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0S00017/2017-19963 | 文号 | |
发布单位 |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 来源 | 省交通运输厅 |
公开日期 | 2017-03-20 00:0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统一登记号 |
本招标项目永顺至吉首(简称“永吉”)高速公路项目已由湖南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以湘发改基础[2010]887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内银行贷款和湖南省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对湖南省永顺至吉首高速公路项目交工阶段安全性评价技术服务第39标段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1项目概况:永吉高速公路是湖南高速公路规划网“七纵九横”中第七纵的重要组成部分,起于永顺海洛枢纽互通与张花高速和永龙高速相连,经芙蓉镇、罗依溪、古丈、至于吉首与包茂高速、吉茶高速对接,主线全长84.557公里,连接线全长19.191公里,是湘西北通往湖北的重要省际通道。
2.2 招标范围:对永吉高速公路K0+713-K85+247.613全线(含连接线)进行交工阶段安全性评价,本次招标设1个标段(第39标段)。主要工作:根据交通运输部《公路项目安全性评价规范》(JTGB05-2015),对永吉高速公路K0+713-K85+247.613全线(含连接线)进行交工阶段安全性评价,包括总体评价和公路安全状况评价,协助发包人完成相关整改,并提交中期评价报告和最终评价报告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行业(公路)设计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且在近五年内(2012年4月10日至2017年4月9日)至少完成过2个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或者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项目安全性评价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3.2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分)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分)公司[1](即利益相关企业),不得同时投本项目,否则其所有投标均将被否决。
3.5招标人不接受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最近第一年度D级、连续两年(最近第二年和最近第一年)评为C级、连续三年(最近第三年~最近第一年)评为B级及以下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报名。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7招标人不接受已承担本项目监理或设计或施工任务的投标人的投标。
3.8若投标人的设计资质为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则应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设计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07〕86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中应同时递交公路行业对专业及人员配置的资历和信誉、技术条件、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彩色扫描打印件或彩色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20日至2017年3月24日(法定节假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万家丽北路338号长沙金雅国际酒店1528室持下述资料:(1)查验的原件资料:①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②资质证书副本;③报名人二代身份证;④单位介绍信(2)上述①②③项资料彩色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一律现金支付,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送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4月10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长沙市万家丽南路2段29号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交招标人签收。
5.2逾期送达、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采用邮寄等方式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在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开标仪式,投标人应派其法人代表或授权代理人出席(请携带本人身份证,若授权代理人出席,还需授权委托书)。
7. 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投标报价)开标事宜
7.1在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完成后,招标人将及时通知未通过评审的投标人未通过审查的理由。投标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自收到评审结果3日内提出。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招标人未收到异议或者收到异议并已作出答复的,将及时通知投标人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投标报价)开标时间。
7.2招标人将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按程序对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投标报价)开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湖南省交通运输厅网(www.hnjt.gov.cn)、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上发布,公布时间至 2017年3月27日前结束。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要求
附件2:评标办法
附件3:项目建设概况
招 标 人: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
招 标 人 地 址:长沙市开福区三一大道500号
招 标 执 行 机构:湖南省永吉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执行机构地址:湖南省吉首市乾州世纪大道一号锦绣湘西大厦永吉高速办公楼
邮 编:416000
电 话:18774960917
传 真:0731-84835876
联 系 人:王女士、邓女士
2017年3月20日
附件 1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行业(公路)设计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
注:
投标文件相应位置应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全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资质证书副本(全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职位 |
