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0S00/2020-025867 | 文号 | |
发布单位 |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 来源 | 厅法制处 |
公开日期 | 2020-03-17 16:1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统一登记号 |
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审批服务“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厅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2020年3月10日
抄送:省委编办,省政务局。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审批服务“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实施方案
根据政策法规规定、国省放管服改革工作要求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直部门审批服务“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实施方案>和<省政务服务中心部门集中入驻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20〕2号)要求,结合我厅实际,制定“两步走”实施方案,即先维持审批服务现有架构,审批服务事项统一进驻省政务中心并顺利运行,下一步适应改革要求,适当调整部门职责,理顺机制和工作流程,真正实现“三集中三到位”(即审批服务工作向一个处室集中、审批服务处室向省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审批服务事项向省政务服务中心和电子政务平台集中;省直部门审批服务事项和人员入驻省政务服务中心到位、省直部门对省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授权到位、审批服务电子监察到位)。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贯彻中央、部省关于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决策部署,对行政审批事项实行“三集中三到位”改革,统一进驻省政务服务中心,建立运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窗口统一出件”审批服务机制,实行应进尽进,网办为主,线下为辅,一窗收件、一窗出件,全程公开,接受监督,实现企业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建设人民满意交通。
二、工作任务
(一)制定改革实施方案。主要内容:明确“五个一”,即明确一个牵头处室,一名分管厅领导,一名首席审批员(副处级以上干部),一支队伍,一批进驻事项。
(二)集中审批进驻到位。主要内容:优化进驻事项审批服务流程,对首席审批员、窗口工作人员授权到位,完成窗口设置、窗口工作人员进驻,相关技术支撑保障到位,基本按集中审批新机制运行。工作时限:2020年3月底前。
(三)完成省政府确定的实事任务。主要内容:对省政府确定的两批100件“一件事一次办”实事涉及我厅的4个事项和其他并联审批事项,加强与省直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部门间关联审批协同办理机制,提升审批服务效率和服务水平,确保政务服务事项“零差评”和“零红黄牌”,树立敢担当、负责任的部门形象。工作时限:2020年6月底前。
(四)建立健全行政审批服务制度体系。适应改革发展新形势新要求,争取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等支持,适当调整相关部门职能职责,厘清职能职责边界,建立机制,完善审批流程,建立权责明确、运转高效、公开透明、监督有力的运行机制,为包括审批服务“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在内的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提供组织保障。工作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三、进驻安排
(一)明确一个牵头处室。根据政策法规和省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厅实际情况,维持新一轮机构改革后厅现行三定方案确定的基本框架(牵头处室暂不加挂“审批服务处”牌子),建立“一个处室牵头,多个处室支撑,协同审批服务”的运行模式。由厅法制处牵头制定集中进驻方案并协调完成进驻,牵头协调相关处室做好行政审批工作,相关审批处室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审批服务具体工作。
(二)明确一名分管厅领导。厅主要领导是推进政务服务“三集中三到位”改革的第一责任人。分管放管服和行政审批体制改革的厅领导为分管领导,负责协调相关处室做好行政审批及进驻省政务服务中心相关工作。具体审批事项(含事项梳理、流程优化、系统对接、技术支撑、审批服务等)由承办处室、单位和分管厅领导各负其责。
(三)明确一名首席审批员。首席审批员由副处级以上干部担任,厅进行授权。主要负责审批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查、决定、送达;参与重点项目并联审批和联动审批等事项的组织协调及办理;负责审批服务事项的信息公开、告知承诺、咨询回复等工作。
