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0S00017/2017-20002 | 文号 | |
发布单位 |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 来源 | 省交通运输厅 |
公开日期 | 2017-05-17 00:0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统一登记号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南省平江(湘赣界)至伍市、伍市至益阳、白仓至新宁、芷江至铜仁(湘黔界)、醴陵至娄底高速公路扩容工程(简称“本项目”)已列入湖南省高速公路网规划,建设资金来自国内投资,项目业主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规划办公室拟对本项目防洪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共5个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共分5个标段。
第一标段:湖南省平江(湘赣界)至伍市高速公路起于湘赣交界处石牛寨镇,经龙门镇、长寿镇、嘉义镇、三市镇、平江县城南、瓮江镇、浯口镇、至伍市镇,与京港澳高速公路相交,路线全长约94公里,估算投资总额约11亿元。主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桥梁详见附表。
第二标段:湖南省伍市至益阳高速公路起于伍市南侧中洲上村接京港澳高速,路线往西延伸,经童家塅、八里村(上跨G107),在汨罗东站北侧卢塘冲下穿武广高铁,经仇里冲、大众茶厂、古培村、跨京广铁路,经栗桥村南、海公坝、黄家湾(上跨京港澳复线),经突丰村(湘阴县城北),在港口村南侧跨越湘江主航道至西岸保民村,再经南阳镇,在吕家湾跨越湘江次航道至对岸新泉寺镇新洲村,经西林港南、凤凰湖农场,最后在益阳市东侧笔架山乡苏家坝与益阳绕城高速公路相接。路线全长约84公里,估算投资总额约91亿元。主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桥梁详见附表。
第三标段:湖南白仓至新宁高速公路起于二广高速邵阳县白仓段,接二广国家高速公路(湖南境内与本项目相接段为邵永高速公路),止于新宁县城西北与洞新高速公路相接处,路线全长约83公里,估算投资总额约75亿元。主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桥梁详见附表。
第四标段:湖南省怀化(芷江)至铜仁(湘黔界)高速公路东起怀化市芷江县艾头坪乡,与怀化至芷江高速公路相接,路线往西延伸经五郎溪乡、拖冲乡,终于怀化市与铜仁市交界处坳田垄,与怀化至铜仁公路贵州段对接。路线全长约33公里,估算投资总金额约40亿元,主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桥梁详见附表。
第五标段:湖南省醴陵至娄底高速公路扩容工程路线起于醴潭高速设计桩号K7+500处(主线收费站西2.45km),经醴陵市的东富镇、三门镇区北侧、谭家山南、梓门桥镇,在梓门桥车头湾南侧跨越涟水支流测水,新建新屋里隧道(1800m)穿越西侧山体后,进入杏子铺镇境内,经朱木塘、丰瑞、增桥,终于沪昆高速与娄新高速相交的娄底枢纽互通(对应沪昆高速公路主线桩号约为K1156),与沪昆高速相交、与娄新高速顺接。路线全长约154.2公里,估算投资总金额约202亿元。主线采用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建设。桥梁详见附表。
招标范围为编制各标段防洪影响评价报告书。签订合同后2个月内提交防洪影响评价报告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5年(指2012年5月起至2017年5月止)至少独立完成过5座以上(含5座)涉河桥梁防洪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工作,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作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可以投五个标段,最多允许中二个标段,但每个标段的拟派人员不得重复。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5 月 16 日至2017年 5 月 22 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 9时至 12 时,下午 14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到湖南正源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长沙市雨花区香樟路110号湖南交通培训中心培训楼2楼)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标段售价1000元,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等资料费每套/标段2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 年 6 月 5 日 10 时 30 分 ,投标人应于当日 10 时 00 分至 10 时 30 分将投标文件递至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路二段29号湖南省价格信息市场)。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湖南省交通运输厅网网站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规划办公室
地 址:长沙市万家丽南路1段1号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 话:0731-89872651
招标代理:湖南正源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香樟路110号湖南交通培训中心培训楼2楼
联 系 人:肖女士 李先生
电 话:83389670/13787070002
传 真:0731-83389670
8. 附件
附件1 各标段涉河桥梁明细表
附件2 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3 评标办法
2017年 5 月 16 日
附件1 涉河桥梁明细表
1、 平江(湘赣界)至伍市高速公路涉河桥梁表
序 号 | 中心桩号 | 桥梁名称 | 备注 |
| 主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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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K42+710 | 老油铺大桥 | 说明桥梁 |
2 | K43+782 | 碧江洞大桥 | 说明桥梁 |
3 | K44+430 | 毛家山大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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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K49+585 | 施家垄大桥(外委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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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K51+700 | 矮洲汩水大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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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K61+778 | 石坳咀大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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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zK65+300,K65+266 | 古家洞大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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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zK65+990,K65+976 | 老三角坪大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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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K74+745 | 清潭村大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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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zK80+063,K80+228 | 龙家沅大桥 | 说明桥梁 |
11 | K92+177(左幅),K92+192(右幅) | 马头岭大桥 | 说明桥梁 |
| 浯口互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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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ZK84+595,YK84+582.5 | 吴家大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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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CK0+375 | 匝道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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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DK0+337 | 匝道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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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AK0+328 | 匝道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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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江南互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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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K53+541 | 新仁大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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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CK1+073 | 匝道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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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GK1+115 | 匝道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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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EK0+254 | 匝道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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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浯口连接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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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LK0+277.5 | 浯口汨水大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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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伍市至益阳高速公路涉河桥梁表
