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0S00/2012-20924 | 文号 | |
发布单位 |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 来源 | 湖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 |
公开日期 | 2012-08-06 01:3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统一登记号 |
湖南省炎陵分路口至炎陵县城、炎陵县城至睦村(湘赣界)高速公路项目(简称“炎陵、炎睦高速公路”)已经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湘发改交能【2008】1234号及【2008】437号批准建设,该项目所需建设资金由湖南省自筹解决招,标人为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招标执行机构为湖南省炎陵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湖南省炎睦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现决定对该项目的房建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监理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位于湖南省炎陵县,炎陵分路口至炎陵县城主线全长12.555km,炎陵县城至睦村(湘赣界)主线全长16.92Km。为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设计车速为80km/h,路基宽度21.5m。本次招标范围为炎陵、炎睦高速公路房建施工监理招标,共分1个监理合同段(第J11监理合同段)。
炎陵、炎睦高速公路房建工程施工监理规模一览表
监理标段 |
对应房建工程标段 |
主要工程内容 |
建筑面积(m2) |
J11 |
8 |
炎陵互通收费站(含炎陵路政中队)、沔渡互通收费站(含炎陵养护工区)、睦村主线收费站(省界)、治超站(省界) |
约9700 |
9 |
炎陵服务区 |
约7500 |
说明:本表仅用于介绍本工程项目基本情况,使投标人对本项目有一个大致了解,不作为投标工程量的依据。(具体数量以施工图为准)
各单位工程组成包括总图部分和单体工程两大部分。
a.室外总图工程,包括:防护工程、围墙、车坪和道路、垃圾站;给水和排水系统;供电、配电、照明、弱电系统以及总平面图中所有相关工程。
b.单体工程,包括:综合办公楼、职工宿舍、食堂厨房、餐厅、变电间、车库(含修配间)及室内外装修等。
本项目房建工程计划施工工期:2011年10月1日至2012年9月30日,共12个月,房建施工监理总服务期37个月,其中施工准备阶段服务期1个月,施工阶段服务期12个月,交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服务期24个月。
本项目设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以下简称“总监办”),总监办下设驻地监理处,本次仅对第J11监理合同段驻地监理处进行招标。
2.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住建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类似高速公路房建工程施工监理经验;以及在人员、设备和资金方面均能满足执行本工程监理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凡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在最近三年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监理质量问题的企业,无资格参加本项目投标。凡隐瞒上述情况参与投标的企业,一经发现即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投标申请。
3.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兴趣的投标人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各一份于2011年6月13日至2011年6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30~12:00、15:00~16:30(北京时间)在衡阳市一环西路77号(衡炎管理处)湖南省炎陵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湖南省炎睦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非此地址购买的招标文件无效)购买招标文件。每个投标人只能开具一次介绍信、一次性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收取成本费人民币1000元,一律现金支付,逾期不售,售后不退。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应递交人民币20000元(现金)投标保证金。
4.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7月6日上午10:30(北京时间),投标人请于当日上午9:00至10 :30将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递交至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中环路鑫都大酒店。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采用邮寄等方式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日报》、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
招 标 人地 址:长沙市三一大道500号
招 标 执 行 机构:湖南省炎陵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湖南省炎睦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执行机构地址:湖南省衡阳市一环西路77号
邮 编: 421000
电 话: 0734-2880027
传 真: 0734-2880011
联 系 人:康(先生) 艾(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