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0S00/2022-03003626 | 文号 | |
发布单位 |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 来源 | 厅综规处 |
公开日期 | 2022-06-27 08:5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统一登记号 |
脱贫攻坚成果暨服务乡村振兴工作要点
2022 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贯彻落实“十四五”规划的承上启下之年,全面落实部、省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根据《中共湖南省委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 2022 年“三农”工作扎实推进乡村振兴的意见》(湘发〔2022〕1 号)、《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巩固拓展交通运输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湘交综规〔2021〕210 号)及 2022 年全省交通运输工作明确的重点工作, 制定2022 年度全省交通运输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暨服务乡村振兴工作要点。
一、主要工作内容
(一)提升农村地区外通内连水平。2022 年全省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约 1000 亿元,全力服务支撑乡村振兴发展。一是畅通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运输大通道 高速公路,新开工耒宜扩容、金醴扩容、桂新 3 个项目 212 公里,建成平伍、伍益、宁韶、江杉、城陵矶 5 个项目 247 公里。国省干线,新开工 1200 公里,完工 800 公里。内河水运,新开工重点航道项目2 个,推进石澧航道、永衡三级航道二期等重点项目建设,建成永衡三级航道一期,新增千吨级航道 140 公里。二是织密便捷高效的农村公路骨干网络 推进脱贫地区“四好农村路”建设 加强示范创建。重点推进实施乡镇通三级公路建设,推动乡镇 建成服务农民的区域中心。全省建成乡镇通三级以上公路约 700 公里,新增 70 个以上乡镇通三级以上公路。 (厅基建处、厅农村处、厅港航处、厅综规处,省公路事务中心、省交通建设质 安局,各市州交通运输局)
(二)着力推进交通与乡村产业融合发展 加强旅游路 资源路、产业路建设 积极推进省级以上乡村旅游景点、特色产业点双车道公路建设,带动交通与乡村产业融合发展 通过合理实施项目建设串接更多的村组,进一步完善农村基础交通 网络。全省建成旅游路、资源路、产业路约 4200 公里,新村与撤并村间便捷连通路约 1600 公里。(厅农村处、厅综规处,省公路事务中心、省交通建设质安局,各市州交通运输局)
(三)支持乡村振兴重点区域提升农村公路基础设施水平。
一是支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提升基础设施条件 15 个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建成农村公路 760 公里,实施农村公路安防设施 1050 公里。二是支持乡村振兴示范区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 支持长沙市创建示范市 实施农村公路提质改造 380 公里、农村公路安防设施 480 公里;浏阳市等 14 个省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县实施农村公路提质改造 1060 公里,农村公路安防设施 1270 公里 三是支持武陵山和罗霄山片区建成农村公路 2050 公里, 实施农村公路安防设施 2040 公里;湘赣边区域合作示范区我省境内提质改造农村公路 720 公里,实施农村公路安防设施 680 公里。(厅农村处、厅综规处,省公路事务中心、省交通建设质安局,各市州交通运输局)
(四)不断提高农村交通安全保障能力 一是提升公路安全防护水平,持续开展安全环境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行动。实 施农村公路安防设施建设 6000 公里,改造危桥 650 座,实施渡改桥 10 座。开展船舶碰撞桥梁隐患治理和航运枢纽大坝除险加固专项整治 二是提升公路应急处置能力 完成治超联网管理信息系统、信息化治超网及应急救援保障体系建设,以信息化 建设提升公路应急管理精细化水平。(厅农村处、厅养管处、厅港航处、厅安全处,省公路事务中心、省水运事务中心,各市 州交通运输局)
(五)推动农村路域环境可持续发展 出台农村公路建设指南 统筹规划和实施农村公路与产业园区、旅游景区、特色小镇等项目一体开发,灵活选用技术标准,加强村路、旅游资源产业路等通村公路与村内道路连接。推进“绿色公路”、“绿色港口”、“生态航道”等创建与建设。开展“最美农村路”评选活动, 评选 10 条以乡村产业、旅游、文化等为主题的“最美农村路”,以点带面推动全省农村公路高质量发展,助力城乡融合发展服务全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厅农村处、厅港航处、厅科教处, 省水运事务中心、厅规划与项目办,各市州交通运输局)
(六)提升运输服务供给水平。持续巩固拓展具备条件的乡镇和建制村通客车成果,改善农村客运安全通行条件,更好满足群众便捷、安全、经济、舒适出行需求。全省实施 56 个普通客货运站 114 个三级物流体系 22 个旅游公路服务区项目建设推动城乡客运一体化示范县农村客运智能监管设备安装全覆 盖。分批次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示范创建,完成第二批 20 个示范创建县验收,推进第三批 27 个示范创建县试点。因地制宜推进客货邮融合发展,深化 7 个客货邮融合发展试点创建(培育)。(厅运输处、厅综规处,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各市州交通运输局)