序 号 | 中心桩号 | 桥梁名称 | 备注 |
1 | K06+760.00 | 车队河大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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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K12+185.00 | 元宵塅高架桥 | 说明桥梁 |
3 | K17+175.00 | 张家冲高架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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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K19+368.00 | 跨京广铁路高架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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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K30+518.00 | 高鱼塘大桥 | 说明桥梁 |
6 | K35+515.00 | 陈家垄大桥 | 说明桥梁 |
7 | K39+470 | 白泥湖湘江特大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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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K42+710-K57+554 | 南阳湘江特大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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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K61+406.90 | 银河大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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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K62+128.00 | 王家河大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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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K65+528.50 | 西林大桥 | 说明桥梁 |
12 | K68+015.40 | 资江村大桥 | 说明桥梁 |
13 | K69+694.90 | 金山村资江支流大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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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K73+790.50 | 姚家湖大桥 | 说明桥梁 |
15 | K75+915.00 | 凤凰湖村大桥 | 说明桥梁 |
16 | K78+714.00 | 凤凰桥大桥 | 说明桥梁 |
17 | K80+985.00 | 新河大桥 | 说明桥梁 |
18 | LK3+307.00 | 南湖洲连接线资江特大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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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白仓至新宁高速公路涉河桥梁表
序 号 | 中心桩号 | 桥梁名称 | 备注 |
| 主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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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K13+738 | 夫夷水1号大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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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K18+170 | 夫夷水2号大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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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K40+923 | 油溪大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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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K53+189.0 | 清泉村大桥 | 说明桥梁 |
5 | K54+185.0 | 红心村大桥 | 说明桥梁 |
6 | K55+389.0 | 田家村1号大桥 | 说明桥梁 |
7 | K60+808.0 | 黄龙大桥 | 说明桥梁 |
8 | K64+175.0 | 石湾村大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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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K69+347 | 夫夷江特大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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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K80+924 | 田中村大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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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称市连接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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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LK2+200 | 夫夷水大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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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宁连接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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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LK5+000 | 宛旦平夫夷水大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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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宁南连接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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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LK3+000 | 上连村夫夷水大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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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芷江至铜仁(湘黔界)高速公路涉河桥梁表
序 号 | 中心桩号 | 桥梁名称 | 备注 |
1 | K3+060 | 杨家坪大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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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K3+770 | 龙口河坝1号大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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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K4+625 | 峦泥坡大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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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K8+915 | 大弯1号大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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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K9+430 | 大弯2号大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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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K10+420 | 金厂坪大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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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K11+785 | 彭家屋大桥 | 说明桥梁 |
