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0S00017/2014-54354 | 文号 | |
发布单位 |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 来源 |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
公开日期 | 2014-01-03 00:0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统一登记号 |
湘交运管[2014]3号
各市州交通运输局,邵阳、怀化市公用事业局,厅直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发改委、交通运输部和省政府有关通知要求,2014年春运从1月16日开始,至2月24日结束,共计40天。为切实做好2014年道路水路春运工作,确保广大旅客安全便捷出行,保障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重点物资运输畅通高效,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春运工作的组织领导
春节是我国最重要的传统节日,新春佳节全家团聚是人民群众最迫切的愿望。做好春运工作,不仅是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也是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民生工程。全省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行业管理机构和各运输企业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将春运工作作为检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效的重要载体,坚持早部署、早安排,进一步统一思想,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谋划组织,全面提升交通运输服务水平,强化应急保障,确保旅客出行安全便捷和重点物资运输畅通高效。
厅决定成立春运工作领导小组,由厅党组书记、厅长刘明欣任组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胡建新,厅党组成员、总经济师陈石祥,副巡视员陈健强任副组长,刘金山、王跃明、柳建新、罗可、王志强、李建斌、张智勇、毛建军、贺定光、夏涛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春运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厅综合交通运输管理处,罗可兼任办公室主任,彭建涛、谢伯平任办公室副主任。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行业管理机构和各运输企业均要相应成立由主要领导负责的春运工作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并确定专人负责,实行24小时值班制,确保春运顺利进行。
二、强化春运安全措施的落实
今年全国道路水路春运工作的主题是“便民利民,平安春运”。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紧紧围绕这一主题,认真落实国家有关部门关于节日期间安全稳定工作的总体部署,本着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健全安全责任制,把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人,确保不发生重特大事故,确保春运安全,
(一)严格安全制度落实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加强汽车客运站、客运码头安全生产源头管理,督促客运站严格执行出站检查制度、营运客车安全例检制度和危险品查堵制度,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安全管理责任;督促客运码头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措施,严禁危险品上船;督促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道路客运安全告知》制度,加强对驾驶员和车辆的监控和管理,把安全生产制度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员、落实到具体环节。海事部门要加大对渡口渡船的安全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四客一危”船舶的监管,维护良好通航秩序,全面排查和整改安全隐患。
(二)强化包车客运信息化监管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下发包车客运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及管理要求和包车客运标志牌二维码识别软件的通知》(厅运字〔2013〕56号)要求,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包车客运管理信息系统”,完善省际包车客运标志牌备案管理制度;要结合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进一步加强包车客运信息化监管,保障包车客运安全、有序、规范运行。
