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0S00017/2016-23412 | 文号 | |
发布单位 |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 来源 | 省交通运输厅 |
公开日期 | 2016-05-03 00:0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统一登记号 |
1.招标条件
G60湘潭至邵阳高速公路大修工程已由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湘发改基础【2014】1137号文批准建设,沪昆高速公路隆回服务区施工项目已由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湘发改基础[2016]218号文件批准建设,纳入G60湘潭至邵阳高速公路大修工程建设规模,具体纳入潭邵大修一期工程,与一期工程一并实施。项目业主为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内银行贷款、法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75%、25%,招标人为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隆回服务区施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位于湖南省隆回县境内,沪昆高速公路隆回服务区工程施工共分1个标段,总占地 60亩,其中房屋建筑面积7406m2,土石方60700m3、排水防护5054m3、路面工程1950m2;主要工程内容为服务区及进出口匝道土石方工程、路面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工程、房建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设计文件),其类别划分、资质要求、业绩要求等见附表。
本项目计划总工期12个月,其中本次招标工程计划工期12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一级及以上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及省级及以上住房与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附件1要求的资格审查条件要求 (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将通过查询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等信息进行核实确认)。
3.2 本次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包括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 2 家,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1、持有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2、最近5年(2011年5月23日—2016年5月22日)至少完成过附件1表3的业绩;3、联合体牵头人必须至少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4、联合体同时还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省级及以上住房与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5、联合体各成员必须具备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6、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利益相关企业)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4招标人不接受存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情形之一的投标人或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2015年度D级、连续两年(2014年和2015年)评为C级、连续三年(2013~2015年)评为B级及以下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报名。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详见附件3评标办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投标人于2016年5月3日至2016年5月9日(法定节假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2:00时,下午15:00~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潭邵高速公路(湘潭至娄底段)大修工程项目部(地址:湖南湘潭韶山市韶山大道168号8楼持下述资料:(1)查验的原件资料: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②企业资质证书副本;③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④经办人二代身份证;⑤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企业单位章的投标意向函(按附件2要求);(2)递交的彩色复印件资料:第(1)条所述①②③④项全套一份购买招标文件。如为联合体,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办理,并应携带联合体成员的全部相关资料(含原件及复印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图纸每个标段售价人民币3000元(工本费),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有意参加投标者可自行到现场进行踏勘。
6.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5月 23日)上午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和技术文件)和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递交至长沙市万家丽南路2段29号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交招标人签收。
6.3 逾期送达、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采用邮寄等方式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开标事宜
7.1在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完成后,招标人将及时通知未通过评审的投标人未通过审查的理由。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自收到评审结果3日内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招标人未收到异议或者收到异议并已作出答复的,将及时通知投标人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开标时间。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交通运输厅网(www.hnjt.gov.cn)、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上发布,公布时间至 2016年5月13日前结束。
9.附件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要求
附件2:投标意向函格式
附件3:评标办法
附件4:项目建设概况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
招标人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三一大道500号
招 标 执 行 机构:潭邵高速公路(湘潭至娄底段)大修工程项目部
招标执行机构地址:湖南湘潭韶山市韶山大道168号日出东方酒店8楼
邮编:410016
电话:0731-55670030
传真:0731-55670117
联系人:吴先生许先生
2016 年5月3日
园林绿化、伸缩缝投标人对安全生产许可证不作强制性要求,人员亦不要求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但伸缩缝安装企业需要安全生产许可证。
一般采用合理低价法或者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技术特别复杂的特大桥梁和特长隧道主体工程,可以采用综合评分法。工程规模较小、技术含量较低的工程,可以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不少于五个工作日(不包含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双休日)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十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