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430S00017/2016-23532430S00/2022-03018457 | 文号 | |
| 发布单位 |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 来源 | 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 |
| 公开日期 | 2016-09-29 00:0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统一登记号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南省龙塘至琅塘高速公路已由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涟源龙塘至新化琅塘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湘发改基础[2016]581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文件已由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以《关于涟源龙塘至新化琅塘高速公路初步设计(不含概算)的批复》(湘交批【2016】134号 )批准,项目业主为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省交通运输厅自筹及国内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交通运输部补助和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自筹资金25%,国内银行贷款75 %,招标人为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是湖南省“十二五”高速公路规划建设项目。是长韶娄高速公路的西延长线,项目建设有利于缩短西部地区(贵州等地)与中部地区(娄底、长沙、南昌等地)的时空距离。本项目顺接长韶娄高速公路终点与二广高速公路交叉的龙塘互通,经车田江水库、温塘、坐石、吉庆、油溪至琅塘镇南侧与新溆高速公路和规划的张新高速公路以十字型枢纽互通衔接。路线主线全长73.8km,全线采用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00km/h,设计荷载标准为公路-I级,路基宽度24.5m。
本次招标范围包括本项目的施工图勘察设计、工程施工和缺陷责任期工程修复工作,共分3个标段,包括全线的路基、路面、桥涵、隧道、绿化、交安、预埋管线以及房建场地平整和场坪道路工程(不含永久用电、房建、机电工程)。招标人负责各标段施工图勘察设计的总体设计协调工作,第3标段承包人负责全线总体设计文件(含统一全线的设计标准)汇总工作。主要工程数量以及标段划分情况见下表。
|
标段 |
起讫 桩号 |
长度 |
土石方 |
路面工程 |
复杂性大桥 |
特大桥 |
大桥 |
中小桥 |
隧道 |
互通及服务区 |
涵洞、通道、天桥 |
跨铁路桥梁 |
连接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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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km |
万m3 |
千m2 |
m/座 |
m/座 |
m/座 |
m/座 |
m/座 |
处 |
道 |
座 |
km/条 |
|
|
1 |
K0+800-K17+200 |
16.4 |
263.214 |
234.264 |
2052/1 |
2296/2 |
956/4 |
66/1 |
4252/2 |
3 |
42 |
9.1/1 |
|
|
2 |
K17+200-K44+100 |
26.9 |
676.271 |
418.287 |
1320/2 |
0/0 |
4182/11 |
66/1 |
438/1 |
3 |
117 |
2.4/1 |
|
|
3 |
K44+100-K74+580 |
30.5 |
645.419 |
608.729 |
576/1 |
0/0 |
3886/16 |
228/3 |
4461/3 |
4 |
136 |
1 |
1.8/1 |
注:第3标段跨铁路桥梁工程可以由承包人依法选择并经发包人同意的具备相应资质的分包单位建设。
本次招标项目发包人已经委托设计单位完成了初步设计与技术设计,并提供招标文件和施工图设计的参考资料。承包人应按照合同规定分阶段提交详勘资料和施工图设计文件,然后按照审查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并对提交的详勘资料、设计文件及中间成果的质量负责。施工图设计经初步设计单位和发包人审查后报有关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批,该审批不免除承包人对施工图设计所承担的责任。
施工图设计批复后,允许承包人根据施工实际情况,在确保满足初步设计、技术标准、安全环保的前提下,进行设计优化,进一步节约用地、降低成本、提高效率。
本项目计划勘察设计周期:6个月(从合同签订之日起,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要求,根据项目进度计划分阶段提供成果文件,最后一批成果文件应在6个月内提交),施工工期:42个月(从总监签发开工令起计算),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2年,保修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5年,桥梁伸缩缝承重结构及伸缩系统等主构件保修期20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含联合体各成员)属于记录在交通运输部或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从业单位,具备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财务、信誉等资格条件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且应满足本公告附件一及附注要求,同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与其他方组成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3 与招标人、监理人(含设计监理人)、初步设计(技术设计)单位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分)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分)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凡被交通运输部或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的企业,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5在湖南省交通运输厅2015年度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价中,被评为AA级的施工企业最多可参与2个标段投标(包括独立投标或以联合体形式投标),且最多可以中2个标。其他施工企业最多可参与1个标段投标。
如同一单位参与多个标段投标,则不同标段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主要人员(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不得相同或重复。
3.6招标人不接受存在《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2012年版)“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情形之一的投标人或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2015年度D级、连续两年(2014和2015评为C级、连续三年(2013~2015)评为B级及以下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报名。
3.7若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含联合体各成员)的设计资质为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则应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设计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07]86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中应同时递交公路行业对专业及人员配置的资历和信誉、技术条件、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彩色扫描打印件或彩色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9月 29日至2016年 10月10日(法定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14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三一大道500号金色比华利7栋1009号持下述资料:(1)查验的原件资料:①营业执照副本、②勘察设计资质证书副本、③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④经办人第二代身份证、5单位介绍信;(2)递交的复印件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第(1)条所述①②③④项以及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招标人将根据资质证书复印件的二维码核查投标人建筑业企业资质)全套一份,在报名现场购买招标文件。如为联合体,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办理,并应携带联合体成员的全部相关材料(含原件及复印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每套售价10000元,售后不退。
4.3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
踏勘现场时间:2016年10月 17日9时,集中地点:湖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娄底管理处;
投标预备会召开时间:2016年 10月 19日9时,召开地点:湖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娄底管理处;
4.4招标人在报名当日当场发售招标文件,投标人自愿购买,投标人应分别购买招标文件及图纸,过期不予发售。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 11月 14 日10时,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至10时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湖南省长沙市万家丽南路2段29号(湖南省价格信息市场)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招标人签收。
5.2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采用邮寄等方式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交通运输厅网(www.hnjt.gov.cn)、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
招标人 地 址:长沙市开福区三一大道500号
招 标 执 行 机构:湖南省龙琅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执行机构地址:湖南省
邮编: 410000
电话:周(先生) 15116422635
传真: 0731-82250549
7. 附件
附件1 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2 评标办法
附件3项目概况
2016年 9月 29日
附件1-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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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勘察设计资质等级要求 |
|