职称 |
工作经验要求 |
人员数量(人) |
项目负责人 |
教授级高级职称(公路工程相关专业) |
从事公路工程相关工作15年以上(含15年)工作经验,近5年担任过2个高速公路勘察设计或2个高速公路施工管理或1个高速公路安全评价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
1 |
技术负责人(兼路线负责人) |
教授级高级职称(公路工程相关专业) |
从事公路工程相关工作15年以上(含15年)工作经验,近5年担任过2个高速公路勘察设计或2个高速公路施工管理或1个高速公路安全评价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
1 |
注:
1.投标人必须提供《拟投入的主要人员资历表》,表后应附有效身份证、职称证书,并应提供有效个人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发包人出具的其担任类似项目职务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的彩色影印件。
以上人员均不得处于暂停执业处罚期内,未被取消资格,且未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从业承诺履约状况很差”或“从业承诺履约状况较差”或伪造证书上岗。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所有证件均应采用清晰彩色影印件。
2、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年龄不得超过60周岁(按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计算年龄)。
3、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工程、隧道(地下结构)工程等专业职称。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最低要求 |
最近5年,指2012年4月10日起至2017年4月9日止,投标人至少完成过2个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或者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项目安全性评价项目。 |
注:
1.投标人必须提供《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表格只填写满足上表要求的类似服务项目,并标明序号。表后须附有效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①与项目发包人签订的合同协议书;②项目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材料或验收文件复印件等。
2.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3.投标人须在《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备注中说明投标人承担的具体服务任务内容,是独立服务还是作为联合体的牵头人或成员单位服务。
4.合同价格指投标人按合同约定完成了全部工作后,发包人应付给投标人的金额,包括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进行的变更和调整。
5.业绩计算以项目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材料或验收文件复印件中注明的完成时间为截止日。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要求)
附录4-1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提供勘察设计服务的; (3)为本项目的代建人或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4)为本项目的监理人或承包人或其关联企业的; (5)与本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或勘察设计单位或监理人或承包人或其关联企业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6)与本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或勘察设计单位或监理人或承包人或其关联企业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7)与本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或勘察设计单位或监理人或承包人或其关联企业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1)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服务质量问题的; (12)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且经审查委员会认定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13)被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14)为投资参股本项目的法人单位。 (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分)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分)公司(即利益相关企业),同时对本项目投标。 (16)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最近第一年D级、连续两年(最近第二年和最近第一年)评为C级、连续三年(最近第三年~最近第一年)评为B级及以下信用等级。 (17)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参加投标。 |
注:
第(11)、(12)、(13)项以最近3年(2014年4月10日起至2017年4月9日止)被国务院行政主管部门或湖南省省级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为准。
附件2
湖南省永顺至吉首高速公路项目交工阶段安全性评价技术服务
第39标段招标评标办法
1、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当综合得分相同时,以投标报价较低者优先;当综合得分和投标报价相同时,以随机摇号确定排序。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
①开标形式性评审
a.投标函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签署或加盖单位章;
b.开标后投标人投标函所列标段与封面标段一致。
②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编制,字迹清晰可辨;
③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投标函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逐页签署姓名(本页正文内容已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姓名的可不签署)或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本页正文内容已加盖单位章的除外)。
④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形式、时效和内容提供了投标担保;
a. 投标担保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
