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0S00/2016-20275 | 文号 | |
发布单位 |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 来源 | 厅财务处 |
公开日期 | 2016-09-05 10:0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统一登记号 |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湘政发〔2012〕33号)和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5年度省级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湘财绩[2016]3号)有关要求,我厅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于2016年4月至6月对湖南省2015年度普通公路及水路管理专项资金实施了绩效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形成本评价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为保障交通运输安全,提高水运与普通公路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加强水运战略资源的保护与普通公路安全运输的管理,努力建成畅通、高效、平安、绿色的现代化内河航运与公路运输体系,2015年省财政厅批复普通公路及水路管理专项资金预算共计9,910.44万元,其中:水路管理专项 7,745.44 万元,普通公路管理专项 2,165.00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承担单位 |
项目数量 |
金额(万元) |
|
水路管理专项 |
湖南省水运管理局本级 |
17 |
1,740.63 |
常德航道管理局 |
5 |
1,236.65 |
|
益阳航道管理局 |
6 |
1,170.94 |
|
衡阳航道管理局 |
7 |
1,429.88 |
|
长沙航道管理局 |
6 |
2,055.34 |
|
水上交通安全指挥监控中心 |
2 |
112 |
|
小计 |
43 |
7,745.44 |
|
普通公路管理专项 |
湖南省公路管理局本级 |
6 |
1,600.00 |
湖南省道路运输管理局本级 |
5 |
565 |
|
小计 |
11 |
2,165.00 |
|
合计 |
54 |
9,910.44 |
二、主要评价依据
1、《航道维护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2、《湖南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3、《湖南省公路建设项目工程决算编制方法》
4、《2015年迎国检工作督查方案》
5、《湖南省水运管理局水路管理及航道维护管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6、《湖南省水运管理局机关财务管理办法》
7、《湖南省水运管理局关于益阳航道管理局2015年预算的批复》
8、《湖南省益阳航道管理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9、《湖南省益阳航道管理局财务报账制度及报账流程》
10、《益阳航道管理局设备管理制度》
三、绩效评价情况
根据湘财绩〔2016〕3号文件要求,我厅绩效评价小组制订了自评方案,完善了评价指标体系,从4月至6月对普通公路及水路管理专项认真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
一是布置市州、县市区及省直项目单位开展自评。自我厅布置自评工作以来,各单位按要求认真开展了自评并及时报送了自评材料。
二是开展现场评价,我厅于5月5日至6月10日,组织专人抽查了长沙、衡阳、益阳等市州及省直的项目单位,抽取项目28个,抽查金额4,316.57万元,分别占预算内专项项目总个数和总金额的51.85%和44.01%。
(一)资金使用情况
2015年湖南省交通运输厅批复普通公路及水路管理专项资金预算4,316.57万元,实际支出资金3,824.41万元,结余492.16万元,资金结余率为11.40%。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
批复金额 |
支出金额 |
结余金额 |
|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
水路管理专项 |
职工教育、执法培训经费 |
50.00 |
50.00 |
- |
网络信息专项经费 |
802.43 |
445.47 |
356.96 |
|
财务审计、征收工作经费 |
30.00 |
30.00 |
- |
|
海事局办公大楼维修、物业维护 |
45.00 |
- |
- |
|
质量检测经费 |
23.50 |
23.50 |
- |
|
水上交通管理条例修订经费 |
15.00 |
2.93 |
12.07 |
|
《湖南水运》年度经费 |
15.00 |
15.00 |
- |
|
出国费 |
14.70 |
13.02 |
1.68 |
|
被服购置费 |
20.00 |
20.00 |
- |
|
公务船、救助打捞工作经费 |
190.00 |
140.00 |
50.00 |
|
水路运输管理工作专项 |
60.00 |
60.00 |
- |
|
新增资产配置 |
35.00 |
35.00 |
- |
|
船员管理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经费 |
10.00 |
10.00 |
- |
|
军代处工作经费 |
10.00 |
10.00 |
- |
|
血防费 |
40.00 |
40.00 |