1标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3、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特大桥梁、特长隧道、交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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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标 3标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3、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特大桥梁、交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
|
标段 |
施工资质等级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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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标 2标 3标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 |
注:
1、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且联合体牵头人应满足附件1-1施工资质等级要求,联合体成员应满足附件1-1勘察设计资质等级要求。
2、投标文件相应位置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全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设计及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全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全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3、若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含联合体各成员)的设计资质为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则应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设计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07]86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中应同时递交公路行业对专业及人员配置的资历和信誉、技术条件、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彩色扫描打印件或彩色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附件1-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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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财 务 要 求 |
|
1标 2标 3标 |
1、注册资本金不少于3亿元。 2、2015年净资产不少于15亿元。 |
注:
1、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应满足附件1-2表的财务要求。
2、“财务状况表”后应附201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财务状况表”所列数据必须与附件中的数据相一致。
3. 所有财务报表均应提供加盖了出具该报表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公章或审计专用章的扫描件。
附件1-3 资格审查条件(设计业绩最低条件)
|
标段 |
设 计 业 绩 要 求 |
|
1标 |
1、近5年完成过2条里程在30公里及以上高速公路的施工图勘察设计工作。 2、近5年完成过1座特长隧道工程的施工图勘察设计工作。 |
|
2标 |
1、近5年完成过2条里程在30公里及以上高速公路的施工图勘察设计工作。 2、近5年完成过斜拉桥或悬索桥工程的施工图勘察设计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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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标 |
1、近5年完成过2条里程在30公里及以上高速公路的施工图勘察设计工作。 2、近5年完成过1座长隧道工程的施工图勘察设计工作。 |
注:
1.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成员的业绩应满足附件1-3设计业绩的要求,联合体牵头人的业绩应满足附件1-4施工业绩的要求。
2.招标人特别提醒: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其所参与招标类别的业绩要求予以填报,确保相关信息资料真实、完整、准确。
3.投标人必须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近年完成类似项目情况表》,表格应填写具体工程量信息满足上表要求的若干类似工程项目并标明序号(未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业绩不作为评审依据)。
4. 投标人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湖南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填报并发布的相关信息符合投标人附件1-3设计业绩的规定。
投标文件相应位置必须附与项目业主签订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施工图设计审批意见的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若施工图设计审批意见的主要信息不能满足附件1-3设计业绩要求的信息时,必须提供项目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分包业绩证明由原设计单位和原发包人共同出具。
5.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6.投标人须在《近年完成类似项目情况表》备注中说明投标人承担的具体设计任务,是独立完成还是作为联合体的牵头人或成员单位、或分包人设计,并说明投标人提供的该业绩在交通运输部或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查询的链接网址。。
7.设计业绩计算以施工图设计批复日期为准。
8.招标公告中提到的“近5年”除有特别说明外,均指2011年11月14日至2016年11月13日,下同;招标公告中提到的“近X年”除有特别说明外,均参照上述确定时间的方式类推。
9. 若投标人提供国外业绩,则必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或所属省级商务厅(局)颁发的《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投(议)标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或中国驻项目所在国大使馆具有相应职责的部门报备登记的有关业绩证明材料。
附件1-4 资格审查条件(施工业绩最低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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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施 工 业 绩 要 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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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标 |
1、近5年成功完成过的新建高速公路土建工程(路基工程类)项目路基里程累计达到30Km。 2、近5年成功完成过1座特长隧道工程施工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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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标 |
1、近5年成功完成过的新建高速公路土建工程(路基工程类)项目路基里程累计达到30Km。 2、近5年成功完成过的新建高速公路路面工程项目路面里程累计达到50Km。 3、近5年成功完成过1座单跨达到150米的悬浇梁桥施工项目。 4、近5年成功完成过1座斜拉桥或悬索桥工程施工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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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标 |
1、近5年成功完成过的新建高速公路土建工程(路基工程类)项目路基里程累计达到50Km。 2、近5年成功完成过的新建高速公路路面工程项目路面里程累计达到50Km。 3、近5年成功完成过1座单跨达到80米的悬浇梁桥施工项目。 4、近5年成功完成过1座长隧道工程施工项目。 |
注:
1.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成员的业绩应满足附件1-3设计业绩的要求,联合体牵头人的业绩应满足附件1-4施工业绩的要求。
2.招标人特别提醒: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其所参与招标类别的业绩要求予以填报,确保相关信息资料真实、完整、准确。
3.投标人必须填写《近年完成类似项目情况表》,表格应填写具体工程量信息满足上表要求的若干类似工程项目,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未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业绩不作为评审依据)。
4. 投标人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湖南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填报并发布的相关信息符合投标人附件1-4施工业绩的规定。
投标文件相应位置必须附与项目业主签订的合同协议书,由发包人出具的公路工程(标段)交工验收证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对各参建单位签发的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的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若交工验收证书的主要工程量信息不能满足附件1-4施工业绩要求的信息时,必须提供项目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分包业绩证明由原承包人和原发包人共同出具。
5.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6.投标人须在《近年完成类似项目情况表》备注中说明投标人承担的具体施工任务,是独立施工还是作为联合体的牵头人或成员单位、或分包人施工,并说明投标人提供的该业绩在交通运输部或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查询的链接网址。
7.施工业绩计算以项目交工验收之日为截止日。
8.若投标人提供国外业绩,则必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或所属省级商务厅(局)颁发的《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投(议)标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或中国驻项目所在国大使馆具有相应职责的部门报备登记的有关业绩证明材料。
附件1-5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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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信 誉 要 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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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标 2标 3标 |
