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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0S00/2016-20294 文号
发布单位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来源 厅政策法规处
公开日期 2016-05-18 10:5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统一登记号

省立项港口、航道建设项目和国家重点水运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发布日期:2016-05-18 10:57
信息来源:厅政策法规处
字号:【

事项名称

省立项港口、航道建设项目工程施工许可及竣工验收和国家重点水运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子项名称

省立项港口、航道建设项目和国家重点水运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事项编号

430000 006122500 A03T

子项编号

430000 006122500 A03T 0003

办件类型

□转报件    ■承诺件    □即办件   

是否转报上级机关

□是   ■否

转报单位

是否前置审批

□是   ■否

前置审批单位

是否联合审批

□是   ■否

联合单位

是否包含特别程序

□是   ■否

特别程序

□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专家评审□其它

项目类型

■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其它办事服务事项

许可对象

法人

许可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第十一条;《港口法》 第十九条 ;《港口工程竣工验收办法》(部令2005年第2号) 第三条、第六条;《航道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部令2008年第1号)第三条、第五条,

是否收费

□是   ■否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许可数量

无限制   有限制,限制数量  

法定期限

30工作日

承诺期限

20工作日

许可条件

(一)通车试运营2年以上。

(二)交工验收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等遗留问题已全部处理完毕,并经项目法人验收合格。

(三)工程决算编制完成,竣工决算已经审计,并经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授权单位认定。

(四)竣工文件已完成“公路工程项目文件归档范围”的全部内容。

(五)档案、环保等单项验收合格,土地使用手续已办理。

(六)各参建单位完成工作总结报告。

(七)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质量检测鉴定合格,并形成工程质量鉴定报告。

许可程序

一、受理:

1、岗位责任人:厅基本建设处受理人员

               电话:0731-88770091

2、岗位职责及权限:查验申请材料是否齐全、符合要求,申请事项是否属于行政主体的职权范围,决定是否受理。同时,根据相关规定分别作出处理:

1)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2)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3)申请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场或者在30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5)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申请。

3、时限:1个工作日。

二、审查:

A、初审

1、岗位责任人:厅基本建设处初审人员。

2、岗位职责及权限:

1)按照规定条件及标准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内容进行合法性、真实性审查,需要补正材料的,应在20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

2)提出初审意见交基本建设处负责人审查;

3、时限:14个工作日。

B、复审

1、岗位责任人:厅基本建设处负责人。

2、岗位职责及权限:

1)按照规定条件及标准,对申请材料及批复意见进行审查;

2)按照标准审核所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审查初审人员的初审意见,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提出同意进行竣工验收意见报主管厅领导批准;对不符合许可条件的,提出不同意的意见及理由,与申请材料一并退回初审人员;

3、时限:2个工作日。

三、决定:

1、岗位责任人:主管厅领导。

2、岗位职责及权限:

1)按照规定条件及标准,对申请材料及审查意见进行审定;

2)对符合条件的,在报批表上签署同意进行竣工验收的意见;对不符合条件的,签署不同意进行竣工验收的意见及理由;

3)时限:2个工作日。

四、告知与公示

1、岗位责任人:厅基本建设处工作人员

2、岗位职责及权限:

1)对准予许可的,工作人员及时将已签署同意意见的文稿付印,加盖本行政机关印章;并将审查意见送达申请人;

2)对不予许可的,说明不予许可的理由,并将申请材料一并退回申请人,同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出行政诉讼的权利;

3)按要求将文字材料归档。

3、时限:1个工作日

监督部门及投诉电话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纪检组监察室(电话:073188770176

窗口地点

长沙市湘府西路199

交通到达线路

104路公交车至交通运输厅门口。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业务咨询电话

0731-88770091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吕健鸣0731-88770091

单位网址

http://www.hnjt.gov.cn

办理环节信息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进行特别程序

执行人

所在部门

  

1 个工作日

□是   ■否

吕健鸣

基本建设处

主任科员

14 个工作日

□是   ■否

田治安

基本建设处

副处长

2 个工作日

□是   ■否

基本建设处

处长

2 个工作日

□是   ■否

厅领导

副厅长

办结告知

1 个工作日

□是   ■否

吕健鸣

基本建设处

主任科员

提交材料信息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表格/证照/文件/其它)

  

1

项目法人申请竣工验收的申报报告;

文件类

          1         

2

交工验收报告

文件类

1

3

项目执行报告、设计工作报告、施工总结报告和监理工作报告

文件类

1

4

项目基本建设程序的有关批复文件

文件类

1

5

档案、环保等单项验收意见

文件类

1

6

土地使用证或建设用地批复文件

文件类

1

7

竣工决算的核备意见、审计报告及认定意见

文件类

1

是否已有业务软件处理本事项

□是       ■否

审批流程图

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