b. 若采用电汇,投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采用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银行保函的原件和银行查询授权书的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单独递交给招标执行机构查验,其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⑤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需提交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并符合下列要求:
a. 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
b. 附有公证机关出具的加盖钢印、单位章并盖有公证员签名章的公证书,钢印应清晰可辨,同时公证内容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c. 公证书出具的日期与授权书出具的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
⑥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若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符合下列要求:
a. 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
b. 附有公证机关出具的加盖钢印、单位章并盖有公证员签名章的公证书,钢印应清晰可辨,同时公证内容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c. 公证书出具的日期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出具的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
⑦服务期、服务目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⑧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⑨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2)、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投标报价)
① 开标形式性评审
a.投标函上填写了投标总价;
b.投标报价未超出招标人公布的招标人最高限价(含保险)。
c.投标函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签署或加盖单位章;
d.开标后投标人投标函所列标段与封面所列标段一致。
② 一份投标文件应只有一个投标报价,在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情况下,未提交选择性报价。
2.1.2 资格评审标准: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录1规定;
(3)投标人的主要人员资格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录2规定;
(4)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录3规定;
(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录4规定;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1) 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2) 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 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 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 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 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 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 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技术评审: 30 分
(2)项目管理机构: 20 分
(3)评标价: 50 分
(4)其他因素: 0 分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 理论成本价的确定:
理论成本价=(招标人最高限价×60%+未被当场宣布废标的所有投标人评标价(或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值)的算术平均值×40%)×0.6(如果参与理论成本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时,则计算理论成本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3)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5项规定开标现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的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
(4)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评标基准价=(招标人最高限价×0.5+评标价平均值×0.5)(1-下浮系数)
下浮系数将从1%、2%、3%、4%、5%五值中并在开标时随机抽取。
如果投标人认为某一标段的评标基准价计算有误,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经监标人当场核实确认之后, 可重新宣布评标基准价。确认后的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通过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的投标人的数量发生变化。
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2.2.4评分标准
(1) 技术评审
技术评审得分以评标委员会的打分平均值确定,该平均值以每一大项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技术评审最高得分30分。技术评审主要内容和分值范围见下表:
序号 |
项目 |
分值 |
具体评分标准 |
满分 |
|||
1 |
对项目的理解 |
4 |
①对项目的安全评价范围和任务理解基本准确,未考虑持续性发展要求,得2.4分, ②对项目的安全评价范围和任务理解基本准确,考虑了持续性发展要求,得2.4-3.2分; ③对项目的安全评价范围和任务理解准确,充分考虑了持续性发展要求,3.2-4.0分。 |
2 |
对项目的特点及关键问题的对策措施 |
6 |
①项目的关键性问题分析一般,对策可行性差,得3.6分; ②项目的关键性问题分析较好,对策基本可行,得3.6-4.2分; ③项目的关键性问题分析好,对策有效可行,得4.2-6分。 |
3 |
评价方法 |
5 |
①评价方法不太适合本项目,得3分; ②评价方法基本适合本项目,得3-4分; ③评价方法充分适合本项目,得4-5分。 |
4 |
项目组织机构及人员安排 |
4 |
①项目组织机构及主要人员安排基本明确、不太合理,得2.4分; ②项目组织机构及主要人员安排基本明确、合理,得2.4-3.2分; ③项目组织机构及主要人员安排明确、完善、合理,得3.2-4.分。 |
5 |
工作进度计划 |
4 |
①工作内容、方案及进度计划基本明确、但不太合理,得2.4分; ②工作内容、方案及进度计划基本明确、合理,得2.4-3.2分; ③工作内容、方案及进度计划明确、完善、合理,得3.2-4分。 |
6 |
现场及后期服务计划 |
4 |
①现场及后期服务人员、设备、安排配置不合理,得2.4分; ②现场及后期服务人员、设备、安排配置基本合理,得2.4-3.2分; ③现场及后期服务人员、设备、安排配置周全、合理,得3.2-4分。 |
7 |
项目评价成果的保证体系 |
3 |