- |
|
水路安全工作经费 |
180.00 |
180.00 |
- |
|
搜救演习 |
200.00 |
200.00 |
- |
|
小计 |
1,695.63 |
1,274.92 |
420.71 |
|
航道维护专项经费 |
794.95 |
794.95 |
- |
|
被装购置费 |
7.92 |
7.92 |
- |
|
站房维修费 |
122.37 |
122.37 |
- |
|
新增资产购置 |
65.70 |
65.70 |
- |
|
基层航道管理处业务工作经费 |
30.00 |
30.00 |
- |
|
小计 |
1,020.94 |
1,020.94 |
- |
|
普通公路管理专项 |
国省干线公路养护管理专项 |
157.00 |
122.14 |
34.86 |
国省干线公路工程检测经费 |
300.00 |
299.31 |
0.69 |
|
公路路面及大型桥隧省级检测经费 |
718.00 |
701.12 |
16.88 |
|
国省道路大中修巡查检查及验收经费 |
130.00 |
130.00 |
0.00 |
|
治超工作经费 |
200.00 |
181.84 |
18.16 |
|
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专项 |
95.00 |
94.14 |
0.86 |
|
小计 |
1,600.00 |
1,528.54 |
71.46 |
|
合计 |
4,316.57 |
3,824.41 |
492.16 |
上述部分资金结余原因主要为:(1)网络信息专项经费,因合同更改,结余356.96万元需到2016年支付;(2)海事局办公大楼维修、物业维护45万元属非税收入列收列支,因办公楼租赁已到期全部收回,未完成收支预算;(3)水上交通管理条例修订本年实际支出38.26万元,其中含上年结转35.33万元,本年结余12.07万元,因省人大和省政府省外调研延期,需到2016年使用;(4)出国费结余1.68万元系“三公经费”节约;(5)公务船、救助打捞工作经费结余50万元为搜救奖励,系2015年奖励需到2016年初支付;(6)普通公路管理专项结余71.46万元系实际支出后正常结余。
(二)项目实施情况
各项目实施单位根据批复预算,按部门职责分工明确,大部分专项制定了相应资金管理办法和实施方案,并严格遵循工作计划稳步推进实施;完善各项内部控制与考核制度,对专项资金管理从预算审核、支出审批到实施结果等都作出了详细规定。项目实施具体情况如下:
1、湖南省水运管理局
湖南省水运管理局制定了《湖南省水运管理局水路管理及航道维护管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湖南省水运管理局机关财务管理办法》、《湖南省水运管理局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湖南省省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补充规定》、《项目库管理制度》、《定期检查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较好的保障了专项资金使用的科学性、合理性、安全性、有效性。
2015年,专项分别由相关单位和业务处室组织实施,实施及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1)职工教育培训执法经费:由科教处具体负责该项目的组织实施。全年共举办高清视频会议系统应用培训、海事调查官知识更新培训班、船舶登记知识更新培训等各类业务培训15个。
(2)网络信息专项经费:由水上监控中心负责客船视频、海员负责港口视频项目的具体组织实施。客船视频按合同完成了支付。
(3)财务审计征收工作经费:由财务处具体负责该项目的组织实施。全年多次省内外协调统一征收政策、解决重复收费问题、资产清查审计、举办了会计业务培训、政策文件学习探讨、征收调研工作会议、财务年终总结工作会议等。
(4)质量检测经费:由基建处具体负责该项目的组织实施。2015年对11个项目的砼构件的回弹强度、压实度、砼面层强度、立方体抗压强度、钢筋原材(焊接)、水泥、河砂、卵石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良好。
(5)水上交通管理条例修订经费:由法规处具体负责该项目的组织实施,主要用于项目论证、修订支出、资料印刷、办公用品采购。
(6)湖南水运年度经费:由办公室具体负责该项目的组织实施,主要用于湖南水运杂志年度印刷排版费用。
(7)出国费:2015年省水运局机关共出国2批次,其中5人参加省交通运输厅赴英国内河船舶及港口防污染技术培训项目,1人参加交通运输部赴德国“内河船闸运行维护与管理技术”培训团组。
(8)被服购置费:主要由后勤中心负责,对海事局制服装具配备及时予以补充或更换。
(9)公务船、救助打捞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全省水上应急搜救指挥及省领导考察调研、奖励参加搜救的海事机构和社会力量、公务船“海巡一号”油料、修理等费用。救助打捞工作船2015年度作为主力船队全程参与了“东方之星”轮船翻沉事件救援任务,并打捞施救其它社会船舶共4起。
(10)水路运输管理专项:由航道、港航、船员等处负责该项目的具体组织实施。全年参与了长江水系运政、港政大检查、监管水路运输、港口企业经营资质及企业安全生产标准达标。
(11)新增资产配置:主要由后勤中心负责。根据《湖南省省直行政事业单位2015年国有资产配置预算限额额标准》的通知(湘财资〔2014〕9号)和2015年新增资产配置预算,新增台式电脑、笔记本等共75台(套)。
(12)船员管理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经费:主要由船员处具体负责,对船员管理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改版升级,完善了船员发证系统。
(13)军代处工作经费:主要由运输处负责,用于军代处办公、购买信息化装备、科研课题、官兵宿舍维修等.
