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0S00017/2012-21109 | 文号 | |
发布单位 |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 来源 | 基本建设处 |
公开日期 | 2012-09-17 00:0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统一登记号 |
1.招标条件 湖南省京港澳高速公路通道(临长段)恶劣气象条件下安全运行保障技术示范工程 (以下简称“湖南省高速公路临长段示范工程”)高速公路项目已由《关于京港澳高速公路(湖南临长段)恶劣气象条件下公路安全运行保障技术示范工程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以湘交计统【2012】 285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南高速公路开发建设总公司。建设资金自筹,招标人为湖南高速公路开发建设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机电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位于湖南省临湘市、岳阳县、汨罗市、平江县和长沙县境内,主线采用 4 车道 高速 公路标准建设,全长
本项目计划总工期6个月,其中本次招标工程计划工期 6 个月,其中试运行 3 个月。缺陷责任期 2 年,保修期 5 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属于记录在交通运输部或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从业单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住建部颁发的相应资质,具有2个高速公路机电工程施工业绩(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将通过查询交通运输部或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业绩信息进行确认,具体有关要求详见湘交基建[2011] 478号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湖南省以外行政区域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投标人,必须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并取得《省外建筑业企业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招标人不接受存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投标人须知”第
5.随机确定标段 5.1本次机电工程施工招标只包含一个标段,不进行随机抽取分配标段。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不参加随机抽取分配标段会议,投标人取得报名资格确认标段后,按第6条规定获取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人对取得报名资格的投标人在现场报名后发售含合理定价清单的招标文件,投标人自愿购买,过日不予发售。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图纸每套售价3000元,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按照湘交基建【2011】66号文要求采用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湖南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上发布 9.附件 附件1:投标意向函格式
附件2:项目建设概况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 招 标 人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三一大道500号 招 标 执 行 机构:湖南省高速公路临长段示范工程项目部 招标执行机构地址:湖南省长沙市三一大道500号 邮 编: 410003 电 话: 0731-89757220 传 真: 0731-89757221 联 系 人: 徐 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