①项目评价成果的保证体系基本完善、不太合理,得1.8分; ②项目评价成果的保证体系基本完善、合理,得1.8-2.4分; ③项目评价成果的保证体系完善、合理,得2.4-3分。 |
合计 |
30 |
|
(2)项目管理机构
该得分以评标委员会的集体打分确定,该平均值以每一大项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项目管理机构最高得分20分,主要内容和分值范围见下表:
序号 |
项目 |
分值 |
评分标准 |
|
|||||||||
1 |
企业资质与质量管理体系 |
2 |
1、达到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的,得1.2分; 2、同时通过质量管理、环境管理以及职业健康安全三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得0.8分,否则不得分。 |
|
|||||||||
2 |
人员 |
项目负责人 |
10 |
5 |
达到投标人须知附录2最低要求的,计基本分3分。 每多担任过1个高速公路勘察设计或安全评价项目负责人加1分,最多加2分。 |
||||||||
技术负责人 |
5 |
达到投标人须知附录2最低要求的,计基本分3分。 每多担任过1个高速公路勘察设计或安全评价项目技术负责人加1分,最多加2分。 |
|||||||||||
4 |
业绩和信誉 |
业绩 |
6 |
4 |
达到投标人须知附录3最低要求的,计基本分2.4分。 每多增加1个高速公路勘察设计或安全性评价项目的加0.8分,最多加1.6分。 |
||||||||
信誉 |
2 |
信用等级评分表
注:信用等级以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公路工程设计企业最近第一年信用评价结果为准。 |
|||||||||||
5 |
企业获奖 |
2 |
近5年,获路桥专业国家级奖项每项得1分(例如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国家科技进步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等)。本项获奖加分最多得2分。同一项目按最高奖项只计算一次,不重复计算。 |
|
|||||||||
合计 |
20 |
|
|
注:
1、 加分项均需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证书、合同、委托书、业主证明、验收文件、安全性评价报告等复印件。企业业绩及人员业绩均须附合同复印件,其中人员业绩所附合同无法体现对应岗位的,还需附项目业主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2、 近5年是指2012年4月10日至2017年4月9日,企业业绩及人员业绩均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企业获奖以获奖证书颁发日期为准。
(3) 评标价
序号 |
项目 |
分值 |
评分标准 |
1 |
评标价 |
50 |
投标人评标价得分的计算(保留三位小数)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2; 其中:F是评标价所占的权重分值;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 其中:E1=2; E2=1 |
3. 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当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2项规定的标准对其更新资料进行评审。(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a.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①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②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③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④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⑤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b.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①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②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③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④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⑤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⑥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c.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①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②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③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
④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⑤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⑥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d. 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的,属于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以他人名义投标。
e.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
①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②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③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④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⑤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3[2]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并没收其投标担保。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
3.1.4 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报价有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并没收其投标担保。
(1)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漏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或所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减少了报价范围,则漏报的工程子目单价、合价和总额价或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中减少的报价内容视为已含入其他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之中。