(14)血防费:主要由工会具体负责。
(15)水路安全工作经费:主要由安全处负责。开展安全文化“五进”活动、进行水上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制作发放水上交通安全宣传张贴画等众多宣传资料免费发放到全省各级海事机构、乡镇政府、涉水学校。
(16)搜救演习:具体由安全处负责,于2015年9月在岳阳东洞庭湖水域举办了以省政府的主办,由省交通运输厅、岳阳市人民政府承办,省水运局具体操办的“湖南水上搜救演习”。演习科目为湘江干线大型船舶失火、水域污染、人员落水等项目,全省14个市州的交通、海事相关管理人员约350人、船艇35艘参加了演习。
2、湖南省益阳航道管理局
2015年,湖南省益阳航道管理局按会计基础规范化管理的要求重新制定和修订了《财务管理办法》、《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内部稽核制度》、《财务内部牵制制度》、《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十多项相关制度,对项目资金的管理从项目预算审批、审核、合同审核到项目竣工验收、结算都明确了具体规定。
2015年专项实施及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1)航道维护专项经费:完成了航道养护任务,航道维护水深年保证率达95%,航标维护正常率达99%,实现了航道维护管理总体目标,确保了辖区内航道安全畅通,各项管理评价指标均达到标准要求,并在省局年度目标考核综合评比中荣获一等奖。
(2)被装购置费:由局办公室负责采购,对在职职工146人更换工作鞋和新配标志符号。
(3)站房维修费:由局办公室、局养护工资科负责组织实施,维修了因年久失修存在安全隐患的基层站房,并按照交通部“三统一”的要求对站房室内外形象进行规范统一。
(4)新增资产购置费:由局办公室负责采购一批办公设备,实现办公现代化、资源合理化。
(5)基层航道管理处业务工作经费:由局航道科、局纪委、财务科负责监管,保证基层航道管理处工作正常进行,不挤占航道维护经费。
3、湖南省公路管理局
2015年,湖南省公路管理局专项实施及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1)国省干线公路养护管理专项:对战备仓库器材进行管理,举办公路养护技术比武,进行除雪破冰车的检查和保养,拨付除冰车油耗费等。
(2)国省干线公路工程检测经费:落实省厅关于干线公路建设项目对进度、质量严格考核的要求,三次检测结果用于省政府2015年度对各市州交通运输发展目标考核。2014年干线公路交工项目关键指标抽查19个,里程407.72km;2015年干线公路第一次在建项目质量督查19个,里程426.79km;2015年干线公路第二次在建项目质量督查24个,里程543.68km。
(3)公路路面及大型桥隧省级检测经费:将全省既有国省干线公路所有路段所有列养路段属性进行清理,并结合各市州反馈意见确定了2015年检测路段明细,开展了技术交底和相关人员培训工作。对桥梁养护管理情况、桥梁“安全运行十项制度”执行情况及相关内业资料进行调查,按照规定设置了永久性观测点便于后期继续监测,对所检桥梁结构关键部位、结构易损部位、管养单位发现的重大或突出问题进行了现场检测。
(4)国省道路大中修巡查检查及验收经费:进行了2次国省干线大中修工程的巡查及抽查考核,行程42,574km;对危桥改造、安保工程进行抽查,行程35,300km;对全省国省干线公路日常养护小修保养工作进行了2次巡查,行程50,276km;对各市州迎国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现场督查。
(5)治超工作经费:对全省普通公路车辆超限超载率进行调查,全省14个市州站点超载率均控制在1%以下,全省平均值为0.036%,超额完成了省政府下达的治超工作目标任务。
(6)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专项:进行了农村公路养护技术推广、养护检测分析评估等。
(三)综合评价结果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5年度省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湘财绩〔2016〕3号)的精神,评价小组采取座谈,检查、核对相关资料,对专项实施单位报送的绩效自评材料进行分析等方式,采用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从预算编制、执行、资金使用、监管以及财务会计信息、项目组织管理、项目绩效完成等方面对专项进行了综合评价,形成绩效综合评价结论。专项资金使用实施单位最低得分89.22分,最高得分94分,平均得分91.12分,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为“优”。具体情况如下:
专项资金使用单位 |
评价得分 |
得分评级 |
综合平均得分 |
评级 |
湖南省水运管理局本级 |
91.24 |
优 |
91.12 |
优 |
常德航道管理局 |
93.50 |
优 |
||
益阳航道管理局 |
90.00 |
优 |
||
衡阳航道管理局 |
92.00 |
优 |
||
长沙航道管理局 |
94.00 |
优 |
||
水上交通安全指挥监控中心 |
89.50 |
良 |
||
湖南省公路管理局本级 |
89.22 |
良 |
||
湖南省道路运输管理局本级 |
89.50 |
良 |
三、项目主要绩效
(一)水上交通安全发生历史性转变,实现了标本兼治。
2015年,全省发生一般及以上等级水上交通事故3起,同比下降40%;死亡3人,同比下降66.67%;沉船2艘,同比下降50%;经济损失21.3万元,同比下降93.4%,创造了史载以来最好成绩。
一是结合实际实行针对性监管。建立了金字塔式责任体系,责任与监管得到有效落实;开展了客渡船签单发航、营运船舶标识、运砂船签单发航、无证运砂船等4个专项整治行动,有效整顿了水上交通秩序;成立水上交通安全督查组,分片区开展不定期“游击”式暗访督查,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在一些地区的赶场日、节假日,变费渡为义渡,将非运输船舶清理出运输市场,杜绝了农用船非法载客;在部分地区,为人行渡口设置封闭式候船亭或自动售票机,为汽渡船加装限制护栏,控制渡船载运量,确保渡运安全。二是推进安全“治本”。完善安全监管、船员管理、船舶检验、航道精细化等制度体系,以制度强化保障;完善危险货物运输监管机制,严格安全资质审批核查;建成省级安全应急指挥中心和长沙、岳阳、常德、衡阳4个省级水上交通安全监管救助基地,2014年、2015年分别在湘江湘阴段和洞庭湖岳阳楼水域举办省级水上交通安全应急演练,在各市州开展综合和专项演练,切实增强应急处置能力;完成916道渡口和1,917艘渡船标准化改造;在长沙、株洲、衡阳等地,稳步推进渡运公交化试点;建立渡运安全预警机制,为全省渡运相关人员开通灾害性天气预警短信免费服务。我省结合实际、有的放矢的差异化监管模式得到国家海事局充分肯定。
(二)水运基础设施供给能力不断增强,船舶标准化、专业化、大型化程度不断提高。
截止2015年底,全省共有1,000吨级以上航道878公里;吞吐能力200万吨以上港口15个,靠泊能力1,000吨级以上码头泊位106个,最大靠泊能力5,000吨;岳阳港城陵矶港区为国家一类开放口岸,长沙港霞凝港区、常德港盐关港区为国家二类开放口岸。
建成湖南益阳船舶工业园和船舶技术公共服务平台,促进船舶工业集群发展,帮助企业技术创新,增强了船舶制造企业市场竞争力,打造了“湖南制造”船舶品牌。实施船舶标准化改造,促进运力升级。推广干线货运船舶标准船型,拆解(改造)老旧船舶、单壳化学品船和油船162艘、4.8万总吨,全面实现了省内危险化学品船、油船等专业运输船舶的标准化。
(三)运输保障能力大幅提升,水路运输经济快速增长。
截止2015年底,全省船舶总运力462.4万载重吨、内河机动货船平均吨位650载重吨,较“十一五”末增长86.7%和103.8%;最大内河货船6,000吨,最大集装箱船350TEU;水路运输企业200家,其中省际运输企业149家。
(四)水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有序,绿色航道港口建设成效明显。
