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0S00017/2013-75903 | 文号 | |
发布单位 |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 来源 | 湖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 |
公开日期 | 2013-08-09 00:0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统一登记号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南省全国高速公路信息通信系统联网工程(湖南段)(简称“ 全国通信联网”)项目已由 湖南省发改委 以 湘发改高技[2013]575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省内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机电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位于湖南省境内,利用湖南省内的京港澳高速(G4)、沪昆高速(G60)等路段的管道、光纤、机房资源,并设置独立的数字光纤传输设备,从而与湖北、广东、江西等省份的高速公路形成全国高速公路信息通信系统的东南环网和西南环网。本次招标范围为项目机电工程施工,共分为1 个标段。其类别划分、资质要求、业绩要求等见附表。
本项目计划总工期 5 个月,其中本次招标工程计划工期 2 个月,试运行 3 个月。缺陷责任期 2 年,保修期 5 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属于记录在交通运输部或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从业单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相应资质,具有附表要求的施工业绩(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将通过查询交通运输部或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业绩信息进行确认,具体有关要求详见湘交基建[2011]478号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湖南省以外行政区域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投标人,必须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并取得《省外建筑业企业入湘施工登记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管理关系的母子(分)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分)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提出投标申请。
3.4招标人不接受存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情形之一的投标人报名或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2012年度D级、连续两年(2011年和2012年)评为C级、连续三年(2010~2012年)评为B级及以下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报名。
4.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8月9日至 2013年8月15日每日上午 9时~ 12时,下午15时~18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湖南省高速公路监控中心4楼3B02室持下述资料:(1)查验的原件资料: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②企业资质证书副本;③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④购买人身份证(部队企业可持军、警官证);⑤省外建筑业企业入湘施工登记证;(2)递交的彩色复印件资料:第(1)条所述①②③④⑤项全套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每套售价3000元,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
6.2投标文件送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3年 8 月28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0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湖南省长沙市东二环一段1139号湖南国际商务中心二楼东头湖南省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开标室交招标人签收。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采用邮寄等方式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交通运输厅网(www.hnjt.gov.cn)、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人: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
招标人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三一大道500号
招 标 执 行 机构:湖南省高速公路机电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执行机构地址:湖南省长沙市三一大道500号
电话: 073189757220
传真: 073189757221
联系人: 徐 宏
附表
类别划分、资质要求、业绩要求表
类别 |
标 段号 |
工程内容 |
资质要求 |
|
机电工程I类 |
TXLW01 |
三大系统 |
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分项 |
最近5年(2008年 8月9日起至2013年8月8日止),交工过两个合同价格在2000万及以上的高速公路机电工程(机电工程内容包括监控、收费(IC卡收费方式)、通信(光纤数字传输方式)三大系统)合同段。 |
注:投标人在交通运输部或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填报的具体工程信息必须按上表的业绩要求予以明确体现,具体有关要求详见湘交基建[2011]478号文(该文件可在湖南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在线办事页面的”湖南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工作动态栏中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