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事项名称 | 实施主体 | 检查对象(内容) | 设定依据 |
1 | 对公路养护、绿化、公路水土保持情况的监督检查 | 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 收费公路经营企业 | 《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应当对收费公路实施监督检查,督促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依法履行公路养护、绿化和公路用地范围内的水土保持义务。 |
2 | 在公路、建筑控制区、车辆停放场所 、车辆所属单位等进行监督检查 |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管理机构 | 公路、建筑控制区、车辆停放场所 、车辆所属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一条 |
3 | 对公路、公路用地、公路附属设施的检查 | 各级公路管理机构、公路经营企业 | 公路、公路用地、公路附属设施 |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办法》 第二十九条 |
4 | 对高速公路服务区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 | 高速公路管理机构 | 高速公路服务区经营者 | 《湖南省高速公路条例》第三十一条 |
5 | 对车辆进行超限超载检测 | 地方各级公路管理机构 | 超限超载车辆 |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四十条:公路管理机构在监督检查中发现车辆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或者汽车渡船的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的,应当就近引导至固定超限检测站点进行处理。 |
6 | 对各种侵占、损坏公路、公路用地、公路附属设施及其他违法行为的检查 | 交通主管部门、公路管理机构 | 存在侵占、损坏公路、公路用地、公路附属设施及其他违法行为的个人、企业及其他组织 | 《公路法》第七十条:交通主管部门、公路管理机构负有管理和保护公路的责任,有权检查、制止各种侵占、损坏公路、公路用地、公路附属设施及其他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 |
7 | 国际海运市场监督检查 |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 国际海上运输业务经营者与国际海运辅助业务经营者(无船承运业务、国际船舶代理业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第四条 |
8 | 对国内水路运输市场的检查 |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水路运输管理部门 | 国内水路运输和辅助业经营者 | 《反恐怖主义法》第八条、《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第五条 |
9 | 对港口安全生产和经营行为的检查 |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港口行政管理部门 | 港口经营人 | 《安全生产法》《港口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 |
10 | 水运建设市场监督检查 |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 水运建设市场主体,含项目单位、从业单位和相关从业人员 | 《水运建设市场监督管理办法》 |
11 | 对道路客运、客运站经营活动实施监督检查 | 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 客运、客运站经营者 |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5年第10号公布,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82号第六次修正)第七十二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重点在客运站、旅客集散地对道路客运、客运站经营活动实施监督检查。第七十四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可以向被检查单位和个人了解情况,查阅和复制有关材料。但应当保守被调查单位和个人的商业秘密。 |
12 | 对道路货物运输经营和货运站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进行现场检查;对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企业或者单位的专用车辆、设备及安全生产制度等安全条件及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活动的监督 | 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 货运经营业户、货运场站经营者、货运车辆 |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道路货物运输经营和货运站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五十五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进行现场检查。《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督促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企业或者单位对专用车辆、设备及安全生产制度等安全条件建立相应的自检制度,并加强监督检查。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工作人员依法对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的,应当按照劳动保护规定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备。 |
13 | 对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行为、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履行经营协议情况的监督检查 |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 |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驾驶员 |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4号)第四十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第四十一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履行经营协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14 | 对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检测的抽查 | 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 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四十六条第二款:国务院有关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交通运输营运车船燃料消耗检测的监督管理。 |
15 | 对机动车维修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 | 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 机动车维修经营 | 《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二款: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实施监督检查时,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询问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并要求其提供有关资料;(二)查询、复制与违法行为有关的维修台帐、票据、凭证、文件及其他资料,核对与违法行为有关的技术资料;(三)在违法行为发现场所进行摄影、摄像取证;(四)检查与违法行为有关的维修设备及相关机具的有关情况。 |
16 | 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 | 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 |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第四十二条: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积极运用信息化技术手段,科学、高效地开展工作。 |
17 | 对道路运输企业动态监控工作的情况进行监督 | 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 道路运输企业 |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充分发挥监控平台的作用,定期对道路运输企业动态监控工作的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并将其纳入企业质量信誉考核的内容,作为运输企业班线招标和年度审验的重要依据。 |
18 | 对道路运输车辆的技术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 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 道路运输经营者 | 《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按照职责权限对道路运输车辆的技术管理进行监督检查。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对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监督检查予以配合,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材料。 |
19 | 对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的专项抽查 | 交通质安机构 | 试验检测机构 |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第五条、第四十二条 |
20 | 对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专项抽查 | 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 一级考评机构 | 《安全生产法》《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管理办法》 |
21 | 对公路水运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 | 交通质安机构 | 工程建设项目参建单位 | 《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第四条 第二十条 |
22 | 对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安全生产事故和工程建设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 | 交通质安机构 | 事故发生项目相关单位 | 《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三条第二款《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款《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 |
23 | 船舶监督类行政检查 | 海事管理机构 | 船舶法定文书配备及记录情况 船舶配员情况 客货载运及货物系固绑扎情况 船舶结构、设施和设备情况 船舶航行、停泊、作业情况 船舶防污染措施落实情况 船舶进出港报告或办理进出港手续情况 船舶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情况 船舶保安和海事劳工条件 船检质量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监管规则》 |
24 | 船员管理类行政检查 | 海事管理机构 | 船员持证情况 船员培训、考试和履职情况 船员培训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船员培训管理规则》 |
25 | 通航管理类行政检查 | 海事管理机构 | 助航标识、警示标志、专用标志 通航水域安全情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航标条例》 |
26 | 防污染类行政检查 | 海事管理机构 | 船舶防污染作业 防污染作业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 |
27 | 对公司和机构的检查 | 海事管理机构 | 航运公司安全与防污染 船检机构 引航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运公司安全与防污染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和海上设施检验条例》 |
28 | 水上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 | 海事管理机构 | 水上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定》《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 |
29 | 对从事铁路专用线建设、运输、设备制造维修的企业实施监督检查。 | 铁路专用线管理机构 | 铁路专用线企业 |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八条 |
30 | 对铁路运输的关键环节、重要设施设备的安全状况以及铁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建立和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 铁路专用线管理机构 | 铁路专用线企业 |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九条 |
31 | 对擅自设置铁路道口,破坏、损毁、侵占或者移动铁路专用线道口安全设施、设备和标志的监督检查。 | 铁路专用线管理机构 | 存在对擅自设置道口的,破坏、损毁、侵占或者移动铁路专用线道口安全设施、设备和标志的企业和个人。 | 《湖南省铁路专用线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