2015年,完成2,000艘船舶的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加装工作,数量位列长江沿线各省市之首。有序开展了船舶污染物回收工作,长沙、岳阳、湘潭、郴州等地组建并成立了船舶污染物回收企业,对船舶垃圾、油污水进行专门回收。在东江湖,对所有客船强制加装生活污水储存装置,在全省率先实现客船污染物“零排放”;同时,积极推进船舶使用LNG清洁动力试点,力争从源头消除船舶污染。岳阳港成为全国内河首个绿色循环低碳试点港口,重点从绿色能源应用、绿色装备、节能工艺、智慧港口、绿色环保和资源循环利用、绿色交通能力建设等七个方面,实现港口绿色发展。
(五)推进了“智慧水运”建设,提高了水运监管的信息化水平。
依托水上支持保障系统一期工程建设,建立船员计算机考试中心、省市县三级水上交通安全指挥监控中心,逐步实现海事监管信息化。第一,强化安全监管信息化手段。建成1个省级、14个市州级、86个县级监控中心,816个渡口监控点、28个港区泊位监控点,实现重要渡口全覆盖,将长沙、岳阳两地的集装箱危货码头纳入海事视频监控,并启动了航道视频监控建设;建成AIS省级数据中心、AIS基站17座,完成AIS系统的推广;新建9个VHF基站和7个VHF通信控制中心,基本实现湘江岳阳至衡阳段和洞庭湖区主要通航水域的VHF通信覆盖。第二,建设数字航道。开展了数字航道研究,完成湘江岳阳至长沙枢纽146公里航道的电子航道图建设,初步实现航标遥控遥测。第三,实现船闸智能通航调度。开发具备船舶定位、过闸申报、船岸通信和信息发布等智能化调度功能的船闸通航智能调度系统,并在湘江长沙综合枢纽率先运行。
(六)坚持把安全生产作为公路事业发展的生命线。
一是“红线”意识进一步强化。坚持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把安全生产与公路工作同步部署、同步落实。二是安全责任进一步落实。各级公路部门主要负责同志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把安全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头,通过开展综合督查、专项督查等方式,进一步落实了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安全监管部门综合监管、地方政府属地监管责任,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三是源头治理进一步加强。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要求,深入开展“打非治违”、“安全生产月”、“干线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专项督查”等13项安全生产专项活动,做到安全监管无缝覆盖,消除一大批公路安全隐患,工程施工保持“零死亡”。四是安全基础进一步夯实。大力推进安全生产达标创建,深入基层一线加强安全监管,建立了常态化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和风险防控体系。扎实推进标准化建设、宣传教育培训、先进适用技术和装备推广运用、应急管理等安全生产各项基础工作,有力提升了安全保障能力。
(七)实施铁腕治理,实现了公路治超走在了全国前列的目标。
构建“政府主导、交通牵头、分级负责、部门联动”的治超工作格局。投入3亿元新改建治超站172个、为全省131个县级行政管理单位配置治超检测车,完善管理责任、考核调控“两个体系”,落实严管重罚、源头管控、非法改拼装车纠正“三项措施”,严格货源、车主、车辆改拼装单位、驾驶员“一超四究”,突出重点路段、时段、领域、区域、企业“五个重点”,全覆盖铁腕治理。我省与江西签订《八市边界公路联合治超协议》,永州组织开展异地交叉治超执法行动,岳阳组建治超特别行动队,收到非常好的治理效果。聘请第三方进行超限超载率调查,检测结果与省对市州交通发展目标考核、计划项目资金安排、市州治超具体负责人工作绩效评价挂钩。公路治超取得重大突破,普通公路站点车辆超限超载率由2014年上半年的6.05%骤降到2015年底的0.036%,远低于省政府确定的1%控制目标,长沙、郴州、株洲、娄底、湘西实现站点零超限率;车货总重55吨以上车辆超限超载运输基本消除。杜家毫省长给予“措施很有力,效果很明显”的高度评价,杨传堂部长给予“治超工作走在全国前列”的充分肯定。
(八)依法治路能力全面提升,公路安全保障提质增效。
强势推进路域环境建设,深入开展违法棚屋、杂乱标牌、摆摊设点、堆物放料和桥隧安全保护区违法采挖等专项整治行动,全省共拆除公路两侧违法棚屋4,017个、拆除不符合规定设置跨路龙门架116个、整顿公路沿线违法摊点12,259个、清理违法占用公路堆物放料51,236处。公路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加大,全省公路违法行为查处率、结案率分别达99.91%、99.24%。省市县三级路政执法部门100%落实“十公开”制度,执法监督检查实现了常态化、无缝隙、全覆盖。
全省实施安全生命防护工程16,337公里、危桥改造1,170座,分别为年度目标的109%、116%。举办省市县三级公路安全知识竞赛、市州公路局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培训,安全监督全覆盖。完善“四位一体”中心养护站工作职能,充实公路应急救援队伍,公路应急保畅工作主动有效,实现了路况、设施问题引起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零”记录。
四、项目主要问题
(一)项目管理方面
经抽查发现,部分单位项目采购管理不完善。除达到招投标限额的项目通过招标采购外,部分项目未按照《湖南省2015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政府集中采购限额标准》(湘财[2014]18号)规定的政府采购程序进行采购。如:
1、湖南省公路管理局公路路面及大型桥隧省级检测专项,2015年省级桥梁技术状况复核及东门大桥、普迹大桥检查,合同金额20万元;岳阳市G107线新墙大桥、S308线湘水桥省级检查,合同金额16万元;长沙市S211线镇头大桥、S309线官渡大桥省级检查,合同金额16万元。三个自行采购服务合同总金额52万元,项目建设内容基本一致,提供服务单位均为长沙理工大学,服务时间连续,应按规定招投标合并采购。
2、湖南省水运管理局网络信息专项经费:用友软件采购,程序不完善。
(二)会计核算与监督方面
1、账务处理不规范
(1)湖南省公路管理局账务部分:
治超工作经费:(2015-08记字98号凭证)中列支数码产品(投影仪、照相机、录像机)等购置费84,180元,且直接计入费用支出,未计入固定资产。
国省干线公路工程检测经费:(2015-11记字38号)付宣传画册制作费9,750元,计入了“事业支出-养路专项支出-工程检测费”科目,按规定应计入“事业支出-业务工作专项-安全经费”科目。
农村公路养护专项:(2015-12记字36号)农村公路计划信息管理系统15万元,未计入无形资产。
(2)湖南省水运管理局账务部分:
财务审计、征收工作经费:(2015-12记字197号)调整账务:从项目支出-财务专项经费转入项目支出-征收财务专项 34,900元,未见调账情况说明。
职工教育、执法培训经费:(2015-12记字26号)调账:从基本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培训费转入项目支出-职工教育、执法培训经费 49,600元,未见调账情况说明。
(3)湖南省益阳航道管理局账务部分:
财政拨款核算科目使用不规范,财政拨款在“其他收入”核算,其中:拨入专款-战枯保畅(应急抢通)300,000元;拨入专款-益芦航道竣工维护费577,900元;拨入专款-文明样板航道创建5,600,000元。
2、资金审批、实物签收手续不完善
(1)湖南省水运管理局水路安全工作经费:(2015-05记字80号)陈晓安经手水上安全航行手册、安全常识等费用143,800元,原始附件中未见付款签审表、采购合同、清单和签收单等。
(2)湖南省水运管理局财务审计、征收工作经费:(2015-12记字209号)莫莎经手报费用30,000元,原始附件中未见付款签审表、采购合同、清单和签(验)收单等。
(3)湖南省益阳航道管理局被装购置费:附件清单未见签收手续。
3、专项超预算支出
湖南省益阳航道管理局站房维修费:列支文明样板航道创建专项超预算支出(黄茅洲工作房建设增补项目)21,172元;列支文明样板航道创建专项超预算支出(黄茅洲工作房附属工程)40,372.5元。以上两项合计61,544.5元。