(2)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多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或所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增加了报价范围,则从投标报价中扣除多报的工程子目报价或工程子目报价中增加了报价范围的部分报价。
(3)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金额)虽然一致,但投标人修改了该子目的工程数量,则其合价按招标人给定的工程数量乘以投标人所报单价予以修正。
3.1.5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投标控制价上限(如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3.1.6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不参与评标价得分的计算。
3.2 详细评审
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2.2.4评分标准(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评审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4评分标准(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项目管理机构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4评分标准(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C:
(4)按本章第2.2.4评分标准(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D。
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三位,小数点后第四位“四舍五入”。
3.2.3投标人得分=A+B+C+D。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对相应投标报价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可以按照其报价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和履行期限完成招标项目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2.5在评标委员会完成对投标人的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建议书)评审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建议书)评审的投标人进行第二信封(投标报价)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投标人若未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活动,视为该投标人默认开标结果。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3.4 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3.4 评标结果
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评标报告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三)监督人员名单;
(四)开标记录;
(五)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名单;
(六)否决的投标人名单以及否决理由;
(七)串通投标情形的评审情况说明;
(八)评分情况;
(九)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
(十)中标候选人名单;
(十一)澄清、说明事项纪要;
(十二)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十三)评标附表。
对评标监督人员或者招标人代表干预正常评标活动,以及对招标投标活动的其他不正当言行,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第(十二)项内容中如实记录。
除第二款规定的第(一)、(三)、(四)项内容外,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逐页签字。对评标结果有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报告应当注明该不同意见。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果。
3.4.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后,因有效投标不足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采用双信封形式密封的,通过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在3个以上的,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第二信封报价文件开标;在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后,有效投标不足3个的,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执行。
通过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第二信封报价文件开标,但评标委员会在进行报价文件评审时仍有权否决全部投标;评标委员会未在报价文件评审时否决全部投标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3.5 重新招标
3.5.1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在分析招标失败的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后,应当依照本办法重新招标:
(1)投标人少于3个的;
(2)所有投标均被否决的;
(3)中标候选人均未与招标人订立书面合同的。
重新招标的,招标文件和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应当按规定重新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的,属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报经项目审批、核准部门批准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其他项目可由招标人自行决定不再进行招标。
依照规定不再进行招标的,招标人可以邀请已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进行谈判,确定项目承担单位,并将谈判报告报对该项目具有招标监督职责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
附件3:项目建设概况
1 项目位置
1.1 项目名称:湖南省 永顺 至 吉首 公路项目(简称“永吉”公路)
1.2 概述
本项目是包茂和二广国家高速公路中间的加密线,是《湖南省高速公路网规划》(修编)的“七纵九横”高速公路网中第七纵的一段,是湖南省西北部区域通往湖北省的重要省际通道,也是促进民族地区发展的一条团结纽带,对打造湘西黄金旅游走廊,完善区域高速公路网络,改善区域经济发展有着非常重要的战略意义。
1.3 项目建设
本项目北起永顺县泽家镇海洛村,顺接龙山(湘鄂界)至永顺高速公路,通过海洛(枢纽)互通与张家界至花垣高速公路相接,往南经列夕乡,跨猛洞河后经高坪乡、芙蓉镇,跨酉水经古丈县罗依溪镇,古阳镇,默戎镇,吉首市马颈坳镇和已略乡,止于吉首市西侧的寨阳乡曙光村,设石家寨(枢纽)互通与吉首至茶洞高速公路相接。
2 技术标准
主线:本项目路线全长84.557 km,主线按 4 车道高速 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采用 80 km/h,路基宽度采用 24.5 m。