(七)进一步提高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水平 提高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智能化、专业化、绿色化、市场化水平。持续贯彻落 实县、乡、村三级路长制,积极推行群众性养护体系。落实“十四五”燃油税替代公路养护费部分用于普通公路养护比例达到80%以上,用于农村公路养护资金比例不低于 15%;省市县三级财政资金用于农村公路日常养护总额不低于“1053”标准 确保农村公路养护工程年均实施比例不低于 5%,其中修复性养护工程不低于 1.6%;优良路率较上年提升 2%以上。稳步推进农村公路技术状况检测评定,路面自动化检测评定比例达到 40%以上。扎实推进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形成试 点经验;评选 2022 年“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市、县,指导县市区争创全国示范县,充分发挥典型示范的先行引领作用 。(厅农村处、厅运输处、厅养管处、厅财务处,省公路事务中心 省道路运输管理局、省交通建设质安局,各市州交通运输局)
(八)扎实开展帮扶行动。一是认真做好乡村振兴对口帮 扶。一方面全力做好厅驻邵阳县吊井楼村的帮扶工作。常态化 开展好“五个到户”活动,全力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的底线。按 照规划推进村组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和驻村产业基地的开发 管理与运营。另一方面认真履行省领导联系邵阳县责任单位的 职责,当好联县省领导参谋助手、建立与邵阳县的协调、沟通 机制。围绕省领导的指示要求和重点工作的部署,组织开展好定期督查。(厅综规处、厅人事处、厅直机关党委、厅机关处室, 驻村帮扶工作队)二是促进脱贫人口稳定就业 吸纳农村劳动力参与“四好农村路”等公益性就业岗位,健全以工代赈方式吸纳农村劳动力的运行机制。(厅农村处、厅办公室,各市州交通运输局)三是持续开展消费帮扶 利用公路水路场站和高速公路服务区对特色农产品进行展示展销,鼓励交通运输系统单位食堂、内部商超等采购定点帮扶村特色产品,多渠道帮助销售脱贫地区农特产品。按月定期统计消费帮扶情况,加大采购帮扶力度,以党团和工会活动等形式,组织干部职工购买定点帮扶村农特产品。(厅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厅直机关党委、厅运输处、 厅港航处、厅养管处,厅财务处,省水运事务中心、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各市州交通运输局)
二、保障措施
(九)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各单位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巩固拓展交通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作为增强“四个 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自觉行动,明确牵头部门,坚决完成年度各项工作任务。按照 厅统筹协调、厅直部门分工协作、市县组织实施的议事协调工 作机制,认真做好日常数据、信息的报送,实行定期调度推动 工作按节点目标任务完成。(厅各牵头责任部门,各市州交通运输局)
(十)强化要素保障 按国省政策落实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试点政策 综合考虑建设、养护、地方财政资金投入等因素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安排国省奖金支持普通省道和农村公路建设。市县应积极争取地方财政资金、一般债券加大对交通发展的投入力度 及时做好资金保障。认真做好符合条件的交通项目资产确权登记,盘活资产,扩大资金来源。加强与国土空间规划等相关规划及土地政策的衔接,保障公路线性工程合理用地 。(厅综规处、厅财务处、厅农村处、厅基建处、厅港航处, 各市州交通运输局)
(十一)严格考核督导。积极推动落实地方人民政府在交通运输服务乡村振兴的主体责任,农村公路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对市州、县市区真抓实干激励、省重点民生实事、 乡村振兴等评估评价内容,实行半年评估机制,督促市县均衡发展。加强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等重点地区交通指标的跟踪评估。加强项目质量安全管理监管。坚持目标导向、结果导向,举一反三, 抓好国、省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考核督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厅办公室、厅综规处、厅农村处、厅基建处、厅港航处,省公路事务中心,省水运事务中心,各市州交通运输局)
(十二)加强宣传引导。各市州、县市区应及时收集典型案例、经验做法、先进人物等信息动态,通过厅门户网站、红网、
《中国交通报》等媒体广泛宣传,厅定期编发信息动态,多渠道、多角度深度宣传报道, 努力营造交通运输建设的浓厚氛围,鼓舞全系统干部职工服务乡村振兴发展的工作热情。 (厅办公室、厅农村处、厅基建处,省公路事务中心,省水运事务中心,各市州交通运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