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0S00017/2017-20059 | 文号 | |
发布单位 |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 来源 | 省高速公路管理局 |
公开日期 | 2017-08-15 00:0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统一登记号 |
湖南省莲花冲(湘赣界)至株洲高速公路项目路面工程第5、6标段施工招标公告(修改公告)
各投标人:
现对2017年8月9日发布的《湖南省莲花冲(湘赣界)至株洲高速公路项目路面工程第5、6标段施工招标公告》进行修改,此修改内容如与原公告内容不一致的,以本修改公告为准,具体修改补充如下:
一、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7/9/14 09:00:00
报名时间:2017/8/9 08:30:00到2017/8/21 24:00:00
二、招标公告第3.4款修改为:
“3.4单位负责人①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②、管理关系③的不同单位 (即利益相关人)的投标人参与同一招标工程类别可投标段的总数量(含奖励增加数量)不得超过该招标工程类别的标段总数,否则其投标均将被否决。”
注:①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招标文件中所列“单位负责人”均作本条所释)
②控股,是指出资额(持股)占股本总额50%以上或虽不足50%,但依出资额或所持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或者国有企事业单位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招标文件中所列“控股”均作本条所释)
③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招标文件中所列“管理关系”均作本条所释)
第6.2款(2)修改为:
(2)现场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当日8时00分至9时00分,将不加密的投标文件( U 盘备份)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后,递交至长沙市万家丽南路2段29号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三、招标公告中其他内容不变。
招 标 人: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
招 标 人 地 址:长沙市开福区三一大道500号
招 标 执 行 机构:湖南省莲株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执行机构地址:株洲市金山工业园金山路莲株高速
邮 编:412000
电 话:0731-22160157
传 真:0731-22160157
联 系 人:张先生
2017年 8月 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