连接线:
罗依溪连接线:起自罗依溪互通,经 罗依溪镇 ,与 S229 相接,路线长度 3.019 km。采用 二级 公路公路标准,设计速度 60 km/h,路基宽度 10 m。
吉首北连接线:起自吉首北互通,经吉首市区,与吉首市人民路(S229)相接,路线长度3.782km。采用二级公路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60km/h,路基宽度8.5m。
吉首西连接线一级路段:起自吉首西连接线匝道收费站,经吉首市,至桃田坳,路线长度1.780km。采用一级公路公路标准,设计速度80km/h,路基宽度21.5m。
吉首西连接线二级路段:起自吉首西连接线一级路段桃田坳,经吉首市,至吉凤工业园发展大道,路线长度10.610km。采用二级公路公路标准,设计速度60km/h,路基宽度12m。
有关技术指标执行《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及相关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的规定。
主线主要技术标准表
指 标 名 称 |
单位 |
技术指标 |
||||||||
S1 |
S2 |
S3 |
||||||||
公 路 等 级 |
|
高速公路 |
||||||||
设 计 速 度 |
km/h |
80 |
||||||||
路 基 宽 度 |
m |
24.5 |
||||||||
设 计 荷 载 |
|
公路—I 级 |
||||||||
设 计 洪 水 频 率 |
|
1/100(特大桥1/300) |
||||||||
最 小 停 车 视 距 |
m |
110 |
110 |
110 |
||||||
平曲线半径 |
极 限 最 小 |
m |
410 |
400 |
400.02 |
|||||
一 般 最 小 |
m |
410 |
400 |
400.02 |
||||||
不设超高最小 |
m |
2500 |
2500 |
2500 |
||||||
最 大 纵 坡 |
% |
5 |
5 |
6 |
||||||
最 短 坡 长 |
m |
150 |
350 |
200 |
||||||
车 道 数 量 |
道 |
车道 |
||||||||
竖曲线半径 |
凸 型 |
极限最小 |
m |
4500 |
4500 |
4500 |
||||
一般最小 |
m |
4500 |
12000 |
4500 |
||||||
凹 型 |
极限最小 |
m |
3500 |
4000 |
3200 |
|||||
一般最小 |
m |
3500 |
8000 |
3200 |
||||||
最小竖曲线长度 |
m |
234 |
202.908 |
99 |
||||||
路面等级 |
|
高级 |
||||||||
桥面宽度 |
m |
24.5 |
||||||||
3 工程规模
本项目主线长84.557km,连接线长19.191km。
4 工程描述
全线土建工程施工划分为20个标段,路面工程施工分为3个标段,绿化工程施工分为3个标段,交安工程施工分为5个标段,隧道消防工程施工分为1个标段,机电工程2个标段,房建工程1个标段,通信管道工程1个标段。
4.1 各标段划分及其主要工程数量
见附表1《湖南省永顺至吉首高速公路项目桥梁工程数量表》和附表2《湖南省永顺至吉首高速公路项目隧道工程数量表》。
5.计划工期
本项目 安全性评价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条。
暂定:本次招标技术服务期计划服务期 7个月。
附表1 湖南省永顺至吉首高路公路项目桥梁工程数量表
第1页 共7页
标段 |
序号 |
桥梁名称 |
中心桩号 |
孔数及跨径(m) |
桥梁全长(m) |
桥面净宽(m) |
结构类型 |
桥梁下部墩高(跨河谷) |
备注 |
|
上部构造 |
下部构造墩及基础 |
|||||||||
2 |
1 |
三友村大桥 |
K2+371 |
17x30 |
521 |
11 |
预应力砼连续T梁 |
柱式墩配桩基础 |
52 |
|
2 |
中寨大桥 |
K8+770 |
3x30 |
101.8 |
11 |
预应力砼连续T梁 |
柱式墩配桩基础 |
27 |
|
|
3 |
3 |
猛洞河特大桥 |
K11+711 |
3x30+268+6x30 |
563 |
11 |
钢管混凝土拱桥、 |
薄壁墩配扩大基础、柱式墩配桩基础 |
79 |
|
4 |
4 |
太平村大桥 |
K18+170 |
11x30 |
341 |
11 |
预应力砼连续T梁 |
柱式墩配桩基础 |
42 |
|
5 |
5 |
五里牌特大桥 |
K20+655 |
36x30 |
1086 |
11 |
预应力砼连续T梁 |
柱式墩配桩基础 |
58 |
|
6 |
半坡大桥 |
K23+398 |
7x30/8x30 |
234 |
11/13.75 |
预应力砼连续T梁 |
柱式墩配桩基础 |
38 |
|
|
7 |
芙蓉镇特大桥 |
K24+519.5 |
120+230+120 |
475.6 |
11 |
预应力砼连刚构 |
箱墩配桩基础 |
112 |
|
|
8 |
芙蓉镇互通A匝道桥 |
AK1+035 |
6x30 |
191 |
11 |
预应力砼连续T梁 |
柱式墩配桩基础 |
40 |
|
|
7 |
9 |
罗依溪大桥 |
K31+090 |
45+2x80+45+3x30 |
346.9 |
11 |
预应力砼连刚构、T梁 |
空心薄壁墩、柱式墩配桩基础 |
65 |
|
10 |
猫儿潭大桥 |
K32+905 |
30+70+130+70+9x30/30+130+70+9x30 |
562.75 |
11 |
预应力砼连刚构、T梁 |
空心薄壁墩、柱式墩配桩基础 |
70 |
|
注:以上数量仅供参考。
湖南省 永顺 至 吉首 高速公路特大、大桥一览表
第2页 共7页
标段 |
序号 |
桥梁名称 |
中心桩号 |
孔数及跨径(m) |
桥梁全长(m) |
桥面净宽(m) |
结构类型 |
桥梁下部墩高(跨河谷)(m) |
备注 |
|
上部构造 |
下部构造墩及基础 |
|||||||||
8 |
11 |
枞树坪Ⅰ号高架桥 |
K34+275 |
6×30 |
196.08 |
11 |
预应力砼T梁 |
柱式墩/桩基础 |
39.00 |
|
枞树坪Ⅱ号高架桥 |
K34+540 |
3×30+5×40 |
302.04 |
11 |
预应力砼T梁 |
空心薄壁墩/柱式墩/桩基础 |
55.96 |
|
||
枞树坪高架桥 |
YK34+435 |
5×30+5×30+5×40 |
516.08 |
11 |
预应力砼T梁 |
柱式墩/桩基础 |
63.95 |
|
||
12
|
黑潭坪高架桥 |
K35+885 |
5×30+4×30+5×30 |
434.00 |
11 |
预应力砼T梁 |
柱式墩/桩基础 |
29.73 |
|
|
YK35+885 |
5×30+4×30+4×30+5×30 |
554.00 |
11 |
预应力砼T梁 |
柱式墩/桩基础 |
35.63 |
|
|||
13 |
王家包Ⅰ号高架桥 |
K36+335 |
4×30+3×30 |
222.00 |
11 |
预应力砼T梁 |
柱式墩/桩基础 |
50.98 |
|
|
YK36+338 |
4×30+4×30 |
252.00 |
11 |
预应力砼T梁 |
柱式墩/桩基础 |
44.78 |
|
|||
14 |
王家包Ⅱ号高架桥 |
K36+865 |
4×30 |
132.00 |
11 |
预应力砼T梁 |
柱式墩/桩基础 |
29.97 |
|
|
YK36+874 |
4×30 |
132.00 |
11 |
预应力砼T梁 |
柱式墩/桩基础 |
29.73 |
|
|||
15 |
龙潭坪Ⅰ号高架桥 |
K37+305 |
5×30+4×30+(44+80+44) |
450.20 |
11 |
T梁+连续刚构 |
空心薄壁墩/柱式墩/桩基础 |
40.94 |
|
|
YK37+320 |
5×30+4×30+(44+80+44)+30 |
480.18 |
11 |
T梁+连续刚构 |
空心薄壁墩/柱式墩/桩基础 |
54.357 |
|
|||
16 |
龙潭坪Ⅱ号高架桥 |
K37+760 |
3×20 |
72.08 |
11 |
预应力砼空心板 |
柱式墩/桩基础 |
14.89 |
|
|
YK37+755 |
4×20 |
91.96 |
11 |
预应力砼空心板 |
柱式墩/桩基础 |
16.65 |
|
|||
17 |
龙潭坪Ⅲ号高架桥 |
K37+905 |
4×30 |
134.00 |
11 |
预应力砼T梁 |
柱式墩/桩基础 |
5.00 |
|
注:以上数量仅供参考。
湖南省 永顺 至 吉首 高速公路特大、大桥一览表
第3页 共7页
8 |
18 |
龙潭坪Ⅲ号高架桥 |
YK37+908 |
5×30 |