五、改进措施
针对自评所发现的问题,我厅已责令相关单位限期整改,并拟采取以下措施,从源头上解决问题:
1、对于项目采购管理不完善的问题,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执行,不能进行项目拆分,政府采购目录内的要进行政府采购,确保项目实施及其资金得到有效监控和高效使用。
2、对于科目使用不规范的问题,按照《会计法》及专项资金核算的要求,规范使用会计科目和各类账务处理行为,如实、准确核算和反映经济业务事项的真实情况。同时,要严格履行好财务工作的监督职责,避免违纪违规问题的发生。
3、对于资金审批、实物签收手续不完善的问题,进一步完善并规范执行内控制度,让资金和实物使用的每一步都能环环相扣,监控得当。
4、对于专项超预算支出问题,根据预算管理办法,合理编制预算需求,严格按预算要求执行和使用,杜绝挤、挪用或相互调剂资金等违规情况的发生。
附件1:绩效评价指标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2016年6月17日
附件1:
2015年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共性指示表
一级 |
二级 |
三级指标 |
指标说明 |
指标 |
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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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入 (20分) |
项目立项(10分) |
项目立项规范性 (3分) |
评价要点: |
①项目是否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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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所提交的文件、材料是否符合相关要求;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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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事前是否已经过必要的可行性研究、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决策等。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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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目标合理性 (4分) |
评价要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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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党委政府决策;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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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是否与项目实施单位或委托单位职责密切相关;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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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项目是否为促进事业发展所必需;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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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项目顸期产出效益和效果是否符合正常的业绩水平。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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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明确性 (3分) |
评价要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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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是否将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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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是否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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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是否与项目年度任务教或计划数相对应;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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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是否与预期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相匹配。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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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落实(10分) |
资金到位率(5分) |
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资金/计划投入资金)×100%。到位率×分值=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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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到位资金: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实际落实到具体项目的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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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投入资金: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计划投入到具体项目的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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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位及时率(5分) |