(三)加强营运车辆安全生产动态监控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部关于加强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的有关规定,督促道路运输企业按照有关标准安装和更新动态监控平台及车辆动态监控设备,保证设备性能良好、使用正常,配备专门人员对道路运输车辆运营过程进行全天候监控,及时发现并纠正影响安全驾驶的行为。要联合有关部门,充分利用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依法依责加强对超载、超速、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必要时取消有关驾驶员参与春运的资格。
(四)高度重视恶劣天气条件下的运输安全管理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督促运输企业和客运站针对恶劣天气完善安全防控措施,切实保障运输安全。要督促运输企业加强对驾驶员冬季安全驾驶技能和应急知识的教育和培训,在低温多雪天气下为客车配备必要的防滑设备,并配备熟悉冰雪路面驾驶的驾驶员从事运输活动。要督促运输企业和客运站及时了解公路水路通行和气候变化情况,针对公路水路通行状况和气候情况,完善安全提醒制度。
三、科学优化运输组织工作
据预测,我省2014年春运期间公路、水路旅客运输量为9625万人次。其中公路客运量为9500万人次,水路客运量为125万人次,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4%和下降5.6%。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各行业管理机构和运输企业要对本辖区内旅客的流量、流向、流时及高峰期的流量等进行认真调查研究和分析预测,制订春运工作方案,合理调整班线、班次,科学安排运力,要建立应对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以及恶劣天气的应急处理机制,根据客流高峰变化,预留部分机动运力,以便随时处理各种突发情况。要积极做好高铁客流的对接,适时增加并做好应对措施,确保运力调配合理,群众出行顺畅。各地在搞好春节旅客运输的同时,要积极做好节日物资的运输工作。
确保民工安全有序流动仍是2014年春节旅客运输的重点。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运输企业要按照部和厅有关会议精神,把组织民工有序流动切实抓紧抓好。一是要主动与劳动部门联系,摸清民工的流量、流向、流时及高峰期运量,尽量做好各项疏运准备工作;二是要合理调整班次,妥善安排运力,搞好与广东等省市运管部门的协调工作,指导运输企业有计划地组织包车(船)或增开加班车(船)。根据部文件精神,2014年春运进出广东的省际道路客运加班和包车仍实行《进出广东春运证》制度(证件式样见附件1)。各级运输管理部门要严格按照部和厅的规定发放加班、包车有关证件,确保民工及时、安全疏运;三是要组织好城市公共客运工作,合理安排运力,及时输送乘客,做好优质服务,维护正常的城市客运秩序,特别要做好与火车站、汽车站、港口的衔接,做好民工中转疏运工作。
四、提高应急保障能力
根据气象部门预计,春运期间很可能会出现大范围的低温冰冻灾害天气。因此,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认真总结应急运输工作经验,完善应急预案,落实各项措施,妥善应对客流高峰和恶劣天气影响,全力保障道路畅通和运输高效、安全。
一是认真组织应急运输。准备充足的运力,春运期间如发生大量旅客滞留汽车站或火车站等突发事件,要紧急调度客车疏运旅客。如需抽调非营运车辆参与省内中短途客运的,应确保车辆技术状况符合规定条件,为旅客投保承运人责任险,驾驶人员应接受运输安全、技能和客运业务培训,提前熟悉运行线路路况,并持当地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式样见附件2)运行。
二是切实保障公路、水路畅通。公路管理部门要完善冰雪等恶劣天气工作预案,做好应急处置各项准备工作,确保道路安全畅通。春运前要对陡坡、急弯、重点路段、汽车渡口、桥梁、涵洞等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和维护,及时排除隐患,对陡坡、弯道、汽车渡口要备好砂石、草包等防冻防滑物料;在公路交叉路口、陡坡、弯道要设置醒目的路牌标志。春运前夕,全省已投入运营公路的施工要一律停止施工,迅速清理施工现场,恢复交通,春运期间不能因修理而造成拥堵;要加强路政管理,清除各种路障,并配合有关部门清理“马路市场”,保证道路畅通。水运管理部门要严格执法,加强对浅(险)滩、航标的养护管理,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水上通航秩序。春运期间,各高速公路收费站现有收费通道必须全部开通,同时加强车辆疏导分流工作,对可能发生的收费站大面积堵车情况,要制定应急预案,确保通行畅通。
三是加强部门沟通协作。公路、运输管理机构要与气象部门建立气象信息交换机制,做好公路交通气象预报以及公路路况出行信息发布工作,及时发布预报预警信息并提前进行部署。
五、加强运输市场监管
春运期间,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行业管理机构要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对运输市场监管,确保春运工作有序进行。一是加强运输市场特别是客运站点的源头监督与管理,规范其经营行为,维护好运输市场正常秩序。二是重点查处无证经营、乱班乱线和甩客、卖客等不法行为。三是要认真贯彻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强2014年春运期间城乡道路客运价格监管的通知》精神,督促道路客运经营者严格执行国家运价政策,严禁随意涨价,积极配合物价部门坚决查处违价乱价行为,切实保护经营者和广大旅客的合法权益。四是加强现场管理和源头管理,确保车船班次正常安全有序运行。五是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做到文明执法、依法行政。