投标人不得出现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 2、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处于被交通运输部或湖南省交通运输厅作出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公路建设市场处罚有效期内; 4、涉及正在诉讼、或重组改制的事件且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5、投标人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被暂扣或吊销。 |
注:以国务院行政主管部门或本次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为准。
附件1-6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最低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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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号 |
资 格 要 求 |
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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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称 |
建造师证 |
安全生产考核证 |
个人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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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
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公路工程专业),须注册在投标人处 |
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为B类) |
1、具有8年以上(含8年)项目管理经验. 2、近5年内作为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负责过1条高速公路工程项目施工或作为项目经理负责过1条高速公路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 3、近5年内作为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负责过1座特长隧道工程项目施工。 |
1 |
|
2 |
1、具有8年以上(含8年)项目管理经验,近5年内作为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负责过1条及以上的高速公路工程项目施工或作为项目经理负责过1条高速公路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 2、近5年内作为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负责过1座斜拉桥或悬索桥工程项目施工。 |
1 |
|||
|
3 |
具有8年以上(含8年)项目管理经验,近5年内作为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负责过1条及以上的高速公路工程项目施工或作为项目经理负责过1条高速公路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 |
1 |
|||
注:
1、投标人必须提供《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资历表》,表后应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以及上表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如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等)的复印件,还应提供项目业主出具的其担任类似项目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拟委任的项目经理不得处于暂停执业处罚期内,且未被取消资格。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所有证件均应采用清晰彩色影印件。
2、未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人员不作为评审依据。
3、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
4、若投标人可投多个标段,则各标段填报的人员不得重复。
5、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将通过查询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湖南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对投标人的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等信息进行核实确认,具体有关要求详见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24号。
6、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将通过查询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信息公共平台对投标人的主要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进行核查,具体有关要求详见交安监发[2016]65号。
附件1-7 资格审查条件(设计负责人最低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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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号 |
职称 |
个人业绩 |
|
|
1 |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
1、具有8年以上(含8年)公路勘察设计工作经验,最近5年内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过1条及以上高速公路的施工图勘察设计工作; 2、最近5年内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过1座特长隧道工程项目的施工图勘察设计工作; |
1 |
|
2 |
1、具有8年以上(含8年)公路勘察设计工作经验,最近5年内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过1条及以上高速公路的施工图勘察设计工作; 2、最近5年内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过1座斜拉桥或悬索桥工程的施工图勘察设计工作; |
1 |
|
|
3 |
具有8年以上(含8年)公路勘察设计工作经验,最近5年内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过1条及以上高速公路的施工图勘察设计工作; |
1 |
注:1、投标人必须提供《拟委任的设计负责人资历表》,表后应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以及上表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的复印件,还应提供项目业主出具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拟委任的设计负责人不得处于暂停执业处罚期内,且未被取消资格。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所有证件均应采用清晰彩色影印件。
2、未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人员不作为评审依据。
3、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
4、若投标人可投多个标段,则各标段填报的人员不得重复。
5、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将通过查询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湖南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对投标人的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等信息进行核实确认,具体有关要求详见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24号。
附件1-8 资格审查条件(施工负责人最低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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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号 |
资 格 要 求 |
数量 |
|||
|
职称 |
建造师证 |
安全生产考核证 |
个人业绩 |
||
|
1 |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
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公路工程专业),须注册在投标人处 |
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为B类) |
1、具有8年项目管理经验,最近5年内作为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或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的施工负责人至少负责过1条及以上高速公路工程项目的施工; 5、近5年内作为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或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的施工负责人负责过1座特长隧道工程项目施工。 |
1 |
|
2 |
1、具有8年项目管理经验,最近5年内作为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或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的施工负责人至少负责过1条及以上高速公路工程项目的施工; 5、近5年内作为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或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的施工负责人负责过1座斜拉桥或悬索桥工程项目施工。 |
1 |
|||
|
3 |
具有8年项目管理经验,最近5年内作为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或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的施工负责人至少负责过1条及以上高速公路工程项目的施工。 |
1 |
|||
注:1、投标人必须提供《拟委任的施工负责人资历表》,表后应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以及上表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的复印件,还应提供项目业主出具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拟委任的施工负责人不得处于暂停执业处罚期内,且未被取消资格。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所有证件均应采用清晰彩色影印件。
2、未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人员不作为评审依据。
3、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
