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0S00/2012-20923 | 文号 | |
发布单位 |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 来源 | 湖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 |
公开日期 | 2012-08-06 01:3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统一登记号 |
湖南省高速公路网张家界至花垣高速公路项目(简称“张花高速公路”)已经由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湘发改交能【2008】501号文批准修建,以及湘发改交能【2008】753号文对张家界至花垣高速公路建设规模的调整,并列入湖南省基本建设计划内。本项目所需建设资金由国家投资、湖南省自筹和国内银行贷款三部分构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机电工程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监理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1.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本项目位于湖南省张家界市及湘西自治州,主线全长146.848km,为四车道高速公路,设计时速80KM/h。本次招标范围为张花高速公路机电施工监理招标,共分1个监理合同段(第J12监理合同段)。
本项目的机电工程包括张花高速公路全线通信、监控、收费三大系统与隧道通风、照明、消防及供配电系统,按交钥匙工程进行。全线机电工程施工拟划分为3个合同段,监理单位参与全过程的监理服务。
本项目计划总工期42个月,其中机电工程计划工期12个月,试运行3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保修期60个月。
施工监理总服务期42个月,从2011年9月1日至2015年3月30日,其中施工准备期监理服务期3个月,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12个月,试运行3个月,缺陷责任期监理服务期24个月。
本次机电工程监理招标分为1个合同段。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凡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交通运输部公路机电工程监理专项资质,并具有类似高速公路监理经验;以及在人员、设备和资金方面均能满足执行本工程施工监理要求的监理单位均可提出参加投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凡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在最近三年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监理质量问题的企业,无资格参加本项目投标。凡隐瞒上述情况参与投标的企业,一经发现即取消其所有合同段投标、中标资格。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分)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分)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投标申请。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兴趣的投标人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各一份于2011年5月9日至2011年5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30~12:00、14:00~16:30(北京时间)在湖南省长沙市东二环一段684号(新海关北侧)鑫都大酒店(非此地址购买的招标文件无效)购买招标文件。每个投标人只能开具一次介绍信、一次性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收取成本费人民币1000元,一律现金支付,逾期不售,售后不退。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应递交人民币20000元(现金)投标保证金。
4.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6月13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请于当日8时30分至10 时00分将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递交至湖南省长沙市东二环一段684号(新海关北侧)鑫都大酒店。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采用邮寄等方式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湖南日报》 上发布。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
招 标 人地 址:长沙市三一大道500号
招 标 执 行 机构:湖南省张花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执行机构地址: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阳湖坪镇
邮 编: 427000
电 话: 0744-8561700
传 真: 0744-8561820
联 系 人: 徐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