到位及时率=(及时到位资金/应到位资金)×100%。及时率×分值=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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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到位资金:截至规定时点实际落实到具体项目的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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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到位资金:按照合同或项目进度要求截至规定时点应落实到具体项目的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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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20分) |
业务管理(10分) |
管理制度健全性 (3分) |
评价要点: |
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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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合法、合规、完整。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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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执行有效性 (4分) |
评价要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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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规定;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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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项目调整及支出调整手续是否完备;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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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项目合同书、验收报告、技术审定等资料是否齐全并及时归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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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项目实施的人员条件、场地设备,信息支撑等是否落实到位。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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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质量可控性 (3分) |
评价要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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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是否已制定或其有相应的项目质量要求或标准;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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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是否采取了相应的项目质量检查、验收等必需的控制措施或手段。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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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10分) |
管理制度健全性 (2分) |
评价要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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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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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是否符合相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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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使用合规性 (6分) |
评价要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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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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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资金的拨付是否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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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项目的重大开支是否经过评估认证;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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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是否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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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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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监控有效性 (2分) |
评价要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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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监控机制;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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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是否采取了相应的财务检查等必要的监控措施或手段。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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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20分) |
项目产出(20分) |
实际完成率(5分) |
实际完成率=(实际产出数/计划产出数)×100%。分值×完成率=得分 |
实际产出数: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项目实际产出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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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产出数:项目绩效目标确定的在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计划产出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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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及时率(5分) |
完成及时率[ (计划完成时间-实际完成时间)/计划完成时间]×100%。分值×完成及时率=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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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完成时间:项目实施单位完成该项目实际所耗用的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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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完成时间:桉照项目实施计划或相关规定完成该项目所需的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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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达标率(5分) |
质量达标率=(质量达标产出数/实际产出数)/100%。分值×质量达标率=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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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达标产出数: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实际达到既定质量标准的产品或服务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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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定质量标准是指项目实施单位设立绩效目标时依据计划标准、行业标准、历史标准或其他标准而设定的绩效指标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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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节约率(5分) |
成本节约率=(计划成本-实际成本)/计划成本×100%。分值×成本节约率=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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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成本:项目实施单位如期、保质、保量完成既定工作目标实际所耗费的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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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成本:项目实施单位为完成工作目标计划安排的支出,一般以项目预算为参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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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果(40分) |
项目效益(40分) |
经济效益(8分) |
项目实施期内项目成本控制、项目成本(预算)节约达到预期经济效益目标值,全部达到得8分;每未达到一项扣2分;均未达到0分。 |
社会效益(8分) |
航道(普通公路)效用提高、船舶(普通公路)安全运行、生活环境改善。显著得8分;一般得5分;不明显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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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8分) |
定量或定性描述项目的完成对生态环境产生的影响。环境效益明显得8分;一般得5分;不明显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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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8分) |
项目实施对航道管理与养护是否带来可持续影响,可持续影响明显,得8分;一般得5分;不明显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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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8分) |
无社会投诉(8分),每接到并查证属实1次扣0.5分,扣完为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