4、若投标人可投多个标段,则各标段填报的人员不得重复。
5、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将通过查询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湖南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对投标人的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等信息进行核实确认,具体有关要求详见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24号。
6、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将通过查询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信息公共平台对投标人的主要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进行核查,具体有关要求详见交安监发[2016]65号。
附件二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和填写。当“评标办法前附表”与“评标办法”不一致时,以“评标办法前附表”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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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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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评标办法 |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最近1年信用等级较高者优先;当综合得分、投标报价和最近1年信用等级都相同时,随机摇号确定排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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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 准(第一信封) |
(1)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工期及工程质量目标; 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编制了投标人建议书及投标人实施计划; d. 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署齐全,投标人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3项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的金额、形式、时效和内容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4)投标文件如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签署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并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3项规定; (5)投标文件如由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署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3项规定: (6)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协议书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了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了联合体牵头人; (7)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应在投标文件中写明,并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项规定。 (8)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中不得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9)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0)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1)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办法,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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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1项的规定; (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1项的规定; (4)投标人的设计业绩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1项的规定; (5)投标人的施工业绩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1项的规定; (6)投标人的信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1项的规定; (7)投标人的项目经理资格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1项的规定; (8)投标人的设计负责人资格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1项的规定; (9)投标人的施工负责人资格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1项的规定; (10)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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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 准(第二信封) |
(1)一份投标文件应只有一个投标报价,未提交选择性报价; (2)投标报价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5项规定; (3)第二信封(投标报价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报价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投标价; b.投标报价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4)第二信封(投标报价文件)正本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署齐全,投标人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3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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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 |
资格评审 |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a.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①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②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③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④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⑤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b.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①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②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③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④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⑤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⑥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c.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①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②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③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 ④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⑤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⑥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d.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的,属于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以他人名义投标。 e.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 ①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②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③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④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⑤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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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 列 内 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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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投标人建议书: 10 分 资信业绩部分: 22 分 投标人实施方案: 14 分 评标价: 50 分 信用评价: 3 分 其他: 1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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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1)评标价的确定: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理论成本价的确定: 理论成本价=(最高上限价×60%+未被当场宣布废标的所有通过第一信封评审的投标人评标价(或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值)的算术平均值×40%)×0.88(如果参与理论成本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时,则计算理论成本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3)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未被宣布当场废标的所有通过第一信封评审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去掉低于理论成本价的投标报价后,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 (4)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评标基准价=(最高上限价×0.5+评标价平均值×0.5)×(1-下浮系数) 下浮系数在第二信封开标现场由通过第一信封评审的投标人代表从1.0%、1.5%、2.0%、2.5%、3.0%五值中随机抽取。 