六、提高春运服务质量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行业管理机构和运输企业要以“情满旅途”活动为载体,继续发扬“辛苦我一人,方便千万家”的行业精神,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文明服务竞赛活动。各地要对站容站貌进行一次认真整顿,坚决治理客运站场的“脏、乱、差”现象;要倡导文明用语,杜绝服务忌语,防止粗暴待客。各运输企业要大力开展各种优质服务活动,认真执行道路旅客运输“三优”、“三化”规范(优质服务、优美环境、优良秩序,客运服务过程程序化、服务管理规范化、服务质量标准化),不断提高窗口行业的服务质量;要增设售票网点,延长售票时间,对大专院校、大型厂矿送票上门,并可预订返程车(船)票;各客运站、港要增加服务设施,完善服务功能,扩充候车、船场所,做好防滑、防冻工作,搞好食品卫生,尽量为旅客乘车候车提供方便;春运期间,要组织组织与铁路枢纽相衔接的全国二级以上客运站24小时开放候车室,提供免费开水,并加强食品、饮料等生活必需品储备,确保旅客在客运站不受冻、不挨饿。
各高速公路服务区要尽快完善服务设施、设备,改善就餐、住宿、如厕、车辆维修、路况信息发布等服务条件,提供免费开水,维护停车秩序,完善照明设施,为车辆和旅客提供安全、周到、人性化的服务,使高速公路服务区成为旅途中的“温馨驿站”。
同时,严禁乱收费、乱涨价、乱罚款等行业不正之风,严肃查处公路、水路的“三乱”行为。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按照相关要求,严格执行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等减免政策,对整车合法装载鲜活农产品的车辆行驶收费公路时免收通行费,保障电煤、成品油及生产生活物资运输。
七、深入开展春运督查
为保证2014年春运各项工作落到实处,随时处理春运中发生的突发性问题,各级领导要深入基层,搞好现场检查与指挥,特别要加强暗访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重点单位、重点港、站、事故多发路段及治安隐患突出的地区,各级领导要分工负责、分片包干、明确责任、措施到位,确保春运安全、顺利进行。厅将对各市州春运工作进行督查,重点检查各地各单位春运组织领导、运力安排、安全措施落实和现场管理等方面工作。
八、加强宣传和信息报送
为及时掌握春运进度和动态,做好春运统计工作,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春运信息反馈工作,确保信息和数据及时、准确、规范。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借助各类新闻机构广泛宣传春运组织方案制定、落实情况和春运进展情况,让群众及时便捷的掌握春运政策、服务措施和出行信息;发挥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作用,对媒体客观提出的批评意见和曝光的问题要及时整改;通过网站公布信息、印制发放旅客出行指南等多种方式开展宣传工作。
二是及时、准确、规范报送春运信息。各单位春运办要编办《春运简报》,确定专门的通讯员负责报送春运简讯,及时反映春运动态。春运期间,各地市从1月16日起的每天16:00前要将当天的春运工作情况、《2014年春运道路旅客运输情况表》、《2014年春运水路旅客运输情况表》(见附件3、附件4)以及春运特点和工作亮点形成书面材料,报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和省水运管理局,由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和省水运管理局分别汇总后于当天17:30前报厅。厅春运办每天10:00前将前一天的道路、水路旅客运输信息分别通过春运、黄金周道路运输信息报送系统(http://218.247.138.181:7001/)和水路旅客运输信息网上报送系统(http://slky.mot.gov.cn)报送交通运输部运输司和水运局。
三是按规定报送安全生产事故信息。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相关单位要严格《湖南省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及事故报告处理规定》(湘交安〔2013〕437号)规定报送安全生产事故或险情。
四是加强道路旅客运输经济动态监测。根据部要求,春运期间,“百城百站”每天9:00前向部报送前一天0:00至24:00的道路旅客运输动态信息,并抄送省厅,严禁不报或漏报。
五是及时报送春运工作总结。春运结束后,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和厅直各相关单位要将春运总体情况、主要特点、工作措施等进行书面总结,于春运结束后一周内省厅春运办。春运期间,各单位要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单位主要领导原则上不得外出,分管领导和春运办要24小时值班。
厅春运办值班电话:0731-88770138,传真:0731-88770033,电子邮箱:lk1956163.com;
省道路运输投诉电话:0731-82582220,传真:0731-84446054;
省水路运输投诉电话:0731-84883857,传真:0731-84883761;
部道路运输春运传真电话:010-65292722、010-65292534(春节黄金周期间),电子邮箱:ysskycmot.gov.cn;
部水路运输春运传真电话:010-65292638,电子邮箱:sys637mot.gov.cn。
相关附件请到厅网站下载。
附件:1.进出广东春运证式样
2.非营业性客车参加2014年春运证明式样
3.2014年春运道路旅客运输情况表
4.2014年春运水路旅客运输情况表
5.黄金周交通运输部门客运情况日报表(公路)
6.黄金周交通运输部门客运情况日报表(水路)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2014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