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430S00/2025-168156 | 文号 | |
| 发布单位 |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 来源 | 厅财审处 |
| 公开日期 | 2025-10-20 11:0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统一登记号 |
《湖南省深化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实施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商务厅
2025年10月1日
湖南省深化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 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交通运输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专业运输 效率,助力运输企业转型升级,推动物流业降本增效,促进实 体经济发展,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建设,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 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与政策内容
(一)优惠政策。 对合法装载并安装ETC的国际标准集装箱 (20英尺、40英尺、45英尺)运输车辆,在进出以下指定港口 或站场时,按其通行湖南省境内高速公路路段车辆通行费标准 的50%(含ETC的5%优惠)收取车辆通行费。
港口:岳阳城陵矶港、长沙霞凝港、怀化国际陆港。
站场:长沙火车北站、株洲陆港、衡阳南站红光物流园、 郴州陆港。
(二)优惠条件。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须满足以下条 件方可享受优惠政策:
1.车辆要求:安装国际标准集装箱专用ETC车载装置,且设 备运行正常。
2.装载要求:合法装载运输国际标准集装箱,并通行指定 收费站的ETC专用车道。
3.预约要求:通过“中国ETC服务”微信小程序中的“预约 通行”栏目完成集装箱运输预约,并在预约成功后24小时内开 始执行运输行程、96小时内完成预约通行。运输行程开始前10 分钟以上,需在小程序上确认执行运输行程。
4.路径匹配:进出指定港口或站场的通行数据(含生产作业 数据)须与对应收费站的ETC通行数据核验一致。指定港口或站 场与收费站对应关系如下:
岳阳城陵矶港:云溪、城陵矶收费站;
长沙霞凝港、长沙火车北站:新港、捞刀河收费站;
怀化国际陆港:怀化南、怀化西收费站;
株洲陆港:株洲北、株洲西收费站;
衡阳南站红光物流园:珠晖南、雁峰收费站;
郴州陆港:郴州、郴州南收费站。
(三)优惠结算。符合优惠条件的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 辆在出口收费站按优惠前金额预计费(不扣费)。经优惠条件 确认后6小时内,按优惠后金额结算。
(四)实施时间
1.岳阳城陵矶港、长沙霞凝港、怀化国际陆港按照《湖南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多式联运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湘政办发〔2025〕27号)有关规定持续执行;
2.长沙火车北站、株洲陆港、衡阳南站红光物流园、郴州陆港需待完成站场道口车辆通行和生产作业系统升级改造,以 及站场至指定收费站的网络专线建设,经省交通运输厅组织验 收具备信息交互条件之日起执行。
3.本次政策执行期截止到2028年12月1日0时。
二、重点工作任务
(一)优化差异化收费系统建设方案。由省交通运输厅牵 头,组织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中心及相关港口、站场经营管理 单位,按照“节约成本、满足需求、简化数据、便于操作”原 则,进一步优化完善差异化收费系统建设方案。加快推进高速 公路联网收费系统与港口、站场生产作业系统的直接对接,建 立高效的数据交互机制,取消以道口通行数据为主的校核方式, 提高核验效率。要切实做好系统网络安全防护工作,建立完善 的数据备份机制,定期组织开展网络安全演练,确保系统运行 安全稳定。
(二)加快差异化收费系统及专线建设。相关市人民政府 要多方式积极筹措资金,依法依规加快推进站场差异化收费系 统和网络专线建设,确保建设质量和进度。严格按照建设标准 和时间节点要求,加快实施指定收费站车道系统升级改造和数 据采集硬件系统建设。有序推进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系统直接对 接港口生产系统作业数据工作。严格组织验收工作,确保系统 建设完全符合《湖南省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系统建设方案》各项技术要求。
(三)强化差异化收费系统运行服务保障。相关市人民政 府要建立健全政策实施保障机制,督促港口、站场经营管理单 位加大在系统数据交互、运营维护、异常处理等方面的人力物 力投入,确保数据处理系统稳定运行,及时准确交互港口、站 场道口及生产作业数据。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中心要完善数据 匹配机制,做好异常数据处理工作,确保系统运行平稳有序。
(四)加强“散改集”货运市场培育。各级人民政府要充 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积极培育壮大具有竞争力的多式联运经 营主体。各省直相关单位要引导企业组建多式联运发展联盟, 充分发挥联盟在推动多式联运发展中的引领作用,大力推动货 物运输由散装向集装转型,促进“公转水” “公转铁”运输结 构调整,提高综合运输效率。
(五)加强差异化收费政策实施监测。 省直相关单位要建 立健全政策实施评价机制,科学设定评价指标和评价周期,定 期开展政策效果评估。各相关单位要切实做好高速公路、港口 和站场集装箱运输车辆运行数据监测工作,建立完善的数据采 集和分析体系,及时汇总分析政策实施情况,根据评估结果不 断优化完善政策措施,确保政策取得实效。
三、保障措施
省直相关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及时研究解决政策实施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统筹做好政策 宣传工作。省交通运输厅要组织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中心制定 详细的工作计划,明确系统升级改造、ETC 车载装置发行安装等 工作的具体要求和时间节点,并加强业务指导。省高速公路联 网收费中心要完善操作规范,细化预约通行、收费稽核、特情 处置等工作流程,确保政策执行规范统一。相关市人民政府要 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强化部门协同联动,倒排工期、挂图作战, 确保按时完成系统升级改造和网络专线建设任务。各级交通运 输主管部门要深入运输企业和物流园区,通过政策宣讲会、培 训会等形式,确保政策宣传全覆盖。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和 港口、站场经营单位要在收费广场、服务区、港区、站区等场 所设置宣传展板,发放宣传手册,营造良好政策实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