如果投标人认为评标基准价计算有误, 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 经监标人当场核实确认之后, 可重新宣布评标基准价。确认后的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通过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的投标人的数量发生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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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得数保留小数点后四位,小数点后第五位“四舍五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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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分因素(偏差率)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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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1) |
投标人建议书评分标准(第一信封) 10分 |
施工图设计方案 |
6 分 |
施工图设计方案基本合理,各项技术指标满足规范要求,工程规模符合技术设计批复,基本满足功能需求的,计基本分4.8分; 施工图设计方案合理,各项技术指标采用较优,路线方案与地形拟合较好,桥涵等构造物安全可靠,工程规模合适,能满足功能需求的计4.8-5.4分; 施工图设计方案先进合理,各项技术指标运用灵活,桥涵和互通结构形式较技术设计方案优,工程规模更合理,设计方案环保,占地省,施工组织便利,利于标准化施工,管理难度小,运营成本低,较好的满足功能需求的计5.4-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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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招标文件图纸的理解和优化 |
3 分 |
基本理解招标文件图纸,基本执行了招标文件图纸及其批复意见的,得基本分2.4分; 较好理解招标文件图纸,对招标文件图纸有较深见解,能提出一定的优化意见和建议的,计2.4-2.7分; 充分理解招标文件图纸,对招标文件图纸有独到的看法和建议,并提出重大优化方案或技术创新的,计2.7-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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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 |
1 分 |
后续服务及保证措施基本合理,基本满足后续服务要求的,计基本分0.8分; 后续服务及保证措施合理可靠,能较好满足后续服务要求的,计0.8-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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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2) |
资信业绩评分标准(第一信封) 22分 |
类似项目业绩(设计) |
3 分 |
(1)满足业绩最低条件,得基本分2.4分; (2)最近5年(以施工图设计批复日期为准),投标人每增加1条里程在30公里及以上的高速公路施工图勘察设计业绩的,加0.2分,最多加0.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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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似项目业绩(施工) |
9 分 |
(1)满足业绩最低条件,得基本分7.2分; (2)1标的投标人最近5年(以交(竣)工证书签发日期为准),增加一座高瓦斯隧道施工业绩加0.6分,再增加一座高瓦斯隧道施工业绩加0.3分,最多加0.9分。增加一座突泥、突水隧道施工业绩加0.6分再增加一座突泥、突水隧道施工业绩加0.3分,最多加0.9分。 (3)2标的投标人完成过一座水深超过30米的深水基础桥梁施工业绩加1.2分,增加完成过一座水深超过30米的深水基础桥梁施工业绩加0.6分,最多加1.8分。 (4)3标的投标人最近5年(以交(竣)工证书签发日期为准),每增加一条不小于本标段施工业绩最低条件类似项目项施工业绩的加0.9分,最多加1.8分。 注:上述网上无法查询的业绩,必须出具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的有关证明及有关设计图纸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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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业绩 |
3 分 |
(1)满足资格最低条件,得基本分2.4分; (2)1标的投标人最近8年(以交(竣)工证书签发日期为准)每增加一条项目经理资格最低条件第5项业绩的加0.6分,最多加0.6分。 (3)2标的投标人最近8年(以交(竣)工证书签发日期为准)每增加一条项目经理资格最低条件第5项业绩的加0.6分,最多加0.6分。 (4)3标的投标人最近8年(以交(竣)工证书签发日期为准)每增加一条项目经理资格最低条件第四项业绩的加0.6分,最多加0.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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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负责人业绩 |
2.5 分 |
(1)满足资格最低条件,得基本分2分; (2)1标的投标人最近5年(以施工图设计批复日期为准)每增加一条设计负责人资格最低条件第三项业绩的加0.25分,最多加0.5分。 (3)2标的投标人最近5年(以施工图设计批复日期为准)每增加一条设计负责人资格最低条件第三项业绩的加0.25分,最多加0.5分。 (4)3标的投标人最近5年(以施工图设计批复日期为准)每增加一条设计负责人资格最低条件第二项业绩的加0.25分,最多加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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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负责人业绩 |
2.5分 |
(1)满足业绩最低条件,得基本分2分; (2)1标的投标人最近8年(以交(竣)工证书签发日期为准)每增加一条施工负责人资格最低条件第三项业绩的加0.5分,最多加0.5分。 (3)2标的投标人最近8年(以交(竣)工证书签发日期为准)每增加一条施工负责人资格最低条件第三项业绩的加0.5分,最多加0.5分。 (4)3标的投标人最近8年(以交(竣)工证书签发日期为准)每增加一条施工负责人资格最低条件第二项业绩的加0.5分,最多加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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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 |
2分 |
最近10年以来(以证书颁发日期为准),投标人所完成的公路工程设计或公路工程施工获得: (1)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 (2)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 (3)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金质奖; 每获得以上国家级奖励一个得0.5分,设计和施工同一项目获相同奖项的只加分一次,同一个项目获多个奖项不重复加分,加满2分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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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3) |
投标人实施方案评分标准(第一信封) |
对本项目的理解 |
2.5 |
对项目基本理解,表述清楚的,得基本分2分; 对项目理解较深,能理解本项目的难点和重点的,能提出意见和建议的,计2-2.3分; 对项目理解透彻,充分认识本项目施工的难点和重点,并能够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的,计2.3-2.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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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实施方案 |
5 分 |
施工方案基本合理,施工方法、技术、工艺可行,机械设备基本满足施工需求,施工质量和安全保证措施可靠,进度计划满足工期要求的,得基本分4分; 施工方案合理,施工方法、技术、工艺安全可靠,机械化水平高施工能力较强,针对项目实际情况提出实际可行、具体的施工质量和安全保证措施,进度计划编制合理准确,能够提前完工的,计4-4.5分; 施工方案简单高效,施工方法、技术、工艺先进可靠、经济安全,机械设备先进可靠,施工能力强,施工质量和安全保证措超过招标文件要求,违约责任承诺具体,施工计划编制清晰、准确,能够大幅减少工期,具有高度的指导性,计4.5-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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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施要点 |
4 分 |
项目实施方案基本明确,施工组织设计基本合理,关键施工节点的控制措施基本可行的,计基本分3分; 项目实施方案明确,施工组织设计具有一定针对性,对施工难点和重点进行了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提出了合理的实施方案,控制措施安全可靠的,计3-3.5分; 项目实施方案具体、明确,施工组织设计简单高效、切实可行,施工难点和重点的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简单易行,并具有一定的建设性和创造性,控制措施安全、可靠、经济合理的,计3.5-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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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管理要点 |
2.5 分 |
管理方案基本可行,管理目标基本明确,组织管理体系基本合理,管理制度明确,控制措施基本满足施工要求的,得基本分2.0分; 管理方案具有一定针对性,管理目标明确,组织管理体系完备,管理制度明确,施工控制措施完善可行的,计2-2.3分; 管理方案先进可靠,管理目标具体明确,组织管理体系简单高效,管理严格,施工控制措施高效有力,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操作性的,计2.3-2.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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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4) |