162.00 |
11 |
预应力砼T梁 |
柱式墩/桩基础 |
37.19 |
|
9 |
19 |
大桥 |
K38+115 |
3×30 |
102.00 |
11 |
预应力砼T梁 |
柱式墩/桩基础 |
29.72 |
|
YK38+126 |
4×30 |
132.00 |
11 |
预应力砼T梁 |
柱式墩/桩基础 |
22.81 |
|
|||
20 |
树栖柯高架桥 |
K38+667 |
4×30+4×40 |
292.04 |
11 |
预应力砼T梁 |
空心薄壁墩/柱式墩/桩基础 |
60.12 |
|
|
K38+672 |
5×30+5×40 |
364.08 |
11 |
预应力砼T梁 |
空心薄壁墩/柱式墩/桩基础 |
68.32 |
|
|||
21 |
小谷溪高架桥 |
K39+562 |
2×30+4×40+5×30 |
381.94 |
2x11 |
预应力砼T梁 |
空心薄壁墩/柱式墩/桩基础 |
54.30 |
|
|
22 |
三道和高架桥 |
K40+213 |
(65+110+65)+3×30 |
342.20 |
2x11 |
连续刚构+T梁 |
空心薄壁墩/柱式墩/桩基础 |
62.167 |
|
|
23 |
思源高架桥 |
K41+096 |
4×30+(65+110+65) |
372.28 |
2x11 |
T梁+连续刚构 |
空心薄壁墩/柱式墩/桩基础 |
59.508 |
|
|
24 |
古丈高架桥 |
K42+445 |
4×40 |
172.08 |
11 |
预应力砼T梁 |
柱式墩/桩基础 |
27.24 |
|
|
YK42+389 |
5×40 |
212.08 |
11 |
预应力砼T梁 |
柱式墩/桩基础 |
38.54 |
|
|||
10 |
25 |
长潭高架桥 |
K45+018 |
3×40+4×30+5×30 |
404.04 |
11 |
预应力砼T梁 |
柱式墩/桩基础 |
51.29 |
|
K45+003 |
3×40+4×30+4×30 |
372.00 |
11 |
预应力砼T梁 |
柱式墩/桩基础 |
42.72 |
|
|||
26 |
洞上河高架桥 |
K45+679 |
2×30+(44+80+44)+(44+2×80+44)+3×30 |
578.34 |
2x11 |
T梁+连续刚构+T梁 |
空心薄壁墩/柱式墩/桩基础 |
72.396 |
|
|
27 |
太平Ⅰ号高架桥 |
K46+439 |
5×40+5×40+(44+2×80+44) |
660.44 |
2x11 |
T梁+连续刚构 |
空心薄壁墩/柱式墩/桩基础 |
61.813 |
|
|
28 |
太平Ⅲ号高架桥 |
K47+062 |
3×30 |
102.00 |
11 |
预应力砼T梁 |
柱式墩/桩基础 |
14.39 |
|
|
K47+056 |
3×30 |
102.00 |
11 |
预应力砼T梁 |
柱式墩/桩基础 |
23.78 |
|
|||
29 |
舍塔高架桥 |
K47+660 |
(65+110+65)+5×30+(44+80+44)+40 |
610.46 |
2x11 |
连续刚构+T梁 |
空心薄壁墩/柱式墩/桩基础 |
74.884 |
|
注:以上数量仅供参考。
湖南省 永顺 至 吉首 高速公路特大、大桥一览表
第4页 共7页
11 |
30 |
排口Ⅰ号高架桥 |
K48+285 |
4×30+4×30 |
252.00 |
11 |
预应力砼T梁 |
柱式墩/桩基础 |
22.92 |
|
K48+295 |
4×30+4×30 |
252.00 |
11 |
预应力砼T梁 |
柱式墩/桩基础 |
13.97 |
|
|||
31 |
排口Ⅱ号高架桥 |
K48+811 |
3×40+4×40 |
292.04 |
2×11 |
预应力砼T梁 |
柱式墩/桩基础 |
44.68 |
|
|
32 |
毛坪高架桥
|
K49+463 |
2×30+(65+110+65)+5×30+3×(4×30) |
822.22 |
11 |
连续刚构+T梁 |
空心薄壁墩/柱式墩/桩基础 |
78.512 |
|
|
K49+493 |
(65+110+65)+5×30+3×(4×30) |
762.28 |
11 |
连续刚构+T梁 |
空心薄壁墩/柱式墩/桩基础 |
76.386 |
|
|||
33 |
牛角山Ⅰ号高架桥 |
K50+148 |
5×40+5×40 |
412.16 |
11 |
预应力砼T梁 |
柱式墩/桩基础 |
41.15 |
|
|
K50+168 |
4×40+5×40 |
372.12 |
11 |
预应力砼T梁 |
柱式墩/桩基础 |
29.82 |
|
|||
34 |
牛角山Ⅱ号高架桥 |
K50+865 |
6x30+3x40+4x30+5x30 |
582.04 |
11 |
预应力砼T梁 |
柱式墩/桩基础 |
45.34 |
|
|
K50+741 |
5×30+4×40 |
322.04 |
11 |
预应力砼T梁 |
柱式墩/桩基础 |
39.11 |
|
|||
K51+114 |
2×30 |
71.96 |
11 |
预应力砼T梁 |
柱式墩/桩基础 |
25.41 |
|
|||
35 |
港溪高架桥 |
K51+410 |
3×30+(65+110+65)+4×30 |
462.24 |
11 |
T梁+连续刚构 |
空心薄壁墩/柱式墩/桩基础 |
65.864 |
|
|
YK51+360 |
3×30+(65+110+65) |
342.20 |
11 |
T梁+连续刚构 |
空心薄壁墩/柱式墩/桩基础 |
73.349 |
|
|||
36 |
岩寨高架桥 |
K51+828 |
3×40+4×40 |
292.04 |
11 |
预应力砼T梁 |
柱式墩/桩基础 |
44.23 |
|
|
YK51+925 |
4×40+5×40 |
372.16 |
11 |
预应力砼T梁 |
柱式墩/桩基础 |
44.75 |
|
|||
12 |
37 |
李家寨Ⅰ号高架桥 |
K54+678 |
4x30+4x30+4x30 |
374.00 |
11 |
预应力砼T梁 |
柱式墩/桩基础 |
22.33 |
|
李家寨Ⅰ号高架桥 |
K54+594 |
5x30+4x30+4x30 |
402.04 |
11 |
预应力砼T梁 |
柱式墩/桩基础 |
22.25 |
|
||
38 |
李家寨Ⅱ号高架桥 |
K55+375 |
4×30+5×30+2×4×30 |
522.00 |
11 |
预应力砼T梁 |
柱式墩/桩基础 |
37.57 |
|
注:以上数量仅供参考。
湖南省 永顺 至 吉首 高速公路特大、大桥一览表
第5页 共7页
12 |
39 |
李家寨Ⅱ号高架桥 |
YK55+200 |
3×20 |
72.08 |
11 |
预应力砼空心板 |
柱式墩/桩基础 |
14.25 |
|
李家寨Ⅱ号高架桥 |
YK55+357 |
5×20+5×20 |
214.20 |
11 |
预应力砼空心板 |
柱式墩/桩基础 |
14.60 |
|
||
李家寨Ⅱ号高架桥 |
YK55+595 |
4×30 |
132.00 |
11 |
预应力砼T梁 |
柱式墩/桩基础 |
28.38 |
|
||
40 |
青明山高架桥 |
YK56+360 |
9×30 |
284.00 |
11 |
预应力砼T梁 |
柱式墩/桩基础 |
10.25 |
|
|
K56+780 |
28×30+(95+170+95)+3×30 |
1302.4 |
11 |
T梁+连续刚构 |
空心薄壁墩/柱式墩/桩基础 |
83.794 |
|
|||
YK57+043 |
9×30+4×20+8×30+(95+170+95)+5×30 |
1100 |
11 |
T梁+连续刚构 |
空心薄壁墩/柱式墩/桩基础 |
85.267 |
|
|||
13 |
41 |
龙鼻Ⅰ高架桥 |
K58+272 |
6×30 |
192.08 |
2x11 |
预应力砼T梁 |
柱式墩/桩基础 |
41.12 |
|
42 |
龙鼻Ⅱ高架桥 |
K58+850 |
40+(44+80+44)+40 |
260.20 |
11 |
T梁+连续刚构+T梁 |
空心薄壁墩/柱式墩/桩基础 |
61.724 |
|
|
K58+850 |
2×30+(44+80+44)+2×30 |
300.04 |
11 |
T梁+连续刚构+T梁 |
空心薄壁墩/柱式墩/桩基础 |
59.013 |
|
|||
43 |
黙戎高架桥 |
K59+608 |
4×30+(95+3×170+95)+2×30 |
892.7 |
11 |
T梁+连续刚构+T梁 |
空心薄壁墩/柱式墩/桩基础 |
119.292 |
|
|
YK59+592 |
6×30+(95+3×170+95)+3×30 |
983.76 |
11 |
T梁+连续刚构+T梁 |
空心薄壁墩/柱式墩/桩基础 |
118.914 |
|
|||
44 |
大桥 |
K60+265 |
5×20 |
114.08 |
