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0S00017/2012-21055 | 文号 | |
发布单位 |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 来源 | 湖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 |
公开日期 | 2012-08-06 00:0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统一登记号 |
1.招标条件 湖南省大围山(湘赣界)至浏阳(简称“大浏”)高速公路项目已由湖南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以湘发改交能[2009]263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交通部补助、湖南省自筹和国内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国内银行贷款65%、交通部补助和湖南省自筹35%,招标人为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机电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位于湖南省浏阳市境内,主线采用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全长
本项目计划总工期36个月,其中本次招标工程计划工期6个月,试运行3个月。缺陷责任期2年,保修期5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属于记录在交通运输部或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从业单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住建部颁发的相应资质,具有2个高速公路机电工程施工业绩(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将通过查询交通运输部或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业绩信息进行确认,具体有关要求详见湘交基建[2011] 478号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湖南省以外行政区域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投标人,必须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并取得《省外建筑业企业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一般投标人最多可对本招标项目的1个标段投标;最近2年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AA级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或最近3年在公路建设领域获得“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获奖单位名单根据湖南省交通运输厅湘交基建【2011】112号文确定)的投标人可增加1个标段的投标机会,且可重复增加。 4.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招标人不接受存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投标人须知”第 5.随机确定标段 5.1本次招标两类工程各只包含一个标段,故不进行随机抽取分配标段。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不参加随机抽取分配标段会议,投标人取得报名资格确认标段后,按第6条规定获取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人对取得报名资格的投标人在现场报名后发售含合理定价清单的招标文件,投标人自愿购买,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应分别购买相应数量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过日不予发售。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图纸每套售价4000元,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按照湘交基建【2011】66号文要求采用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湖南省交通运输厅网上发布 9.附件 附件1:投标意向函格式 附件2:项目建设概况 附件3:随机确定标段办法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 招 标 人 地 址:长沙市三一大道500号 招 标 执 行 机构:湖南省大浏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执行机构地址:湖南省浏阳市关口办事处长兴社区市委党校内 邮 编:410300 电 话:15973174153( 传 真:0731-83600066 联 系 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