投标报价评标标准 |
评标价 |
50分 |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50-偏差率×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50+偏差率×100×E2(低于理论成本价的投标报价也应计算评标价得分); 其中: 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1=2; E2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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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5) |
信用评价 |
信用评价 |
3分 |
信用得分的计算:
信用等级以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公路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为准,信用评价得分为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施工企业最近3年信用等级得分之和。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最近第二年结果有信用等级,但最近第一年结果无信用等级的企业,仅在计算最近第一年度信用评价得分时采用最近第二年度的信用评价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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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6) |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
财务能力 |
1 分 |
(1)满足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条件)的得基本分0.8分; (2)(独立投标人)满足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条件)且2015年企业资产负债率≤75%的加0.2分,最多加0.2分; (3)(联合体)施工企业满足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条件)且2015年企业资产负债率≤75%加0.2分,最多加0.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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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详细评审 |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对相应投标报价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可以按照其报价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和履行期限完成招标项目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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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评标结果 |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评标报告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三)监督人员名单; (四)开标记录; (五)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名单; (六)否决的投标人名单以及否决理由; (七)串通投标情形的评审情况说明; (八)评分情况; (九)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 (十)中标候选人名单; (十一)澄清、说明事项纪要; (十二)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十三)评标附表。 对评标监督人员或者招标人代表干预正常评标活动,以及对招标投标活动的其他不正当言行,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第(十二)项内容中如实记录。 除第二款规定的第(一)、(三)、(四)项内容外,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逐页签字。对评标结果有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报告应当注明该不同意见。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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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后,因有效投标不足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采用双信封形式密封的,通过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在3个以上的,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第二信封报价文件开标;在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后,有效投标不足3个的,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执行。 通过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第二信封报价文件开标,但评标委员会在进行报价文件评审时仍有权否决全部投标;评标委员会未在报价文件评审时否决全部投标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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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重新招标 |
3.5.1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在分析招标失败的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后,应当依照本办法重新招标: (1)投标人少于3个的; (2)所有投标均被否决的; (3)中标候选人均未与招标人订立书面合同的。 重新招标的,招标文件和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应当按规定重新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的,属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报经项目审批、核准部门批准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其他项目可由招标人自行决定不再进行招标。 依照规定不再进行招标的,招标人可以邀请已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进行谈判,确定项目承担单位,并将谈判报告报对该项目具有招标监督职责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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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各评分因素得分应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该平均值以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后计算。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或者经招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自行确定。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分值构成
(1)投标人建议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资信业绩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人实施方案: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5)信用评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6)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评分标准
(1)投标人建议书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资信业绩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人实施方案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5)信用评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6)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当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2项规定的标准对其更新资料进行评审。(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 详细评审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评标办法前附表对投标人建议书中的设计文件评审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人建议书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资信业绩部分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人实施方案计算出得分C;
(4)按本章第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D;
(5)按本章第2.2.4(5)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信用评价计算出得分E;
(6)按本章第2.2.4(5)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F。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得分=A+B+C+D+E+F。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应当否决其投标。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3.4.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湖南省龙塘至琅塘高速公路项目位于湖南省娄底市涟源市、新化县境内,起点顺接长韶娄高速公路,终点对接新溆高速公路。
1.2项目特点本项目路线基本为东西走向,沿线地形地质复杂、道路及河网密布、土地资源少、居民点多、工程规模大。全线不良地质主要有采空区、顺向坡、滑坡、岩溶崩塌等。其主要特点:1)路线经过多处煤田和煤矿,采空区较多,严重威胁大型构造物结构安全;2)长大纵坡安全问题突出,安平至车田江水库路段为阶梯式突变地形,8km路线长度展线极为困难;3)断裂带较多、且两处富水断层(F5、F5-1)与路线垂直相交,施工及运营阶段均存在较大工程隐患。4)采空区、长大纵坡、隧道工程安全问题相互叠加,且相互影响,互为制约;5)互通方案复杂;6)历史文化内涵悠久、生态旅游资源丰富、环境敏感点众多。
1.3 项目建设意义湖南省涟源龙塘至新化琅塘高速公路是湖南省“十二五”高速公路规划建设项目,是长韶娄高速公路的西延长线,也是娄底市“十二五”重点建设的高速公路之一。项目的建设有利于缩短西部地区(贵州等地)与中部地区(娄底、长沙、南昌等地)的时空距离;有利于完善全省高速公路网布局;有力助推“3+5”城市群“两型社会”建设。本项目的建设也为湘西、湘中地区的交通往来提供了新的绿色通道,项目实施后,有利于开发旅游资源和加快旅游业的发展,改善和提高沿线地区百姓的生活水平;同时本项目的建设对加强国防及应对重大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亦具有重大意义。
