注:各评审因得分值的 60%得分员的该平均一个算。


  二、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1.总则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条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

2.评标程序和评审标准

2.1 评标程序

评标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2.1.1 第一信封资格审查;

第一信封初步评审;

第一信封澄清(如果需要);

第一信封详细评审。

2.1.2 第二信封资格审查;

第二信封初步评审;

第二信封澄清(如果需要);

第二信封详细评审。

2.1.3 综合评价,推荐中标候选人。

2.1.4 编写评标报告。

2.2第一信封资格审查

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人提交的资格审查表进行审查,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通过资格审查的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 I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

2.3第一信封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通过初步评审的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4第一信封澄清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2.5第一信封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只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分值进行评分,并计算出各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

2.6第二信封开标

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1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清单)进行开标。未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招标人对其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不予拆封,并当场退还给投标人;投标人未参加第二信封开标的,招标人将在评标结束后及时将第二信封原封返还投标人。

2.7 第二信封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清单)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通过初步评审的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8 第二信封算术性修正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清单)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校核,并对其中的算术性错误予以修正。修正的原则如下:

1)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单价金额与数量相乘与合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如果单价金额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金额为准,同时对单价金额予以修正;

3)合价金额累计与总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合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金额。

2.9 第二信封澄清

算术性修正后的报价如果与投标人原报价不同,评标时将书面通知投标人进行澄清,投标人应确认算术性修正后的报价;如投标人拒绝确认,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评审,作废标处理,同时没收其投标担保。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不参与投标价得分的计算。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2.10 第二信封详细评审

计算所有通过第二信封(报价清单)初步评审以及算术性修正后的投标人的投标价得分。投标价得分的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1 评标排序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按照评标办法的规定,独立评分并署名。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为商务和技术得分与报价得分之和。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排名。如最终得分相同时,则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得分较高的优先。当综合得分和投标报价都相同时,随机摇号确定排序。

2.12 评标结果

2.12.1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工作完成后,按“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人数推荐中标候选人并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评标报告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三)监督人员名单;

(四)开标记录;

(五)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名单;

(六)否决的投标人名单以及否决理由;

(七)串通投标情形的评审情况说明;

(八)评分情况;

(九)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

(十)中标候选人名单;

(十一)澄清、说明事项纪要;

(十二)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十三)评标附表。

对评标监督人员或者招标人代表干预正常评标活动,以及对招标投标活动的其他不正当言行,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第(十二)项内容中如实记录。

除第二款规定的第(一)、(三)、(四)项内容外,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逐页签字。对评标结果有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报告应当注明该不同意见。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果。

 

2.12.2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后,因有效投标不足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2.13  重新招标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在分析招标失败的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后,应当依照本办法重新招标:

1)投标人少于3个的;

2)所有投标均被否决的;

3)中标候选人均未与招标人订立书面合同的。

重新招标的,招标文件和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应当按规定重新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的,属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报经项目审批、核准部门批准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其他项目可由招标人自行决定不再进行招标。

依照规定不再进行招标的,招标人可以邀请已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进行谈判,确定项目承担单位,并将谈判报告报对该项目具有招标监督职责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

 


附件3 投标人须知附件

附件3-1  工程项目概况

 

 

1  项目位置

1.1  项目名称:湖南省高速公路隆回等六个收费站车道改扩建工程一阶段施工图勘察设计

1.2  概述

本项目是对G60沪昆高速潭邵段隆回、周旺铺收费站,G65包茂高速麻怀段麻阳收费站,G72泉南高速衡枣段珠山收费站、古城收费站,G4京港澳高速耒宜段五里牌收费站进行车道改扩建。

隆回收费站由现有的24出(含11ETC车道)改扩建为4610条车道(含11ETC车道),同时对收费站内广场、机电工程、房建工程等进行相应改造。

周旺铺收费站由现有的23出(含11ETC车道)改扩建为358条车道(含11ETC车道),同时对收费广场、机电工程、房建工程等进行相应改造。

麻阳收费站对广场匝道、外广场等进行相应改造。

珠山收费站由现有的22出(含11ETC车道)改扩建为246条车道(含11ETC车道),同时对收费站内广场、机电工程、房建工程等进行相应改造。

古城收费站由现有的22出(含11ETC车道)改扩建为246条车道(含11ETC车道),同时对收费站内广场、机电工程、房建工程等进行相应改造。

五里牌收费站由现有的22出(含11ETC车道)改扩建为358条车道(含11ETC车道),同时对收费站内广场、机电工程、房建工程等进行相应改造。

2.计划工期

     施工期暂定6个月,缺陷责任期2年。

 

 

 

 


 

附件3-2  勘察设计原始资料

 

 

勘察设计原始资料

 

 

如有实际需要,投标人可向招标人查阅与项目相关的资料。

 

 



[1] 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2] 控股,是指出资额(持股)占股本总额50%以上或虽不足50%,但依出资额或所持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或者国有企事业单位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

[3] 管理,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4]公路专业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

[5] 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6] 控股,是指出资额(持股)占股本总额50%以上或虽不足50%,但依出资额或所持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或者国有企事业单位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

[7] 管理,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