8 | K19+210 | 五郎溪大桥 | 说明桥梁 |
9 | K28+177.5 | 托冲大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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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K29+805 | 洞塘刺大桥 | 说明桥梁 |
5、醴陵至娄底高速公路扩容工程涉河桥梁表
序 号 | 中心桩号 | 桥梁名称 | 备注 |
1 | K1+649 | 蔡家湾渌水大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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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K4+980 | 肖家塘大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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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K22+581 | 铁河大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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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K23+748 | 梅霞分离式立交桥 | 说明桥梁 |
5 | K28+170 | 大溪山大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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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K30+675 | 大南冲大桥 |
|
7 | K41+300 | 华盖垄大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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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K48+370 | 湘江特大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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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K55+345 | 苍霞大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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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K63+580 | 拖塘坳高架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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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K66+780 | 邓家垄高架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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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K70+090 | 大王咀高架桥 | 说明桥梁 |
13 | K73+126 | 杉树塘大桥 | 说明桥梁 |
14 | K76+384 | 小桥子大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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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K78+015 | 涓水大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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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K86+370 | 碧泉中桥 | 说明桥梁 |
17 | K106+720 | 马家湾大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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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K109+265 | 下泉湖大桥 | 说明桥梁 |
19 | K116+440 | 沙河大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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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K124+265 | 虞塘河特大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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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K132+650 | 测水大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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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K144+860 | 樟木村大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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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K147+435 | 龙潭江村大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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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表中涉河桥梁数量、桥型、桥位只作招标参考用,如有增减或变化,投标人的报告编制费用按实际发生量进行支付。
附件2:资格审查条件要求
表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标段 | 企业资质要求 |
全部 |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
注:投标文件相应位置应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的复印件(全本)。
表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 | 业 绩 要 求 |
全部 | 近5年(指2012年5月起至2017年5月止),应独立完成过5座以上(含5座)涉河桥梁防洪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工作并获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复。 |
注:投标文件相应位置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获奖证书(如有)的复印件,并提供完成情况的相关证明材料。
表3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 员 | 数 量 | 资 格 要 求 |
项目负责人 | 1 | 水文水资源专业高级职称,具有8年以上(含8年)相关工作经验,近5年内担任过1个类似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
注:1. 投标文件相应位置应附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等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的复印件。
2. 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表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标 段 | 信 誉 要 求 |
|
近5年(投标截止日期前往前推算)内,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因违反法律法规等而被有关部门宣布取消其投标资格,现仍在处罚期内; 2.因违约而被解除合同; 3. 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且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4. 被责令停业; 5.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 6. 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公路建设市场且处罚期未满的。 |
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对信誉要求事项作出说明。
附件3: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评 审 因 素 与 评 审 标 准 |
2.2 | 第一信封 资格审查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1 的规定; (3)投标人的业绩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2的规定; (4)投标人的主要人员资格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3的规定, 且所投标标段拟派人员不得重复; (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4的规定; (6)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 项规定的情形。 |
2.3 | 第一信封 初步评审 |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的规定,提供了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5)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6)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人的权利提出削弱性或限制性要求,没有对投标人的责任和义务提出实质性修改; (7)投标人未提供虚假资料; (8)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
续上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评 审 因 素 与 评 审 标 准 |
2.5 | 第一信封 详细评审 | 评 审 因 素 评分值 (1)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部分) a.投标人与本项目相关的具体业绩 27分 b.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资格和能力 20分 c.投标人的信誉 4分 (2)投标文件第一信封(技术部分) d.防洪评价总体布局原则 10分 e.防洪评价防治措施布设方案 12分 f.防洪评价编制工作计划安排 7分 g.防洪评价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 10分 |