2.技术标准、建设规模及控制性工程 2.1 技术标准主线:本项目主线全长73.772km,全线采用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00km/h,路基宽度24.5m,设计荷载公路-I级。
连接线:本项目共设连接线3处,均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其中新化连接线1.8km,设计速度60km/h;车田江连接线2.4km,湄江连接线9.1km,设计速度40km/h。
其它有关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执行。
本项目主线、连接线主要技术指标情况如下表:
主要技术指标表
|
序号 |
指 标 名 称 |
单 位 |
主线 |
新化 |
车田江连接线、湄江连接线 |
|
|
1 |
公 路 等 级 |
高速公路 |
二级公路 |
二级公路 |
||
|
3 |
设 计 速 度 |
km/h |
100 |
60 |
40 |
|
|
4 |
停 车 视 距 |
m |
160 |
75 |
40 |
|
|
5 |
行 车 道 宽 度 |
m |
2×3.75 |
2×3.5 |
2×3.5 |
|
|
6 |
圆 曲 线 最 小 半 径 |
m |
400 |
125 |
60 |
|
|
7 |
最 大 纵 坡 |
% |
4 |
6 |
7 |
|
|
8 |
最 小 坡 长 |
m |
250 |
150 |
120 |
|
|
9 |
设 计 洪 水 频 率 |
路基、小桥涵 |
1/100 |
1/50 |
1/50 |
|
|
大、中桥 |
1/100 |
1/100 |
1/100 |
|||
|
特大桥 |
1/300 |
1/100 |
1/100 |
|||
|
10 |
车辆荷载等级 |
桥涵、路基 |
公路-Ⅰ级 |
公路-Ⅰ级 |
公路-Ⅰ级 |
|
|
路面 |
BZZ-100 |
BZZ-100 |
BZZ-100 |
|||
本项目主线全长73.772km,共设主线桥梁(含互通主线桥)15622.81m/42座,其中特大桥5283.48m/4座,大桥9915.26m/32座,中桥424.07m/6座;隧道9151m/6座,其中特长隧道1座,长隧道3座,中隧道1座,短隧道1座;涵洞60道,通道195处,天桥10处;互通式立体交8处;服务区2处,分别为车田江服务区和吉庆服务区;桥隧长度占路线总长的33.58%。具体情况见附表所示。
2.3 控制性工程本项目工程地质情况较复杂,采空区、岩溶、断层(断裂带)广泛分布,对构造物安全性影响较大,尤其是特长隧道、特大桥梁及特殊桥梁等控制性工程。本项目各标段部分控制性工程情况如下:
2.3.1安平特长隧道安平特长隧道位于第J1标段,左洞桩号ZK13+130~ZK16+735,长度3605m;右洞桩号K13+180~K16+750,长度3570m。该隧道工程地质条件极其复杂,隧道主要处于瓦斯段、采空区段和富水岩溶段,施工难度较大,风险高。主要设计情况如下:
1)设计速度:100km/h;
2)设计荷载:公路-Ⅰ级;
3)隧道净空:11.00m(0.75+0.25+0.50+3.75×2+1.00+1.00)╳5.0m;
4)抗震设防:按6度进行相应的抗震设计;
5)设计使用年限:衬砌、洞门等主体结构100年,隧道内边水沟、电缆沟槽、盖板等可更换、修复构件30年;
6)防水等级:二级;拱部、边墙、路面、设备箱洞不渗水;车行、人行横通道拱部不滴水,边墙不淌水;二次衬砌混凝土抗渗等级不小于P6;
7)隧道内设置9条人行横道和5条车行横道作为紧急逃生及救援通道,在隧道两端洞外设置了联络通道,用于紧急情况下消防及救援车辆掉头;
8)隧道洞身段中部埋深约100~370m左右,洞身发育的断层带、岩溶带及采空区,围岩等级为Ⅳ~Ⅴ级,自稳能力差;
9)工程风险:①岩溶风险;②断层带高压富水风险;③采空区富水、塌陷及高瓦斯风险;④车田江水库库水倒灌隧道的风险。
2.3.2 K17+280车田江水库大桥车田江水库大桥位于第J2标段,桥梁全长384m,上部结构为矮塔斜拉+预应力砼T梁桥,下部结构为柱式墩、桩基础。桥位区地层分布简单,构造迹象多变,下伏基岩溶蚀强烈,对桥梁安全性有一定影响;桥台两侧边坡较为平缓,地形起伏不大,仅有乡间小路相连,交通不便,施工条件较差。主要设计情况如下:
1)设计洪水频率:大桥1/100;
2)设计荷载:公路-I级;
3)桥梁宽度:整体式桥梁宽30.5m(组成为1.75m人行道+0.5m防撞墙+2.5m右侧硬路肩+2×3.75m行车道+0.75m左侧路缘带+4.5m中央分隔带+0.75m左侧路缘带+2×3.75m行车道+2.5m右侧硬路肩+0.5m防撞墙+1.75m人行道);
4)地震烈度:地震动峰值加速度0.05g,地震动反应谱特征周期为0.35s,相应于地表地震基本烈度6度。
5)通航要求:无;
6)桥型:30mT梁+2×132m矮塔斜拉桥+30mT梁,主桥斜拉桥为整体式断面;30mT梁引桥为分离式断面。
2.3.3 K23+974 温塘特大桥温塘大桥位于第J2标段内的一座大桥,位于新化县温塘镇米家岩村,跨油溪峡谷。温塘大桥上部结构为3x40m T梁+(95+180+95)m连续刚构+11x40m T梁,全桥总长937.96m,下部结构主墩采用双肢薄壁墩,引桥桥墩为分离式箱型截面墩和双柱式墩。桥位两岸无堤防、护岸,均为自然岸坡,起点处悬崖坡度较陡,小桩号侧主墩外侧悬崖较高,错落体发育,大桩号侧坡度相对较缓,地质条件较好。桥位处两侧均有道路相连,交通较为方便,施工条件一般。主要设计情况如下:
(1) 公路等级:高速公路;
(2) 设计车速:100km/h;
(3) 设计使用寿命:100年;
(4) 设计安全等级:一级;
(5) 路基宽度: 24.5m;
(6) 荷载等级:公路-I级;
(7) 桥梁宽度:横向布置为0.5m路侧防撞护栏+11m行车道+1.5m中央分隔带(含两道中间防撞护栏)+11m行车道+0.5m路侧防撞护栏,全宽24.5m;
地震基本烈度: 桥位区所在区域的地震动峰值加速度0.05g,地震动反应谱特征周期为0.35s,相应于地表地震基本烈度6度。
2.3.4 K53+950 梅山资水大桥梅山大桥位于第J3标段,全长576m,上部结构为预砼T梁+连续刚构,下部构造采用柱式墩、空心墩、桩基础。桥址位于新化县油溪乡资源村柘溪库区内,跨资水桥位两岸无堤防、护岸,均为自然岸坡。桥址区地层分布简单,上部有少量第四系覆盖层分布,下伏基岩为石炭系中统黄龙组白云质灰岩为主,桥位区所在处有区域性断层岩白-黄莲冲压性断层(F断层)斜交,受区域断层影响,桥墩4#、5#、6#及7#的部 分桩位发育次生小断层带,带宽1-3m,岩体破碎,泥化、炭化严重,岩体呈块状、碎块状夹炭泥质物。对桥位桩基奠基有一定影响。桥位区小里程侧有县道X035下穿,大里程侧有乡村机耕道相连,交通较为方便。主要设计情况如下:
1)设计洪水频率:大桥1/100;
2)设计荷载:公路-I级;
3)桥梁宽度:整体式桥梁宽24.5m(0.5m防撞护栏+净11.0m桥面+1.5m中央分隔带+净11.0m桥面+0.5m防撞护栏);
4)地震烈度:地震动峰值加速度0.05g,地震动反应谱特征周期为0.35s,相应于地表地震基本烈度6度;
5)通航要求:IV-3级,设置一个双向通航孔,净空尺寸为120m×8m(宽×高),最高通航水位 169.53(85高程基准,下同),最低通航水位153.24m;
6)桥型:(3x30)m连续T梁+(70+130+70)m连续刚构+(7x30)连续T梁。
3.建设条件 3.1 地形、地貌项目位于湘中地区,雪峰山余脉的东侧。走廊带内为剥蚀低山丘陵地形,最高黄海高程820m,最低高程145m,最大相对高差约400m。山脉走向与地质构造线基本一致,即北东向。走廊带地势整体呈中部高,东西低态势。
路线走廊带内地形地貌总体上为低山丘陵地貌,起点~K11段地面标高一般在160~340m之间,地形起伏小,相对高差10~30m,山体多平缓,主要由灰岩、砂岩、页岩组成,基岩浅埋,植被稍发育。K11~K26段地面标高一般在340~820m之间,构造剥蚀、溶蚀作用强烈,山体坡度较陡,地形普遍切割深,呈“V”形谷,甚至陡崖,最大相对高差达400m,基岩大多裸露,植被不发育。K26~K48段地面标高一般在310~630m之间,地形起伏较小,相对高差20~40m,山体多浑圆,主要由灰岩组成,基岩浅埋,植被不发育。K48~终点地面标高一般在310~540m之间,以灰岩为主,地形起伏较大,相对高差50~90m,构造剥蚀作用强烈,基岩裸露。
3.2 气象、水文项目区属中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气候温和,四季分明,热量充足,雨水充沛,春湿多雨,夏秋多旱,严寒期短,暑热期长。雨多集中于3~8月,约占全年降雨量的69%,年均降雨量1200~1430mm,年均蒸发量1350~1650mm,年平均气温16.5~17.5℃,极端最高气温40.1℃,极端最低气温~12.1℃,年平均风速1.5~2.2m/s,最大风速40m/s。
项目沿线水系发育,较大的常年性地表水体为资水及其支流,主要有资水、油溪等河流及车田江水库。路线所经地域主要为资水水系,各河流域降雨充沛,雨季多集中于4~7月,此期间为汛期,河水受降水影响明显,水位陡涨陡落,一般10月至翌年3月为枯水期,为桥梁基础工程的良好施工期,而车田江水库水体受坝体控制,水位变动小。区内地下水类型主要为:第四系孔隙潜水、基岩裂隙水和碳酸岩类裂隙溶洞水三大类型。
3.3 地震根据《中国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区划图》(GB18306~2001),项目区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05g,地震反应谱特征周期为0.35S,对应于原基本地震烈度为6度。
3.4 工程地质 3.4.1 地层岩性及地质构造(1)地层岩性
路线所经地段大部分有基岩出露。沿线出露地层从新到老依次有:第四系、三叠系、二叠系、石炭系、泥盆系等地层,其中以石炭系最发育,其次为二叠系。
第四系(Q)冲积、残积与坡积层,残坡积土主要为红色粘性土层,冲、洪积层主要分布在资水及其支流阶地与河漫滩等地段。
沿线基岩以灰岩为主,局部地段分布砂岩、页岩、硅质岩,在K8~K10、K15~K16等路段分布带状可采煤层。
(2)地质构造
项目区位于祁阳三字形构造带北翼部,主要构造体系为新华夏系构造,整体以北东向和北北东向构造为主。区内断裂和褶皱主要发育北东、北北东二组,断裂带大多数具有压扭性,线性分布特征明显。构造走向与路线走向夹角多大于15°,岩层结构面较发育,地下水较丰富,影响隧道围岩级别及路堑边坡稳定。
新构造运动主要表现为:区内新构造运动不明显,局部表现为北东、北北东向断裂,以差异抬升为主。
3.4.2 不良地质据工程地质调查测绘与勘探成果,主要不良地质现象为采空区、岩溶、危岩、崩塌与岩堆。
(1)采空区
路线在安平镇及车田江水库东、西侧通过煤矿采空区。煤矿区宽度500~1000m,产无烟煤;车田江水库东侧煤矿宽度约300~500m,产烟煤,其采空巷道整体走向呈北东向,连续分布长度大于30km。本段路线走向偏北西走向,不可避免需通过煤矿采空区。路线方案压覆矿产资源,影响煤矿开采,同时煤矿、采空区、采矿区对路线工程稳定影响大。
(2)岩溶
项目区90%以上范围为碳酸盐岩(白云岩、灰岩)分布区,区内断裂、裂隙、节理发育,加剧了岩溶的发育。主要有洼地、溶沟、溶槽、落水洞、溶洞、暗河等岩溶形态,此岩溶形态在地表水流及地下水流的作用下产生侵蚀,使岩溶形态进一步发育,特别是地下水流如地下暗河,溶蚀可溶性岩石并冲刷、淘空溶沟、溶洞等之充填物,使上覆第四系堆积物发生塌陷,此现象多发生于各期岩溶台面上,容易造成路堤岩溶地面塌陷,桥位基础持力层缺乏,隧道突水、突泥等。
(3)危岩、崩塌与岩堆
项目区沿线分布多处陡峭斜坡甚至陡崖地带,因断层、张开的节理裂隙、溶蚀等而产生危岩、崩塌和岩堆,对路基、桥梁和隧道的稳定均可能产生较严重影响。
附表3-1
湖南省龙塘至琅塘高速公路项目主要工程数量一览表
|
标段 |
起讫 桩号 |
长度 |
土石方 |
路面工程 |
特大桥 |
大桥 |
中小桥 |
其中复杂性大桥 |
隧道 |
互通及服务区 |
涵洞、通道、天桥 |
跨铁路桥梁 |
连接线 |
|
|
km |
万m3 |
千m2 |
m/座 |
m/座 |
m/座 |
m/座 |
m/座 |
处 |
道 |
座 |
km/条 |
|
|
1 |
K0+800-K17+200 |
16.4 |
263.214 |
234.264 |
4348/3 |
956/4 |
66/1 |
2052/1 |
4252/2 |
3 |
42 |
9.1/1 |
|
|
2 |
K17+200-K44+100 |
26.9 |
676.271 |
418.287 |
936/1 |
4566/12 |
66/1 |
1320/2 |
438/1 |
3 |
117 |
2.4/1 |
|
|
3 |
K44+100-K74+580 |
30.5 |
645.419 |
608.729 |
0/0 |
4462/17 |
228/3 |
576/1 |
4461/3 |
4 |
136 |
1 |
1.8/1 |
注:以上数量仅供参考。
附表3-2
湖南省龙塘至琅塘高速公路项目桥梁工程一览表
|
序号 |
中心桩号 |
桥名 |
右交角 (°) |
孔数╳孔径 |
桥长 (m) |
桥面宽 (m) |
桥高 (m) |
结构类型 |
||
|
上部构造 |
下部桩及基础 |
下部台及基础 |
||||||||
|
1 |
K1+001 |
龙塘互通毛塘村中桥 |
70 |
3x20 |
66.04 |
2x13.00 |
7.5 |
预制小箱梁 |
柱式墩、桩基础 |
柱式台、桩基础 |
|
2 |
K3+017 |
河东大桥 |
105 |
7x30 |
216 |
2x12.25 |
18 |
预应力砼T梁 |
柱式墩、桩基础 |
柱式台、肋板台、桩基础 |
