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信息公开>收费信息
索引号 430S00/2019-016562 文号
发布单位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来源 财务处
公开日期 2019-10-10 16:2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统一登记号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南益、怀芷高速公路设站收费和常安、安邵高速公路收费期限有关事项的复函

发布日期:2019-10-10 16:25
信息来源:财务处
字号:【

湘政办函(2019] 65号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南益、怀芷高速公路设站收费和常安、安邵高速公路收费期限有关事项的复函
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你们《关于南益高速公路起点至沅江南互通段和怀芷高速公路罗旧互通至终点段设站收费有关事项的请示》(湘交财务[2019]173号)和《关于常安和安邵高速公路收费期限有关事项的请示》(湘交财务[2019] 166号)收悉。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一、关于南益高速公路设站收费问题
    (一)同意南县至益阳高速公路(简称南益高速公路)起点至沅江南互通段(K0+000- -K77+422) 设置南县西、大通湖、草尾、赤山岛、沅江北5个匝道收费站,对过往车辆收取车辆通行费。收费制式为封闭式,即进站发卡,出站刷卡收费、南益高速公路起点至元江南互通段主线里程77.422公里按实际里程计费,匝道按每个0.5公里计算收费里程:南县西二级连接线3.568公里、大通湖二级连接线3.100公里、草尾二级连接线0.632公里、赤山岛二级连接线0.499公里、元江北二级连接线0.430公里按实际里程的50%计算收费里程.
    (二)南益高速公路属政府还贷性(统贷统还)高速公路,收费期限为20年(白工程具备通车条件并履行规定程序后开通之日起计算),由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管理。南益高速公路起点至沅江南互通段开通后并入全省高速公路网实行联网收费,统一使用非税收入票据,通行费收入按车辆所经实际路径路段里程收取、统一拆分并按有关规定上缴、管理和使用。收费票据由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由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中心统一申 领和发放。
    (三)除国家和省人民政府允许免征的机动车辆外,其他机动牛辆一律按规定收取车辆通行费。
    二、关于怀芷高速公路设站收费问题
    (一) 同意怀化至芷江高速公路 (简称怀芷高速公路)罗旧互通至终点段设置芷江北匝道收费站。对过往车辆收取车辆通行费。收费制式为封闭式,即进站发卡,出站刷卡收费。 怀芷高速公路罗旧互通至终点段主线里程18.037公里按实际里程计费,匝道按每个0.5公里计算收费里程;芷江北二级连接线3.421公里按实际长度的50%计算收费里程。
    (二)怀芷高速公路属经营性高速公路,收费期限为30年(自工程具备通车条件并履行规定程序后开通之日起计算),特许经营期内由湖南省怀芷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负责经营管理。怀芷高速公路罗旧互通至终点段开通后并入全省高速公路网实行联网收费,通行费收入按车辆所经实际路径路段里程收取、统一拆分并按有关规定上缴、管理和使用。收费票据由省税务局统一印制,由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中心统一申领和发放。
    (三)陈国家和省人民政府允许免征的机动车辆外,其他机动车辆一律按规定收取车辆通行费。
    三、关于常安、安邵高速公路收费期限问题
同意常德(德山)至安化(梅城)高速公路(简称常安商速公路)、安化(梅城)至邵阳高速公路(简称安邵高速公路)进行第二阶段收费,常安高速公路第二阶段收费权继续授予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常安、安邵高速公路项目收费等其他相关事项按国家和省有关批复文件精神执行。
附件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