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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0S00/2021-01000895 文号
发布单位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来源 厅财务处
公开日期 2021-02-04 17:2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统一登记号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正式实施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有关事项的复函

发布日期:2021-02-04 17:20
信息来源:厅财务处
字号:【


湘政办函[2021] 10号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正式实施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
有关事项的复函

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你们《关于在高速公路部分路段正式实施差异化收费有关事项的请示》(湘交财务[2021] 14号)收悉。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一、同意自2021年2月1日起,对通行G4 (京港澳高速公路)湖南段、G60 (上海至昆明高速公路)湖南段、G72 (泉州至南宁高速公路)湖南段、G76 (厦门至成都高速公路)湖南段、G0422 (武汉至深圳高速公路)湖南段、S50 与S70 (长沙至韶山至娄底和娄底至怀化高速公路)路段的载货类汽车正式实施差异化收费,收费标准按规定执行。
    二、省交通运输厅要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等单位加强差异化收费实施情况的监测、分析和评估,并结合评估情况提出优化完善建议,做好各项工作,确保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