|
3 |
K3+515 |
涟源北互通新泉大桥 |
90 |
11x30 |
336.08 |
变宽 |
28 |
预应力砼T梁 |
柱式墩、桩基础 |
肋板台、柱式台、桩基础 |
|
4 |
K4+035.8 |
涟源北互通世禄大桥 |
60 |
9x30 |
276 |
左12.25、右19.3 |
19 |
预应力砼T梁 |
柱式墩、桩基础 |
肋板台、桩基础 |
|
5 |
K6+356 |
梓芳冲特大桥 |
90 |
30x40 |
1207.8 |
2x12.25 |
80 |
预应力砼T梁 |
柱式墩、桩基础 |
柱式台、肋板台、桩基础 |
|
6 |
K8+103 |
梅塘村特大桥 |
90 |
11x40+(49+90+49)+7x40+(49+90+90+90+49)+(49+90+90+90+49)+10x40 |
2051.8 |
2x12.25 |
110 |
预应力砼T梁+刚构 |
柱式墩、空心墩、桩基础、 |
肋板台、桩基础 |
|
7 |
ZK10+990 |
田冲大桥 |
90 |
3x40 |
127.8 |
12.00 |
18 |
预应力砼T梁 |
柱式墩、桩基础 |
柱式台、桩基础 |
|
8 |
ZK11+750 |
长肖村特大桥 |
90 |
27x40 |
1087.8 |
12.00 |
68 |
预应力砼T梁 |
柱式墩、空心墩、桩基础、 |
柱式台、桩基础 |
|
9 |
K17+447 |
康兴屋场大桥 |
90 |
6x30 |
186 |
2x12.25 |
30 |
预应力砼T梁 |
柱式墩、桩基础、 |
柱式台、肋板台、桩基础 |
|
10 |
K18+139 |
车田江水库大桥 |
90 |
3x30+2x132+24 |
384 |
2x13.75 |
60 |
矮塔斜拉桥+T梁 |
柱式墩、桩基础、 |
柱式台、桩基础 |
|
11 |
K19+622 |
曾家坪大桥 |
90 |
55+100+55+2x30 |
276 |
2x12.25 |
55 |
连续刚构+T梁 |
柱式墩、方墩桩基础 |
柱式台、肋板台桩基础 |
|
12 |
K21+039 |
车田江互通易家坪大桥 |
90 |
6x40 |
247.96 |
左16.75、右12.25 |
66 |
预应力砼T梁 |
柱式墩、方墩、空心墩、桩基础 |
柱式台、桩基础 |
|
13 |
K23+974 |
温塘特大桥 |
90 |
3x40+(95+180+95)+11x40 |
936 |
2x12.25 |
|
连续刚构+T梁 |
柱式墩、方墩桩基础 |
柱式台、桩基础 |
|
14 |
K27+165 |
镇北大桥 |
90 |
21x30 |
636 |
左12.25、右13.75 |
43 |
预应力砼T梁 |
柱式墩、桩基础 |
柱式台、肋板式台、桩基础 |
|
15 |
K29+360 |
关上铺大桥 |
90 |
23x40 |
929.35 |
2x12.25 |
60 |
预应力砼T梁 |
柱式墩、方墩桩基础 |
柱式台、肋板台桩基础 |
|
16 |
K30+351 |
冷水江北互通月华屋大桥 |
120 |
4x30 |
130 |
左16.75、右12.25 |
20 |
预应力砼T梁 |
柱式墩、桩基础 |
U台扩大基础、肋板台桩基础 |
|
17 |
K34+640 |
坐石大桥 |
90 |
12x30 |
366 |
左12.25、右13.75 |
39 |
预应力砼T梁 |
柱式墩、桩基础 |
柱式组合台、肋板台、桩基础 |
|
18 |
K40+553 |
童公庙中桥 |
120 |
3x20 |
66.05 |
2x12.25 |
14 |
预应力砼小箱梁 |
柱式墩、桩基础 |
柱式台、桩基础 |
|
19 |
K42+305 |
梅花洞水库大桥 |
90 |
6x40+49+3x90+49+4x40 |
775.8 |
2x12.00 |
95 |
预应力砼T梁+刚构 |
柱式墩、方墩、空心墩桩基础 |
柱式台、桩基础 |
|
20 |
K43+030 |
新联大桥 |
90 |
4x30 |
126 |
2x12.25 |
90 |
预应力砼T梁 |
柱式墩、桩基础 |
柱式组合台、肋板台桩基础 |
|
21 |
K43+407 |
东华大桥 |
90 |
12x30 |
366 |
2x12.25 |
28 |
预应力砼T梁 |
柱式墩、桩基础 |
柱式台、肋板台、桩基础 |
|
22 |
K43+989 |
栗山坳大桥 |
120 |
3x40 |
127.8 |
2x12.25 |
12 |
预应力砼T梁 |
柱式墩、桩基础 |
柱式台、肋板台、桩基础 |
|
23 |
K44+859 |
新化北互通杉木坪 |
105 |
6x30 |
186 |
左12.25、右16.75 |
15 |
预应力砼T梁 |
柱式墩、桩基础 |
肋板台、桩基础 |
|
24 |
K46+680 |
柘凼里大桥 |
90 |
5x20 |
106.08 |
2x12.25 |
20 |
预应力砼预制小箱梁 |
柱式墩、桩基础 |
柱式台、肋板台、桩基础 |
|
25 |
K47+850 |
青凼村大桥 |
90 |
7x20 |
146.08 |
2x12.25 |
16 |
预应力砼小箱梁 |
柱式墩、桩基础 |
柱式台、肋板台、桩基础 |
|
26 |
K48+062 |
九立冲大桥 |
90 |
4x30 |
126 |
2x12.25 |
29 |
预应力砼T梁 |
柱式墩、桩基础 |
柱式台、肋板台、桩基础 |
|
27 |
K48+955 |
盐井溪大桥 |
90 |
10x40 |
407.8 |
2x12.25 |
70 |
预应力砼T梁 |
方墩、柱式墩、空心墩桩基础 |
柱式台、桩基础 |
|
28 |
左幅K53+387 |
白芦大桥 |
90 |
14x30 |
426 |
2x12.25 |
34 |
预应力砼T梁 |
柱式墩、桩基础 |
柱式台、肋板台、桩基础 |
|
29 |
K53+950 |
梅山资水大桥 |
90 |
3x30+70+130+70+7x30 |
576 |
2x12.25 |
55 |
连续刚构+T梁 |
方墩、柱式墩、空心墩桩基础 |
柱式台、桩基础 |
|
30 |
K55+050 |
梅山龙宫互通赵家大桥 |
90 |
4x30 |
126 |
左变宽、右12.25 |
23 |
预应力砼T梁 |
柱式墩、桩基础 |
肋板台、柱式台桩基础 |
|
31 |
K55+926 |
老山塘大桥 |
90 |
12x30 |
366 |
2x12.25 |
32 |
预应力砼T梁 |
柱式墩、桩基础 |
柱式台、肋板台、桩基础 |
|
32 |
K57+454 |
大山下中桥 |
90 |
3x20 |
66.04 |
2x12.25 |
10 |
预应力砼小箱梁 |
柱式墩、桩基础 |
肋板台、桩基础 |
|
33 |
ZK59+516 |
周家冲大桥 |
90 |
11x30 |
336.00 |
12.00 |
39 |
预应力砼T梁 |
柱式墩、桩基础 |
柱式台、肋板台、桩基础 |
|
34 |
K60+738 |
指丰中桥 |
120 |
3x20 |
66.05 |
2x12.25 |
13 |
预应力砼预制小箱梁 |
柱式墩、桩基础 |
柱式台、肋板台、桩基础 |
|
35 |
K66+149 |
柘硓大桥 |
90 |
7x30 |
216 |
2x12.25 |
21 |
预应力砼T梁 |
柱式墩、桩基础 |
柱式台、柱式组合台、桩基础 |
|
36 |
K66+842 |
石敖中桥 |
120 |
3x30 |
96 |
2x12.25 |
10 |
预应力砼T梁 |
柱式墩、桩基础 |
柱式台、肋板台、桩基础 |
|
37 |
K67+590 |
松柏坳大桥 |
90 |
9x30 |
278.25 |
2x12.25 |
40 |
预应力砼T梁 |
柱式墩、桩基础 |
柱式台、桩基础 |
|
38 |
K67+863 |
三星大桥 |
90 |
7x30 |
219 |
2x12.25 |
37 |
预应力砼T梁 |
柱式墩、桩基础 |
柱式台、桩基础 |
|
39 |
K70+165 |
曾家排大桥 |
90 |
9x30 |
276 |
左12.25、右13.75 |
26 |
预应力砼T梁 |
柱式墩、桩基础 |
柱式台、肋板台、桩基础 |
|
40 |
K72+962 |
琅塘互通跨铁路桥 |
90 |
3x40 |
127.88 |
2x16.75 |
12 |
预应力砼T梁 |
柱式墩、桩基础 |
肋板台、桩基础 |
|
41 |
K73+275.5 |
琅塘互通曹子冲大桥 |
65 |
5x40 |
207.96 |
2x17.4 |
23 |
预应力砼T梁 |
柱式墩、桩基础 |
肋板台、柱式台、桩基础 |
|
42 |
K74+310.07 |
琅塘互通平乐大桥 |
90 |
12x30 |
304.5 |
2x17.00 |
30 |
预应力砼T梁 |
柱式墩、桩基础 |
肋板台、桩基础 |
|
湄江连接线 |
L1K3+256 |
苏家村大桥 |
90 |
6x30 |
186.00 |
12.00 |
48 |
预应力砼T梁 |
柱式墩、方墩桩基础 |
柱式台、桩基础 |
|
L1K7+451 |
吴家村大桥 |
90 |
7x30 |
216.00 |
12.00 |
38 |
预应力砼T梁 |
柱式墩、方墩桩基础 |
柱式台、桩基础 |
|
|
L1K9+035 |
小湄江中桥 |
120 |
1x40 |
48.00 |
16.00 |
10 |
预应力砼T梁 |
柱式墩、方墩桩基础 |
重力式台、扩大基础 |
|
|
新化连接线 |
L3K1+648 |
油溪资水大桥 |
90 |
3x30+(65+120+65)+3x30 |
436 |
12 |
42 |
连续刚构+T梁 |
方墩、柱式墩、空心墩桩基础 |
柱式台、桩基础 |
注:以上数量仅供参考。
附表3-3
湖南省龙塘至琅塘高速公路项目隧道工程一览表
|
序号 |
隧道 名称 |
起讫桩号 |
长度 (m) |
洞门型式 |
净空 (m) |
照明 方式 |
通风 方式 |
|||
|
进口 |
出口 |
进口 |
出口 |
|||||||
|
1 |
月光岩 隧道 |
左洞 |
ZK12+331 |
ZK13+000 |
669 |
环框式 |
削竹式 |
11m╳5m |
灯光 照明 |
机械 通风 |
|
右洞 |
K12+329 |
K12+990 |
661 |
环框式 |
环框式 |
|||||
|
2 |
安平 隧道 |
左洞 |
ZK13+130 |
ZK16+735 |
3605 |
削竹式 |
削竹式 |
11m╳5m |
灯光 照明 |
机械 通风 |
|
右洞 |
K13+180 |
K16+750 |
3570 |
削竹式 |
削竹式 |
|||||
|
3 |
梅花洞 隧道 |
左洞 |
ZK41+305 |
ZK41+750 |
445 |
削竹式 |
端墙式 |
11m╳5m |
灯光 照明 |
机械 通风 |
|
右洞 |
K41+300 |
K41+730 |
430 |
削竹式 |
端墙式 |
|||||
|
4 |
吉庆 隧道 |
左洞 |
ZK50+495 |
ZK52+445 |
1950 |
削竹式 |
环框式 |
11m╳5m |
灯光 照明 |
机械 通风 |
|
右洞 |
K50+495 |
K52+455 |
1960 |
削竹式 |
环框式 |
|||||
|
5 |
东方红 隧道 |
左洞 |
ZK58+025 |
ZK59+345 |
1320 |
削竹式 |
端墙式 |
11m╳5m |
灯光 照明 |
机械 通风 |
|
右洞 |
K58+025 |
K59+342 |
1317 |
削竹式 |
端墙式 |
|||||
|
6 |
指丰 隧道 |
左洞 |
ZK61+500 |
ZK62+700 |
1200 |
削竹式 |
环框式 |
11m╳5m |
灯光 照明 |
机械 通风 |
|
右洞 |
K61+510 |
K62+685 |
1175 |
削竹式 |
环框式 |
|||||
注:以上数量仅供参考。
附表3-4
湖南省龙塘至琅塘高速公路项目互通式立体交叉一览表
|
序号 |
名称 |
中心桩号 |
互通型式 |
交叉方式 |
被交路名称 |
立交间距(km) |
|
1 |
龙塘互通 |
K1+319.586 |
变型苜蓿叶 |
主线下穿 |
顺接长韶娄高速、下穿二广高速 |
|
|
2.570 |
||||||
|
2 |
涟源北互通 |
K3+890 |
A型单喇叭 |
主线上跨 |
G207 |
|
|
7.650 |
||||||
|
3 |
安平互通 |
K11+540 |
变异T型 |
主线上跨 |
S329(原X027) |
|
|
9.600 |
||||||
|
4 |
车田江互通 |
K21+140 |
A型单喇叭 |
主线上跨 |
车田江连接线 |
|
|
9.260 |
||||||
|
5 |
冷水江北互通 |
K30+400 |
A型单喇叭 |
主线上跨 |
S238(规划) |
|
|
14.390 |
||||||
|
6 |
新化北互通 |
K44+790 |
A型单喇叭 |
主线上跨 |
S224 (原S217) |
|
|
10.216 |
||||||
|
7 |
梅山龙宫互通 |
K55+005.67 |
A型单喇叭 |
主线上跨 |
梅山龙宫连接线、 S246(原X059) |
|
|
18.264 |
||||||
|
8 |
琅塘互通 |
K73+270 |
变型苜蓿叶 |
主线上跨 |
顺接新溆高速、 上跨张新高速 (规划) |
注:以上数量仅供参考。
联合体由分别具有符合要求的勘察设计、施工资质的单位组成,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
除另有规定外,本文件中的信用等级、信用评价结果均指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以联合体成员中施工企业的信用等级作为联合体的信用等级。
招标文件中提到的货币单位除有特别说明外,均指人民币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