11 |
预应力砼空心板 |
柱式墩/桩基础 |
13.10 |
|
|
YK60+270 |
6×20 |
134.12 |
11 |
预应力砼空心板 |
柱式墩/桩基础 |
14.57 |
|
|||
45 |
底坳高架桥 |
K60+730 |
4x30+4x30+4x30 |
372.04 |
11 |
预应力砼T梁 |
柱式墩/桩基础 |
21.92 |
|
|
K60+720 |
5x30+4x30+4x30 |
404.04 |
11 |
预应力砼T梁 |
柱式墩/桩基础 |
29.10 |
|
注:以上数量仅供参考。
湖南省 永顺 至 吉首 高速公路特大、大桥一览表
第6页 共7页
标段 |
序号 |
桥梁名称 |
中心桩号 |
孔数及跨径(m) |
桥梁全长(m) |
桥面净宽(m) |
结构类型 |
桥梁下部墩高(跨河谷) |
备注 |
|
上部构造 |
下部构造墩及基础 |
|||||||||
14 |
46 |
团结村高架桥 |
ZK63+672/YK63+664 |
4×30 |
126 |
2×净11 |
预应力混凝土T梁 |
柱式、桩基础 |
21 |
|
47 |
隘口大桥 |
ZK68+535/YK68+511 |
2×30+65+2×120+65+11×30/ 3×30+65+2×120+65+11×30 |
766.16/ 796.24 |
2×净11 |
预应力混凝土T梁、连续刚构 |
薄壁墩、柱式、桩基础 |
86 |
|
|
15 |
48 |
白尖山一号高架桥 |
ZK70+080/YK70+060 |
7×20/5×20 |
144.92/ 104.92 |
2×净11 |
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板 |
柱式、桩基础 |
15 |
|
49 |
白尖山二号高架桥 |
ZK70+405/YK70+425 |
3×30/4×30 |
96/126 |
2×净11 |
预应力混凝土T梁 |
柱式、桩基础 |
33 |
|
|
50 |
白尖山三号高架桥 |
ZK70+740/YK70+737 |
7×40/6×40 |
286.96/ 253.68 |
2×净11 |
预应力混凝土T梁 |
柱式、桩基础 |
47 |
|
|
51 |
上中寨一号高架桥 |
K73+117 |
14×20 |
286 |
2×净11 |
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板 |
柱式、桩基础 |
20 |
|
|
52 |
上中寨二号高架桥 |
K73+505 |
6×20 |
126 |
2×净11 |
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板 |
柱式、桩基础 |
10 |
|
|
53 |
下中寨高架桥 |
ZK74+467/YK74+477 |
7×20/8×20 |
144.92/ 164.92 |
2×净11 |
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板 |
柱式、桩基础 |
19 |
|
|
54 |
己略一号高架桥 |
K74+875 |
5×20 |
104.92 |
2×净11 |
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板 |
柱式、桩基础 |
22 |
|
|
55 |
己略二号高架桥 |
ZK75+111/YK75+120 |
12×20/12×20 |
245/245 |
2×净11 |
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板 |
柱式、桩基础 |
22 |
|
|
56 |
己略三号高架桥 |
K75+366 |
6×20 |
124.92 |
2×净11 |
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板 |
柱式、桩基础 |
22 |
|
|
57 |
己略四桥 |
ZK75+646/YK75+645 |
8×25/8×25 |
206/206 |
2×净11 |
预应力混凝土T梁 |
柱式、桩基础 |
28 |
|
湖南省 永顺 至 吉首 高速公路特大、大桥一览表
第7页 共7页
标段 |
序号 |
桥梁名称 |
中心桩号 |
孔数及跨径(m) |
桥梁全长(m) |
桥面净宽(m) |
结构类型 |
桥梁下部墩高(跨河谷) |
备注 |
|
上部构造 |
下部构造墩及基础 |
|||||||||
16 |
58 |
龙舞河大桥 |
K79+478 |
8×25 |
206 |
2×净11 |
预应力混凝土T梁 |
柱式、桩基础 |
14 |
|
17 |
59 |
狮子庵高架桥 |
ZK83+950/YK83+975 |
12×30/9×25 |
366/296.2 |
2×净11 |
预应力混凝土T梁 |
薄壁墩、柱式、桩基础 |
53 |
|
注:以上数量仅供参考。
附表2
湖南省永顺至吉首高路公路项目隧道工程数量表
序号 |
隧道名称 |
起点桩号 |
终点桩号 |
隧道长度(m) |
备 注 |
1 |
务西作隧道 |
K9+645 |
K10+260 |
615 |
|
YK9+635 |
YK10+210 |
575 |
|
||
2 |
六月田隧道 |
K10+445 |
K11+455 |
1010 |
|
YK10+440 |
YK11+455 |
1015 |
|
||
3 |
那丘隧道 |
K12+060 |
K14+935 |
2875 |
|
YK12+060 |
YK14+920 |
2860 |
|
||
4 |
罗依溪隧道 |
K24+763.4 |
K29+022 |
4258.6 |
|
YK24+765 |
YK29+030 |
4265 |
|
||
5 |
龙潭坪隧道 |
ZK37+531 |
ZK37+726 |
195 |
连拱隧道 |
6 |
老寨隧道 |
ZK42+544 |
ZK43+267 |
723 |
|
Y1K42+595 |
Y1K43+222 |
627 |
|
||
7 |
排口隧道 |
ZK48+467 |
ZK48+661 |
194 |
连拱隧道 |
8 |
毛坪隧道 |
ZK51+975 |
ZK52+491 |
516 |
|
Y2K52+113 |
Y2K52+546 |
433 |
|
||
9 |
排达隧道 |
ZK54+014 |
ZK55+391 |
1377 |
分离式隧道左洞 |
YK53+996 |
YK54+278 |
282 |
分离式隧道右洞一 |
||
YK54+333 |
YK55+398 |
1065.013 |
分离式隧道右洞二 |
||
10 |
白尖山一号 隧道 |
ZK68+940 |
ZK69+840 |
900 |
|
YK68+935 |
YK69+800 |
865 |
|
||
11 |
白尖山二号 隧道 |
ZK71+045 |
ZK72+225 |
1180 |
|
YK71+035 |
YK72+262 |
1226.8 |
|
||
12 |
狮子庵隧道 |
ZK81+260 |
ZK83+407 |
2147 |
|
YK81+265 |
YK83+408 |
2143 |
|
||
13 |
吉首西连接线对堂坡隧道 |
ZK0+742 |
ZK1+401 |
659 |
|
YK0+725 |
ZK1+434 |
709 |
|
注:以上数量仅供参考。
[1]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2] 如本项目招标采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1项(2)目规定的由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填写本合同各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方式,则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第3.1.3项和第3.1.4项的规定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如本项目招标采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1项(1)目规定的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填写工程量清单的,无须按照本章第3.1.3项和第3.1.4项的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第3.1.3项~第3.1.6项内容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