(四)明确一支进驻队伍。以2019年行政许可、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事项数、办件量为基数确定集中进驻窗口设置和人员配置数。
1.窗口设置。进驻窗口设6个,分别为:1个综合窗口,2个大件运输许可窗口,1个船员适任资格许可窗口,1个公路水运工程建设窗口,1个公路水路运输窗口。
2.窗口主要职责。负责“一窗受理,一窗出件”。根据首席审批员指令,办理适用简易程序事项(具体事项由厅业务处室商相关单位确定),对适用一般程序事项初审、受理后启动办理程序。对线下办理事项帮助网办。负责通知后台办件单位部门取送件并跟踪,按要求在指定平台推送发布办件进度信息。负责现场咨询服务等。
3.进驻人员安排。进驻人员7名:设首席审批员1名,由办件量最大的处室或提供支撑服务的二级单位派驻,厅出具授权委托书,授予审批决定权和业务协调权。窗口工作人员6名(原则上在职在编人员),其中公路路政2名,船员管理1名,公路水运建设1名,道路水运运政1名,由业务处室商二级单位确定人选;厅政务中心派驻工作人员1名,协助综合类业务的事务性工作。
首席审批员、派驻窗口工作人员设AB岗,由厅统一抽调派驻。派驻人员的编制、工资关系保留在原单位,在派驻单位领导下开展工作,日常管理和绩效考核由省政务中心负责并反馈。
(五)集中进驻一批事项。按照“行政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的要求以及“应进尽进”的原则,全面清理规范行政权力及公共服务事项,厅本级依申请的59项审批服务事项和5项公共服务事项,共64项全部进驻。
四、责任分工
厅法制处:牵头制订实施方案,协调完成集中进驻。牵头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统筹协调审批服务包括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公共服务事项梳理、审批服务监督、窗口人员业务培训等。根据职责分工,不具体承办审批业务事项。
厅人事处:负责首席审批员安排和进驻人员抽调。牵头提出职能职责优化方案。
厅直机关党委:负责指导派驻队伍党的建设。
厅办公室、厅计划处、厅基建处、厅财务处、厅运输处、厅路政处、厅港航处: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审批服务具体工作,包括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政务服务流程标准化、具体承办审批事项、推进各自业务系统与省一体化平台对接等。按照“减事项、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要求,对入驻事项全面优化审批服务流程,推进“一件事一次办”事项的并联审批。负责承办审批业务窗口人员培训。
省公路事务中心、省水运事务中心、省运管局、省交通质安局、厅规划项目办、厅造价站、厅科技信息中心、省铁路专线办:根据职责分工和审批事项、依申请类公共服务事项流程设计,负责承办相关具体工作。参与相关业务培训。
厅科教处:归口审批服务信息化技术方案审批并协调数据对接等信息化工作。
厅科技信息中心:负责技术支撑并组织业务系统应用培训。
厅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负责劳务派遣人员安排。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厅审批服务改革协调会议制度,切实加强对“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工作的领导,研究解决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厅法制处负责牵头统筹推进。相关单位部门选派在编在岗的业务骨干入驻中心,建立一把手抓总、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牵头部门统筹协调、业务部门各负其责、专人联络对接的工作机制,确保改革举措落地。派驻窗口工作人员队伍按要求建立党组织,切实加强党对“三集中三到位”实施工作的领导。
(二)完善配套制度。动态调整并落实权责清单制度,统一规范行政许可文书(厅法制处牵头)。健全完善窗口工作人员服务规范、首问责任制度、限时办结制度、承诺制度、受理事项办理制度、“好差评”监督制度(厅法制处牵头)、电子档案、电子印鉴、行政审批专用章管理制度(厅办公室牵头),提高政务服务水平。
(三)加强技术保障。围绕满足互联网+政务服务、互联网+监管需求,做好超限运输、船舶船员、高速公路涉路施工、基本建设项目等审批服务业务系统与省互联网+政务服务系统的对接,梳理运行电子许可文书、电子证照、电子印鉴、电子档案和数据迁移应用,加快推进厅内控系统、办公系统、省互联网+政务服务系统三网融通联网联控(厅科教处牵头,承办处室和对应厅直单位各负其责,厅科技信息中心负责技术支撑)。
(四)抓好改革过渡。厅审批服务事项按省政府统一要求完成集中进驻的同时,为确保审批服务不留空档,厅现有“1+2”政务中心暂保留运行,2020年5月1日前全部撤销。厅政务中心劳务派遣人员1名派驻集中窗口,2名协助厅牵头处室负责互联网+审批服务、互联网+审批服务监管“两张网”的跟踪、督办、统计和“好差评”监督工作。人员续聘(劳务派遣)由厅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统一安排。
(五)理顺审批服务机制。按照审批服务“三集中三到位”改革要求,按程序调整优化,厘清职责边界,理顺工作机制,强化组织保障(厅人事处牵头负责)。
(六)加强考核监督。将审批服务事项办理情况纳入厅内控管理,列入重点督查事项,厅内控办按审批事项时限和要求开展督促检查并通报工作进展,办理情况纳入绩效评估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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