2.7 | 第二信封 初步评审 | (1)第二信封(报价清单)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2)第二信封(报价清单)中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在报价函上填写了投标总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投标总价不高于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价限价,且报价唯一; |
2.9 | 第二信封 澄 清 | 第二信封澄清过程中,发生以下任一情形的,做废标处理: (1)投标人拒绝确认算术性修正后的报价; (2)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 |
2.10 | 第二信封 详细评审 | 评 审 因 素 评分值 (3)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清单) h.投标价 10分 |
2.13 | 评标结果 |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人数位 1~3 名 |
评 审 因 素 与 评 分 值 | 评 分 标 准 | ||||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因 素分值 | 各评分因素 细分项 | 分值 | |
a | 投标人与本项目相关的具体业绩 | 27分 | 类似 项目业绩 | 27分 | 投标人业绩达到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的,计17分;近五年每超过完成1座以上(含1座)涉河桥梁的防洪评价报告书编制工作的加计2分,加满10分止 |
b | 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资格和能力 | 20分 | 项目负责人任职资格 | 12分 | 项目负责人达到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计12分; |
项目负责人的业绩 | 8 | 近5年内主持的涉河桥梁防洪评价编制每增加一个项目,加2分,加满8分止; | |||
c | 投标人的信誉 | 4分 | 符合资格 审查条件 | 4分 | 投标人的信誉符合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的计4分 |
受处罚 | -2分 | 近5年中,投标人受到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扣2分 | |||
d | 防洪评价总体布局原则 | 10分 | 防洪评价总体布局原则 | 10分 | 防洪评价编制总体布局思路清楚、理解合理的计8.0~10.0分,一般的计6.0~7.9分 |
e | 防洪评价防治措施布设方案 | 12分 | 防洪评价重点难点分析 | 6分 | 防洪评价编制重点难点,把握准确、分析透彻的计4.9~6.0分,一般的计3.6~4.8分 |
防洪评价防治措施布设方案 | 6分 | 防洪评价防治措施布设方案,可行的计4.9~6.0分,一般的计3.6~4.8分 | |||
f | 防洪评价编制工作计划安排 | 7分 | 防洪评价编制工作计划安排 | 7分 | 防洪评价编制工作计划安排,合理的计6.2~7.0分,一般的计5.6~6.1分 |
g | 防洪评价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 | 10分 | 防洪评价质量保证措施 | 5分 | 防洪评价质量保证措施,可行的计4.3~5.0分,一般的计3.5~4.2分 |
防洪评价进度保证措施 | 5分 | 防洪评价进度保证措施,可行的计3.6~4.0分,一般的计3.5~4.2分 |
续上表
| 评 分 标 准 | ||
序号 | 评 审 因 素 | 评审因素 评分值 | |
H | 投标价 | 10分 | 投标价的确定:投标价=报价函文字报价 |
评标基准价的确定:对通过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的第二信封(报价清单)开标。对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前三名投标人的第二信封(报价清单)投标价作算术平均,将该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
| |||
投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投标价>评标基准价,则投标价得分 = F - E1×(投标人投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2)如果投标人的投标价≤评标基准价,则投标价得分 = F+ E2×(投标人投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其中: F = 10 E1 = 12 E2 = 0 |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类似业绩是指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复的涉水桥梁防洪影响评价报告书的编制业绩。 |
评 标 办 法
1.总则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条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
2.评标程序和评审标准
2.1 评标程序
评标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2.1.1 第一信封资格审查;
第一信封初步评审;
第一信封澄清(如果需要);
第一信封详细评审。
2.1.2 第二信封初步评审;
第二信封算术性修正;
第二信封澄清(如果需要);
第二信封详细评审。
2.1.3 综合评价,推荐中标候选人。
2.1.4 编写评标报告。
2.2 第一信封资格审查
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人提交的资格审查表进行审查,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通过资格审查的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
2.3 第一信封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通过初步评审的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4 第一信封澄清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澄清、说明或补正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通过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招标人按照本项目评标办法规定的程序进行第二信封报价文件开标,但评标委员会在进行报价文件评审时仍有权否决全部投标;评标委员会未在报价文件评审时否决全部投标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2.5 第一信封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只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评标因素和评分值进行评分,并计算出各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
2.6 第二信封开标
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1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的第二信封(报价清单)开标。
2.7 第二信封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清单)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通过初步评审的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8 第二信封算术性修正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清单)初步评审的投标报价进行校核,并对其中的算术性错误予以修正。修正的原则如下:
(1) 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 单价金额与数量相乘与合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如果单价金额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金额为准,同时对单价金额予以修正;
(3) 合价金额累计与总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合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金额。
2.9 第二信封澄清
算术性修正后的报价如果与投标人原报价不同,评标时将书面通知投标人进行澄清,投标人应确认算术性修正后的报价;如投标人拒绝确认,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评审,作废标处理,同时没收其投标担保。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不参与投标价得分的计算。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2.10 第二信封详细评审
计算所有通过第二信封(报价清单)初步评审以及算术性修正后的投标人的投标价得分。投标价得分的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1投标串标围标行为的评审和认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一)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二)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三)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四)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五)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一)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二)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三)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
(四)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五)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六)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有以上情形的,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2.12 评标排序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按照评标办法的规定,独立评分并署名。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为商务和技术得分与报价得分之和。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排名。如最终得分相同时,则取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和技术文件)得分较高的优先。
2.13 评标结果
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工作完成后,按“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人数推荐中标候选人并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