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0S00/2015-21903 | 文号 | |
发布单位 |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 来源 | 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 |
公开日期 | 2015-12-23 10:5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统一登记号 |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湖南省常德至安化(梅城)高速公路项目(简称“常安”)已于2010年7月开工建设,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常安高速公路项目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湘府阅[2015]58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已收回常安项目特许经营权,并决定由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接管剩余工程建设,经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同意,由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作为剩余工程项目建设招标的执行机构,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已筹措一笔资金用于该项目剩余工程项目的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房建工程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位于湖南省常德市、益阳市境内,主线采用 4 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全长 95.305 公里,设计速度为 100 公里/小时,路基宽度 26 米。本次招标范围为 常安高速公路项目房建工程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共 1 个标段(第4标段),总建筑面积40061.23平方米,主要单位工程见下表:
序号 |
单位工程名称 |
用地面积(亩) |
建筑面积(m2) |
备 注 |
1 |
常德通讯监控分中心 |
55 |
6720.64 |
|
2 |
花岩溪匝道收费站 |
9 |
1690 |
|
3 |
武潭匝道收费站 |
8.93 |
1656 |
|
4 |
马迹塘匝道收费站、养护工区 |
20.2 |
2393 |
|
5 |
长塘匝道收费站 |
9.7 |
2682.19 |
|
6 |
仙溪匝道收费站 |
9.41 |
16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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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梅城匝道收费站 |
8.81 |
1690 |
|
8 |
唐家铺服务区 |
127 |
7682.5 |
双侧 |
9 |
马迹塘服务区 |
80 |
7682.5 |
双侧 |
10 |
武谭停车场 |
15.8 |
/ |
|
11 |
仙溪停车场 |
19.8 |
/ |
|
12 |
先锋隧道管理站 |
/ |
/ |
与长塘收费站合建 |
13 |
路政基地 |
6.2 |
2438 |
马迹塘路政与收费站合建;梅城路政征地6.2亩 |
14 |
交警基地 |
20 |
3770.4 |
|
合计 |
389.85 |
40061.23 |
本表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数值以初步设计图纸为准。主要工作内容为总平面布置和单体建筑的施工图(含室内装修)勘察设计、施工图预算及相应的施工工作,并配合招标人完成当地规划部门的相关协调和配套工作。
承包人应按照合同规定提交详勘资料和施工图设计文件,然后按照审查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并对提交的详勘资料、设计文件及的质量负责。施工图设计经初步设计单位和发包人审查后报有关主管部门审批,该审批不免除承包人对施工图设计所承担的责任。
允许承包人边设计边施工,但必须完成总平面图和主体结构工程的设计并完成相应的审查及递交相应的资料后开始施工。
本次招标总设计周期和施工工期为9个月,缺陷责任期为60个月,保修期自竣工之日起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执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含联合体各成员)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质,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备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和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至少分别完成过2项类似项目的设计和施工业绩(类似项目的设计和施工业绩是指:1、最近5年(2011年2月17日起至2016年2月16日止),完成过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总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以上的小区设计项目,或经施工图评审合格的高速公路新建房建工程设计项目;2、最近5年(2011年2月17日起至2016年2月16日止),交竣工过单体建筑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或高速公路新建房建工程施工项目。),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2 家,且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2、联合体成员必须具备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分)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分)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与初步设计单位、监理人(含设计监理人)有隶属关系和其他利害关系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凡被交通运输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湖南省交通运输厅、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的企业,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6 招标人不接受存在《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2012年版)“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情形之一的投标人或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2014年度D级、连续两年(2013年和2014年)评为C级、连续三年(2012年~2014年)评为B级及以下信用等级[1]的投标人报名。
3.7 若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含联合体各成员)的设计资质为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则应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设计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07]86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中应同时递交建筑行业对专业及人员配置的资历和信誉、技术条件、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彩色扫描打印件或彩色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2月23日至2015年12月29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持下述资料:(1)查验的原件资料:①营业执照副本、②资质证书副本、③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④经办人第二代身份证、⑤单位介绍信;(2)递交的复印件[2]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第(1)条所述①②③④项全套一份,在湖南省常德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乾明路105号 购买招标文件。如为联合体,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办理,并应携带联合体成员的全部相关材料(含原件及复印件)。
4.2招标人在报名当日当场发售招标文件,投标人自愿购买,投标人应分别购买招标文件及图纸,过期不予发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3],图纸每套售价 3000 元,参考资料每套6000元,售后不退。
4.3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有意参加投标者可自行到现场进行踏勘。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 年2月 17 日 9 时3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 30 分至 9 时 3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南路二段29号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交招标人签收。
5.2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采用邮寄等方式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交通运输厅网(www.hnjt.gov.cn)、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上发布。
7. 联系人
剩余工程项目建设招标的执行机构(招标人)名称: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三一大道500号
招标执行机构派出机构名称: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常安高速公路公司
地址:湖南省常德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乾明路105号
邮编:415000
电话:18627417825
传真:0736-7308825
联系人:陈先生、万小姐
2015 年 12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