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收费信息
索引号
430S00/2010-48954
文号
发布单位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来源
公开日期
2010-11-23 00:0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统一登记号
计重收费的原则、范围、对象及时间
发布日期:2010-11-23 00:00
信息来源:
字号:【
大
中
小
】
分享:
一、原 则
1
、公平合理原则;
2
、鼓励合法装载原则;
3
、不增加社会总体负担原则; 4、引导发展原则。
二、范 围
计重收费在湖南省目前适用于省域境内的临长高速公路、长永高速公路、长潭高速公路、潭耒高速公路、耒宜高速公路、潭邵高速公路、衡枣高速公路、衡大高速公路等。
三、对 象
通行于上述高速公路范围的载货类(含客货两用)汽车。
四、时 间
2007
年6月1日
零时起实施。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